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5, 2010

傳承:能者達之(一)



以撒的一生,比起他人平淡得多。他可說是典型的無所爭,別人要和他搶奪水井,他也總是退一步海闊天空,再重新掘井,到最後搶奪的人覺得以撒冥冥中有神祝,再和他爭可能會觸怒神明,遂也不敢惹他了。這一點,在實際生活中恐怕不易,除非運氣特佳,否則自己退到窮途末路,別人還是貪得無厭地搶,不被淘汰也難。

很多人讀舊約聖經,認為以撒順服,所以神特別眷顧他,這是往好處想,但就另一個角度想,以撒在人際關系的應變能力沒有他父親亞伯拉罕強,也沒有他兒子強。在巴勒斯坦地帶以撒也曾叫妻子自稱為妹妹,可說是沿用父親的方法,拾人牙慧重蹈覆轍,結果當地國王還叫他少來這套,明明是妻子就別讓不知情的人動念,以撒被說得無言以對。這份適應能力的差別大概和以撒是富二代獨生子有關,父親年老寵子,在曠野中又沒多少同年齡的孩童,就算有也是主僕身份差別,在應對進退方面練習自然少。以今日社會來說,獨生子仍要在學校和同學相處,缺欠的條件還能補足,若是古代社會,沒有城市環境又沒有兄弟姐妹,生活優厚的獨生子遇上外人恐怕反應會比較遲鈍,有時甚至連對自己人也不存戒心。以撒生有二子,比較寵長子,後來媽媽和老二還一起來騙爸爸,苦別離的家庭連續劇從此開演。

讀以色列人的歷史常有感覺,猶太民族標榜的,不是默默耕耘的人,不是忠烈俠義的人,不是富可敵國的人,而是聰明才智的人。這和許多其他民族大異其趣。中國人常教導孩子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的道理,北歐日耳曼人崇拜英勇戰士,雖死猶榮,中東人寫天方夜譚,每篇都是金銀滿載,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為什麼舊約聖經很少寫這類的事?其實並不是猶太人無視樸實單純的美德,否定衛家衛國的理念,摒斥世上物質享受,他們只是更看重人的能力而已,留名青史的幾乎全是才智過人之士,以撒之類可說是少數。當然,我們今天談到以色列人就立刻想到愛因斯坦之輩,先入為主認定猶太人聰明,這也有點以偏概全。從統計學觀點看起,任何民族都有優秀敏銳的人,也有愚不可及的人,甚至有聰明的白癡,常態分布本就如此,並不是猶太人大腦皮質皺褶永遠比別人多。只是一般人羨慕的不是智能才幹,而是才智所造就的成功名望財富,就像很多人羨慕比爾蓋茲,難道真的是羨慕他腦子比較靈活?

不過,猶太經典中的聰明人,和普通人對聰明的定義,似乎又有些不同。

* * * * *

以撒的妻子叫利百加,是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人回到敘利亞親戚家挑選的。老僕人想,如果他向遇上的女子要水喝,女子也順便打水給他所帶的駱駝喝,那這應該就是神所安排的人選,心裡才這樣想,利百加就來打水,結果正如預期的,她打水給遠道來的陌生人喝,又給那批駱駝打水喝,於是老僕人送上聘禮,帶利百加回到遠在巴勒斯坦的遊牧人帳篷,過門成為以撒的妻子。看這段故事,可以直視為求妻求賢淑的觀念,但這樣說有點狹義,如果利百加不是女人,由這件打水的事會怎樣判斷一個人個性?若回答勤勞豪放體恤,只算對了一半。用今天公司職場作比較,大多數人都是一個指令一個動作,上司沒叫你做的不必雞婆,但是也有少於百分之五的人會考慮老板和公司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沒有指令就會去盤算準備,這不是指討好上司的送禮花招,而是指安排工作細節,老板沒提的要求也能‘善解人意’地早一步完成。這樣的個性往往使人器重,公司也比較會給他們升遷機會,而讓其他不求長進只求自保的人
瞪眼說風涼話。

