Sunday, December 22, 2013

癮毒:紙虎遇火


            “要征服奴役一個國家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靠刀劍,另一種是靠債務。”
                                                ---不詳,傳說出自美國第二任總統亞當斯(John Adams)

十九世紀歐洲人,多半排斥與中國貿易。他們到世界其他地方,都是互通有無,互取所需;偏偏中國人只愛賣自己的貨物,卻不想買別人的貨物。或者說,中國人是極端守財奴,只想要外國的金銀,其他的一概沒興趣。當時貨幣還沒廢除黃金本位;東方人一囤積貴金屬,就會減少全世界流通量,無形中讓銀價大漲,也讓貿易公司無端損失。吃過了虧,西方商人都不太想駐足這片市場;反正從中國進口的全是高檔舶來品,儘管利潤較高,還用不著如此遷就。

英國是唯一的例外。東印度公司有長時間是靠中國的茶葉維持經營,在南洋泡沫期間茶葉還是它的保命貨運,使它不致倒閉。美國獨立戰爭與茶價調高有關,因而十三州刻意抵制茶葉進口;有鑑於此,1784年國王大幅降低茶葉關稅,以免加拿大、西非、東印度也連鎖反應。這對東印度公司可說是無上佳訊,不到幾年內公司利潤倍增,其他茶葉走私的管道也消逝無踪。當然,喝茶的習慣終究與工業革命息息相關:人活著不能缺水,但倫敦等都市水污染嚴重,喝清水容易上吐下瀉;喝啤酒不會生病卻會醉,使人無法從事工廠工作;喝茶不醉倒會提神,對經營工廠的人而言,這比酒精飲料還好,加上茶稅降低,一時飲茶蔚為風氣,後來竟成了英國的傳統。雖然其他國家捲起咖啡熱潮,但對英國而言茶葉才是正統。

不過茶葉只有中國生產,要喝茶就要與中國交易。1819年東印度公司為了擴展東方市場,還特別向馬來西亞國王申請,設南部荒島為貨運站,遂有今日新加坡(Singapore)。可是他們想要兜售的西洋珍寶,書畫紡織,中國根本不看在眼裡;一開始還有人對機巧精密的時鐘感興趣,但這種收藏品買主有限,而市場飽和後,時鐘一樣滯銷。東印度公司能維持生計,實靠印度的地產收租金,否則在中國連年赤字(換算今日約十億美金),虧損慘重,根本不值得稱為貿易公司。何況這種貿易逆差絕非長久之計,那到底有什麼貨物是中國願意大量消費的?

他們找到的東西,連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鴉片(opium)

鴉片是由罌粟萃取。它原產於土耳其、兩河流域、伊朗、及印度,範圍甚廣,自古以來就常作藥用;從未成熟的種子榨汁,有減痛鎮靜的效果。但它容易上癮,所以只有醫療界不得已用於垂危之人。儘管如此,航海時代的歐洲倒是首先把藥用的罌粟與印第安人的煙草混合,創造出一種隨時隨地可‘享受’的新產品。當然,歐洲宗教界一向認為罌粟與煙草這兩種植物都很邪惡,碰不得;民間卻總把鴉片當萬靈藥,尤其下層社會打發無聊可用,嬰兒啼哭時讓他安靜可用,沼澤地區抵抗瘧疾風濕神經痛可用。既然醫療界不反對,歐洲各國只對鴉片抽稅,不過禁止私賣。但儘管西方法律嚴峻,英國的流動小販仍會兜售廉價的鴉片藥粉,只是鴉片尚未在西方氾濫。大概歐洲沒有長期吃藥進補的觀念,再者貧窮地區沒錢多買,工業地區也沒時間醉生夢死,所以鴉片並不構成社會問題。中國就不一樣,若有靈丹妙藥可讓身心舒暢,縱算一帖千金也在所不惜。到最後歐洲、美洲、非洲,甚至連量產鴉片的印度,對這毒品的需求量都沒有中國來得大。

然而使用鴉片的社會後遺症,中國也比別人早看見;早在1729年清雍正皇帝就下了《興販鴉片及開設煙館之條例》。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加上許多官府與毒梟狼狽為奸,英國商人又努力送紅包打點門路,皇帝禁令照樣有名無實。東印度公司在南亞的田地,成了它獨霸市場的先決條件,可以不動聲色地偷賣給過路商船。到十九世紀初,由於英國政府想擴大世界貿易,更違背良心地暗助各家貿易公司,有組織地向中國傾銷鴉片;百餘年來的單向貿易,終於轉虧為盈。或者說,只要不用白銀交易,用毒品交換茶葉也無不可,最好的還是在於這種錢是土裡長的,要多少收多少,比開山採礦還方便。

直到1838年有個叫林則徐的人來到廣州碼頭。

*     *     *     *     *

廣州當時並不是開放外貿的港口。門戶封鎖的中國,對外國是很傲慢的;商船只能停在珠江三角洲的內伶仃島(今隸屬深圳轄區),然後由小船轉載貨物到廣州,查點後再經華人商家銷售。官僚重重,既可擺架子充威風,也可層層撈油水。像東印度公司這等大財團,被查封的機會很高,所以英國的變通方式:鴉片在孟加拉(Bengal,বাংলা)一帶收成後,集中到加爾各答(Calcutta,কলকাতা)拍賣,參加拍賣場的都是掛著印度執照、獲得中國貿易許可的小商行。然後這些散商過五關斬六將,利用珠江水域到台灣海峽的沿海大小島嶼走私,神不知鬼不覺地把鴉片送上岸。如此一來東印度公司可聲稱與毒品交易毫無瓜葛,而小船竄得快,就算被捉到也容易花錢消災,最壞情況下還能緊急卸貨、死不認賬。這辦法行得通,其他公司也立刻如法炮製。根據記錄,1729年輸入中國的鴉片約兩百箱,1800年是四千五百箱,1838年已經高達四萬箱,連中國境內也有人偷種罌粟賣錢,宴安鴆毒的情況實在驚人。

道光皇帝一生絕少建樹,而且他還是親王時就喜歡抽鴉片,當了皇帝煙癮仍不改。但因鴉片而引起的銀價大漲,卻不容他忽視。也可以說,外國因銀價煩惱無所謂,自己為通貨膨脹而苦,那就非興師問罪不可了。當時朝中也有人建議,是否應當讓鴉片合法收稅?但朝野上下反毒聲浪日沸,皇帝自己總得‘表態’,痛斥皇族內吸食鴉片的人。朝臣們不敢保證皇帝是否會徹底執行,還是自己率先掃毒比較穩當。那年湖廣總督林則徐在湖北起獲煙膏煙土,總值一萬兩千銀兩,受皇帝表揚;其他人也不甘示弱,紛紛上奏天津查獲鴉片十三萬兩等等,真假難考,卻終於促使皇帝決心禁煙,更派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南下赴粵。

這對於反煙派的人算是很成功的政治行動,不過京裡許多人還是警告林則徐縝密行事,勿生枝節,龔自珍甚至建議他帶兵南下。他們怕的並不是外商,而是各地將軍縣官;畢竟許多人從鴉片走私中養肥自己,假若聽說欽差要來攔阻財路,奪鐵飯碗,有誰甘心任其擺佈?曾在廣州見過林則徐的美國商人William C. Hunter,對整個中國的制度留下令人汗顏的一段:“從沒見過如此完美的賄賂體系,居然讓商業還能安心正常地運行,這方面就算沒有外國人也照樣存在。假若有新官上任,商業會暫時停擺,官差會假裝明察秋毫;然後雙方開始討論價碼,等講定禮金,官方與市場雙方都滿意後,大家微笑離去,地方又回到和平豁免的原狀。偶爾也有官員威嚇走私商,但大家只是照慣例追逐一陣,等走私船消失於地平線後,官府還可以固定地上奏自己懲治奸商有功。”

正因為官場上利害關係複雜,所以林則徐剛到廣州還不動聲色,禮炮應酬遊古剎,暗中卻蒐集情報,查訪與散商打過交道的人,更派遷通曉外語的幕僚潛入鴉片販的陣營。他自己也略通外語,和怡和洋行接觸居然使用英文和葡萄牙文,讓對方不敢小覷。等到一切準備就緒,林則徐雷厲風行地發布聖旨,處死中國煙販,封鎖廣東十三牙行,不服者就地正法,還藉‘考試’招廣州各書院學子透漏鴉片集散地、零售商、經營者姓名。英國煙商本以為這又是慣例索賄法門,所以交出少量鴉片,採取拖延戰術;林則徐見英國不肯合作,連駐華商務總監都幫自己人脫罪,於是下令封鎖商館,斷水斷糧,350名外商全被禁閉。1839年廣州英國商會投降,向清政府上交鴉片兩萬餘箱;其餘民間也繳煙一萬九千多箱,在今日東莞附近全部投海,這就是史上赫赫有名的虎門銷煙

英國政府把戲被拆穿,折損一年獲利,本來就不高興了,沒想到屋漏偏逢連夜雨,這時居然又發生英國水手毆打華人,不治死亡的。對英國而言這發生在公海上,純粹是華人故意尋釁,強制登船才造成死傷;而以中國這時的仇外意識,根本不會獲得有利判決,所以趕快將人送回英國服刑。但廣東卻對這事小題大做,把白人對自己的惡行加油添醋,最後所有英國人被驅逐到澳門。結果一樁瑣事成了往後三年戰爭的導火線;九月四日,三艘英國軍艦在香港九龍海域向中國水師開砲。只是林則徐也早就料到會有戰火發生,所以幾個月來已經偷偷從新加坡購入一艘西洋軍艦,還在尖沙咀佈置大砲,居高臨下,讓英軍敗走。英國本來就不想承認鴉片貿易,自然聲稱中國的鴉片禁令不代表它有權利任意扣留銷毀英國貨品。1840年國會激辯下,維多利亞女王決定保護貿易,對中國採取軍事行動,動員軍艦十六艘、武裝輪船四艘、運兵艦一艘、運輸艦二十七艘,士兵四千人(大部分是東印度徵召的聯隊)。

這是很奇怪的比賽,艦隊多而兵力少,與林則徐恰好相反;因為英國要的不是局部作戰,而是對整個中國的戰略。其中只三艘攻打廣州虎門,剩下的反而北上攻廈門舟山、更由上海入長江佔據南京、截斷運河交通;另一方面則派武裝輪船到天津,要求清廷接見。北京沒有接見英國,但整體而言反煙派人士已經垮台了,尤其江南財力無法輸入北京,等於國本動搖;朝臣誣陷下,優柔寡斷的道光皇帝居然認為林則徐是挑唆戰亂的元兇,下令革職,以便向英國有交代。這想法也太天真了;英國軍艦繞過半個地球到這裡,豈會只為了一個人革職就了事?而他們能勢如破竹地打敗沿海各地,正意味除了林則徐守護的廣東,別的地區將領都不成材;現在廣州欽差換人,那不等於是白白把嶺南送給敵人?果然,官場現形下,林則徐先前辛苦佈置的軍防全告無效,英軍一來清軍先亂,連改裝的英國船都沒上陣就被擊沉。廣州失陷,英軍竟只犧牲九人,總督答應割讓香港,清軍還賠了600萬銀贖城費。北京大怒,要林則徐承擔戰敗罪責,遷戌新疆。英國還責怪商務總監沒有獅子大開口,草約中爭得利益太少,換人談判,最後在南京條約裡,中國開放五口通商、割讓香港、賠償2100萬銀、訂立對英國的優惠進出口關稅、鴉片合法。兩百多年來的鎖國政策,至此終止。

紙老虎破相了,火燒掉外皮,裡面是什麼?

清朝政府到此時還不承認歐洲在各方面領先;中國的大砲是康熙時代鑄造的,槍械是洋行囤賣的,軍艦是臨時添購的,不論在性能速度裝配維修上都遠遜敵人。鴉片戰爭後道光皇帝繼續因循守舊,而朝臣也仍舊奉行“多磕頭,少說話”的哲學,奏章“語多吉祥,凶災不敢入告”。然而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西方各國見英國撿現成便宜,大家也都來分杯羹,美國簽望廈條約,法國簽黃埔條約。利字當頭,誰還假惺惺地與中國做朋友?固然英國也有人抨擊這次戰役有損道德,但多數人都認為這時中國自找的。美國第六任總統還說:“鴉片不過是紛爭的插曲,真正的源頭是磕頭——是傲慢的中國妄想可以不互惠地貿易,只用侮辱貶低的方式對待人。”這當然很自圓其說,但歷史上戰爭本來就不需要理由,人類只是用藉口心安理得。換成今日中國財團投資世界,貶人抬己的心態也是如此。

其實清廷腐弱,倒不必英國來證明。當時滿州政府已經對新疆的宗教種族叛亂頭痛,表示自己武力日退,對西部也鞭長莫及;接下來強權環伺,經濟蕭條,官吏加倍貪污,鴉片麻痺民眾,反外情緒高漲,還爆發了太平天國義和團兩個宗教狂熱的社會爛攤,一個曾傲視寰宇的古文化竟已搖搖欲墜。

諷刺的是,遠在鴉片戰爭前,英國就擔心只靠中國進口茶葉風險太大,所以從1788年起到處尋找可種的茶園,又向中國學習種茶方式,1728年借印尼爪哇島山區實驗,1820年發現印度阿薩姆山區也有野生茶,1834年開始在喜馬拉雅山南麓試種。英國的看法是:若印度的茶園成功,對英倫三島或印度本身都有好處,因為茶工業需要人手,正好可以僱用印度人,彌補工業革命失去的紡織工作。更重要的是,中國的茶葉那時還是從深山裡運出,有的用騾馬,有的是人力扛運,到市集才研磨、調味、包裝,然後中間商一站站轉運到廣州;假若英國公司這些都一手包辦,不但手續可以善加控制,還可省掉中間商所賺的佣金。工業革命講求效率,到1851年阿薩姆公司已經由虧轉盈,賣的便宜茶葉也在倫敦受到好評。1872年印度所產的茶葉量不下中國,而品種改良、機械烘培、鐵路輪船運輸,還在不斷降低茶價。中國的茶葉貿易已經難逃一劫了;鴉片戰爭後英國還每年從中國進口三萬多噸的茶葉,到1899年只進口了七千噸茶葉,賣價僅是半世紀前的四分之一,反而是印度出口的茶葉高達十萬噸。失去了這項大宗貿易品,中國的經濟也變得更萎靡,終至二十世紀的連年戰亂。今日印度產了世界23%茶葉,中國只產16%,原先的競爭優勢,卻因固步自封而被人奪冠。

我們可能視鴉片戰爭以來的民族悲哀為國恥。英國的手段的確也很齷齪,但真正讓中國墮落的是這些毒品麼?還是鎖國以來朝野上下的心智怠惰?抑或是歷代不改,自己官僚蠻橫、貪贓枉法的本性?

Sunday, December 8, 2013

動力:君子以自強不息(二)

1786年,博爾頓-瓦特公司在倫敦外郊建了一座新式磨麥廠,用三台蒸氣機啟動三十架磨坊。在這之前,倫敦最大的磨粉廠只能同時啟動四架杵臼舂麥;博爾頓的新工廠卻每週生產六千桶麵粉,因此餵飽了許多倫敦市民,也引來了不少坊主磨工的嫉恨。儘管這是倫敦工業革命時代成立的第一座工廠,1791年卻因大火燃燒殆盡,後來也沒有重建;起火原因不明,然而多數人都猜得到是磨麥同行工會所為。

其實這種事發生不止一次了。十八世紀末有人發明‘珍妮紡織機’,雖然還沒採用蒸氣機,已經比傳統紡織佔優勢;結果開始有人到處用暴力騷擾新產業,最有名的是個叫Ned Ludd的年輕人,帶頭摧毀新式機器、火燒新紡織廠。而響應這類暴動的人後來都被通稱為“勒德派”(Luddite)。今日這名詞常用於頑冥不靈的白痴,甚至是退化、腦殘的代名詞;然而當年抵制工業革命的人實非少數。畢竟產業改變,以前的高技術工人開始被低技術工人取代了,人哪可能坐以待斃?只是他們沒有辦法正面對抗工業進步,所以只好用破壞阻擋進步。

我們或許會問:這真有效麼?十八世紀末學術普及,想抵抗產業改革的人豈非螳臂擋車?其實要阻止文明發展並不困難。史上有例可援: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無知人民焚書,反對學術,造成中世紀黑暗時期。縱算知識很抽象,民眾也不辨是非,可是一旦破壞開始,不久就形成文化斷層。阿拉伯文明曾在十世紀達到鼎盛,但等到宗教警察開始監視人民一切,文化界很快也變成醬缸。中國許多朝代的燦爛文化,幾乎在兵荒馬亂年間喪盡,連馬可波羅所讚歎的經濟也被遺忘。換言之,倘若勒德派真的不放過工業革命,那麼英國的發展恐怕只會曇花一現,然後從此劃地自限。

也許有人會反問:對大多數人民,麵包變便宜了,衣服買得起了,有什麼不好?何必要支持高價貨品?很可惜,人不一定是理智的動物;勒德派的暴動,最盛期是在1811-1812年,不論是用蠻力威脅廠主工人,或是以法律壓抑工業成長(也造成不必要的通貨膨脹),這時間點幾乎足以遏止英國的進步。與其要新工業帶來的恩澤,大家反而會選擇舊工業帶來的生活保障。或者說,打碎了新工業,自己才有飯吃;就算窮一點,就算食物衣服較貴,我總不必擔心明天的收入。物質豐盛、產業競爭、薄利多銷的社會,反而讓自己被淘汰,因為工業革命根本是‘頭腦賺錢’與‘技術賺錢’的對抗賽。‘汗滴禾下土’就是我努力的證明,所以我寧可犧牲幸福,也不能讓工業機械奪走我的鐵飯碗。

到底蒸氣機能不能改變人的私心?很難說。除了礦坑抽水以外,目前所有應用都是在威脅、取代手工業,大家‘仇人相見,分外眼紅’;連報紙也加油添醋,謾罵工廠黑煙是魔鬼的咒詛,媒體充滿排斥新工業的詩文評論。如果要讓民眾相信工業革命有前途,一定要創出造福人類的全新應用。

這項最具說服力的應用,就是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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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發明火車的,是礦坑工程師特里維西克(Richard Trevithick)。他父親是礦坑領班,自己也沒受過多少正式教育;但他身材魁梧又頭腦聰明,多年職場見習下,1784年已經負責十幾個礦坑的機器維修工作,許多礦場甚至認為他有取代博爾頓-瓦特公司的能力。特里維西克也對蒸氣機的進化有莫大興趣,不過他想改良的並不是蒸氣機本身,而是搬運到礦坑太過笨重,就算四頭馬車來拉,要小心搬運未裝設的蒸氣機到目的地也需要幾天,假若裝設不良,拆開再搬到適合的地方又要幾天,仍然麻煩。其他設計師已經嘗試固定式的蒸氣爐,特里維西克則反問:難道不能把蒸氣轉化到輪軸上,讓機器自己動?這構想一旦浮現,其他有關支撐、運轉、控制的問題也會慢慢找到答案,離合器迴轉軸、鋼輪、鐵軌逐一產生。

1801年耶誕節,特里維西克在幾百人面前試演他的傑作,蒸氣火車從幾里遠的山坡下開到山頂,抵達山巔時速度不遜驢駒,一時半個英國都轟動了;至今英國仍有童謠流傳此事。可惜他原想在耶誕期間大力推廣火車實驗,竟然當夜火車失火,無法再用;雖然他聲稱是守衛忘記熄火,導致鍋爐燒壞,但他後來除了申請專利以外卻沒有再重造火車,只專注於蒸氣機改良。究竟是否有人威脅他中止實驗也很難說;媒體更含血噴人,警告業界這項發明危險性太高,不值得投資。於是接下來火車的發展停擺了十多年;其中也有人製作類似馬戲團的特效火車,卻沒有人看出這應用的商業價值。特里維西克後來經濟拮据,還到南美洲秘魯礦坑投資發展,偏偏1827年爆發政變,使他血本無歸,僥倖留命,在今日哥倫比亞碰到熟人才借錢回英國。

歷史的巧合有時會令人哭笑不得。當時在哥倫比亞借錢給他的,就是另一位“火車之父”史蒂芬生(George Stevenson)兒子(Robert Stevenson)

史蒂芬生與特里維西克最大的不同,在於他不愛出風頭。1814年他做了類似的火車發明(並非抄襲),卻只用來幫助礦坑運煤;除了當地礦工之外幾乎沒人知道。他也對火車做了適度的更改,尤其是運用煙囪控制蒸氣爐,熱空氣上揚後又吸收冷空氣助燃;這種改良原是為了市郊工廠的安全而創設,勒德派人士攻擊之下工廠尚未廣用,沒想到換一種形式重現人間。當然,使用煙囪也會減低效率,畢竟這時蒸氣機盡量加壓,讓水蒸氣沸點超過100度,所以高熱鍋爐性能還是比較好。史蒂芬生的火車這時還無法提升功能,不過他既不搞噱頭,不在乎行銷,自然有時間逐步改良新發明。