可以想見,利百加比以撒能力強,以撒的逆來順受,其實也出在他不太會未雨綢繆,有狀況才去處理,所以總是處於挨打局面。而他們所生的兩個雙胞胎孩子,也各遺傳不同的個性。老大以掃是直性子,食色性也,他喜歡出外狩獵野味,也娶了兩個當地女子為妻,性情豪邁朋友甚多,只是對家裡事不聞不問,老二雅各卻常待在帳篷中。物以類聚,以撒也是直性人好美食,自然喜歡以掃,而利百加疼愛雅各,應該是雅各比較會幫忙處理家事,從烹飪買賣到牛羊育種的雜活全都能做。一次以掃狩獵歸來,看到雅各在煮湯,就直接向他飯來伸手,雅各反射性地和哥哥交易,漫天討價,結果以掃連殺價也沒有,想也不想就出讓長子名分。

不知道這件事後來父親有沒有責備,後來以撒還是叫長子去打獵給爸爸吃,然後接受祝福。這樣的祝福實在囉嗦,何必有言在先?結果利百加聽到丈夫這毫無機心的話,趕快叫雅各冒充兄長取得祝福,爸爸眼睛不便,聽聲音似乎不對,雅各也很機智地回答是神賜良機,獵物手到擒來。福分騙到手,哥哥怒不可及,發誓要把弟弟千刀萬剮,雅各不得不逃離自家。

俄國文豪托爾斯泰寫道,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以撒一家四口都有該檢討之處,但是真正問題仍在家中智與不智兩派分歧。

雅各走上了曠野路,舉目無親下投奔敘利亞的舅舅家,這次落魄讓他收斂不少,在親戚間只有賣力工作,不再動歪腦筋。但是爾虞我詐,不騙人的也不見得不被騙。舅舅見外甥能幹,又知道雅各對自己小女兒有意,故意叫他賣命幾年,之後卻狸貓換太子,把大女兒給他,然後要雅各重新論功計酬。寄人籬下雅各抗議不得,娶了兩個表妹,替人放牧多年,他早知道在這裡工作只有被剝削的份,於是自己提出明年要帶妻小回家省親。外甥想自起爐灶之意,舅舅豈不明白?既非入贅,人是留不住的,幾年來的工資不給不行,給多了又太吃虧,
脆把瘦弱的丟給他,卻不明言。雅各這下子只得用計,一年內改良育種,讓健壯的留給自己,瘦弱的留給舅家,這一來敘利亞是不能待了,對兩位妻子說明要全家準備動身,來個不辭而別。小女兒外向,反正已撕破臉,要走脆連父親值錢的神像一起偷帶走,父親追來向女婿興師問罪時,借口懷孕不便起身,這份路上的盤纏總算沒被搜出來。雅各也不甘示弱,義正詞嚴地數落舅舅一番,最後兩人誓約互不侵犯。

這一段鬥智很耐人尋味,因為雙方都很機靈,也各有舞弊小動作。可能是敘利亞親戚傳承,母親和舅舅都很會動腦筋,雅各和太太頭腦也都不錯。舅舅的其他兒子大概就不怎樣,否則也不必怕雅各以後會威脅到自己後代,還要用互不侵犯條約收場。不過這條約也可說是一石二鳥,當年雅各為何來投靠,舅舅應該記得,現在叫你不要再回敘利亞,其實大有借刀殺人之意,咱們不動手,自有人動之。果然,雅各要回巴勒斯坦的風聲一傳,以掃就立刻齊集數百人來勦,雅各這下子無路可退,真是四面楚歌了。

歐洲許多藝術家畫宗教內容的油畫,畫到雅各就自然會用到他和天使摔跤的故事。這件有名的事,真實與否不討論,雅各絕境逢生倒是不假,否則今天世上就沒有以色列人了。舊約聖經上記的是,雅各面對兄長大隊人馬來襲,完全不知怎樣招架,這附近是以掃的地盤,所以他趕快把牛羊分批走在前線,若碰到以掃的勢力就稱是要送他的禮物,然後又差遣妻兒走在牛羊後,卻獨自留在河的另一邊。(根據考古,此處是約旦河東,今天約旦王國首都阿曼的河流下遊,古時則是以東人邊境。)那晚雅各還在盤算不知能否逃離哥哥毒手,突然有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人勝不了雅各,就摸了他大腿一把,雅各的腳立時就瘸了,只是激鬥中還沒發覺。天快亮,那人要走,叫雅各放手,雅各卻不放,那人就說,以後雅各應改名叫以色列,因為他與神與人較力都得勝。雅各吃了一驚,才知道這人不是普通人。

究竟和雅各摔跤的是神是天使,舊約聖經沒說清,總之雅各清晨過了河,走路已是一瘸一拐,要逃也難。不過這一夜對他居然大有改變,不叫妻子先行,反而叫他們分兩邊在他後頭,然後自己三步一跪地往前去見哥哥。以掃原本來勢洶洶,這下子看到弟弟瘸腿還這樣忍痛向他下跪,所有恩怨都忘了,立刻上前相擁大哭,不再計較往事。這次雅各跛足,焉知非福,倒令人想起三十六計的苦肉計:人不自害,受害必真。當然,雅各並不是暫時裝跛,否則哥哥聽說了一定報復更烈。後來以色列人紀念此事不吃大腿肉,也代表雅各是終身殘廢了。

對殘障人士,一般人都會投以憐憫眼光,殘廢本來就是痛苦的事,在當事人尤其如此。雅各步入中年仍然身強力壯,一夜之間成了廢人,心裡絕望實不可言喻。說真的,每個人都有值得自豪的部分,或英俊貌美,或才高八斗,或能言善道,或十指靈巧,或賺錢本事,或廣結人脈,即使最基本也耳聰目明,手足俱全,一旦失去這自豪部分就像喪失自我,再也不知己為何物,很多人因而頹廢不振。對年紀大的人而言,這是身體老化早晚會面臨的悲哀,但對年輕人而言,也難保因為意外斷送未來。能不能從痛苦中站起來,是很大的考驗。希臘神話中有位名預言家叫Tiresias,雙目皆盲,傳說他是因正直言辭得罪女神,被咒詛成為瞎眼,天神宙斯不忍,於是對他說,你肉眼瞎了,你心眼卻開了。

雅各也是如此,他腿未瘸之前是憑本事奪取一切,逃避仇人,腿瘸之後卻憑本事化解一切,求釋前嫌。這實在是一種成長。美國獨立時代的富蘭克林曾說,二十歲的人成功要靠毅力,三十歲要靠機敏,四十歲要靠智慧。只是耍小手段的雅各,總有一天會自食其果,恐怕還死於非命,真正有智慧的雅各,才是猶太人尊敬的先祖。三國時代龐統為人做事很低調,從不輕易向人展露自已才學。有人不解地問道:先生,為何不利用才學為自已多掙些名望好處呢,這豈不是埋沒才學嗎?可是龐統卻笑了笑說:現在社會上不缺精英名士,可是人都忙著用聰明才智為自已換來各種各樣的好處,這很正常,本無可厚非。可是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做,那社會離毀滅也就不遠了。

到底什麼是聰明?對猶太人而言,真正的聰明不是作詩填詞的風雅,更不是損人利己的手法,而是前瞻遠見的作為,加上待人處世的明哲。唯有
真正聪明人看透一切,唯有智者得天下。

不過,長江後浪推前浪,雅各之後還有比他能力更強的人接棒。

(待續)

Sunday, April 11, 2010

羔羊:人命何價



談到亞伯拉罕,就早晚會提到一段讀起來不很舒服的事。

根據舊約聖經,亞伯拉罕年老得子,取名為以撒,自是寵愛有加,但是孩子漸漸長大,有一天神突然向他要求,要把以撒獻給神為燔祭。於是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驢備柴,帶僕人和兒子,起身往指示的地方去。三日之後,亞伯拉罕叫僕人等候,自己和以撒走路上山。孩子還問父親,火與柴都有,但羊羔在那裡?做父親的也只有說,神會預備。到了山上,亞伯拉罕築好壇,擺好柴,捆綁自己的兒子放在柴上,就要殺以撒時,神才出聲說,不要對孩子下手,這一切只是要看亞伯拉罕是否敬畏神,是否將獨生兒子留下不給神。神也真的預備一頭羊,兩角扣在樹叢中,亞伯拉罕就用那羊來代替兒子為燔祭。