但永遠不出頭,豈不枉費了發明?而且不自我廣告,別人難保不捷足先登;這時代有才幹的可不只一兩人。1815年有人設計了很重很不實用的火車,但是也相對發明多對剛輪的載重設計。史蒂芬生不得已只好與合作的鋼鐵廠一齊申請專利。其中大部分都是經年累月的實驗心得,讀起來廖無新意;儘管如此,工業革命並不是建立在新穎產品的廣告上,而是在實際操作上的學習。舉最簡單的例子:史蒂芬生的火車成功後,他向英國政府建議全國必須統一鐵軌寬度,因為這是由不同礦坑來的經驗;制度好壞並不在乎是誰定的,而是在乎有多少人使用。後來英國果真公定軌寬,使所有火車通行無阻;反倒是歐洲大陸各地制度分歧,單是法國就有四種鐵軌,生產的火車也無法交換使用。今日世界60%的鐵軌寬都相同,這是史蒂芬生時代所留下的經驗。

1825年英國為了加強國際貿易,首先探討如何改良港口。雖然英國四面環海,良港不少,但當時紡織業還集中在英格蘭西北邊的曼徹斯特(Manchester,近蘇格蘭邊境)。英國自己不產棉花,而是從印度或美國運來;然而最靠近的港口利物浦(Liverpool)距離以水車紡織的曼徹斯特仍有三十多英哩路程,馬車來往費時費力。政府有人與鋼鐵礦業交情不錯,便問:難道不能像礦坑一樣,用火車運棉花運成衣?當然,國會中守舊派人士不少,這建議也耽擱好幾年,直到英國紡織業又開始受威脅,國會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在1829年五月公開投標,得標者可額外獲500英鎊獎金(今日相當於近美金百萬)。沒想到一下子竟有太多人競標,連官說賄賂各種手段都出盡。政府趕快改變投標方式:第一、要有實際成品可供測試,第二、重量、規格、蒸氣爐壓力要在限定範圍內,第三、初試內容是要在暫設的一英哩半實驗鐵軌上拉至少二十噸重的貨物四十次,平均時速至少十英哩,而最後還要以燃料消耗量計分。這下子原先門庭若市的競標,變得只剩五家,其中還有兩家在測試前自動棄權。剩下三家,一是史蒂芬生;一是曾僱用史蒂芬生的礦坑財團,這時已經自己先設鐵路公司等著接訂單;還有一個則是陸軍工程官所創的公司。講明白點,別人有權勢有資金有人脈,就算要立刻聘人製造新火車也易如反掌。史蒂芬生唯一能倚賴的,除了十多年來不斷改進的設計之外,就是比自己更傑出的兒子。

從五月送件到十月競賽,史蒂芬生父子兩人可說是不眠不休地加強火車性能;其中有很多是兒子所花的心血,包括如何讓輪軌之間摩擦力增加,才能拉動二十噸的貨物,如何把鍋爐的熱能調到最大,增強馬力,卻又要把蒸氣管耗損的熱能減到最低(他的方法是不用一管,而是用二十五小蒸氣管)。後代文獻認為“火車發明者”應歸父子兩人,倒不為過;他們直至成品上路前還仔細檢查,也輪班休息避免外人惡意破壞。

十月六日,三家公司的傑作首度在裁判前亮相,依規定賽前可以先實地演練。財團的‘無以倫比號’算是巨無霸;軍方的‘新穎號’只有2.5噸重,是三者中最輕的,實際演練時不載重,駛在鐵軌上其疾如風,是觀眾們最看好的一隊。裁判們識相地把比賽程序依群眾喝彩聲定為:新穎號、無以倫比號、最後才是沒人要看的史蒂芬生‘火箭號’

十月八日初試開始,大家本來預期載貨二十噸;沒想到裁判宣布真正測試貨重,是火車包括蒸氣爐所需的水與煤炭總重的三倍。新穎號與無與倫比號都趕快向裁判延遲幾小時做緊急調整,結果變成火箭號第一個上台。早晨十點開始計時,史蒂芬生父子在火車上,一人控制駕駛,一人掌管炭火,最初把速度控制在十英哩內,以免出現突發狀況;等賽程跑了五六次,爐火更炙,已達到十五英哩時速;第十圈時速又達二十英哩;等最後一圈開始,史蒂芬生父子把蒸氣爐全開,在超過三十英哩時速下飛駛終點站,幾千民眾狂呼奇蹟。裁判們也難以相信,這樣的火車居然最後只用了兩百多磅煤炭。反而是備受矚目的另外兩隊讓觀眾大失所望:新穎號調整到兩天後才初試,一開始時速不錯,但到了第二圈已經因負重過量而使蒸氣管內爆,比賽暫停;換過蒸氣管後,仍然只跑了一圈就爆裂,最後尷尬下台。無與倫比號是三隊中最重的一型,性能也不負所望;不過跑到22.5英哩時卻突然因鍋爐蒸發太快而整台機器熔化;原因不難理解——它還沒到終點已經耗用700磅煤炭,高熱下故障了。

英國國會本來還準備複試,不料初試就大爆冷門,奪標的只一隊。次年利物浦-曼徹斯特鐵路線正式開駛,八台史蒂芬生火車在港口站列隊待命,連當時首相都來剪彩祝賀。

既然政府開始支持新工業,勒德派當然從此失勢了。1813年英國有2400架自動紡織機;1820年有一萬兩千架;1833年已經將近九萬架。一個女工可以同時負責四架機器,每架每週可織十八匹布;相比之下最優良的手工也只能製造兩匹布。就算勒德派的人是念舊,嚮往傳統,美化那種與世無爭、自給自足的生活,這種理想生活卻永遠只能停留在封閉環境中,無法普及與整個社會大環境。要維持傳統工業的苟延殘喘,就是要剝奪整個國家的財源來支付小群體的富足自豪。人類追求繁榮之際,往往缺乏判斷力。一個好工匠可以讓一家人幸福;一個好發明家卻可以讓一國富強。

只是發明也有好幾種,一是把前人的發展精益求精,另一則是把現有的科技推及新方向。史蒂芬生是累積了紐科門、瓦特、博爾頓、特里維西克,以及無數人的智慧生命,才得以在火車上名垂不朽;但假若特里維西克、史蒂芬生僅是不斷改良蒸氣機,對世界造就能有多大呢?每個人才能不同;有的如鷹鶚騰空,能在專門領域登峰造極;有的卻如蜂蝶紛飛,能將花粉傳播到異種花苞上,間而改良出新植物。看似無用,卻一樣有存在價值;工程師走上與蒸氣機不同的路,才改變了文明史。群策群力,並非只是大家合力而已;在各個領域分工,再結合起來,反而可以讓科技速成:1838年摩斯(Samuel Morse)發明電報;1862年Alexander Parkes發明塑膠;1876年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發明電話;1879年愛迪生發明電燈;1886年賓士(Karl Benz)發明內燃引擎;1903年萊特兄弟發明飛機;1946年John MauchlyJohn Eckert發明計算機(也就是電腦)。像這些,都是在不同領域上研發。大家不朝相同的目標努力,世界反而會更有進步。

儘管如此,受到工業革命威脅的並不只是勒德派人士。英國經濟強盛,加上它日不落國,早晚會波及世界各地。首當其衝的,就是遠隔半個世界的中國。。。

Friday, November 15, 2013

動力:君子以自強不息(一)


今日世界可說是工業革命的成果,而提到工業革命,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英國的蒸氣機。坦白講,工業革命幾乎是英國的創舉,尤其蒸氣機的發明可說是劃時代的貢獻。這並不是說英國以外沒有人參與科技;文藝復興以來,意大利、法國、瑞典都曾出現利用水蒸汽的發明,甚至遠古的希臘與中國也有。唯獨這些‘貢獻’不大,就算把整個法國、整個意大利的工業發展全部抹殺,對工業革命也沒影響;把英國的發展剔除,世界就退化到十八世紀前的科技程度。

然而蒸氣機的發明又代表了什麼?用最基礎的解釋,是把火的能量轉換為動力;但是僅有這一點,還不足以稱之為工業革命。文明史上人類所仰賴的動力,最早是人力,再來才有畜力、水力、風力,而接下來進化到火力、電力。倘若只是火力取代以前的水力風力,何必稀奇?就像用牛拉的磨坊與用水車風車轉動的磨坊,有什麼兩樣?

差別在於工作效率。以日用飲食為例,一個四世紀君士坦丁堡的市民,大約要工作三小時才能買一磅粗糙麵包;到了十八世紀英國,一個工人還是工作兩小時才能買相同的麵包。但是到1900年之前,產業突然改變了,要買一磅麵包只需工作15分鐘;到2000年,麵包價格甚至平均只值不到5分鐘的工作。今天中產階級再怎麼窮,享受得都比兩百年前的國王要多,主要還是起於工業革命的生產進步。話說回來,天下有誰不想事半功倍?為什麼這階段的突破只發生在英國?假若古今中外,人類發明創新的能力都不相上下,為什麼工業革命不是發生在希臘雅典、埃及亞歷山大、阿拉伯巴格達、意大利威尼斯或佛羅倫斯,甚至中國的唐宋盛世?

顯然,奇蹟發生之前仍得有契機。1689年英國的洛克倡導人民擁有生命、自由、財產的權利,而政府也應當保障這些權利。但究竟財產是什麼?洛克大膽地提出‘智慧財產’的觀念,將傳統的物質財產昇華,人甚至可以用頭腦賺錢。英國的法律中加入這一項,無形中是在鼓勵人民從事研發;這個小小的改變在十八世紀初還未見差別,到了十八世紀中葉,英國人卻為申請專利而努力不懈,突破前人發明。以往智慧財產沒有保障,‘傳子不傳徒’在中世紀是理所當然的現象,入贅繼承亦不罕見,而學到本事後,人也容易墨守成規,不思進取;現在一旦有人因專利致富,其餘聰明人當然想如法炮製。其實真正能從專利中賺取大筆佣金的不多,但是一般生活都算小康;偶爾也有人為了一件發明而告了七八家廠商,索取不菲的賠償金額,因此讓商家更想聘請年輕工匠,自己擁有突破性的設計,不必付錢使用別人專利。

不過英國最先出現專利,別的國家也能依樣畫葫蘆。只是歐洲大陸用法典,要重新立法很慢,立法後實施更慢;英國的習慣法卻能通容新的法律觀念,甚至陪審團會偏袒專利設計的人,所以整個社會很快就能接受新法案。再加上專利要有國家保護,一個地域不大的荷蘭就管不到比利時或丹麥商家擅用自己的專利;不鼓勵科技的西班牙,和只追求文藝的意大利,根本沒專利可言;而政變頻繁的法國、戰火蔓延的普魯士、俄國,更無暇捍衛人民的智慧財產;之前提過,中國的科技發展是中央指揮,發明再輝煌也很少推廣到民間。所以到最後,工業革命會誕生於與歐陸隔離,法律開明、政治穩定、海軍強大的英國,其實並非偶然。法國大革命後建立人民政府,那年巴黎只有四個專利申請,還是政府裡的人濫竽充數;相對英國同一年就有五百多專利(不包括申請被退的送件),未來的成就自然天差地遠。

儘管如此,法律改變比起技術改變,又顯得微不足道了。畢竟沒有發明,哪來專利?

*     *     *     *     *

萬丈高樓平地起,英雄不怕出身低。蒸氣機最初問世,是在大不列顛西南山地的礦坑裡。從古羅馬佔領倫敦以來,這地方就出產錫礦銅礦;然而到了十八世紀,容易開採的早就挖光了,所以當時礦業主要以煤碳為本。人類有很長時間靠伐木生火,不過一棵樹成長花十年,砍來燒卻只夠半天取暖,實在很不划算;尤其英國許多地方土壤貧瘠,連森林都沒有,加上商業起飛後人口暴增,總不能無止盡地從中歐購買木材吧?因此一旦煤碳問世,雖然有的含硫成份較高,燃燒後滿屋焦臭,可是下層社會的人付不起昂貴的松木、炭條,這些小小的煤球就是冬季最溫暖的朋友。

只是那時煤礦最深只能挖到十米,再深就有地下水的問題。這對經營礦坑的人是很大的局限,對於倫敦的地主更是賺錢的瓶頸,因為他們通常可收採礦獲利的一到二成,豈可不盡量想辦法克服礦坑積水?第一個設法改善問題的人是Thomas Savery,他之前是陸軍的工程部隊,在1699年開始使用蒸氣做抽水用途。其實每個看見茶壺水沸的現象,大概都猜得到蒸氣在推壺蓋,但是以往在中國、中東、希臘羅馬,這現象只被應用於玩具性的儀器上,沒有人異想天開地要真的用蒸氣來解決實際問題,反正現實世界已經有足夠的方法解決這些問題,何必事倍功半?礦坑卻距離一般城市遠,附近也未必有畜力、風力、水力可應用,連挖出來的礦石都常用人力拉車運出礦坑;他們唯一有的,就是這些現成的煤碳,因此想出來的解決辦法也與眾不同。

但是這個構想要實現,還要有技術人才。1712年紐科門(Thomas Newcomen)設計出比較像樣的蒸氣機,把蒸氣熱脹冷縮轉換為一推一拉的活塞推動。紐科門本人是工匠,又兼浸信會牧師;以他的才能,要任職牛津劍橋應該綽綽有餘,但他既不是英國國教派,在學術界一直被排擠,因此在遠離倫敦的學院任職。或許這也是巧合;倘若他真的在牛津劍橋任教,那時兩間名校已經朝純理論發展,他反而要懷才不遇;然而正因為他在離礦區不遠的地方,才會去研究如何讓抽水更有效。紐科門還有個特長,一般鐵匠所做的,他無一不會,甚至比別人做的還精密。他所設計的蒸氣機需要兩塊Y字形鐵片,在沒有機械生產的時代,這些全要手工打造;然而兩塊要大小相等,Y字形的兩側還要受力平均,表示打鐵時加熱要均勻,用錘時手的方向幾乎固定不變。做這等細工簡直是考驗‘鐵杵磨針’的耐力,要不是他本人親手製造,實驗改良,再優良的理論發明也做不出像樣的蒸氣機。

這就是工程與科學最大的不同。科學哲學追求的是真理,所以特別在乎什麼是錯誤;工程追求的卻是效率,所以注重的不是實際理論,反而是真正測量的結果。十八世紀工業革命的過程中其實還有許多無名小卒,他們可能是改進輪軸的槓桿運用,可能是尋找不同的材料讓熱傳導更好,可能是打造更適當的機器,可能是設法控制火候蒸氣,縱算歷史不記得他們姓名,沒有他們就沒有工業革命。但這並不代表工程師不需要讀科學,而是動手比較重要;真正開始解決問題,反而會碰到更深層的問題。紐科門的蒸氣機是能達到更好的抽水效果,可是再怎樣改進,還是只能抽水到二十五米。當代意大利物理學家才剛用水銀柱證明大氣壓力,要抽出礦坑裡的水,一樣也受限於相當於氣壓的水柱高度;除非能製造更強有力的蒸氣機,否則仍然無法繼續往下挖。

而下一個接棒者,就是瓦特(James Watt)。瓦特生在蘇格蘭,從小幫忙父親做器械修理,將近十七歲才到倫敦當鐘錶五金商行當學徒;對那時代而言,學徒要從十三歲開始打雜,十七歲已經年齡太大,不值得教了,瓦特卻抱著過人的毅力,一年內學盡別人七年所學的,回到蘇格蘭後繼續從事當地學院的儀器修理,剛好看到紐科門的蒸氣機原理。蒸氣熱時會膨脹推動活塞,冷時卻是要製造‘真空’的效果把活塞吸回來。紐科門為了讓蒸氣迅速冷卻,機器要從另一個管口加一點水,而這一點水卻會逐漸留在機器中,變成蒸氣的一部分,散之不去,因此機器啟動後要留縫讓蒸氣揮發,否則效率會隨蒸氣增加而越來越差。問題是,揮發的蒸氣等於是浪費熱能,而既要留縫,冷卻時就很難達到真空,好比嘴無法密合就很難用吸管。瓦特的想法是:能不能盡量不加水,直接讓蒸氣冷卻?

說來也很簡單,就是把熱蒸氣通到另一容器,以容器外的冷水讓它急速冷卻。不過這個簡單的道理卻讓許多人半生絞盡腦汁,淺顯的答案未必容易獲得靈感。

有了發明,邁向成功的路還很長呢。雖然新發明問世,相對的問題也會產生:紐科門蒸氣機的活塞,就算會漏氣也沒關係;但瓦特的設計既要密閉式的蒸氣管,活塞太鬆會漏氣,太緊又會摩擦力過大,結果為了這關鍵瓦特還花了三年時實驗不同的材料。1765年好不容易達到他理想的標準,偏偏英國適逢南洋泡沫,一下子新發明全部乏人問津。當時在蘇格蘭贊助他的製造商鼓勵瓦特趕快申請專利,完美主義者的瓦特卻覺得要繼續改進才有資格申請,尤其製造上還太昂貴,不符合商業利益。這也是事實,儘管他在1769年正式獲得專利,業界卻覺得紐科門蒸氣機就很夠了,你這新發明有什麼優勢?接下來幾年,他們投資在蒸氣機上的財產全部血本無歸,最後還因為蘇格蘭一家銀行倒閉,連帶贊助他的商人都因被索債而宣告破產。這是工程最常碰到的不幸:你有發明,投資者有眼光,可是市場需要的既不是發明也不是眼光,而是能讓夢想成真的實務家。千里馬需要伯樂,但並非每個有資金贊助的人都可稱伯樂。

1774年,瓦特的發明似乎已經走投無路。由於之前贊助商的誇大推銷,蘇格蘭許多資本家間接擁有蒸氣機股權;然而他們只看重新發明的賺錢可能性,一旦沒機會發財,很快也放棄了對瓦特蒸氣機的希望。唯有伯明翰(Birmingham)的五金商人博爾頓(Matthew Boulton)獨力接手所有債務與法律權益。博爾頓說服瓦特搬到伯明翰為他效力,次年兩人才真正合作。博爾頓也算半個發明家,不過他的能力不是在改進,而是在應用;他的著眼點並不是用蒸氣機抽水,而是用在煉鋼方面,以活塞推動代替腳踩風箱。瓦特到了伯明翰,才有機會對自己的蒸氣機做不同的改良,甚至把蒸氣管熱脹與冷縮的兩部分都轉化為動力,讓蒸氣推動輪軸。這個改進算是‘觸類旁通’,雖然比不上他之前的靈感難得,卻在工業上更有應用價值。

博爾頓還替瓦特處理不少工程外的問題,因為瓦特之前申請的專利,到1783年已經快失效了,博爾頓卻打通政府關係,讓專利多延十五年;這對瓦特其實很重要,因為自從原本贊助商破產後,就有其他廠商竊取瓦特蒸氣機的設計;做工程的人可能無暇分心俗務,但假若別人模仿後,又申請不同的專利,以後反咬你一口怎麼辦?所以假若瓦特沒有遇到博爾頓,他的人生恐怕到此為止;假若沒有商人的幫助,再好的發明也會胎死腹中;或者說,假若沒有這第二輪的機會繼續改良蒸氣機,他的設計還不足以被推廣,畢竟一種設計價格過高,還沒有證明效率之前,有誰想買?

那麼,效率要怎麼證明?瓦特運用了最淺顯的單位:馬力。與其計算機器一分鐘可以拉幾萬磅的重物一英尺遠,還不如換算一匹馬工作量的幾倍,普通人也容易懂。有了這計量單位,突然整個工業界對瓦特的蒸氣機有興趣了;瓦特蒸氣機工作量已經讓紐科門抽水機相形見拙,其他同時代也有人創造新蒸氣機,卻沒有瓦特的效果好(到他逝世前,一台蒸氣機已達18馬力)。加上博爾頓用專利‘壟斷’市場,不到幾年內,礦坑都開始改用瓦特蒸氣機,公司不斷接到新訂單。當然,他們是根據機器馬力標價,零件有損壞時另外派人送修;不久他們卻發現,負責製造零件的廠商,竟私下與他們競爭市場,偷賣蒸氣機組件給礦坑,甚至青出於藍,設計更容易裝配的機器。博爾頓一方面告廠商,一方面也標榜自己提供最適合顧客需要的蒸氣機;然而這些手段都是其次,真正需要的,是自己公司繼續讓產品更好。工業革命的奮鬥,是出於市場貨比三家,因而大家戰戰兢兢地提高自己的生產水準。儘管英國是向陽花木,佔了許多方便開發工業的條件,可是到最後,締造工業革命的不是自然環境,也不是政治環境,更不是中產階級的市場需求,而是幾千幾百業者,接二連三地發展創新,大家困知勉行,力求上進。

天再怎麼眷顧,也需要人類不斷自強。

而博爾頓-瓦特公司,這時已經準備下一步,開始將蒸氣機應用到其他產業上。。。

(待續)

Saturday, October 12, 2013

阡陌:開荒南野際


拿破崙二十多年歐洲混戰中,漁翁得利的卻是美國。1803年拿破崙把214萬平方公里大的土地,以一千五百萬美金賣給美國,使原先的聯邦擴大不止一倍。當然,拿破崙急需籌措軍費,所以這塊未開發地區賤賣也無所謂;何況他很迷信,尤其怕加勒比海巫蠱咒詛(其實只是黃熱病)會波及紐奧良(New Orleans)以北的法國屬地。不過土地每畝不到三毛錢,換算今日美金仍只有每畝42毛錢,實在買得太划算了。

但美國革命後不是嚴重赤字麼?那他們哪來的資金買地?