這段往事,就是今天讀來也令人發毛。藉著父子兩人對話,似乎特別要強調,要殺的是一個會說話會叫爸爸的人,不是一頭咩叫的羊。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有時獵人看見沒有求生能力的小熊,尚且會因此不殺母熊,何況這裡被獻祭的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兒子,於心何忍?事蹟記載在聖經上,後世居然仍有走火入魔的人真的殺自己孩子祭神,還說是為了仿效亞伯拉罕,真是道德典範不學,專學錯誤示範。

猶太人寫歷史,比較沒有其他民族美化史實的傾向,有些家醜不外揚的事沒有故意隱瞞,想必是要後代從此獲得教訓。如果再往下看,舊約聖經裡描述到活人獻祭的事,都是用負面的看法,以色列人後來受到外族人影響又有以子女祭祀的惡習,經上總稱為“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這‘可憎’兩字道盡了一個民族對同時代其他文化草菅人命的反感。一般說來,青銅時代以前的文明對鬼神死人看得很重,普遍有人祭或殉葬的儀式,有的還包括獵首食人,這些習俗到鐵器時代才慢慢消失。中國進入鐵器時代大約是春秋末年(公元前六百年),戰國時期魏王派西門豹治鄴,有河神娶妻之事記載于史記滑稽列傳,可說是民智開化的一步。希臘神話中有伯修斯安德羅美達一段英雄救美,也是隱含人要自己面對克服環境,而不是用少女來祭滔天海浪的看法。中東和埃及進入鐵器時代較早,大約公元前一千三百年左右,但是亞伯拉罕比這時代又早了四百年以上。可以說猶太教傳承不以人為祭的觀念,在那時代還算是破天荒的前例。

也就是說,我們今天讀歷史該問的應該是,為何歷史上長期有祭人的習俗?

* * * * *

美聯社四月初有篇報導說到,烏干達最近祭人的活動有增加的趨勢,2007年有三起,去年官方報出的就有小孩十五、成人十四起;非官方統計可能更高,單以警方查獲人數,去年有一百五十多人涉嫌被逮,五十多人被起訴。受害者多半是身體器官被切來‘做法’,以臉部或生殖器官居多。這在今日世界發生簡直令人髮指,而當地人迷信之甚,又令人覺得可悲。烏干達民智未開,有疾病通常找地方巫醫,因此每半里路就有一個巫醫,招牌打的總是各類疑難雜症,惡靈退散,蛀牙羊癲瘋性病,連防止盜竊和改運也一切包治,實在匪夷所思。做巫醫的通常比他人有錢,甚至多妻多子,可見醫病趕鬼的酬勞不菲。這些巫醫為了招靈醫病,有的用當地草藥為幻覺劑,有的全身顫抖用頭撞牆,但很多都宰一頭羊一只雞來招祖先靈魂,話說回來,如果不靈,巫醫也可能要用更極端的方式做法。被害的兒童有的是被綁架,也有的是窮人賣自己親人,據說活人可賣到幾千美金。

除了烏干達,印尼南非加蓬坦桑尼亞也都有祭人之事。印度和中東雖然不再有活人祭,但還偶爾有把人活活燒死的酷刑,處死的很多是沒有社會地位的婦女,其實跟祭人也沒兩樣。奈及利亞近年來有好幾部血腥電影,內容都是以活人獻祭後得到大富大貴,導致一些急功近利的人也如法砲制。雖然法律禁止殺人為祭,但天高皇帝遠,這些國家又常是有法無紀,結果人性醜陋面依然作祟。

這裡可看出祭人的幾種心理問題,古今皆然:一是無知,二是自私,三是人口。

先說無知。古代人為了面對難料的環境,常會用各種方式希望能蒙神悦納,或是讓災害不至降臨,或是為占卜,有時甚至為還願,因由種種。要求的越重,向神明獻的禮品也相對越重。希臘特洛伊戰爭前,邁錫尼國王為了征戰勝利凱旋歸來,曾經要獻自己女兒為祭,由於家人掩護才未果。墨西哥地帶在十四世紀前有阿茲特克帝國,曾建立中美洲大金字塔,完工後祭典和聖潔儀式中還殺了上萬人以謝神明。類似的風俗,日本曾有人柱,中國曾有打生樁,是在建築動土時,為避免觸怒冤魂或破壞風水,而把一兩名兒童活埋在工地內,以確保工程順利,美其名說是建成後孩童會成為橋或建築物的守護神,實際上仍然是駭人的鎮邪祭典。只是對無知的人來說,殺人的恐怖遠不及觸動天怒的恐怖,少數人的性命遠不及地震、洪水、暴風、海嘯、乾旱、瘟疫、飢荒、戰火會威脅全城百姓。

古羅馬劇作家Statius Caecilius曾寫道:“恐懼創造了世界上最早的神明。”真正鎮的不是邪,而是人心中的恐懼。真正求的不是天意,而是潛意識的心安理得。真正謝的不是神明,而是為自己螻蟻苟且偷生的態度加以名正言順。無知本身不是嚴重過錯,心誠也不是問題症結,問題的根本在于無知所衍生的不安,和不願改善自身愚昧,只想因循古人錯誤觀念的一種不負責心理。以今天來說,有些父母還守舊地認為孩子胖是營養好,殊不知兒童肥胖可能引起高血壓糖尿病,年紀輕輕就得常出入醫院,原本是怕孩子營養不佳長不好,但是無知反而導致更糟的後果。當然,營養價值和人命問題是天壤之別,此題外話。

也可能有人會問,如果祭祀是為了神明保佑全國全城,怎麼人不乾脆自己捨身?這種事其實不是沒有,唐憲宗想迎佛骨入宮中供養,韓愈曾上了道措辭嚴厲的諫書《論佛骨表》,其中說百姓“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到後來唐懿宗再次迎佛,皇帝一帶頭,大臣百姓真有斷臂供佛,燒頭爍頂,狂熱有加。說是敬神,其中雖也免不了一些我比你虔誠,我比你捨得的瑣碎心態,真的做到大乘戒十忍中所謂的燒身供佛仍然大有其人。各種自殘自焚自殺的記錄,包括南朝梁代高僧傳·亡身誦經》、唐代《續高僧傳·遺身篇》等文章。印度佛教經典《四分律》中記載釋迦牟尼指導下,修道的人為求超脫今世人生,或用刀自戟,或服毒藥,或互相殺害,甚至有六十個比丘請求婆羅門外道將自己殺死,釋迦牟尼升座講法時發現人數大減,得知情況後才趕緊糾正錯誤。這樣的敬神作法實在很邪,印度人到今日還崇尚宗教敬虔,比起任何發展中國家都要努力強調個人祭拜的誠意,或是恆河沐浴,或是赤足走火,或是親吻毒蛇,每年為爭相拜神被踐踏死的有幾百人,稱他是發展中國家,倒也有點不像。再廣義說,恐怖分子以宗教名義把自己變成行動炸彈,也算是一種變質的活祭,只是盲目得讓人不敢苟同,危險得讓社會雞犬不寧。畢竟,無知導致了世上多少悲慘事,不論對己對人都不值得自豪。

對有些人,只要事不關己,大可隔岸觀火。更正確地說,只要別人獻祭流血能讓自己不費一文而蒙神鬼祝福,有何不可?自私是人性,沒必要大驚小怪,不過人在自私時,外在表現卻不盡相同。前面說的窮人賣子換錢,巫蠱庸醫搜刮民脂,當然也出于貪婪,但是沒有顧客又怎麼有生意?非洲有許多地方家裡層次分得太霸道,男人至上,其次女人,兒童最末;媒體上報導飢荒時多少孩子沒東西吃,卻很少提到他們有食物男人自己先吃,吃飽了剩下的才留給別人吃。飲食尚且如此,其他方面也不例外。有疾病時自己花錢毫不心疼,甚至要賠上誰家孩子一條賤命也無所謂;反正自己現在不是孩子了,當然自己最重要。這種觀念大有媳婦熬成婆,主治醫師苦待實習醫師的味道,代代相傳變本加厲,竟很少人對一個蹩腳制度提出抗議修改。以祭人來說,古代社會似乎是司空見慣,有錢人當然會想辦法不讓自己孩子被犧牲,沒錢人也很認命地承受不平制度,大概管教孩子時還會說,再不乖就把你抓去祭神。真正可憐的是那些像羔羊般的聽話孩子,一旦被挑中了也只能邊哭邊被拉去祭場。美國有名為‘只有善良的人死得早’,此話不假,善良的人多半被踩在自私的人腳下,至死不悟。