其實獨立戰爭期間,十三州政府已經向人民做了太多承諾,連軍餉都是印鈔票支付。參戰的佃農們,有很多是聽說勝利後,維吉尼亞、賓州西邊的俄亥俄地區(Ohio)會開放賣給一般人民,小老百姓不必再寄人籬下,為地主耕作。可是戰後這項‘耕者有其田’的法案卻不容易實施,畢竟第一、鈔票貶值,農民也放棄了買地的夢想;第二、這是不熟悉的印第安人地區,又在阿帕拉契山脈(Appalachian)以西,人怎麼敢冒險?這層麻煩在東岸十三州也有,因為歐洲久經農民定居,土地都是皇室所有;英國是第一個把地產視為貨品的國家,但千百年來各郡縣地界已成傳統;新大陸卻可能有土地上的糾紛,所以衍生了土地測量的必須性。有錢的地主往往請人翻山越嶺勘察土地,測量的人可能面對密林泥沼蚊蟲蛇獸,所以從事這行業的,差不多都是年輕力壯的野外求生專家。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就是勘察出身的,當時經驗老到的是週薪美金一百,連華盛頓後來當總統都沒賺這麼多。不只如此,測量的也是第一個知道地價的人,所以他們也最早投入土地買賣;華盛頓才二十歲就購置第一塊田產,步上中產階級之路,奠定未來的基礎。

不論如何,沒有土地勘察,就不能買賣。古埃及由於尼羅河氾濫而創尺規劃地,幾何學從此問世。然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測量總要先有標準。這時代還沒有優良的經緯儀,很多是用準繩;偏偏市場有一大堆傳統規則,連長度也無法整齊劃一:歐洲自查理曼大帝以來,每個國王都把自己肘長腳寬定為標準,造成新王登基就更改尺寸的問題,後來英國採用公定長度,才把羅馬帝國慣用的‘五千尺’定為一英哩,換算起來是5280英尺(1.609公里)。這種麻煩的度量衡到處可見,尤其英國喜歡用二的倍數為單位,一等於8加侖等於32夸脫等於64品脫等於128,一杯等於16湯匙等於48茶匙,連今天英美要買螺絲起子都是7/8英寸的奇怪規格。土地勘測也亂七八糟,平地草原是一繩算一尺,樹林沼澤卻三繩算一尺,良心差的勘察免不了動手腳;加上沒有明確座標,往往只用疊石、砍樹為記。縱算有地圖比沒有好,這種不明確測量實在很難證明產權。

在此時出現了英國數學家Edmund Gunter測量鏈。測鏈本身是鐵製,分為100節,總長66英尺,乍看之下不起眼,卻是刻意揉合了傳統的二的倍數與科學時代的十進位計算:一畝田剛好是用鏈量4乘4的大小,而每十個環節用不同顏色標識,可以很清楚記錄第38節有河溝,第87節有橡樹。這一來別人要改變木石標記、強佔土地也比較難,畢竟記錄越精確就越可靠。測鏈還有個改變,就是不論任何地形,單長度位都不換;鑄鐵比量繩打造困難,卻也因此不讓測量有造假的餘地。到美國獨立時,測鏈已經成為英美共同的權威標準,一些當時建立的城市,市中心馬路寬就直接是測鏈長度。

可是有了標準還不夠,要把土地規劃得理想,仍需要有人推行法案。這個人就是後來總統傑佛森

*     *     *     *     *

傑佛森出身上流社會,又受到理性主義薰陶,對社會平等十分重視,卻也對一般提出的人權法案不予置評。他很相信,除非人民有自己的土地,否則受僱於人,哪來的民主自由平等?可惜他的觀點在當時算少數,獨立戰爭的導火線,有部分是因為英國喬治三世禁止私賣阿帕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今肯塔基田納西兩州);革命後國會裡仍是地產大盤商居多,華盛頓自己是密西西比地產公司創始人之一,富蘭克林與東田納西公司有瓜葛,開國元勳Patrick Henry擁有伊利諾公司,而俄亥俄公司則是陸軍工程總指揮普特南(Rufus Putnam)的囊中之物。這簡直和歐洲的貴族封建制度沒兩樣,只把商標取代爵位而已。各州也盡量誇大地盤,維吉尼亞宣稱聖路易(St. Louis)以東都是自己範圍,喬治亞說自己州界到紐奧良東側,麻省甚至強調自己界線到太平洋;為了這些爭執,馬里蘭等沒地可佔的小州差點不加入共和國。

1779年傑佛森被選為維吉尼亞州長,隨即開始實施他的‘夢想’。他的目標是把維吉尼亞西邊一些土地平價賣給人民;偏偏有錢人都先賄賂勘測人,然後壟斷市場買走最好的土地;單一個費城富商兼國會財務委員,就私自買了一百五十萬畝良田,然後抬價轉賣。這教訓讓傑佛森終生難忘,後來到了國會,面對財主們垂涎俄亥俄州的地產,他卻堅決反對,除非標準測量,否則國有土地決不能賣。1784年,國會面對戰後赤字、外國索債,不得不通過傑佛森的議案,希望能盡快劃地賣地還債。議案也包括,每塊地方人口達到兩萬後,可以申請成立新的一州,與原先十三州同等。這一來貴族世襲變得毫無意義,一下子很多人已經開始盤算那些地方可以成立新州郡,密西根印第安那等地名都很快被寫入簿冊,以待來者。更重要的是,許多新州縣除非遇到河流,邊界全與經緯線平行,田園也是普遍方格。傑佛森認為方形是最基本也最公平的完美形狀,而要規劃土地,最好是方格狀,大小平均,童叟無欺;連他自家和捐建的維吉尼亞大學都用方形為基礎。這是很古怪的執著,但一種史無前例的規劃,也從此變為美國傳統;今日搭飛機俯瞰美國,地上方田仍然平整得猶如尺量。

講起來容易,其實要產生這傳統之前,還得先客服幾個大問題:

第一、商人一樣可能買通聯邦政府的勘察,私下舞弊作假。最先投入俄亥俄土地買賣的,究竟願不願意配合?畢竟這會持續影響到以後的交易。很慶幸的是,當時投資俄亥俄東側的陸軍大將普特南,雖然也靠公司獲利菲淺,但另一方面他卻很照顧自己曾出生入死的軍隊,所以大部分土地仍按照方田制,轉手給參與獨立戰爭的士卒。儘管老練圓滑的商人普特南,與理想崇高的傑佛森是宿敵,甚至兩人從不交談,可是倘若沒有這起初的投資,美國的土地規劃勢必胎死腹中,政府也只能永遠任憑大財團謀利。

第二、人民還不能相信政府。小老百姓又不是瞎了眼,戰後鈔票貶值、政府赤字的問題,大家心裡有數,誰敢保證這些地會不會真的登記屬自己?就算是,假若鳥不生蛋的荒野被誇大為黑土肥沃的平原,自己辛苦累積的一切豈不付諸流水?政府信不過土地商,人民又不信任政府,雙重心理下,1787年土地買賣簡直門可羅雀。傑佛森尷尬之下,才趕快向財政部長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請教;算起來這是獨立後兩黨首度合作解決問題。漢密爾頓給他的回答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你究竟是想造福人民,還是想懲治商人?假如你厭惡不肖商人的行徑,那你應該用條規鼓勵他們配合你,而不是拼命篩選買者,最後反而讓商人替你打反廣告。

一語驚醒夢中人,傑佛森不再去管制大地主低價購買俄亥俄州土地,反而更降價出售,對買方只約法三章:土地保持方格,轉賣的土地也要向政府登記名字,而最重要的是每三十六格必須有公共設施(比方學校)。這項改變比純粹賣地更有效;土地商買田,本來就為了獲利,但是買到了之後卻變成他們必須在這土地上投資增值。私人的地,幾萬畝也不需要設校;但既然政府要求,商人一方面為了配合政策,二方面為了吸引買主,三方面為了相互競爭,反而會向佃農們廣告自己規劃的小學、市集、圖書館有多完善。既有人願意買地,其他人總算開始怕自己錯失機會,紛紛響應購地熱潮;希望省錢的直接向政府買,希望有好環境的則是向土地商買。國庫漸漸開始有積蓄,商人踴躍改變營業方針,佃農逐步遷入俄亥俄州。無論出發點是為了獲利還是為了補赤字,真正受益人終歸是住戶。

何況時值歐洲大戰,農人怕被徵兵,又覺得可以在美洲有自己土地,一時搭船移民來的群眾數以萬計。俄亥俄州的Dayton儼然成為西北方印第安那、密西根、伊利諾、威斯康辛的拍賣總部;而這些地區德裔人口多於英裔,也不算意外;畢竟英國來的容易靠關係在十三州尋出路,躲避戰亂的中歐農民卻在十三州無依無靠,只能把帶來的財產押在拓荒土地上。幸虧美國為了國庫,不嫌棄任何人來購地定居,否則以今日各國的種族問題,政府頭痛都來不及了,還能給新移民機會麼?

第三、土地劃分的制度,只限於美國北部;南部仍是大地主大財團的天下。這一點傑佛森完全沒轍,畢竟南方從一開始就有嚴重官商勾結的貪污現象,北卡是丘陵地,地主們興趣還不大,但南卡和喬治亞卻幾乎是州長、法官、議員分贓的環境,地也是霸占河岸的不規則形狀,最肥沃的地段都由自己人近水樓台先得月。更重要的是,南方的土地難以轉賣,因為土地根本沒有公正量過,有地的農夫們也怕被騙了錢而不敢出售土地;這裡的農民既對田園有深厚的情感,卻也因無法離開土地而覺得猶如牢籠。作家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的小說《下去吧,摩西》,主角曾嘆道:“你難道看不出?這整塊南方是被咒詛的,而我們所有出生於此,被它養大的,無論白人黑人,都活在這咒詛下,逃不了啊!”

1795年喬治亞跟隨潮流出售國土,居然把阿拉巴馬密西西比北部,用五十萬賣給四個大地主(真正付款卻又不到一半)。聯邦檢察官發現州政府中只有一人沒有買公司股票或收取賄金,其他全部涉嫌貪污,連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與田納西州長都有份。緋聞上報後輿論暄騰,卻還過了一年才買賣中止,而這當中已經賣的也無法再收回。北部都開始往聖路易、密蘇里一帶拓展了,整條密西西比河的墾荒栽種不過是遲早的事。那麼一旦法國把這塊地賣給美國,南部會不會也繼續貪污地私自購地?不趕快曲突徙薪,一旦國家版圖增倍,難道最後只是把國庫的錢轉送給少數內線交易的人?

唯利是圖的商人,遠比不上知法玩法的政客危險。

基於這點,傑佛森一上任為總統就開除了與土地有關的政府高幹,改任執行長。由於有聯邦政府出手,紐奧良、路易斯安那、和整塊中部大陸才被強迫先劃地後交易,土地也由原先的不規則狀重劃為方格。不少人手持原來法國的土地權狀,要求美國政府按祖產給他們這些地(其實多數是偽造文書),美國政府卻一視同仁。要地,就排隊登記;政府既沒有漫天喊價,農民也不應無理取鬧地埋怨哭訴。什麼是公平?法制、機會、金錢就是公平。

只是傑佛森始終無法根除南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弊端。或者可以說,就算他身為總統,對南部也毫無影響力。南方的大地主們很類似今日的公司財團,可是在一個交通傳訊不變的時代,他們更是典型的國際大盤商;北部的農田是自給自足,南部的收成卻可以轉銷歐洲,增加出口量。那時棉花市價暴漲,財主們原先是在南卡與喬治亞栽種,但為了因應市場需求,也紛紛到阿拉巴馬、密西西比購地置產,就好像大企業為了迎合訂單而增加廠房。阿拉巴馬的Huntsville成為富紳投資的接洽中心,而也因為有國際資金不斷流入,這些地方根本不在乎北部怎樣土地規劃,怎樣讓佃農們自由。坦白說,剛成型的美國還是農業為本,而最能夠提供農業稅收的還是南部;總統怎麼敢真的與他們作對?

如果歷史是一連串偶然的集合,那麼未來的南北戰爭,很早就種下了毒苗。如果沒有棉花漲價,那麼南部財主們的地位也不會變得穩如泰山。然則棉花又為何突然漲價?原因倒是出於英國的工業革命,顛覆了傳統紡織業。工廠要薄利多銷,當然得從產地買進大量原料。不論美國南北,大家如此積極買地開墾,終歸是出自社會大環境的改變。

歷史巨輪推動了,世界也開始加速了。。。

Saturday, September 21, 2013

銷鑠:天蒼蒼,野茫茫


在尚未有一次世界大戰之前,1793-1815被稱為最大的。導火線已經提過:路易十六被斬,因而歐洲各國向法國共和宣戰。最初幾年法國仍處內亂狀態,無暇分心,只能挨打;但很快地有人在軍伍中脫穎而出,更由於意大利之役名噪一時。這人名叫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當時28歲,可稱年輕有為。

拿破崙是個天才。他對讀過的古今戰事幾乎過目不忘,更厲害是連手下幾萬個士兵的姓名、能力、戰績都記得。他幾乎有透視人心的本領,可以叫人為他赴湯蹈火;不過他敢直接在前線提拔小卒為將官,不在乎名門貴族的眼光,確實是個知人善任的領導,也難怪大家對他忠心耿耿。在戰場上他操縱隊伍如入化境,面對他的敵方將領都以為他兵力多得嚇人,其實他蒐集情報、聲東擊西、挑弱點下手的功夫堪稱一流,連今日各國軍校都仍用來授課分析。當年法國強敵環伺,大家渴求的英雄必須是實力派人物。拿破崙不負眾望,1797年把整個意大利北方由奧地利手中搶過來;1800年在意大利二度擊敗奧地利;1806年面對五國聯軍(俄國、瑞典、英國、德國薩克森聯邦、及普魯士),竟輕而易舉地重挫敵軍;1807年與俄國簽和平條約;1808年入侵西班牙;1809年與奧地利三度交戰,讓對手折損慘重。不過這段期間他也努力鞏固自己勢力,1799年奪權,對法國人民宣稱交戰是為了保護領土、廣傳自由;1802年被提名終身是第一執政;1804年當皇帝;到1812年法蘭西帝國的版圖已經由葡萄牙到波蘭,各國稱臣。歐洲只剩兩塊地方他尚未指染而已。

一個卓越人才往往會把世界當作自己一生的挑戰,將帥們更喜歡以軍事擴張證明自己高人一等。拿破崙要稱霸歐洲,勢必要讓近在咫尺的英國投降。但英國海軍強大,法國陸軍有利;拿破崙無法進犯不列顛,英國也無法在歐陸上佔便宜。拿破崙對英國經濟封鎖不見效,乾脆先對付另一塊領域:俄國畢竟是陸軍可及的範圍。那時沙皇亞歷山大算是平庸之輩,雖受過法式教育,卻生性懶散,做事沒耐性,朝政通常虎頭蛇尾,連看完的書也沒幾本。拿破崙要對付這種國家元首還不容易?他與俄國簽和平條約前,先要求會晤;亞歷山大先入為主,認為對方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見面後竟是個風度翩翩的知識分子,兩人暢談文藝音樂,拿破崙還不時捧捧沙皇,說天下君王只有他兩人值得相提並論。這草包沙皇心裡一樂,想也不想就簽了和平條約。

巧言令色鮮矣仁。沙皇回到聖彼得堡,朝臣大罵,才知道上當。條約把波蘭劃為中立地帶,雙方軍伍互不干涉,法國遠,倒無所謂,俄國豈不等於讓人欺到自家門前?他後悔之餘才又派人設法與英國重新建交。這一點拿破崙早就算計到了;與英國建交,就是與法國毀約,也讓法國有理由向俄國宣戰。話說回來,被拿破崙愚弄的也不止亞歷山大一人;當時他征伐西班牙、意大利、荷蘭、奧地利、德國,屢次聲稱是要讓這些人獲得法國的共和自由,因而廣受文人愛戴;但是下層老百姓只是踏腳石,拿破崙哪會讓他們自由?對各國貴族他當然保證,只要服從他,就不干涉內政;然而得到各地富紳的支持,拿破崙一樣強迫他們出兵出糧。忿恨也沒用,付出的信任已無法挽回了。音樂家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本來想把第三交響曲獻給拿破崙,結果聽說他稱帝,一氣之下撕了樂譜。

可惜天意難測。為了準備1812年俄國戰役,拿破崙動用了69萬人,最後回到法國的竟只有幾千人,如此全軍覆沒實在太難看了。再參看許多當時資料,真正死在疆場上的遠不及十萬,剩下的呢?史學家說他們飢寒交加,一代青年人全倒斃在冰天雪地的荒原上。那更怪了,拿破崙又不是初出茅廬,大軍進攻時才六月,怎麼會面臨嚴冬的噩運?

2001年立陶宛首都,有建商在設地下電纜時,竟挖出為數逾萬的骸骨,一時寰宇震驚。史學家很快地考證,這些是隨拿破崙東征的軍隊。奇的是他們毫無槍砲傷痕,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化驗的人很快發現,這些人都感染了斑疹傷寒(Ty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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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疹傷寒與一般稱的傷寒(typhoid fever)不同。傷寒是食水污染造成的腸胃傳染病;斑疹傷寒則是以蝨子為媒介的急性傳染病,人是唯一的寄主,疾病由叮咬處或表皮傷口入侵,起初只感覺到中暑般的暈眩,之後才有噁心、畏寒、虛脫、發燒、腹瀉,頭痛到不能視物、全身疼痛到站不起來的症狀(所以被誤認是傷寒)。五六天後出現斑點,開始大寒大熱,發燒兩週期間往往神智不清,體力全無,連喝水吞嚥都有困難,嚴重的手指腳趾末梢會發黑腐壞。斑疹傷寒的病原細菌與細胞中的粒線體相似,也因此會取代細胞的能源製造,讓健康細胞逐步壞死;這會導致外表看不到的微血管無法輸血,肺泡無法交換氧氣,身體因缺氧而變得死灰,甚因低血壓而休克,或心臟因負荷加重而衰竭。這段時間若不照顧,難免送命。今日醫療進步,斑疹傷寒只在非洲見到,但一旦染病尚要療養兩週,死亡率仍有10-40%;兩世紀前更嚴重,而且越是冬季或寒帶地區越常見,畢竟那時衛生條件還相當落後:越不洗澡、越不換衣服,越近身取暖,體蝨傳播也越快。

戰爭更是疾病爆發的盛大舞台,因為物資人手不足,倒下的士兵根本沒人理會,而重病者的衣物又立刻被人瓜分。結果越大的軍團,就越利於細菌蔓延。

在1812年之前,拿破崙帶領過最多的只有七萬五千人;以少勝多,讓五國聯軍投降,可算是他事業的巔峰。不過他為何要帶將近十倍的軍力去挑戰俄國?眾說紛紜,理由都很牽強;或許被統治地區人心思變,所以他想用雷霆萬鈞之勢懾服各國。不論如何,拿破崙陣營的52萬步兵、9萬騎兵、5萬砲手、2萬其他部隊、再加上馬夫、廚子、信差、地勤、補給、醫療(拿破崙首次動用急救馬車,是今日救護車的前身),雖然三分之二不是法國兵,準備工作也絕不馬虎。

俄國雖誇兵力22萬,終究有點名實不副;將官多半出自豪門,搞政治的比搞軍事的多;中層的軍官是靠賄賂升遷,戰場上也很無能;下層士兵吃的差,武器差,卻有熊豹狼虎般的彪悍狠勁,只是無人領導,仍難與拿破崙抗衡。然而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沙皇為了逃避貴族官說,乾脆暫時委任普魯士的巴克莱(Michael Barclay de Tolly)為第一軍總帥。那時普魯士已被拿破崙佔領,有些軍事家便投往俄國,尋找擊潰拿破崙的機會。寫《戰爭論》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一向與中國孫子齊名,當年也在沙皇軍謀團中效力。巴克萊知道敵我兵力懸殊,所以盡量保存兵力。這與後來戰局有決定性影響。

拿破崙直覺認為,沙皇要戰,必是在前線開火,然後戰敗求和;而且夏季的俄國草原有足夠的大麥小麥燕麥,可以提供軍伍戰馬。然而他在路上向各地貴族徵收的糧備,將官哪有不榨油的?結果物資不足的士兵們幾乎是強搶民戶,怨聲載道比比皆是。德國奧地利以東,森林多農田少,大家搶的也有限,加上耕種季節短,一些麥穗還太青,士兵吃了拉肚子,戰馬暴斃,也不在話下。不過拿破崙畢竟粗中帶細,法國的糧隊仍不斷開往前線,沒有人真的餓到無力作戰。

只是在步靴聲馬蹄聲中,行軍時倒在路旁的幾個小卒,尚沒人留意。當代醫師認定某些地方有瘴氣,所以軍隊染病總是難免的,也因此將領作戰前都估計增加兩成軍力以防萬一,反正過了危險地帶就沒事。那時的人還太小看微生物的殺傷力;根據軍醫日記,六月24日在立陶宛宣戰前,某些師旅已經折了萬人,全軍每天還繼續損失四千到六千人,只是怕被拿破崙問罪而不敢上報;病帳中約有三萬人,擁擠不堪。其實也正因擁擠,才讓疾病擴散更快;到八月初病人數量已達八萬,甚至患者層層躺在其他患者身上。雖然記錄中熱病、黃疸、肝炎、腸炎、胸膜炎的描述也有,終究不及‘高燒腹瀉’的病例多得可怕。死亡逾量,工兵當然趕快草草埋葬,連彌留狀態的病人也一併活埋;有身份的人送到民宅修道院靜養,不過往往連佃農修女都跟著染病;裝病逃兵的倒算少數,很多兵卒認定病營有去無回,再怎麼高燒也不敢吭聲。後代分析,拿破崙宣戰才一週,軍隊人數已經比出師時少了十萬人,等於是前線戰力的四分之一。

換言之,戰爭已經在倒數計時:究竟拿破崙會先擊敗沙皇軍隊,還是先被斑疹傷寒擊敗?

俄國的狐疑不決,就成了戰爭關鍵。沙皇本來在樞紐地帶建土堡,預計由巴克萊誘敵軍到此勝戰;然而普魯士的謀士去視察卻說,土堡建築太慢,根本不敷使用。整塊俄國草原上其實也沒幾個可防守的地方,所以俄軍一直用焦土政策且戰且退,又耗了一個月。巴克萊甚至擺出空城計,故意做出堅決反攻、不再退讓的姿態,然後逃之夭夭。拿破崙不在乎佔領多少土地,只想要沙皇公開認輸,所以總是劍拔弩張地佈局,希望能一戰定天下;偏偏俄國戰略屢次叫他大失所望。八月14日抵達第聶伯河畔(Dnieper),病夭的越多,主軍竟只剩18萬人,二軍剩不到兩萬人,另有十萬在病營;何況這種遊戰對俄國幾乎沒損失,對自己卻很不利,即使到鴻飛霜降也未必有戰果。拿破崙幾次想放棄卻騎虎難下,於是毅然決定直攻莫斯科,對方總不能不抵抗吧?

沙皇身邊群臣,對普魯士將領帶兵早就頗有微詞,這‘不戰而走’的招數更讓他們覺得丟臉,因此對巴克萊施壓,要他反攻。偏偏下次他仍盡可能保留兵力,使朝廷大怒,改由庫圖佐夫(Mikhail Kutuzov)為總司令。文豪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中對庫圖佐夫的描述幾乎猶如聖人,實際上庫圖佐夫很會紙上談兵,也很會作秀,平時常與士官同吃喝同嫖妓,深得軍心,但1812年他指揮的兩次戰役都慘敗。九月7日,兩軍終於正式交鋒,拿破崙一方只剩13萬,庫圖佐夫約15萬,結果因新兵未練,佈陣不良,又來不及招架偷襲部隊,俄國潰不成軍,到最後還是巴克萊苦撐才勉強退兵。法國戰死近三萬,俄國折損近五萬,退兵莫斯科外。莫斯科有錢人紛紛打包逃難,沒錢人奮勇加入志願軍,要與拿破崙一決死戰。可是庫圖佐夫居然還向沙皇誇是大捷(結果聖彼得堡大開慶功宴),對莫斯科人民則說軍力太弱,必須撤退(其實他自己才是驚弓之鳥)。消息一出,全軍大罵,莫斯科市長認清他欺上瞞下的為人,對他嗤之以鼻。然而戰爭是他全權指揮,由不得別人做決定。將領們則按他的決策做出最壞的打算:有的向拿破崙請求24小時‘準備投降’,以便爭取時間撤退;有的打翻城裡所有煤油、伏特加酒窖;更有的留城做預備。許多人抱著孩子,在城外哭道:“看莫斯科最後一眼吧!以後見不到了。”

另一邊,拿破崙手上不到十萬,又擔心沙皇出爾反爾,即使莫斯科被佔也不投降;所以還沒到莫斯科之前,他已經向各國再次徵兵20萬。九月15日大軍開到莫斯科城下,士卒們遠遠見到金碧輝煌的屋頂雕樑,無不興高采烈;只有拿破崙見不到將官權貴出城迎接,甚至全城沒幾個人影,鬱鬱不樂地‘霸占’克里姆林宮,任由軍隊大吃大搶。當晚,留在城裡的縱火隊開始行動,雖然有人立刻被槍擊,但火隨風勢,16日凌晨已逼近克里姆林宮。拿破崙本以為莫斯科人再怎麼縱火也不會毀了歷史古蹟,現在目睹大火,腦裡一片混亂:會縱火自傷的,肯定不會投降;要和俄國長期抗戰,他有勝算麼?

大火三天,法國全軍灰頭土臉,到第四日火勢漸息,百代經營全成了焦炭。拿破崙面對的,一是無法過冬的莫斯科,二是未知的敵人動向,三是仍舊猖獗的疾病;存活至今軍隊,這時已有些免疫力,新來的徵兵卻如火上澆油,又開始另一波迅速感染。九成以上死亡都是因斑疹傷寒。其實庫圖佐夫的軍隊這時也染上了相同病症,接下來三個月中死了至少五萬人,但他要徵召民兵總比拿破崙快;然而火燒莫斯科的消息已經傳到聖彼得堡了,大家議論紛紛,連克里姆林宮都焚了,之前戰役怎麼可能是大捷?最後沙皇沒將庫圖佐夫革職,卻也從此不再信任他。庫圖佐夫為了向沙皇重證自己實力,還刻意帶兵要截斷拿破崙的補給線。拿破崙才擔心敵人不出面,這下子正好讓他退出莫斯科,也可再敗俄軍,恢復士氣。

十月16日,大軍沿原路西行;四個月來拿破崙的步兵已經死了四十萬人,俄國冬天才剛要來臨。不幸的是,沿原路回去,也代表當地已經沒食物可搶來用了。離開莫斯科時還有人滿載金銀,但路上顛簸,加上開始下雪,滿地泥濘,失足斷腿的馬也得宰來吃,路上拋棄的財寶珍玩已經乏人問津。補給線尚未恢復,飢腸轆轆的兵卒們對疾病的抵抗力也越弱,病倒途中的,根本沒人知道是飢寒交加或是病重乏力;但能走的絕不敢耽擱,等到法軍過境,俄國農民對還沒死透的敵兵,會很不留情地洩憤,有的還被折磨到血肉難分。拿破崙也知道這是敵人領域,自己軍力日減,十萬,九萬,八萬。。。雖然佯稱要再敗俄軍,其實不要被追上就謝天謝地了。

十一月9日他們終於回到第聶伯河畔與補給隊會合,沒想到先前的傷患病患近兩萬人,再加上四周湧來的難民,已經大量消耗物資,還能剩多少給主軍用?全城都是屍臭,附近染病的人把所有可住的建築物都擠滿了,連教堂都得拒人於門外。入夜後溫度降到攝氏-20度以下,有的太靠近營火而瞎眼、衣著起火。拿破崙不敢多待,沿路遇上庫圖佐夫十萬兵包圍,仍把對手打的落花流水;只是俄軍熟悉地勢,沿途陰魂不散地追剿,又減了三萬人,但他居然還能帶四萬人死裡逃生,領軍本事畢竟是當代第一。十二月回到立陶宛,氣溫近-40度,離開時只剩一萬,到普魯士只剩七千,回到法國只剩兩千。僅存的幾千人把戰場上的疾病帶給家人,繼續流毒無窮。

這次嚴重挫敗,原本臣服的各國全反了。1813年普魯士脫離拿破崙掌控,與俄國、英國建交,向法國宣戰;拿破崙打算徵兵60萬,只徵得20萬,而這些已經不是經驗老到的精兵,而是從未握過步槍的新手。斑疹傷寒仍在軍伍中大肆蔓延。三個月後拿破崙簽約解散帝國聯盟。不久瑞典斷交,奧地利翻臉,縱算是拿破崙的過人本事,也無法指揮菜鳥軍隊對抗各國。1814年巴黎失陷,拿破崙退位,王位傳給魯鈍的路易十八。1815年他想東山再起,卻因缺乏人力而慘敗滑鐵盧,四十五歲的軍事天才從此被流放至死。

後代對拿破崙的表貶不一,但總說他驕傲,甚至傳說他很矮。其實他身高171公分,比起當時法國男性平均157公分可不算矮;然而說他驕傲倒不為過。他天資過人,身體也一向健康,任何疾病都不藥而癒;結果他畢生賞識有能力的強壯士兵,卻對病患缺乏惻隱之心,甚至歧視病人,以為他們體格軟弱是罪過。身為將領,他會到病營與傷患握手致謝,對病患他也會做人情地慰問;但離開病營後,他對病患的態度一樣負面,還往往責怪這些病人,讓他達不到預期兵力。在他濫用下,歐洲一代青年盡歸黃土,他卻不思檢討。輕蔑,導致忽視。忽視,導致失控。失控,導致一生功業皆成泡影。

他死於胃癌,而非奪走幾十萬人性命的斑疹傷寒。不過對一個病痛纏身的人而言,那也沒什不同。

                        “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曹雪芹紅樓夢

Saturday, August 31, 2013

剄刑:理性的悲劇


十八世紀歐洲有不少政治變革,規模與影響力都值得青史題名,但留下成果卻很難說。以下是我個人對這時代政治的頒獎:

第一名是普魯士(Prussia)。好比周朝演變為諸侯國,神聖羅馬帝國也分裂為各自為政的王國;普魯士等於是那時的秦國,變法成功後,未來即將把整個日耳曼地帶再度統一,成為今日熟悉的德國。腓特烈大帝(Friedrich der Große)是它的商鞅,用法紀讓普魯士富國強兵;也是它的張儀,用手段讓其他王國個別與自己結盟;又是它的范雎,與俄國、奧地利聯手,三國瓜分中間的波蘭;還是它的呂不韋,廣招天下名士,提倡文藝音樂科學,卻秉持獨到的政治主張,不讓文人干政;他自己是國王,等於把眾多政治才略全加在秦始皇身上。短短幾十年,小小的普魯士版圖增大不止十倍;不過它絕非不計成本地軍事擴張,而是量力而為,不急著有生之年統一德國,所以也沒有別人國庫赤字的問題。

第二名是俄國。莫斯科大公國曾與東羅馬帝國有姻親關係,又信奉希臘東正教,所以拜占庭被土耳其人攻陷後,莫斯科就自封為‘第三羅馬’,連沙皇(Tsar,царь)也源於凱撒(Caesar)頭銜。這是對人民誇大,其實當時莫斯科文化不高,每次有中亞游牧民族入侵,就出兵消滅,然後把那地方併入俄國。輾轉地整個西伯利亞都進了俄國版圖,還曾在滿州外與中國簽定尼布楚條約;可是地方大,防守範圍也大,而軍事產生的文化,終究難進大雅之堂。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Пётр Вели́кий)上台,毅然採取西化,在泥沼之地建立新都,即今日聖彼得堡(Saint Petersburg,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他強迫莫斯科貴族要在新首都建宅邸,否則沒資格覲見皇帝;他也鼓勵生產,讓以前奴役於貴族下的佃農,改奴役於工廠老闆下;他還興辦大學,讓一群法德來的教授,對不識法文德文拉丁文的俄國學生們授課;他鼓吹軍事,也首設徵兵比例制,卻沒考慮貴族都把強壯男丁留著耕田,沒用的才給政府徵去。彼得大帝理想高,大刀闊斧地改革卻往往事倍功半,許多政策甚至要到後來凱薩琳大帝(Catherine the Great, Екатерина II Великая)才改得比較像樣。當然,三國瓜分波蘭後,俄國佔領了東歐不少土地,只是國家有70%消費用於軍事上,其他方面發展就很有限了。俄國沙皇們還有個難改的惡習:他們讓國家‘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卻不願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程度。貪污在上層社會根本是不必隱瞞的現實。

第三名是美國。幾乎無人不知1776年美洲殖民地的獨立戰爭,但戰爭從1775年延續到1783年,十三州當中更有許多人向英國投誠,或希望喬治三世(George III)趕快撲滅動亂,恢復安寧。加拿大的魁北克全部被英國重新佔據,其他各地的獨立運動也不團結。老實講,下層社會哪在乎自己屬英國美國?真正搞獨立的人,無非是想要一個對自己有利的領導,所以獨立後還曾推舉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當國王,管他什麼民主共和的政治體系。獨立戰爭中固然有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但美國獨立與之前的印第安人暴動事件實在很像:戰鬥力不差,要與經濟大國長期抗戰,還是勝算渺茫,畢竟物資條件差太遠了。要不是英國的世仇——法國拼命支持美國獨立,就算賠本倒貼也要讓倫敦灰頭土臉,荷蘭也積極販賣武器給十三州,西班牙更是頻繁滋擾英國船艦——否則美國獨立戰爭究竟能撐多久?即便如此,獨立戰爭中英國死了兩萬,美國死了五萬,這種消耗戰可不划算。再者英國戰爭貸款八千萬英鎊,對倫敦不算什麼;美國卻花上四億美金作薪餉,另有國債四千萬,州債一億多美金,幾乎全欠給法國與荷蘭。一個剛興起的農業國差點要被赤字壓垮,勝利的代價也太昂貴了。【注:有關美國獨立後的經濟問題,以後再談。】

第四名則是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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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大革命的三個首腦人物,分別是馬拉(Jean-Paul Marat)丹頓(Georges Danton)羅伯斯比(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三個都是知識份子,但是都各有毛病。馬拉愛做天才夢,批評牛頓、拉瓦錫的科學作品被嗤笑,就以為是社會欺壓他,從此自稱是‘人民的朋友’,尖酸抨擊所有權勢人物。丹頓是理想主義者,但他也會搶別人功勞,還大肆逢人自誇,算是有強烈出頭慾的知識份子。羅伯斯比是律師出身,言語得體又有說服力,而且不被賄賂所污,乍看之下是最佳領導,實際上他自我中心又死不認錯,還很會演政治秀懾服人民大會。其他重要人物也有幾個是媒體文人,剩下的則多半是譁眾取寵之輩。

演員到齊了,背景呢?1789年法國人口兩千六百萬,只有16%住在城市,巴黎人口甚至才70萬。法國的都市文明遠遜於英國荷蘭,但是中世紀留下的傳統又比其他國家多。英國八百萬人口,貴族只不過220戶;法國有三倍人口,卻有兩萬五千戶貴族,也就是十二萬享有特權的人。革命前夕政府的收入,過半用於還債;宮廷開銷、理財無能、幾番戰爭累積下來的赤字相當可觀,偏偏貴族多少與皇室有契約免稅;法國對傳統格外重視,這一來所有重擔自是全由小老百姓肩負。不幸1788年收成欠佳,麵包價格大漲。年輕的路易十六優柔寡斷,並不適合當亂世中的皇帝;他多年來想鼓勵法國種馬鈴薯,人民不肯,等到大家肚子餓才向政府訴苦,國王哪能無中生有?(後代說瑪麗皇后曾問:“為何不吃蛋糕?”實際上這是抨擊政府的文人謠傳的;盧梭寫這段小說諷刺貴族時,奧地利公主瑪麗才九歲,尚未嫁到法國。)

巴黎聚集的饑民越多,政府勢必要增加軍火應急;然而人民也很快查出火藥藏在巴士底監獄(Bastille)。七月14日人民攻破監獄,目的可不是為了解放犯人,而是為了防政府拿火藥來對付自己。既已造反了,大家一不做二不休,號召全國一齊推翻貴族壓制。短期之內軍民衝突各有死傷,市長被殺,許多貴族逃往國外,但政權終於落入人民手中。皇室與大部分貴族都被軟禁,等待法院裁判。

然而這只是開場白。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聽起來好像是愚民政策,但柏拉圖也認為,權力與酒一樣,未曾沾染的人一旦接觸,混亂的後果肯定不堪設想。革命成功,百廢待興,千頭萬緒,絕不是寫一份憲法就能了事。民眾有投票權,但能被選入人民大會的卻必須是繳稅高的人,結果新政府的組成還是有錢的上層人士、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以及從革命中獲利的機會主義者。換言之就是‘既得利益階級’,‘百無一用是書生’,‘小人得志’三種人。有這種代表可說是人民的不幸,偏偏老百姓總愛挑講話好聽的人領導自己。法國大革命不久也衍生法令滋彰的現象,而且最麻煩的往往是最瑣碎的法令。為了強調平等,新政府居然改定秋分為一年之始(晝夜等長),每月固定30天,每週10天,360天外加5天的共和日。為了打破傳統,整個法國被重劃為83郡,每郡大小差不多(人口多寡卻不見得相似),各出代表到巴黎。後來更強調革命的紅白藍三色,不穿這三色的就是不愛國。更離譜的是,許多知識分子為了破除迷信,所以竭盡所能地廢除宗教。先前的聖彼得廣場、聖保羅大道,全改名為民主廣場、博愛路,連與宗教有關的姓氏、地名都翻版了,這造成的社會混亂可想而知。巴黎許多教會成了政黨議會廳,政府還強迫所有神父牧師要由政府委派,否則至少要向民主政府宣誓效忠。這或許為了杜絕羅馬教皇干涉,但幾乎所有聖職人員都反對;他們是神的僕人,為什麼要淪為政府職員?縱算巴黎有教堂行止不端,鄉下還有很多竭力牧養子民的神父,深得人民敬愛。法國西部就首先反對新政府的宗教法規,吶喊“還我們國王與神父!”南部一些地區也堅決與巴黎劃清界限。

革命演變為國家分裂,文人政客臉往哪裡擺?馬拉立刻咆哮:“我們被出賣了!”積極呼籲不是盟友就是敵人。問題是,巴黎的糧食畢竟要由鄉村運輸進來,現在國家不再統一,貿易頓減,城裡通貨膨脹比革命前更嚴重。1791年印的紙幣,不到三個月已經貶值30%。其他歐洲各國擔心民主風氣會傳染給自己,一致對法國經濟封鎖,港口蕭條不說,富商也紛紛良禽擇木而棲;普魯士與奧地利更帶兵威脅邊境,一方面逼新政府分心,一方面籌劃如何搭救路易十六與瑪麗皇后。不幸路易十六逃跑失敗,革命人士先是宣稱國王被外敵綁架,幸得愛國軍解救。然而這時他們也擔心,自己的權勢是建立在國王屈服的空殼上,法國可還沒放棄君主制;假若國王不願再做傀儡,這場鬧劇還能繼續演麼?於是腳本再次改寫,路易被強迫設立‘憲法君主制’,幾個月後人民大會廢除國王,改為共和,又幾個月後文人放話:路易不是被綁架,而是瑪麗皇后私通母國奧地利,所以兩人都犯了叛國罪,背棄人民。這樣循序漸進地轉移權位,到1793年初,路易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政客們也無法長久平息饑民的憤怒,乾脆拿國王做代罪羔羊,用他的死‘施行正義’,‘大快人心’。而行刑工具就是斷頭台(guillotine)

提到斷頭台,至今仍叫人不寒而慄。會設計這鍘刀,主要還是為了公平——仁慈的劊子手也許會讓犯人少受罪,但‘服務品質’很難控制;用機器操作就沒這麻煩,鋼刀之前人人平等。不過機器效率高,卻讓行刑過程中少了惻隱、懺悔、潔淨、教化的作用,只留下震懾性的恐怖;不久之後中立派失勢,21名人大代表36分鐘內全部斷頭完畢。效果好,反而讓觀眾麻木,再也不把人當人看待,甚至看到過癮,明天還希望再看更多的恐怖鏡頭。

1793年正月21日,路易十六斷頭,民眾歡呼。萬萬想不到,八天後歐洲各國全部向法國宣戰。之前不攻並非投鼠忌器,而是沒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現在國王被斬了,朝野再難合作,正是漁翁得利。同時期巴黎與法國各地關係越來越僵,反對巴黎知識份子的聲浪也越重。不久有個外地女子來向馬拉‘密報’反革命人士的行動,卻趁機用刀殺了這個挑動民憤的‘人民朋友’。她或許認為馬拉死了,法國的政治問題就會跟著消逝,所以即使自己被判斷頭也值得;但是馬拉的死,只讓政府變得更極端,甚至執意要先對付反革命地區,再共同抵抗外侮。於是戒嚴令開始了,繼續守主日領聖餐的信徒,甚至私藏十字架的人,都被視為反革命而逮捕。許多聖經被焚燒,有錢人財產充公;這當然也是為了軍隊資金,畢竟法國已經赤字累累,要如何對付各地不接受啟蒙的天主教徒?