類似的情況,陪葬是更自私的作為。古埃及人,蒙古人,南俄西徐亞人,中美洲各文明都常有大型陪葬,動輒全部妻妾家丁奴僕一起帶去往生。金字塔中殉葬的可能是服毒而死,兩河流域蘇美爾人在烏爾的陵墓中陪侍的可能是釘穿頭骨而死。南美秘魯印加文化,常在帝王死後挑選大批孩童帶到高山上,讓他們飲藥麻痺後勒死或是任其凍死,好陪同帝王上天。這種儀式後代僅用形式代替,秦朝的兵馬俑和埃及後代用雕像取代真人,減少很多血腥戾氣,也降低社會成本,但是勞師動眾仍然極耗物資人力。人畢竟是人,說不怕死是騙人,但是面臨死亡的孤獨居然要大批人馬相隨,世上又有誰想孤獨去死?現代人比較清楚英雄難過鬼門關,不過想盡方法也要增加壽命,就是苟延殘喘也好。有人健康狀況極差,自己身體器官本來就會老化,卻希望有年輕人的器官可以移植保命。生化科技發展中有人已成功複製動物,立刻就有人希望能複製人類然後摘取器官來用。提議後社會抨擊得很厲害。以道德來說,複製出的人也是兒童,也是活生生的人,豈能犧牲創造的生命讓將死的人延年益壽?孔子說:“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就算不是要自己犧牲小我,總也不能為生存而葬送無辜性命。

最後來談人口。馬爾薩斯人口論曾提出有名的原則,世界人口若不節制,會按幾何級數增加,但食糧產量頂多只能算術級數增加,自然供應不足,到最後沒食物吃的人還是會死。世界人口到十五世紀前成長不多,可以歸諸於自然平衡;工業革命後產業改變,另當別論,但還是不可能無限制增加。看古代歷史,人多的時代也會有戰爭、飢荒、瘟疫伴隨而來,除此之外,人多的時代,少一個人也無所謂,農業社會要下田耕作,人多好辦事,當然會衍生多子多孫的觀念;但家裡有太多張嘴要吃飯,種再多也不夠吃,所以買賣奴婢雛妓的交易也出現了。在更落後的地方,乾脆連人也吃,還不見得是飢荒求生的下策。非洲利比亞剛果,東南亞的新幾內亞太平洋群島,甚至復活節島,都有食人遺蹟。西班牙發現新大陸,遇到中美洲文化,原本想先禮後兵;不料當地人宴請竟是用人肉,讓西班牙人無不作嘔,禮數也不必了,直接帶兵攻打。根據考古挖掘,阿茲特克人住的地帶本來就不易耕種,人口增多後乾脆以人為食,可說是人口論最不想看到的悲劇。

巴勒斯坦古代祭人,根據舊約聖經所記常是獻給巴力,就是雷雨和農作豐收的神。巴力是腓尼基人之稱,亞們迦南一帶也稱摩洛,後來輾轉流傳到希臘神話,又演變成手持鐮刀的克洛諾斯,曾因有預言他將被自己的孩子推翻,於是把子女一一吞噬。有這樣神話可能和當時巴力的祭祀有關,伯拉圖理想國,曾提到迦太基有青銅巨像,兩手中持幼童橫放大火坑上,火燒旺後青銅像臉還會笑,手會張開讓幼童掉入火坑。不過話說回來,一個雷雨豐收之神,怎麼化身成了吃孩子的神?這可能有其他因素。今天文化學家常探討氣象對歷史的影響,中東有許多令人爭議的古籍資料,現在還很難回答。可能在某個時代,人只是用牛羊謝天祈佑,但是幾個世紀過去,季風風向改變,雨露不再,草木乾枯,是不是神明不眷顧了?是不是獻上的祭品不夠看?人是萬物之靈,如果用人為祭,神明是否會因此降雨?諸如此類猜測,可能有村莊這樣辦,其他村莊也依樣畫符,用血灑地,用肉祭天,用不到六歲的孩子求神憐憫,從此拜神演化成祭人。可是氣候改變,綠洲成沙漠,求也是妄求。一個環境所能養活的人口就這麼多,假若遷徙還可能有一線生機,繼續留在本土本鄉只有滅亡的分。這樣想法今日不奇,對根深蒂固的農業社會實在難以接受。不接受,只好繼續殺人獻祭了。回顧歷史,看不到發揚光大的精神文化,只看到山窮水盡的無助吶喊,掩卷沉思,不知作何感想。