內戰初,許多天主教徒仍對巴黎革命軍降者不殺;但是巴黎卻把作戰失敗的將領因指揮不當而送上斷頭台。這一來新司令官不敢再憐憫敵人,結果不惜槍彈,見一個殺一個,全郡竟死了四萬平民。法國許多村莊被燒成灰,搶著渡河的亂箭射死,投降的居然還用大砲轟,沒斷氣的也活埋,連十歲以下的孩童都溺刑處死。消息傳出,整個法國雞飛狗跳;南部有鐵匠得上級訂單,要新造斷頭台,一時人心惶惶,既忿恨巴黎的高壓政策,又擔心自己步他人後塵。巴黎更籠罩在恐怖氣氛中,瑪麗皇后被誣通報敵人,斷頭;老成持重、反對宗教內戰的一群人大代表,都被控告是串通反革命黨,全體被鍘;哲學家孔多塞等人在獄中服毒自盡;不知情的人為反派一敗塗地而歡呼,但理想主義的丹頓卻驚呆了。丹頓本來對新共和政府抱有極大期望,所以為了國家仍努力支持羅伯斯比;現在眼見政府殺人如麻,對市民大肆搶奪,理想全碎。他立刻請自己人提筆,意圖用媒體改變恐怖政策。

文人總會過度相信自己重要性,殊不知社會大亂後,他們根本無力挽回大局。羅伯斯比見到報紙上的諷喻,等於威脅自己權勢,立刻叫爪牙對丹頓政治攻擊。人民大會上既不讓他們發言,審查會也對丹頓一派的人雞蛋裡挑骨頭,更演了一段‘莫須有’的判決。1794年四月,丹頓等人斷頭;三個領導人物只剩一個了。

小老百姓對丹頓這名人之死,畢竟有幾分猜疑。羅伯斯比處決丹頓後,變得更加偏執,恐懼流言。有人在公堂外竊竊私語,就認為是講自己壞話,可誅;有人對公安不敬,就是藐視革命,可誅;有人抱怨革命後肚子更餓,喧囂起哄的人當然可誅;連不識字的人販賣報紙都可誅。著名科學家拉瓦錫等人都被斬首。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之下,整個巴黎簡直是大型禁獄。最後人大代表終於受不了,怕自己會下一個上斷頭台,於是大家投票,羅伯斯比該上斷頭台,立時押解監禁。據說民眾幸災樂禍,知道他隔日將被砍,大家都爭著來譏笑名人:“喲,羅伯斯比皇帝,您今天氣色不太好呢!”只有一個老人悄聲對他說:“我的弟兄,神,終究是存在的。”

1794年七月28日,羅伯斯比身首異處,恐怖政治至此結束。法國大革命歷時五年兩週,總計16594人被送上斷頭台,其中只有878人是貴族,也就是有93%以上都是平民。遺憾的是,沒有流血政變的普魯士、俄國,反而比美國、法國有成效。這是理性時代所料不到的現象,而真正原因卻是前兩者是國君用法律鞏固勢力,同時也推動社會新秩序,可稱是雙贏;後兩者則太相信自由、民意是無形力量,卻不了解每個團體各有目的,結果為了保護權益,大家砍得腥風血雨,慘無人色。

羅伯斯比死後,政府逐一肅清激進派。那些判別人斷頭不眨眼的,現在面對槍斃現場,多半都成了貪生怕死之輩,醜態百出。然而其中還有人對革命本質未曾懷疑,臨死前仍高聲唱著革命國歌,從容就義。

好個悲哀的故事。

Sunday, August 11, 2013

氤氳:山南山北樹冥冥


與商業革命和科學革命的同時,還有個詞叫‘理性時代’(Age of Reason,也稱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這名字不像‘文藝復興’是後代稱呼,反而是當代哲人自己下的定義。雖然有幾分自我推銷,倒也很籠統地勾畫出這時期的學術目標。但是比起科學家,我們或許只聽過當代名人,卻很少把他們大名與理性時代這名詞銜接起來。

舉例而言:德國唯心論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詩人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劇作家萊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英國政治哲學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提倡天賦人權的洛克(John Locke)、作家包斯威爾(James Boswell)、寫《羅馬衰亡史》吉本(Edward Gibbon)、蘇格蘭懷疑主義休謨(David Hume)《國富論》史密斯(Adam Smith)、愛爾蘭的經驗主義者伯克萊(George Berkeley)、荷蘭形上學的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歷史批評辭典》的作者貝爾(Pierre Bayle)、法國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三權分立的孟德斯鳩(Montesquieu)、社會契約論的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著《百科全書》狄德羅(Denis Diderot)《自然通史》布豐(Comte de Buffon)、主張女性也有繼承財產權、投票權、工作權的孔多塞(Marquis de Condorcet)、意大利犯罪學的貝卡里亞(Cesare Beccaria)、美國的富蘭克林、寫《常識》的人權鬥士潘恩(Thomas Paine)、共和主義的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後來擔第三任總統)。隨手舉出當代哲人,名單已經洋洋灑灑,這尚且不包括英法的文化沙龍參與人,或是其他各國較沒名氣的地方哲人。但這時代究竟是什麼模樣?似乎沒有明確印象。

康德在1784年定義理性時代的精神,就是‘敢於知道’(Sapere aude)。確實這些哲人敢於冒險求知,標榜批評的權利,也接受獨立思考和必然的孤獨。康德的解釋比數學家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又青出於藍;啟蒙,是由兒稚進入成人的過程,所以也開始要對思考負責。不過這倒不代表哲人有共識。他們是知交,但除了推廣知識,他們第二嗜好還是唇槍舌劍的比賽,連對朋友也不放水。當代歐洲的公認學術語言是法文,這些哲人沒有不諳法文的(富蘭克林在法國大享盛名,傑弗遜還擔任過駐法大使),而多數評論也由法蘭西學術院刊登。很多嘴尖舌頭快的批評實在無禮已極;後代對理性時代的評價——憨痴的樂觀、虛偽的純理學、謬論狡辯——都來自那時文人對罵的常用字眼。儘管如此,以諷刺見長的伏爾泰仍說:“我不贊同你的話,但我極力維護你說話的權利。”被他評得一文不值的哲人,不知該氣恨他還是感謝他?

雖說是哲人,大家意見卻很分歧。休謨是超保守派;孔多塞是超先進派;狄德羅討厭古文明;吉本熱愛希臘羅馬文化;盧梭崇拜柏拉圖的理想國;傑弗遜連《共和國》一書都無法平心看完。不過比起前代的哲人,十八世紀思想家全是外向型的人,也都敢於表現。他們朋友關係很情緒化,辯論時吵架不斷,和解時涕淚縱橫,連自己的私房事都不忌諱地公開。盧梭的《懺悔錄》對社會不公平狀態和追求自由深入探討,其中有關教育、友誼、愛情、倫理、方面的描述幾可稱是自我暴露。歌德寫了感情悲劇《少年維特的煩惱》,一夜成為當代最紅的作品,卻也算是歌德本人的自傳。再者,他們派系分明,但是若有哪個哲人作品被禁,他們又不分派系地去支援。許多哲人是與權威衝突而成名,但他們並不反對權威。與其他時代的思想家相比,理性時代的哲人比較懂得善用媒體,或參政改變社會;富蘭克林曾是印刷匠,孟德斯鳩等人也當過議員。這好比是中國儒墨道法各家的哲學宗師們,也兼備縱橫家的影響力,效果自然大不相同。

但是最奇特的是:理性時代這些哲人,大半都反宗教。科學家在問:神要啟示我們什麼?哲學家卻說:神從沒向我們開口過。

*     *     *     *     *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人對宗教的攻擊,多少是為了鞏固自己的觀點,批判其他論調,還有一些是為了學術名望、政壇利益、出版收入等等。霍爾巴赫(Baron d'Holbach)是那時代無神論的最著名代表,寫作中不時抨擊:“基督教依靠的是欺騙、無知和輕信。”他家境富裕,一生未曾窮過,自己也鼓吹物質主義;但每本作品連書名都像是要無端惹話題,似乎有越多人提筆反駁,才越顯得自己偉大。他確實也帶起很多爭辯,而法國各報社為了突破銷售量,更不斷鼓勵慫恿他‘語不驚人死不休’。

這種瑣碎心理不去探究,一個論點能吸引讀者正反兩面回應,畢竟是要能觸及大家內心的疑惑。伏爾泰認為無神論很誤導,對社會也危險,但他仍堅持一個無神論的世界遠比基督教世界可看。休謨的懷疑主義本來就先設定世界虛假,無神論正是投其所好。萊辛打算自創新宗教。盧梭對神觀比較不聞不問,雖然對法國天主教不滿,卻也不附和無神論者。這讓狄德羅大為搖頭,說:“反正只要他不站在我們一邊,教會就算讓他潑泥也甘願是吧?”言下之意竟不把他當作自己人,反而把敵我雙方分得斬釘截鐵,無可妥協。其實這時代哲人還挺類似軍事將領,他們如同軍隊招兵買馬一般,努力將大學院士、官僚律師、書商家教都攔為己方信徒,甚至對報社施壓,讓不贊同自己的投稿作廢。對追求浪漫主義的地方,他們強調是宗教壓抑天生感情,讓人得不到真自由,所以罪大惡極;對君主制反對聲浪大的地方,他們更提出是基督教為這群國王們撐腰壓榨人民,因此對歐洲的影響弊多於利。

真的麼?俗語說‘文人相輕’,紙上談兵在學術界並非稀有;寫文章的人不管有沒有實際經驗,有沒有客觀見識,只要氣勢澎湃,修辭漂亮,再加上一些科學數據填鴨,名人語錄加料,讀者一樣會點頭稱是。科幻作家Isaac Asimov:“現代人最悲哀的,是科學增添知識,遠比社會增添智慧來得快。”今日教育普及,能分辨報導誇大不實的人卻很有限;何況實驗室的成果尚不代表百分之百正確,更甭談沒有實驗室的哲學。世界之大,複雜性可想而知,科學有萬有引力一類的公式可循,哲學卻沒有。然而哲人若承認自己觀點狹義,還辯什麼?大不了以偏概全,一樣可以自圓其說;以最粗淺的模型來比擬世界,一樣可以娛樂讀者。

舉例而言,十八世紀學者對歷史的剖析很膚淺。他們把時代劃分為埃及中東古文明、希臘羅馬時代、中世紀黑暗時代、以及他們自己所處的啟蒙時代;其中兩個是宗教文明,另兩個是理性文明,而人類的認知一直像單擺,週期性地由一種擺向另一種。會有這種古怪看法,只能說這些哲人對歷史知道得太片面;今日歷史家對這謬論可不敢恭維。希臘羅馬出過不少哲學家,但社會仍舊虔誠;中世紀歐洲黑暗,但哥德式建築依然證明人類理性未曾埋沒;再加上近東遠東的發展,十八世紀的歷史見解已經不攻自破。研究得越多,越不敢以管窺天,把不合自己理論的部分省略。智者千慮尚且有失,何況野人獻曝?

可惜理性時代的哲人已經是為反而反。不少學者其實幼年都曾在天主教學校中長大,蒙耶穌會教士指導;他們卻很少人感謝過恩師,反而不斷起哄,把聖經、神父、儀禮視如敝屣,連哥德式教堂都引他們反感。這好比青少年叛逆期,把父母師長呵護全視為束縛,只與自己狐群狗黨混,動不動惡毒謾罵。中國近代曾有非湯武、薄周孔的執拗,美國有反對科學教育的偏激,同出一轍。十八世紀許多哲人邏輯欠強,辭藻卻不凡,堪稱舌燦蓮花,還不時把自己形容為孤獨的烈士,博取讀者同情;即使討厭他們見解的人,也搶著傳閱他們‘毒舌派’言論。粉絲信徒多了,影響力深了,哲人也拋棄了虛懷若谷的求知精神。

然而他們拒絕了基督教,等於是把自己的傳承連根拔起,留下的洞又怎麼填補?這就是為什麼理性時代想努力標榜希臘羅馬,也就是歐洲的另一個傳承。不過連這點也看得出哲人自以為是的毛病。愛好羅馬歷史的吉本,就曾犀利地評判羅馬帝國的問題;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一般人哪有耐性讀完他的鉅作?提倡共和主義的傑弗遜,竟不願接受柏拉圖的《共和國》,意味古人的智慧一樣有瑕疵,現實世界中根本無法持久。可是當時人一聽說古雅典有民主、古羅馬有共和,就舉雙手贊成,誰去思索這種政體實際與否?倫敦日報上印刷的,總會天外飛來一筆,造作地加兩三句拉丁文裝學識淵博。古希臘文史家Xenophon列舉文化悖論;十八世紀哲人也嚷基本常識、社會責任、事不可盡信云云,還把諷刺詩體學個十足十。古羅馬唯物論者Lucretius反對靈魂不滅、神創世界的看法;哲人也東施效顰,大喊迷信該除,否則有愧先賢。二世紀羅馬的Marcus Aurelius是少有的明君兼思想家,對當時基督教卻毫不留情;但在理性主義者穿鑿附會之下,他成了聰明、慷慨、寬容、集所有美德於一身的皇帝,然後文人又把這完美的形容拿去讇諛他們想討好的國君們。

縱算讀古書能知興替,幫助思想家增長見聞,十八世紀大半文人畢竟不是思想家;他們早有自己的理念目標、利益宗旨,所以只想用古文化傳承做為言論武器,提高聲勢、遊說權貴、鬥倒異己。儒有大儒,有小儒;大儒還能懂得體道而為,小儒卻用迂腐的成見去改變世界。狄德羅會排斥復古,絕非自己未曾研究過古籍,而是對這群開口閉口希臘羅馬的人感到厭倦。一群頑皮的孩子拿石頭砸老舊教堂的玻璃,然後躲到廢墟中避禍,結果發現廢墟竟是龐大都市的遺址,自己也開始做夢,以為可以學它搭建更美的城市,來彌補自己砸教堂所闖的禍,所以興孜孜地到處炫耀自己多聰明。

作家許知遠說:“人無法做到無我,看世界有我,就看不清形勢與來龍去脈。”

我們並不是希望人類認知永遠停滯不前,也不是要否定理性時代這些哲人的貢獻;他們確實帶給人類許多另類思考,甚至可說解放了不少傳統的禁錮,讓大家對社會惡習重新審視。但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一知半解的哲學,可能比食古不化的宗教更棘手。因為發明炸藥的,無法控制血肉橫飛的恐怖;發現相對論的,無法遏止核彈氾濫的災害。孟德斯鳩相信政治會不斷進化,最後達到他理想的終極狀態;但是怎麼進化?身為貴族的他大概沒想過。伏爾泰對人類未來抱持無限樂觀,可是他逝世於1778年,法國的路易十六才剛加冕不久。1789年霍爾巴赫離世,他畢生鼓吹無神論,死時竟還被埋在巴黎教堂。

這些滿懷希望的理性主義者,都未曾見到他們哲學結出的果實,也不知道他們教育出來的信徒,還繼續將他們的偉論‘發揚光大’。是非只為多開口,話講得越多,就越煙霧瀰漫,最後大家都見不到方向,也分不出前途危險。

                                    "La plus belle des ruses du diable est de vous persuader qu'il n'existe pas."
                                    魔鬼最高明的伎倆,就是說服你,他根本不存在。
                                                                --- Charles Baudelaire, 法國詩人,"Le Joueur Généreux" 1864

Tuesday, July 23, 2013

璇璣:真理何在?


                “神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
                            以知識使深淵裂開,使天空滴下甘露。”
                                                ——舊約聖經·箴言

公元1543年,波蘭人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Mikołaj Kopernik )抱著自己剛出版的著作《天體運行論》逝世。雖然他的理論那時還沒幾個人讀過,宗教界的批評卻不留餘地,抨擊他不合聖經教義,抨擊他是先下結論才找證據;更有人認為他的見解不可理喻,假若地真的在動,怎麼地面上的東西沒有被拋出去?憑良心講,這種以偏概全的問題太不夠水準,難道隨便一輛馬車載貨都不可能麼?不過大部分批評本來就是雞蛋裡挑骨頭,目的只是要抹黑哥白尼教授(兼醫師、縣長、法學博士、通譯官及經濟學家)的聲譽,似乎連‘死後留名’的機會都不給他。

同樣是公元1543年,比利時人維薩里(Andreas Vesalius,Andries van Wezel)在威尼斯附近大學出版《人體的構造》,是自從古希臘學者蓋倫以來,第一位親自解剖屍體,也親自操作示範的醫師。他更鼓勵學生要由親身體驗作為醫學的入門,不能只用動物做比較,否則會整死病人。那時還有很多庸醫食古不化,繼承古羅馬的殘缺知識。羅馬草菅人命,卻禁止人體解剖,天主教和後來回教也是如此,結果一千多年來歐洲醫療都沒有進步;維薩里卻得到官方許可,把處死的罪犯用於科學,因而知道心臟有四腔,肝臟有兩葉,下顎只有一根骨頭,還把這些構造一一圖示。這些新知識使他成為當代的手術名師、皇室御醫,更有人不遠千里向他詢問私人隱疾。然而他也遭到其他醫師的嫉妒毀謗,天主教更向他施壓,故意誣衊他示範開刀時軀體心臟還在跳;結果他不得不託付職位,自己動身前往耶路撒冷‘朝聖’,實際上等於被流放。路上因盤纏不足,客死異鄉,年僅49歲。

像這樣的例子,在科學革命中不勝枚舉。丹麥人布拉赫(Tycho Brahe)發現新的星球還不斷誕生,更詳細記錄彗星軌道與距離,否定從亞里斯多德以來的‘完美’天行;不幸他一次出席宴會突覺不適,十多天後病死。那時以為他得了急性腎臟病,今日卻可推斷是被下了水銀劇毒。他的學生德國人克卜勒(Johannes Kepler)用慎密的數學演算,證明行星軌道都可以用橢圓表示,但橢圓的焦點是太陽而不是地球;雖然路德教派不禁止他做學術研究,但也不讓他領聖餐,相當於剝奪他進天國的資格。佛羅倫斯的伽利略(Galileo Galilei)發明更精確的望遠鏡,因而注意到木星的四大衛星和太陽的黑子。照理說,伽利略比哥白尼晚了近百年,教會對天文學應該開竅了;偏偏天主教固執地引經據典,要信徒接受古代的科學範疇,不服者由教會處分。身在意大利,伽利略居然想努力證明哥白尼的‘日心說’,簡直是正面與教會作對。異端裁判所宣告他‘有強烈異端嫌疑’,後半生被迫不得離開住處;只是國際學者仍絡繹不絕地來訪。教會最後強制他收回學說,公開承認自己的推論只是一種可能性,並非事實,連未來的著作都被判為禁書。1642年他死時,竟被埋在教堂邊最不起眼的地方,還是礙於他家族名望才沒被棄屍;又近百年後,伽利略學說受到肯定,才被重新厚葬樹碑。

儘管後代宗教人士對達爾文進化論、佛洛伊德心理學、甚至今日的幹細胞研究都頗有微詞,歷代科學家被宗教人士整得最慘的,非這批人莫屬。當代許多科學家為了避免受到教會‘矚目’,都盡量避免爭議性大的學科,否則也盡量雙面玲瓏,以防斷送自己未來。英國的培根(Francis Bacon)鼓吹‘科學方法’、歸納推理,也強調科學與技術是相輔相成;即使他的思想幫助英國走上工業革命,但這些看法不對教會造成威脅,所以他只被列入危險名單,很少被施壓。愛爾蘭的波以耳(Robert Boyle)在化學方面大有成就,尤其他的氣體定律至今是中學生必背公式;不過新舊約聖經對化學探討很少,所以仍算安全科目。其他動物學、植物學也是。法國的帕斯卡(Blaise Pascal)曾設計過機械計算機,也在流體力學小有成就;然而他晚年卻捨棄數學物理,反而致力捍衛基督教教義,結果他的宗教論文列入經典,只差沒被尊為‘聖帕斯卡’而已。與他相比,笛卡兒(René Descartes)同是法國人,創制解析幾何,打破了前代的數理局限,卻一生不斷被冠上‘反教會’、‘無神論’的臭名。

我們可能感嘆人類歷史幾千年,科技發展如此晚熟;殊不知這並非學者們一曝十寒,渾噩度日,而是世界容不下新思想,因而百般阻撓,導致科技無法問世。

*     *     *     *     *

為何從十六到十八世紀,宗教界對科學家如此心狠手辣?從好的方面來想:教會畢竟是大型團體,所以有義務矯正信徒思維,杜絕邪佞理念滲透;科學卻可能讓世人覺得宗教是過時產物,甚至導致信徒嚴重流失。這對執政者、對社會、對教會,都不是好現象。可以說,排斥科學至少有一半是基於防範,才對科學家如此無情。從壞的方面來想:這時代才剛有麥哲倫環繞世界,確認地是圓的而不是平面,幾世紀來的完美創造論一下子粉碎;也剛有馬丁路德提出證據,公佈天主教的謬誤,幾世紀的領袖地位無形中瓦解。宗教界眼見自己一再權威掃地,豈不惱羞?只是他們對滔天變化沒轍,對小小科學家就不用客氣了。

曾有人說:“帶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可能是惡魔。”這兩類極端,或許悲天憫人,或許心胸狹窄,但不分教派都一樣存在。然而兩種看法還是有共通點:恐懼。大家怕社會亂象迭起,也怕自己失去重要地位。天主教已經損失了歐洲北方的新教範圍,這時戰火未停,瘟疫飢荒也偶然可見,所以他們更擔心科學會讓人加倍否定神;新教則分歧眾多,沒有共識,有的地方追逐世界的繁榮富裕,已把信仰冷落一旁,所以他們也唯恐信徒又以科學取代宗教。因為恐懼,才不希望多生枝節;畢竟教會面對經濟變動、政治紛擾、貧富問題,已經夠煩了,哪還容得了這些天文物理數學化學醫學家來扯自己後腿?

但宗教人士卻容易忘記,他們給自己添加的‘責任’,也不過是三個世紀以來的額外工作。還記得吧?中世紀教會雖是社會的精神支柱,卻不是學術先驅;十字軍東征後,號召文化工作的教會人士,一樣是被逼迫的學者;翻譯學習的材料,不是希臘羅馬古籍,就是中東文獻;大學的成立,是地方學士自己開創天地,而非教皇頒令。那時教皇主教異端裁判官,從來沒有一個人要大家停止征討耶路撒冷,改走學術路線;各地文化啟蒙小有成就,是在壓抑的環境中萌芽,而不是教會上層扶持他們一把。換言之,教會在學術界一直是尾隨他人,從未擔任真理探索的前鋒;然而新文化誕生了,教會又以此自我膨脹,似乎是上級指揮有功,才有如此燦爛的學術貢獻,因而對自己‘辨識真理’的權威不曾懷疑。好比一家公司總裁,拼命叫各級經理監視所有職員,不准他們作沒批准的工作;等到有小職員忍受不了官僚腐敗的風氣,自己越權做了不該做的工作,竟然能提高業績,總裁卻沾沾自喜,以為是公司領導有方,該多發紅利給自己;之後總裁更變本加厲,繼續強迫經理監視職員工作。這豈不是假冒為善,自欺欺人?

的確,教會有督導的責任,正如公司總裁有督導的責任。可是不明白職員工作的人,如何督導?不了解科學的人,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代替神,評判真理為何?

很慶幸的是,雖然科學家們面對宗教界的批判,卻不像十二世紀的學者孤單無助。他們受教會譴責,卻還有許多大學院士喜歡學習新知,許多出版商對他們著作有興趣,還有許多報社或激進人士,樂於利用科學家的不幸,煽動反天主教情緒,或是增加報紙流量。不少人背後更有政治靠山,而政治家遠比主教神父懂得知人善任;前面提到的科學家幾乎來自歐洲各國,原因很簡單:科學對軍事畢竟有幫助,贊助科學研究卻不需太大投資。鼓勵科學,可以使國家提升到世界先進國的地位,所以連荷蘭、丹麥、波蘭、瑞士這些偏遠地方,也能出現傑出科學家。

英國就是最佳範例,在它領先歐洲各國之際,牛津劍橋曾住了一大堆傑出人物。伽利略去世翌年,一個叫牛頓(Sir Isaac Newton)的人生於農夫之家,由於太早產,牛頓成長時身體較常人小,還有點亞斯伯格自閉症。他社交困難,拘泥細節,卻對特定事物有強烈興趣,語言認知方面倒無大礙。他年輕時就有非凡的數理領悟力,到了劍橋大學又青出於藍;古典力學幾乎全是他一手奠定基礎,然後由此推演出萬有引力,將天文與迷信徹底分界,幾百年來哥白尼、布拉赫、克卜勒、伽利略等學者也終於得以瞑目。【注:今日認為亞斯伯格症候群未必是殘缺,尤其患者在數學、科學、工程、電腦、音樂方面反而有獨到的才華。】

當然眾所皆知,牛頓的科學貢獻尚不只力學;他與德國的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首創二進位數學)各別推衍出微積分。後代畫牛頓肖像都手持三稜鏡,將白色日光分為七彩。牛頓確實是第一個分析光譜,不過光學比其他物理學熱門,單研究這科目的就包括荷蘭的斯涅爾(Willebrord Snellius折射定律以他為名)、惠更斯(Christiaan Huygens,首度用波動解釋光),瑞士的蘭伯特(Johann Heinrich Lambert,發現餘弦輻射公式),法國數學家費馬(Pierre de Fermat,證明光永遠走最快路線)、笛卡兒、菲涅爾(Augustin-Jean Fresnel燈塔透鏡的發明者,今日電腦模擬水波蕩漾,仍用他導的公式),還有牛頓最大的對頭,英國牛津大學的虎克(Robert Hooke,發現彈簧定律,發明真空汞顯微鏡,更為‘細胞’定名)。虎克在科學上的貢獻絕不亞於牛頓,只是往往被人捷足先登,連顯微鏡方面的發現都被荷蘭的李文霍克(Antonie van Leeuwenhoek微生物學創始人)搶走。畢竟大家是競爭對手,為了個人與國家的名聲,每個科學家都是晨興夜寐,不辭辛勞地賣力;而手上工具、書籍差不多,所以也很可能同時發現,同時推導出相同的理論,結果先發表的人就留名青史。這是必然的現象,唏噓也沒用;但競爭背後,人多總是力量:一股可以不在乎宗教界看法,只在乎假設推理實驗結論正確不正確的原動力。在追求真理的路上,大家終究是可敬可貴的同僚。

話說回來,教會所擔心的事,是否不幸成真?沒有,社會並沒有因為科學問世而否定教會;有些人本來就會找任何藉口離開教會,但這並不算是流失,只是認清信徒的真正面目罷了。二十世紀哲人羅素曾預測說:“宗教是知識蒙昧時期留下的產物,等到人類選擇用理性與科學作為引導,宗教就會逐漸消失。”然而在他之後,宗教並沒有消失於西方社會中;媒體和無知愚民確實不斷對宗教信仰做言論攻擊,可是為什麼同時卻有許多頂尖科學家是虔誠的人?為什麼從科學革命以來幾世紀,宗教沒有被取代?

牛頓自己寫道:“神的創造之所以完美,正因為萬物都由最單純的原理所造。祂是有秩序的神,不是混亂的神。”這是一種昇華的觀念。真理,並不是由教會人士許可的經文章節;真理是無所不在的,正如神是無所不在的。他會將發現名為‘萬有引力’,而後代還將他的著作《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簡稱為《原理》,正是要向世界闡明:天地有定理,浩瀚顯恆律。對牛頓本人而言,這就是神向人類所顯示,超乎想像的智慧。

人類由以管窺天的片面經驗一路走來,終於親眼看到真理。

宗教人士對這種見解態度不一。有人稱牛頓的看法為自然神學,似是把自然界,或是自然界的法則,當作神來敬拜。這種想法未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牛頓的著眼點是科學,他的話是對這單純又普及的原則感到讚歎,正如人看到巍峨高聳的教堂會讚歎一般,並非把宏偉的教堂當作是神。大多數人反而覺得科學不與教會宗旨衝突,因為科學家的研究,讓世人更明暸神的偉大。那時代的英國醫師哈維(William Harvey)詳細描述心臟與循環系統;卡文迪西(Henry Cavendish)繼承牛頓,精準計算萬有引力常數和地球質量;法國的拉瓦錫(Antoine Lavoisier)發表物質不滅定律,帶動另一波化學革命;遠在美洲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更由放風箏,證明天空的雷電與實驗室所蓄的靜電相同。其餘大小科學家貢獻各不同,但他們的共同目標,就是從混沌中尋秩序;而秩序,也成功地說服了教會裡的反對聲浪。公元1758年,連天主教都取消了有關日心說的禁書令,距哥白尼逝世、維薩里出書,已是215年之久。

那麼,真理就到此為止麼?牛頓說:“我像沙灘上的孩子,偶爾撿到貝殼,卻尚未發現大海這片更廣闊的真理。”萊布尼茲更追:“為什麼會‘有’?而不是‘沒有’?”言下之意,為什麼這樣的定理秩序,居然會存在於世界,而且還能讓人發現?這問題似乎已經不是科學所能理解的範圍了,不過誠如笛卡兒說過:“我思故我在”;換言之,我不思則不存在。不管能不能理解,人類大概仍會永遠下去: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只為了有一天能告訴自己:我終於徹底明白了。

Wednesday, July 3, 2013

輻輳:都市症候群


麻省會有殖民地與印第安人戰爭,其實也有部分是因大西洋這邊,英國正處於政治動盪。伊麗莎白女王既沒有繼承人,死後傳位給蘇格蘭國王詹姆士,等於是把英格蘭、愛爾蘭、威爾斯與蘇格蘭合併,首度統一不列顛群島。這或許是伊麗莎白為英國所做的最後一件政治改革;畢竟十六世紀的不列顛群島還沒產生民族國家,比起法國、西班牙、瑞典、波蘭、奧匈、土耳其,甚至即將改頭換面的俄國,似乎都慢了點。在一個群雄稱霸的時代,不統一的英國就沒有足夠的軍事武力,未來也不利掌握國際局勢。

問題是,詹姆士和他後代對英國一直很不適應。那時代的倫敦從十二萬人成長到將近百萬人,相當於整個不列顛群島的10%人口全集中在泰晤士河這個樞紐。伊麗莎白很清楚,要治理英國,就要先讓倫敦人民愛戴她,所以每年宗教節日都固定有遊行,讓老百姓能見到女王慈容。十七世紀這些國王卻不習慣接近人民,連遊行都免了。老百姓見不到國王,自然不覺得該效忠皇家。何況這些新國王們都傾向法國、西班牙,姻親對象也是天主教貴族。愛爾蘭是天主教地盤,倒還無所謂;但英國與蘇格蘭都對天主教反感,無論英國國教派、長老會、或是清教徒民眾,大家都直接把天主教與‘血腥瑪麗’的逼迫以及西班牙戰艦的進攻相提並論。更何況傾向天主教的國王,一般會認為自己皇權是神賜的,所以也崇尚中央集權的政體;英國這時卻已經有上下議院(俗稱西敏宮,Palace of Westminster),商家有自己的行業主持人,倫敦更是由各自治市管轄,倫敦市長的領導權還超過貴族議員,差不多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換言之,十七世紀的英國國王們既然想唯我獨尊,就注定會與貴族、議院、商家、人民起衝突。

倫敦這時也還沒有真正的公務人員。用今日英文來看,內閣(cabinet)顧名思義是伺候國王衣著的人,普通法院(chancery)基本上是國王的直屬神父,而商務局(chamber)根本就是國王寢室,因為國庫就在國王床鋪下。雖說中世紀各國國王都如此,但國家人口增多後,政府卻無法與皇室徹底分隔;倫敦的白廳(Whitehall)除了是皇家居所,也是幾千名行政官、外交官、法官書記的辦事處,外加隨從僕役幾萬人,實不亞於法國凡爾賽宮規模之大。只是皇室也就沒什麼隱私權可言了,因為官差廚娘侍衛傭婦都在宮殿中自由來往,各種小道消息更是倫敦各報紙的話題材料。一個國王若畏懼媒體,多半不願久留此地;但要派親信擔任國務大臣,卻還是會遭人民譴責。1630年代因為國王任用天主教神父為政府高幹,一時異議蜂起,倫敦不時有政治抗議的活動;國王改用蘇格蘭的長老會人士,仍因貪污被起訴,甚至國王不得已判一人死刑。這期間議院與國王曾發動兩次內戰,英國甚至一度廢除君主制,直到1660年才又有國王登基。顯然整個英國政體紛亂,而宗教、黨派也太多,沒有一致的見解;主張憲政的、贊同民選的、支持議院的、長老會的、保皇黨的,不勝枚舉,這在歐洲其他君權至上的地方,是絕無僅有的現象。後來美國獨立,也與英國的政治開放有密切關係。

偏偏英國霉運當頭,皇室才重被承認,就有一連串的不幸發生。1665年瘟疫讓倫敦人口驟減12%;1666年倫敦大火數月之久,連教堂都化為焦土;1667年荷蘭又突襲英國,甚至大破駐守倫敦的水師船艦。這是那時代英國最艱困的幾年,上層社會卻第一個逃難,任由倫敦自生自滅,無形中暴露了皇室的虛偽無能。再者,國王有十多個庶出的孩子,元配卻無子嗣,能繼承王位居然是公開信奉天主教的弟弟。議院認為,與其讓英國回歸天主教,不如另覓賢能;於是他們由荷蘭請來威廉王子與妻子瑪麗公主,趕走天主教國王,兩伉儷共治維持新教的英國。這就英國歷史家最津津樂道的‘光榮革命’

然而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真正促成光榮革命的,既非政治也非宗教,而是倫敦的急速發展,讓不穩定的社會變動更劇。說得更難聽,光榮革命只是改調,並沒有為動亂劃上休止符;真正穩定英國的,倒是它腳下的另一種革命。

*     *     *     *     *

‘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產業貿易船運增加,倫敦富有是理所當然;但生活在這裡倒很不舒適。泰晤士河往東流,風向也朝東,所以煤炭燒的黑煙,與民間垃圾污水,全都向下游去。可想而知,宮殿議院豪宅珠寶店盡建在西區,而倫敦橋以東到處貧民窟。這裡擁擠不堪,疾病、罪犯、失火、建築倒塌等意外,幾乎是家常便飯。估計當時全城平均,每一千人生育率是35人,死亡率卻是40人;天花麻疹霍亂白喉、流感、猩紅熱百日咳汗熱病肺結核,層出不窮;40%死的是兩歲以下的兒童,能活到十五歲以上的還不到60%。由於食水污染,喝清水的人會暴病死,喝啤酒或喝茶的人反而免於疾病,所以兩種價格都較貴,是稍有收入民眾的日常飲料;喝更便宜的琴酒卻會醉到無法工作,貧民窟的人常以此澆愁愁更愁,窮更窮,意外溺斃的大有人在。

既然環境這麼惡劣,倫敦的成長率又怎麼來的?答案很明顯:每年仍有六千至八千人希望能到首都找工作;這些或許是英國各鄉鎮移民進來,或者是由威爾斯、蘇格蘭、愛爾蘭前來,甚至法國比利時、猶太人、非洲人也有(很多是為了逃避天主教逼迫。)大家多半聽說城市工作機會比較好,有身份的可以靠介紹信去為貴族富紳辦事,女的可以當保姆;有點經濟基礎的還可以進學校,以後當家教。次一等的可入商人工會當徒弟,尤其當時最費人力是裁縫業,佔了倫敦製造業三分之一,倫敦東側的絲綢工業就耗用約五萬人;其餘造船、造紙、家具、五金、時鐘、藝品業也很可觀。資質好的匠人,薪資是比英國其他地方高了30%以上,而當學徒的有一天也可能自己開業。良機難求,難怪年輕人趨之若鶩。

但是真正抵達後卻可能夢幻破滅。第一,骯髒擁擠的環境對健康危害不小。第二,大城市裡生活複雜,人際關係冷漠,雖然自由,畢竟同僚多親友少;所以處處有未來,卻也處處有危險;人可以改頭換面,也可能失去方向;鄉下來的姑娘或許會憧憬城裡女孩開放地上街買東西,但大家也都聽聞那些被誘拐賣掉的可怕。換言之,既來到倫敦,一般人都多幾分謹慎,多幾分責任心,小心抉擇;不過也正因如此,彼此戒心都很強,讓大家變得更冷漠。第三、當學徒被苦待的絕非少數,有的小弟被打到殘廢,女工還會被強暴。而且許多商行會要求學徒不准婚嫁,不准有孩子;縱算這是基於商務效率,卻也否定了正常人性。實際數據顯示,來到倫敦的前半年就有60%的人打退堂鼓,真正能出師的只是少數。那沒有出師的人又做什麼?有勇氣的會轉行,沒勇氣的會回家,其餘無家可歸的或許就走上無奈之路,男娼女妓,更甚者扒手盜竊、殺人越貨。倫敦每年吊死的犯人都公然示眾,讓倫敦橋前腐屍味很重;但人要求生存,恐嚇了又有何用?今天殺雞儆猴,明天還是故態復萌。

按這樣下去,倫敦注定會像今日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首都一般,又窮又髒又擁擠,城市收入再多也不夠乞丐分;人民動亂,又會導致領導人集權鎮壓,就算叛變而改朝換代,上位者仍要想辦法鞏固勢力,如此不斷惡性循環何時了?

然而英國卻幸運地迴避了這條腥臭之路。那時英國已經是僅次於荷蘭的第二大經濟國,所以議院的眼光也以國家繁榮為重心,而不是自己勾心鬥角、營私貪污。從1650年起,西敏宮通過了一連串對英國商家有利的條款,不論美洲煙草、東亞薑末、印度棉花、非洲靛青染料,都一定要以英國的商船出入口,尤其加勒比海種植製造的蔗糖,是當代利潤最高的商品。這和許多國家大異其趣。像法國西班牙,壟斷市場的通常是與國王關係匪淺的私人企業,賺錢再多也只進入個人口袋;英國卻在議院的力量下讓國家壟斷世界的市場。加上英國強大的海軍為靠山,其他國家再有魄力的私人公司,也不敢與虎謀皮。

不過倘若只有這樣,增加的財富仍只限於富豪,下層社會不可能雨露均霑。倫敦保護自己的市場,卻不是保護公司。伊麗莎白時代最大的十二商家包括金匠工會、裁縫工會、造酒工會、製鹽工會、漁業工會等等;不到一百年內,這些傳統製造業已經沒有昔時地位,代之而起的是莫斯科公司、西班牙公司、巴勒斯坦公司皇家非洲公司東印度公司、維吉尼亞公司、麻省公司、哈德遜灣公司。能成立這些新公司,不可少的是證券股票的問世,但另一方面也必須削弱原來商會的力量。這一點倫敦議院做得很積極。比方說:本來裁縫工會佔了全城所有紡織鞋帽業,但與荷蘭戰爭期間,紡織市場不振,英國羊毛外銷也受重挫;新的貿易公司趁機把滯銷的成衣售到世界其他市場,獲利不菲。裁縫工會想分一杯羹,自己卻沒有運輸管道,怎麼辦?當然是去向議院官說套交情了。沒想到議院不站在商會這邊,只保持中立,誰能貿易誰就是贏家。一下子本來穩若泰山的大商會,一個一個都失去貿易權。當然,新公司也會被更新的公司取代,本來的東印度公司就敗給‘新東印度公司’而結業;甚至‘牙買加咖啡屋’本來只經營咖啡豆貿易,後來卻因為蒐集資料詳盡,竟變成專攻市場資料分析的投資公司。這是一種不斷競爭,不斷突破的商業模式,今日或許司空見慣,但在十七世紀英國以外還罕見得很。

而要成立公司,資金也是基礎。倫敦這時已成立了25家銀行,貸款給這些新公司;不過大家更熱衷股票。儘管有股市大跌、南洋泡沫等問題,甚至證券交易人員被列為比扒手小偷還低級的人渣,許多老百姓仍認為公司股票的投資報酬率高很多,銀行的6%利率根本不能比。曾有家公司專門打撈當年與西班牙海戰的戰艦殘骸,竟讓投資者獲利百倍。能有這種賺錢機會,還是要靠聰明的人想到這些開公司的可能性,然後貸款分股後,把計劃實踐。短短幾十年間,倫敦出現了人力公司、保險公司、國防工業、幾百家報社雜誌社、補習班、連賭場和妓院都成立連鎖店上市,實在匪夷所思。

對人民而言,有了新產業,就不用忍受以前奴隸式的學徒制度,可以自由嘗試前代沒有的行業。小老百姓為了爭取新工作,很多人開始努力讀書;十六世紀倫敦還有不少人無法辨認自己名字;十八世紀初首都幾乎沒有人不會寫字。‘任何人都可能成功’不啻是那時倫敦的座右銘。

相反地,對國王和保守人士而言,改變的衝擊太大了,他們消受不起。人口增加,古代的城牆早已容不下這些人,倫敦周圍都是新興地區,更不受以前禁軍、望族、商會的控制管轄。議院的法案受到民眾肯定,國王貴族反而重要性大減。銀行股市的錢只看有前途的公司行號,國債期票竟乏人問津,畢竟有誰想替不賺錢的國王買單?不到一世紀內皇家地位動搖,而後公務員更與皇室分開獨立,國王形同虛設,猶如涸轍之鮒,再無發號司令的威嚴了。這也是為什麼守舊派想讓英國回歸天主教,因為他們潛意識裡逃避現實,希望重溫舊夢,重覓以前的單純世界。更直接說,倘若回不到過去,這些人一樣沒有未來。

好吧,你想繼續做皇帝夢,人民也有求上進的夢。你要把傳統的社會架構再次加在英國土地上,人民可不願意。你拒絕世界的進步,天下難道沒有值得的人選?這就是光榮革命的真正幕後推手。英國所找的,是肯與議院分權的新國王。倫敦所要的,是肯給人民自由發展的新領袖。逝者如斯,大不列顛總不能為了國王一己私心而斷送更寶貴的商業革命、金融革命。威廉與瑪麗登基後不久,英國更把國庫從皇家的寢室搬出來,由國家性的上市銀行主持一切收支;這就是今日猶在的巴克萊銀行(Barclays)英國銀行(Bank of England)。十八世紀的倫敦是中產階級比例最高的地方,街上有舶來品店、樂器行、書坊藝廊、各式服裝店、懷錶店、眼鏡店、戲院、異國口味的餐廳,紳士淑女們以逛街為消遣,幾乎與今日相差無幾。為了生活需求,以前狹隘擁擠的倫敦街道已經拓寬鋪實;商店林立後,自不再有前代‘廢水街上潑,垃圾任意丟’的壞現象;政府也讓公司承包,設置街燈,有效地降低犯罪率。沒有趕走之前的國王,英國大概只能發展得左支右絀,人民也只能見風轉舵地向掌權者屈膝;但國王走了,議院才有機會興邦立國,人民才有膽量開創新企業、嘗試新工作,讓整個社會步步進化,因而締造繁榮的英國。

歷史從來不為小人物寫。對老百姓而言,光榮其實是無關緊要的名詞;自己從貧乏到小康,才是值得紀念的辛路歷程。

話說回來,光榮革命的同時,還有另一種更震撼的改變。那時代真正的名人,叫做哥白尼、伽利略、哈維、虎克、笛卡兒、牛頓、萊布尼茲、拉瓦錫、富蘭克林。。。

Friday, June 14, 2013

磳磴:桃源樂土(二)


                  志不彊者智不達,言不信者行不果。據財不能以分人者,不足與友。守道不篤,偏物不博,辯是非不察者,不足與游。
                                                                                                                                                               ——《墨子·修身》

自航海時代開始,西歐各國到全世界可說是無往不利;但起先是歡迎,後來卻極端排斥。日本從1633年頒行鎖國令;中國清朝康熙雍正年間有禁教(不准傳教士進中國),乾隆年間又有‘一口通商’政策,除了廣州,停止廈門、寧波等港口所有對外貿易;印度為了貿易問題,兩世紀內與英國大戰十次;墨西哥曾在1680年大肆對抗西班牙軍隊;印尼1717年抵制荷蘭公司;西非的奈及利亞多哥貝寧,早期大量出口奴隸,百年後荷蘭卻不得不終結當地總經銷,因為當地人在加納建了不遜歐洲的軍事王國。其他巴西、阿根廷、南非地區應該也有相當的反擊力,只是資料不足,無從參考。爭戰出發點,當然不外乎排外心理、利害關係、政治目的。

新英格蘭也一樣。

普利茅斯的清教徒與印第安人共過感恩節後,第二年就面臨四個問題。首先,英國的贊助商開始向他們死要錢;這時他們自己基礎不穩,如何還債?所以只能任商家擺佈。而商人就把英國更多窮人送到新英格蘭,讓他們全部努力開墾來還債。這造成第二個問題:新來的移民不守清教徒規矩,有的偷田裡種子吃,有的把槍械轉賣給印第安部落,有的偷竊印第安人的東西。這讓普利茅斯殖民地火大了,乾脆把這群新來的都趕到波士頓附近,讓他們自己發展,眼不見心不煩。但這仍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英國移民與印第安人關係更僵。第三,原本清教徒最信任的翻譯官,居然吃裡扒外,去勾結麻省和康乃狄克的印第安人,意圖騙英國人支持自己取代酋長之位。東窗事發後,老酋長要求清教徒交出犯人處死,普利茅斯卻不希望失去最仰賴的溝通人才,直接回絕;結果印第安人明的不行,還是暗中毒殺這個叛徒,殖民地也因此失去了重要的翻譯人才。第四、沒有人翻譯,就造成更多誤會摩擦。1622那年不巧發生維吉尼亞印第安人屠殺英國人的血腥事件。消息傳到新英格蘭,一下子大家全成了驚弓之鳥,不知身邊盟友是否也會翻臉無情。那時搬到波士頓的人突然傳急訊給普利茅斯,說麻省印第安人打算斬草除根,不止波士頓,連普利茅斯也要一齊消滅,杜絕後患。清教徒早就人心惶惶,一風聞消息,大家覺得不能坐以待斃。於是能出擊的人全部北上,見到印第安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殺。結果這次突襲反攻,居然造成印第安人恐慌,不少族群逃入沼澤地。之後酋長派人重修盟好,可是雙方的尊卑關係已經陵遷谷變,主客易位了;之後五十多年印第安人一直處下風,無法抬頭。

有了安全落腳處,英國移民來的小老百姓更是逐年增加。清教徒繼承荷蘭的新教精神,認為求學是認識神的基礎,所以為殖民地開設學校(就是後來的哈佛大學),學生也包括願意來讀書的印第安人。這對下一代印第安人有很大影響:有的沿用歐洲名字,有的改信基督教,甚至在印第安範圍內成立‘禱告村’。原本英國人擔心印第安人有槍,會對己方不利,事實證明這只是杞人憂天;因為有了槍,打獵所獲得的毛皮也增加,與英國人貿易就更頻繁,波士頓很快成為遠洋運輸商業中心。可是一旦河狸水獺野牛白尾鹿獵多了,森林動物逐漸減少,又當如何?印第安人勢必要往更荒蕪的地區前進,否則唯一能與英國人交易的,就只剩下土地。

不到十年,優良田地都被英國人買走,印第安人反而淪為僱工,替他們種玉米放牛羊。麻省的可耕地只佔兩成,其他山林難以開墾;這些印第安人會選擇當英國人的佃農,也算有自知之明:與其黔驢技窮,何不全盤接受歐洲文明?守舊的印第安群體,肯定對這些崇洋媚外的族人感到丟臉,卻擋不住社會驟變。當時繼任的酋長,英文通稱‘腓力王’(King Philip)。腓力本人優柔寡斷,新英格蘭經濟起飛之際,他曾與普利茅斯新簽定政治條約,停止販售土地給英國居民。這屬於最原始的保護政策,出發點不壞,但除了毛皮,麻省印第安人實在沒有任何值得交易的貨品,反倒是他們不斷購買歐洲的衣料工具藥品槍彈,連自己種的煙草,品質都不如維吉尼亞量產的優良。兩年後,印第安人負債累累;腓力最後還是廢棄條約,繼續賣地維生,甚至賣的比以前多幾倍。

然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忍耐,畢竟是有限的。無論怎麼妥協和平,終究還是撕破臉。

*     *     *     *     *

窮人越窮的現象,通常已經暗示此路不通,再辛苦地走也要被淘汰。但富人越富的背後,卻極可能有徇私枉法的事。單是土地買賣,英國商人就常用獨市壟斷的手法來剝削印第安人;記錄上有不少賤價購得,一週之內五百倍價格轉賣英國農民的離譜交易,顯然奸商們狷介成性,把欺詐搬到新大陸。有時他們也故意肇事,連印第安人傷了一匹馬都理直氣壯地告到法院高價求償。普利茅斯的清教徒對新移民的貪婪敗德也看不順眼,明明自己秉著虔誠的信仰建立這片天地,怎麼發展成這副德行?但這時他們早就被新來的移民‘過河拆橋’了,甚至可說,他們與印第安人都一樣被取代,無力改變社會。其他英國農民雖知道這些齷齪的商業行為,但自己能買到一塊地耕作,不受政府課稅,已經比在歐洲好太多;何況把印第安族趕得越遠,農莊發展就越安全。在他們心目中,商人所做的並非全壞,至少對自己就很有利。

二十世紀美國諾貝爾文學獎作家John Steinbeck寫道:“在我們所讚美的人類品質中,仁慈慷慨、坦率誠實、理解同情,無不與我們社會體系中的失敗連在一起;而那些我們所深惡痛絕的不擇手段、貪婪無度、卑鄙無恥、自私自利,才是成功的品性。儘管人們極力讚美前一種人品,真正喜愛的卻是後者的結果。”

印第安人也不無貪念。接受教育的印第安人多半成為翻譯、書記,而這些工作更給他們榨油的機會。腓力王曾請書記擬稿遺囑,死後所有土地歸長子,結果英文文件上竟寫所有土地歸這書記;不知腓力怎麼發現的,但那時書記已經逃到康乃狄克去當教師兼牧師。腓力後來對基督教反感,實因為很多信教的印第安人,反而是族中最無恥的人。不過1675年這書記竟向英國透露,腓力正暗中勾結法國與荷蘭,意圖不軌。他與麻省省長對話沒有記錄,但不久就有人發現他被勒死沉屍。這讓殖民地很兩難,到底是私仇還是殺人滅口?省長只有一個不可靠的證人說是腓力的親信下手,按法律卻至少要兩個證人才能定罪,要怎麼審?沒關係,陪審團一致通過,捉來的三個印第安人全部吊死,死刑時卻故意讓最年幼的犯人因繩子斷裂而撿回一條命;可憐的少年差點斷氣,又目睹自己父親慘狀,哪還有膽?為了活命只好趕快承認一切。這一來法庭剛好有兩個證人,名正言順可以判腓力王不軌。(後來這少年還是被法院槍決。)

腓力王確實是在招兵買馬,只是他目的是鞏固勢力,未必會開戰,何況他對法國荷蘭也不怎麼信任;這次判決卻逼他非動手不可。印第安人火藥不足,但夏季沼澤地不利英國軍隊通行,反而方便印第安人埋伏。勇士們劃上戰鬥臉譜,見屋就燒;他們打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一開始就朝普利茅斯進攻。麻省省長趁這機會叫大家要向神悔改禁食認罪,卻隻字不提英國對印第安人的惡行,反而強調自己法律制度的公正;這與其說是不認賬,倒不如說是在這節骨眼絕不能同情敵人,必須把殘暴的印第安人說成神在考驗管教——否則未戰先餒,還打什麼?

可是戰爭並非點燃士氣就夠。何況英國人享受田園安逸,周圍山林倒從未涉入,除了加石堆防守,有誰敢和印第安人叢林野戰?不敢面對,敵人當然更囂張。一些居民從教會回家路上被槍殺,有些甚至被割去一塊頭皮,失血過多而死。士兵去打水,連手指腳掌都被砍斷。波士頓的駐守軍隊趕到普利茅斯,大家原以為可以扭轉戰局;然而英國軍第一天過橋時就被林裡的印第安人偷襲,士卒們居然嚇得拋棄中彈的長官自行竄逃。軍隊不濟,其實也是武器問題;歐洲很多槍還用火藥點燃,但這只對固定不動的軍隊有效;那時海軍已經常在甲板上與海盜近身搏鬥,不採用燧石引發的槍根本速度不夠快。將領立刻把前線換上有經驗的水手,同時也趕快徵購新英格蘭所有新槍。這一耽延,印第安人燒殺的範圍又擴大了。第二次軍隊靠近戰區,竟發現有村莊男女老少全被燒死或刺穿示眾,牧師被分屍,連印刷聖經也被扯爛。

火越煽越炙。英國人看到村莊的慘狀,更相信所有印第安人都是魔鬼的子民,彼此永無妥協餘地。而本來對腓力不存好感的印第安族群,這時反而因戰事而集體響應。有些和平地區被英國軍隊亂攻擊,連玉米田都被燒光,此仇不報還算人麼?這方面殖民地實在自討苦吃:假若他們不把與腓力的紛爭化為種族排斥,就不會連羅德島、康乃狄克、緬因州,甚至更西北的印第安人都覺得腓力有理,戰爭是僅存的選擇。

接下來雙方互有死傷,英國的前哨開始熟識山林,也開始了解如何反用印第安人躲藏突襲的戰略;但是他們對印第安人的反感卻一直沒有改善。曾有幾百個中立派的印第安人向殖民地投降,結果麻省食言而肥,竟把他們當奴隸賣給西班牙。販賣奴隸對英國既可提供戰爭資金,也減少危險人物,更增加未來可開發土地;可是短期內戰事必定更難控制,英國的信譽也徹底掃地。上一代的盟友,現在已是下三濫的匪徒。

既然對方如此可憎,很多印第安人寧願餓死也不降,有的連英國的馬都偷來吃,更有義軍擄掠焚燒鄉鎮後,又設陷阱大舉包圍來救援的英國軍隊。緬因州的英國農民被屠殺得最慘,但波士頓和康乃狄克的村落也瀕臨斷糧危機。冬天來臨,偏偏英國軍隊還找不到‘罪魁禍首’腓力王。英國軍隊這時箭頭已經指向羅德島,還召集開戰以來最大軍團,全力攻擊印第安人建立的碉堡。但碉堡上的防守只是障眼,另有許多印第安人在外面樹林襲擊英國大隊,反而有很多突襲入堡的英國士兵被自己人失手打死。那天混戰後,英國才發現碉堡中大多是老弱婦孺;但這時英國對印第安人恨之入骨,乾脆把他們連同碉堡全燒乾淨。結果不點火還好,一燃整夜未熄,外圍的印第安人卻藉著火光把英國人身影看得一清二楚,槍火不斷。總帥趕緊叫全團黑夜裡行軍;大家又餓又累又傷又凍,又不時有身邊同伴因印第安流彈而倒下。他們燒死幾百人,自己也死了幾百人,是整段戰爭損失最慘的一次。後來羅德島的印第安族長被捉,死刑前說:“就算我死了也沒有人能停止這戰爭。”

真的沒有人能?倒也未必。英國這時已學會讓印第安部族互相敵對,甚至游擊部隊與印第安人合作,潛入沼澤尋找腓力王。這當然不是速戰速決的方法,不過誠如史記說:“騏驥之跼躅,不如駑馬之安步。”幾個月下來,腓力王身邊的親信越來越少,最後腓力也在逃亡中死於印第安人槍下。這時已是1676年八月,那天剩下的族人全成為戰俘;不久其他印第安首腦人物也皆就誅。到頭來,印第安人戰敗並非技不如人,殖民地獲勝也不是因為武力超群,而是他們撐得比對方久:抗戰十四個月,印第安人已經沒有食物彈藥,麻省卻還能倚賴英國的資助,更能用糧食拉攏其他印第安部落。這就是輸贏的關鍵。倘若腓力王真能得到法國加拿大)的贊助,印第安人未必會與英國聯手對付同胞,麻省未必有勝算,殖民地未必會繼續講英文,今日美國也未必會存在。

腓力王戰爭落幕了,但殖民地與印第安人的戰爭終歸未了,到美國獨立戰爭前還有六次大小戰役。只是印第安人還沒有從腓力王獲得教訓,經濟不如人,卻嫉妒別人有錢,又不肯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結果屢戰屢敗,有的族群一百年後竟從幾千人減剩到個位數;說難聽點,自己不長進,連子孫都恥為印第安人,寧願與白人同化。反倒是英國移民在戰爭後,開始重新認識這塊新大陸,不再一輩子站在自己田園裡;今日美國人比英國人愛好戶外,嚮往開放空間,連文學作品都比英國粗曠豪邁,不受羈絆轄制,這可說是揉合了清教徒和印第安人的特色。他們也領悟到:要自由,絕對要靠自己,而且既然想脫離英國國王控制,就不能等歐洲的軍隊來保衛。當時無論是英國人或印第安人,男女老幼都會用槍,殖民地甚至認為不會用槍的人沒資格擁有土地。

唯獨他們幾乎不談這場戰爭。或許他們不想讓子孫知道,桃源樂土也曾被血染紅過,寧可省略感恩節到獨立戰爭中間的歷史。其實故事不美化又何妨?每個人都有祖先;祖先為了存活,可能也做過骯髒污穢的事。但再怎麼不好,他們畢竟是歷史的贏家,後代才有機會去批評當年他們對鄰居是怎麼不講信用。歷史中的失敗者,連後代都沒有了,還談什麼光明磊落?人有時間去罵古人,倒不如先感謝祖先成功,然後再問自己國家民族是否有明天,是否會被他人斷送未來?要結香甜的果實,樹木一定會大量吸收土壤中的養分。因為自私貪婪,才能為後人開路。因為佔盡利益,才能幫孩子奠定基礎。因為寡廉鮮恥,才能替子孫剔除競爭者。至於是非善惡,大概沒必要開口吧。

史記又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Sunday, May 26, 2013

磳磴:桃源樂土(一)

每個民族都喜歡美化自己祖先,美國當然不例外。傳說有艘船叫五月花號(Mayflower),載了虔誠的清教徒(Puritans)飄洋過海,在今日麻省(Massachusetts)上岸,建立美國新英格蘭最早的永久居住點。至今仍有許多基督徒相信,美國是與眾不同,神親自祝福的國家。

傳說並非全是偽造,但真面貌究竟如何?麻省的普利茅斯(Plymouth)確實是他們第一個家園,但最初他們根本不是要在麻省發展,只是船到此處不得不停歇,誤打誤撞地改寫歷史。更早期的英國開拓者是在南部建家園,以伊麗莎白女王之名稱它‘維吉尼亞’(Virginia),是新教地區;另有一群英國天主教徒在河流北岸開發,按瑪麗女王稱之為‘馬里蘭’(Maryland)。換言之,清教徒尚未抵達美洲前,已有人捷足先登,不過這些地方也發展得差強人意。西班牙、法國、荷蘭都在政府贊助下開拓新大陸;英國政府卻一直層層官僚,要去開拓英國領土就必須官方核准,花錢核准後還要自己掏腰包僱船過海。這無形中演變成當代殖民地都是商家先出資。而商家對殖民地百姓也很敲詐,與今日偷渡客被非法渠道剝削,做苦工糊口的狀況,幾乎沒兩樣。

至少維吉尼亞可倚仗英國,因為它是有錢貴族帶僕人、隨從、護衛、職員,在這塊土地上尋找黃金;麻省的殖民地根本沒有靠山。所謂清教徒,顧名思義是反對國教,想要清潔教會的一群人;他們不認同政教合一的英國國王,也因此受到嚴重逼迫,教派中曾有人遭捕殉難,其餘逃往荷蘭。然而荷蘭亦非理想的避難所:第一、自己沒有土地,只能做工廠紡織,早晚奔忙還生計困難;第二、子女開始講荷蘭話,很可能會忘本;第三、1618年彗星出現,與德國宗教內戰不期而遇,中歐許多人擔心安危。這讓在荷蘭的清教徒們覺得,一定要趕快前往新大陸發展。其實有類似想法的教派不少,但他們既不得罪政府,自然比清教徒早到美洲。若說清教徒是為純正的信仰尋求新天地,其他教派哪個不是如此?差別只在,清教徒不希望抵達新大陸又繼續受政府壓迫,聽說荷蘭地區(紐約)附近有河流適合發展,於是大家變賣財產,尋找商家資助過海。

虔誠的人往往善良,也容易被欺騙;與世隔絕的教派更容易犯這種錯誤。首先找到的商人,收了訂金卻向政府密報,幸虧教徒們及時躲過一劫;第二個商人出爾反爾,拿了錢還遲遲不動身,故意要教徒簽更苛的條款,等於叫他們永無翻身之日。信徒們覺得與其求人不如求己,乾脆自己買船,只僱用船長水手;可惜他們不懂船隻,被船長遊說後改換大帆,殊不知風帆太大對船身壓力也大,結果還沒到大西洋已經嚴重漏水,只好折返英國,把忍痛購買的船又賤賣給船長處理(之後船長換回原來風帆,不費工夫就賺到一艘好船)。這一折騰已經入秋,加上那年夏天有另一教派人士渡洋時沉船,全員覆滅。這下子本來要去新大陸的人也猶豫了;幾百名信徒開始意見分歧,最後願意當前哨隊的只有50人。五月花號上另有52人並非教徒,卻一樣是想到新環境發展的人。好吧,縱算信仰不同,大家仍要同舟共濟。但夏天風向洋流不錯,秋季卻逆風逆流,時速甚慢。百餘人在擁擠搖晃的船上,嘔吐暈眩地渡過將近十週,比預期遲很多;船上新鮮蔬果和啤酒已經短缺,造成維他命C不足的壞血病。所以他們能抵達麻省,途中只有一人死亡,也算幸運了。雖非目的地,但終於腳步不穩地踏上新大陸,許多人仍然喜極而泣。

問題是,102人中有印刷匠、雜貨商販、幾個裁縫、絲綢工人、鞋匠、帽匠,卻沒有像樣的軍人或農夫;船上有日晷沙漏、喇叭小鼓、拉丁文作品、甚至有人帶了一百多雙鞋子,卻沒有犁頭釘耙、吊線漁網;有兩隻狗(後來跑丟了),卻沒有一頭牛一匹馬。以拓荒來衡量,這些人真有辦法活下去麼?

*     *     *     *     *

五月花號最初登陸處是沙灘,雖有樹林泉水,畢竟發展不大。退潮時大家尋獲海灘上的貝類,生火煮新大陸上的第一餐,就有人立刻食物中毒而上吐下瀉。附近有野鴨野雁等候鳥,不久也南飛不見踪影;外海更有北大西洋露脊鯨,是後代捕鯨業的衣食父母。然而在1620年,這群沒有打獵捕魚技術的人,不是對野鳥浪費子彈,就是對鯨魚望洋興嘆。到頭來還是只能靠船上帶的食物補給。

船上的小艇這時仍在重修,拓荒者先徒步尋找新家。他們發現有印第安人居住過、種植過的痕跡,更有大型墳墓,卻不知道這裡的印第安人之前三年才被天花傳染,許多地方全村消失;反而歐洲人對疾病有點免疫力,加上一船一船的殖民隊陸續來到,也難怪印第安人對白人一開始就抱敵對態度。

十一月底日子越來越冷。新英格蘭不時下雨,夜晚又低於冰點。第二次探險時,有人甚至連腳上鞋子都凍住了。這時他們已經耗了一個月時間,尚未找到定居處;大家既然不知東南西北,只好沿著灣岸繼續尋找可發展的河流。第三次探險他們已經因飢餓,不得不偷附近田裡的玉米,結果被印第安人大清早襲擊,弓箭與槍彈來往;還是個資深成員緊急叫他們停火,因為不知道樹林中有多少對手,因此每顆子彈都得謹慎使用。雖沒人受傷,但是衣物用品全是破洞,探險隊只能繼續往西划,士氣大受打擊。幾天後他們才終於發現普利茅斯港;這裡對拓荒的人利弊參半:優點是瘟疫過後完全沒人居住,而附近山丘上可以設砲台防衛;缺點是港口太淺,連五月花號都必須停在一里外的半島沙洲,不利物資運送,更不利於聯絡。

其實他們大可不用這樣辛苦。根據曾建立維吉尼亞殖民地的船長John Smith筆記,政府早已派他畫了從佛羅里達到緬因州的海圖,在英國他也曾向清教徒出售;假若他們按地圖找定居點,大概會立刻挑更北邊的波士頓(Boston)開墾。偏偏買方既嫌地圖太貴,又堅信神會帶領,不聽經驗談。最後老船長只寫說:“除非他們被自己的杖教訓,宗教狂熱的人永遠學不會。”

新家找到了,坎坷的路才要開始。探險隊隊長(後來村長)剛回到五月花號,就聽說妻子跳海自殺。時值十二月中旬,船上乘客開始陸續死亡,婦孺也不例外;凜冽天氣是因素,飲食有限是因素,但前途茫茫才是更大問題。他們親友、甚至自己孩子仍在英國荷蘭,而前方面對的只有冰雪森林、飢餓風寒、未知敵人,如何承受得起?再虔誠的人,多少也對外在環境心裡有數。同時代另有教派抵達新英格蘭,看到這塊原始森林都趕快改變計劃,以免僱船一走,大家自生自滅,客死異鄉。清教徒卻無從選擇,既沒錢回家,也缺乏物資到下一站開發。加上這時病患高燒咳嗽,孕婦難產,嬰兒死胎,五月花號已經成為臨時醫院。他們在普利茅斯匆忙搭建的房舍根基不良,今日已無跡可尋,不過絕對比英國農村建築還克難。大家原本按人數打算建19間房子,到最後只建了7間;死亡人數還在不斷增加,甚至臥病的人比能照顧的人多,三月初人數已經減到只剩50人。不過他們更怕的是,倘若印第安人發現他們人數變少,搞不好會大舉殲滅,所以屍體埋葬都刻意隱秘,而只要能站立的病人都必須做守衛。

說難聽點,他們當時早已窮途末路,接下來是否被淘汰也很有可能。然而三月16日清早,卻有個印第安人單獨從對面山崗前來,一下子全村驚慌。是否真相已經暴露?是否其他印第安人全躲在樹林裡,還是前面誘敵,後面列隊準備火燒村?就在所有男人持槍站在村子四周戒嚴時,那個印第安人居然用不很標準的英文向大家說:“英國人,歡迎你們。”

不知‘目瞪口呆’夠不夠形容拓荒者的驚駭。這印第安人叫Samoset,是酋長派來與清教徒建交的人;他用字有限,只能稍微拼湊來表意,不過他提到另一個印第安人Squanto英文更好,甚至會一點西班牙文。這兩人後來成為麻省殖民地最仰賴的通譯。根據今日阿爾岡昆語言(Algonquian)學者,新英格蘭的印第安話實在有夠難,舉例為證:

        Nquitpausuckowashawmen——我們有一百人。

        Chenock wonck cuppee-yeaumen?——你什麼時候回來?

        Tashuckqunne cummauchenafimisz?——你病了多久?

        Ntanneteimmin——我要出發了。

就算學者也不可能一週內搞懂這種語言,何況清教徒欠缺語言才能,學會之前恐怕要先餓死了。那為什麼1620年千里迢迢移民到新大陸,居然這麼巧會碰到說英文的印第安人?原因竟是:前代英國人曾把印第安人騙上船賣到歐洲,有的一輩子為奴;卻也有像Squanto這樣的印第安人,由於能學會新語言,反而獲得機會讓後來商船載回美洲,再逃回自己部落。當然,對於接觸過歐洲的印第安人,酋長難免懷疑而不願器用。但這時普利茅斯的殖民地正在紮根,印第安人一方面覺得他們有老弱婦孺,與以前只有男丁的商船不同;二方面是經過瘟疫蹂躪,印第安人產生迷信,以為歐洲人嚴加防守的木桶中,就是瘟疫的病媒(那時他們還不知道是火藥),所以最好別輕舉妄動。既然對方成為自己鄰居,也就需要擅於溝通的人才。

接下來印第安酋長親自拜訪普利茅斯,與村長一同抽煙以示和平。族人則向麻省殖民地示範如何捉鰻魚,如何種植玉米的訣竅:由於土壤貧瘠,當地習慣是把捕到的一些鯡魚埋在一排排玉木間,也在播種前把玉米和魚肉混合,增加產量;等到玉米長出,莖稈又可以讓菜豆瓠瓜的藤攀爬。這是印第安人稱‘三姐妹’的種植方式,卻有不小的營養學問。菜豆可以幫土壤增加的養分;瓠瓜會沿土壤表面長,既不讓雜草有生存空間又維持土壤一定潮濕度,藤上的小刺也防蟲害;玉米當然提供木架讓其他兩種植物生長,但它雖然營養,卻缺乏人體所需的賴氨酸色氨酸,而這些剛好有菜豆補足。只要有這三樣植物,就沒有人營養不良。這種‘同伴種植法’是歐洲從未用過的耕作方式,而歐洲帶來的小麥大麥,在這些土地上反而生長欠佳;維吉尼亞和其他宗教教派所建立的殖民地,都太仰賴歐洲的種植技術,結果反而發展得郁郁不得志。麻省卻願意從零開始,虛心地向印第安人學習,在這些殖民地中算是絕無僅有了。

幾個月過去,清教徒生活安穩之餘,也禮尚往來去拜訪酋長的村落(今羅德島州內)。恰好那時族中大會,兩個跋山涉水當使節的人,還與印第安人同帳篷打地舖。根據日記記錄,那天晚上也沒為這兩位貴客準備食物,他們只能挨餓就寢,而地上草堆有蝨子跳蚤,身邊有大聲打呼的陌生人,外面又有這麼多印第安人敵友不明,誰真的睡得找?他們忍耐兩天,還是趕快向酋長致謝回家;酋長沒特別客氣送行。不過這一來倒讓其他印第安人知道麻省殖民地和平結盟之意,因為他們才回村莊不久,印第安人之間就有趁機奪權;老酋長一黨的本來不認識英國人,竟也拔腿跑到普利茅斯向他們求救。清教徒們男丁只二十多人,簡直杯水車薪,螳臂擋車,但大家仍奮不顧身去營救酋長,在黑夜中襲擊亂黨陣營。鬧了半天,卻沒找到新舊兩個酋長;但他們見義勇為的態度,一夕之間讓整個印第安部族刮目相看。之後亂黨自願退下,以免與英國人傷和氣;老酋長更重申與英國交好的協定。北方波士頓的另一印第安部族聽說了,也搶著派人來結盟。那年秋季收割,普利茅斯不但有足夠的農產,獵捕的鴨雁鱈魚鱸魚,還有印第安酋長特地帶來的五頭野鹿和許多火雞,幾百印第安人與五十個英國人共享,遂有後代感恩節習俗。

或者說,麻省殖民地突破了一般教派劃地自限、不食人間煙火的原則。清教徒與非清教徒都很清楚,不合作雙方都會完蛋。這一開始或許是妥協,但他們能向印第安人不恥下問,能不避穢慝與對方相處,能不分彼此去助盟友一臂之力,這已經不是妥協,而是把與世隔絕的執念埋葬,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正視現實的入世精神。這和他們後代指導社會很有關聯,因為本來的清教徒可以對政治社會漠不關心,只追求自我超脫一切的修行,但到達麻省的拓荒者卻不可以。要在這環境存活下去,一定要關切政治,參與社會,從獨善其身到兼善天下。殖民地一年中由絕望裡重生,儘管天賜良機很多,自己不捐除成見也不行。心裡用牆圍出來的,並不是桃源樂土;唯有打破溫室玻璃,才能在自然中茁壯。

可惜拓荒者與當地人和平共處,就僅此一次。一旦印第安人對鄰居認識多了,相敬如賓的態度還是逐漸起變化。。。

(待續)

Saturday, May 4, 2013

蓁莽:花開富貴?

成功的人往往會忘記,機會乃是天賜。一兩次幸運,人可能就輕飄飄起來;賭場上運氣好的,反而容易輸得傾家蕩產。

公元1637年二月五日,阿姆斯特丹北部一個拍賣場,擠滿了來自荷蘭各地的貿易商,競標鬱金香球根,起價三十、五十、一百、兩百,競標會結束前竟有四株珍貴花卉賣超過兩千金幣(相當於今日兩百萬美金),拍賣總金額逾九萬金幣。瘋狂飆高後,同月間突然價格暴跌,造成荷蘭各都市陷入混亂。最後由議會和市政府決定,票據失效,交易保留,短時間內解決問題,只留下少數破產者,狂熱告結。

這起泡沫經濟事件,對荷蘭的商業貿易及後來歷史幾乎毫無影響,然而文化上卻留下深刻烙印。乍看之下,荷蘭才剛為了純正的宗教信仰奮力爭戰,為何過不了多久,竟然徹底暴露世俗貪婪的醜惡?更奇怪的是,荷蘭怎麼不是天價買名畫、古董、豪宅等物品,竟是炒作花卉?鬱金香又有什麼值得買賣的?雖說這些鮮紅花瓣在中東突厥民族(包括土耳其人)眼裡是生命與真愛的象徵,但歐洲自古有玫瑰百合水仙月桂,何必對這些東方新植物小題大做?

其實能成立新教的地區,總要有經濟做後盾;但荷蘭是克爾文教派的地盤,十分講求節儉的美德,也堅持‘觥飯不及壺飧’,不應炫耀世上的財富。換言之,富人窮人衣著飲食都一樣,社會上並沒有顯著的階級之分。那剩下的閒錢又該怎樣處置?自然是絞盡腦汁去投資了。對其他國家而言,精美藝術品的蒐集或暴發戶式的奢侈,是市民艷羨、商販奔波、貴族競賽的目標,‘貂不足狗尾續’的問題倒不罕見;對荷蘭而言,生活水平既不重要,如何賺更多的錢,反而成了全國上下唯一的餘興節目。

投資理財固然比大肆耗費於珍饈錦膳值得,可是人都很盲目,越是新奇的事物越可能被亂喊價,投資的風險也越高。而市場狂亂後,雖然大家反射性地厭惡鬱金香,卻仍然不斷追求新的投資機會,把文藝復興以來勤奮踏實的傳統精神遺忘乾淨。1630年代末看好的是運河水道投資公司;1670年代大家又挑市立時鐘的建設而下注。更坦白說,這種投資方式多半著重於少量高價的貨品貿易,偏偏這又最容易受到世界局勢影響。1644年起,荷蘭的東亞絲綢瓷器市場,受到中國明清改朝換代波及,損失不小,1661年甚至台灣的重要基地被鄭成功收復。1664年荷蘭在北美洲的僅存據點也被英國人佔領,名稱由‘新阿姆斯特丹’改為‘紐約’。1672年與英國第三度起衝突,導致黑胡椒市價大漲大跌,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都虧損至幾近倒閉,反而讓法國、丹麥商人漁翁得利。1681年日本幕府還禁止金銀外銷,首當其衝的就是荷蘭商人。當十七世紀進入尾聲,荷蘭的黃金時期也終於結束。

經濟由起飛到沒落,歷史往往不予置評;但荷蘭的鬱金香泡沫,大家卻常用以提醒自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用意不錯,可惜警戒再多次也沒用,畢竟人性本貪,又容易遺忘教訓,所以始終學不乖。假若借鏡歷史很容易,為何後代尚有這麼多泡沫不斷出現?假若一個人很明智,為何一大群人反而變得很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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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者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當數任總統的經濟顧問,也對泡沫經濟做過分析:一般會加入狂熱的有兩種人,一種是認為價格上漲必有真實原因,既然水漲船高,應該是整個市場受到新產品、新環境、新技術、新潮流的推動,所以價格不斷上揚也很合理;另一種人算少數,他們知道價格不合理,但又對自己判斷力有把握,總認為在市場崩盤之前絕對能殺出,大撈一筆再丟給別人,既有極度自信,當然也跟著起哄。而潛藏於這兩種思維的共同點,就是價格必然慘跌。第一種人是期望突然破碎而放棄,第二種人是本來就計劃好要脫逃;兩種心態加起來,不難想像,搭建得越高就倒塌得越響。

然而這還是沒觸到更深層的心理。身在泡沫經濟中的人,實在很難保持清醒。在一個錢可通神的世界,獲利優裕是會直接刺激腦分泌,產生嗎啡效應,讓人興奮狂亂的。英國《經濟學人》的主編Walter Bagehot有句名言:“人在最高興時就最輕易相信。”既得利益可以使人否定潛藏的隱憂,忽視現實的假象。而金錢刺激的狂樂也容易傳染:看到別人欣快,自己沒有,這種感覺會讓很多人不舒服。再加上媒體廣告不斷宣傳哪些人因為把握機會而成了億萬富翁,有幾個人能夠以不變應萬變?大半都會想,我認識的某某親友人還不壞,不也從這方面投資賺了一大筆?那這些媒體建議應該是正確的,跟著買絕不會吃虧。可以說,一般民眾也不是白痴,也曾質疑市場穩定性,但既然見不到投資者會擔當什麼風險,又後悔自己太固執,沒有早點跟進,到最後明智的人也跟著群體愚昧。

更常見到的是,泡沫期間總會有幾個涅而不緇的明眼人,在宣傳媒體上呼籲大家不要被利益沖昏頭腦。這類苦口婆心的警告反而會被罵得最慘,被說成古板、酸葡萄、危言聳聽、情緒不穩、分析膚淺、阻礙社會繁榮、甚至說是受人之託或是自己做空頭,所以故意抹黑,拉低市價後再投資撈錢。等到泡沫碎滅後,也沒有人記得甚或感謝這些忠言智者,因為大家受傷後最不願聽到的,就是“我早告訴你了”一句話。不過憑良心說,大眾傳播固然會影響民意,但為了要賺錢,它也必須最早嗅出民意動向;雖然它對製造泡沫不無責任,但它動機畢竟出自大家想看如何致富的秘訣。唯一差別只在於,小老百姓是天亮夢碎,大眾媒體卻仍有新聞繼續報導。

那真正操縱媒體的又是誰?1929年美國市場瘋狂,著名銀行家Paul Warburg的逆耳忠言被報章雜誌批評得體無完膚,連政治人物都對他施壓,要他自己封口;反而是他在經濟大蕭條期間,不計前嫌地為國家設立聯儲。與他類似的,統計學家Roger Babson預測股市大跌,禍在旦夕,結果紐約證券交易笑他的預測錯得離譜,耶魯大學專研指數的教授更聯合多人,讓他在學術界沒有立足之地;這對其他學者等於是恐嚇:你敢當害群之馬,這就是你的榜樣。不客氣地說,知識份子對知識份子,下手是很不斯文的。

還有一個心理陷阱,就是世人容易把財富與聰明混為一談,甚至認為兩者有因果關係。在泡沫時期,捷足先登的人確實要有點頭腦;但是當群眾把投資致富的人標榜為聰明絕頂,賺錢的人也會自認是靠能力,而且絕對是實力過人,有金幣鈔票為證。一般小市民收入有限,能夠不犯罪而手握巨額的實在如同奇蹟,不是蒙神祝福就是才智出群。加上自古以來有錢就是大爺,凡人對財主總是低聲下氣,‘逢其所喜,避其所諱’。基於自負和別人推崇,投資者往往比其他人信賴自己的直覺,結果總會向質疑的人咆哮:“你們對市場根本不懂,還敢鬼話連篇?”越大的投資公司董事長,就越被吹捧是別具慧眼、神機莫測的高人,媒體無不爭相採訪,業者無不上門結交。實際上當老闆的往往是領袖魅力多於分析能力,他們身處高位是因為能鼓勵、操縱、控制別人服從自己,但在決策方面多半少有主見,只是人云亦云,不然就是複述下屬的論點。泡沫經濟後他們‘國王的新衣’或許會被扯破,但他們對自己穎悟絕倫的評價卻不見得有所改變。

綜括以上解釋,市場瘋狂的背後並不單純。不過我們仍要繼續問,為什麼鬱金香狂熱是頭一遭泡沫,之前千百年都沒有這種現象?

商業歷史以來就有借貸,畢竟一方有需要,一方有資產,條件允許下自然達成互惠關係。只是古代貸款不易,因為有錢人壟斷借貸,利息再高也不得不接受。十四世紀意大利文藝復興,銀行業出現於佛羅倫斯,是首次把借貸市場公開化,把普通人的資金集合,再借給需要的人。然而這時代資產大多仍在貴族手中,因此對銀行業多半很苛,還濫用權勢保護自身利益;假若借貸蝕本,管理銀行的人可要全部賠償。西班牙甚至會把銀行總理斬首示眾,殺雞儆猴。這無形中限制了銀行放款,審核貸款人往往費時費事,而一般人與其向銀行借,還寧願直接找貴族、當舖、錢莊。十五世紀英國是最早設立‘有限賠償’法律的地方,不過只限與修道院有關的銀行業;荷蘭在十六世紀開放讓賠償法普及金融業,也因此帶動工商業,讓荷蘭比西歐各地提早進入黃金時代;十七世紀初英國荷蘭幾乎同時出現股票,因為兩地的經濟發展都相當進步;而銀行業也開始印鈔票(當時金銀還是公認貨幣,紙鈔尚未流通),因為貸款可以遠超過金庫存款淨值,只要存款人不同時來領錢就沒問題。這一連串的金融創新改革,都是在嘗試如何把貸款與資金更適當地連結,讓借貸變得更有效率。

但是實驗有時也會出錯,而金融界的謬誤全都是太小看貸款數量。據說當時土耳其蘇丹王喜好鬱金香,只要有傾城名種就不惜千金購買;有段時間歐洲出現植物疾病,竟讓鬱金香繁殖得斑斕奪目,比土耳其的更鮮豔,蘇丹王立刻重價購買。這事件後,荷蘭富紳貴婦突然爭相以鬱金為飾,而小老百姓更搶著到處栽種鬱金,還貸款買新名種栽培。大家不是為自己種花,而是為了配合有錢人的興趣;中產商人借助印刷業廣告業,鼓吹全國把握機會貸款賺錢。何況大家相信市場價格反映需求,既有千載難逢的契機,借得越多就賺得越多;反正幾百金幣只是紙上游戲罷了,明天轉賣不就加倍回收麼?

或者可以說,以前沒有炒作現象,是因為沒有發達的銀行業輔助。尤其這時代荷蘭宗教上不再受教廷裁決,政治上徹底自主獨立,經濟上還搶盡了法德兩地的商業和製造業,真是春風浩蕩。這麼富裕的國家出現這麼熱絡的商場,難道有什麼不對麼?

唐朝吳兢《貞觀政要》寫著:“樂不可極,極樂成哀;欲不可縱,縱欲成災。”泡沫後,富賈一夕變乞丐,只剩滿地繽紛無人睬,反倒是歐美各地每隔二三十年就出現大同小異的經濟狂熱。1720年法國密西西比公司經營狀況極差,但是股價卻暴漲到不可收拾;同年英國也有南海公司,透過賄賂政府推出股票換國債計劃,使全民瘋狂炒股,結果英國為了規管不肖商人渾水摸魚而通過泡沫法案,造成股價急挫,許多人血本無歸。美國獨立後有一連串的經濟問題,1816年建立第二銀行,很多人把握機會更新地債房貸,一開始是讓經濟上軌道,房地產起飛,卻引發1819年到處破產的嚴重驚慌;1837年是美國西部土地短賣告停;1855年加州淘金熱終結;1873年鐵路泡沫崩盤;1907年紐約信託瓦解;幾百年來人類不停地闖入同樣的心理陷阱,也不停地‘賠了夫人又折兵’。再多的法律保障,只讓泡沫更複雜,後果更難收拾而已。

不過和鬱金香狂熱最相似的,大概是1925年佛羅里達地產炒作。就像鬱金香,佛羅里達帶點異國情調,自航海時代早就被發現,但1925年之前公路不便,沼澤區不易開發也對健康不良,所以幾乎沒人有興趣。公路鐵路發達後,邁阿密突然成為有錢人的渡假新勝地,附近未開發的土地更在未建之前轉賣多次,價格三級跳,從一千美金賣到七萬五(換算今日幣值,是四萬漲到三百萬。)1924年邁阿密日報每份五百多頁,幾乎全是地產廣告。等到冬天來臨,房市大跌,佛羅里達許多銀行倒閉,本來月租兩百五的海濱高級住宅,竟只剩年租三十五美金。然而歐美金融界沒有從中獲得教訓,又繼續尋找其他可以狂飆的買賣,直到1929年許多投資家跳樓自殺為止。

                南畝耕,東山臥。世態人情經歷多,閒將往事思過。賢的是他,愚的是我,爭什麼?
                                                             ──元‧關漢卿四塊玉‧閒適》

                愚的是我,蠢的是你,爭什麼?
                                                             ──網上無名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