說了古今中外的殘酷血腥,再看回亞伯拉罕獻以撒,突然覺得有點感動。這麼多宗教不以人為重,生殺任意,猶太教卻從一段故事來正視人命的價值,在一個黑暗世界中點燃人道的亮光。有光才有希望,有希望才有未來。人生在世,總要活得漂亮,活得滿足,活得有尊嚴,活得像個人。恐懼,就當用知識化解;貪婪,就當用仁義教導;而無助,就當用勇氣打破困境。

我為亞伯拉罕,也為人類感到高興。

Sunday, April 4, 2010

漂泊:曠野中的啟發



以大部分世界而言,今天是耶穌復活節,說來也是猶太人逾越節天主教基督教猶太教淵源深厚,再加上回教也追朔到舊約聖經歷史,可以說上古時代的思想,仍然長存於這世上。

對世界各文明古國,思想文化的存留是和國家強盛有關。亞歷山大東征,讓希臘藝術也融入佛教雕刻中。羅馬帝國一統地中海世界,就算羅馬城滅了,拉丁文還是持續沿用於歐洲一千年之久。秦朝霸業,才使得‘車同軌、書同文’的制度普及中原各地。阿拉伯的興盛,為世界文化帶來數字算法大不列顛的日不落國,讓英文銀行業,和英美法律制度遍及殖民地,連今日中外貿易協定合同還常在香港辦理。

那麼,世界上最早的古文明——埃及兩河流域——他們留下了什麼?可能是尼羅河連年泛濫而創制了陽曆,可能是天象觀測而推演的二十四小時制黃道十二宮周360度,可能是最早的墨水羊皮紙帆船犁頭屍體保存日晷陶器青銅農耕車輪樂器法典祭典,大量奴隸指揮,金字塔空中花園等等。大約西元前二十七世紀,兩河流域位於底格裡斯河幼發拉底河注入波斯灣的入海口,有一個城市叫烏爾(Ur,或譯為吾珥)。烏爾的地理位置優良,成蘇美爾文化海上陸上貿易的中樞,又同時是月神的聖地,開始蓬勃繁榮,最後烏爾國王成為蘇美爾的統治者。之後廟宇宮殿建造不少,直到波斯灣泥沙淤積,河流改道後才在歷史中消失。然而在它鼎盛時期,居然有人捨棄了這地上最富饒壯麗的都市,反而甘願往西方未知的曠野去。這一去,改寫了幾千年人類史。

有一天這人會被稱為亞伯拉罕(Abraham),他的後裔會被稱為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名字還不重要,他真正為人類帶來的,是宗教上不同的神觀——人所看不見的神,永遠不變的神,超越宇宙萬物的神,獨一的神。這觀點就是在今日也算是異想天開。看看古文明,從埃及到印度,那個不是神明眾多?(中國祭祖不論,關公財神不談,聊齋迷信還是不少。)畢竟人生難掌控之事,十常八九,若敬神可以消災,不如多多益善。這樣的觀念其實很現實,也很理智,就如同許多投資人寧可分散風險股市基金房地外幣,樣樣有份,狡兔三窟,否則資金全在一個籃子,打翻了怎辦?只信一神,未免太賭運氣了。但是話說回來,如果說哲理學說都必須經過時間的篩選淘汰,為什麼這漂泊客的信仰能夠歷千年而不變?為什麼他的子孫沒有認為這思想太過愚昧?為什麼今天有這麼多宗教接受這樣的神觀?

很難想象一個曠野中流浪的民族,會給這世界一份不尋常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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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曠野路,又遙遠又坎坷。他到死也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家園,連自己和妻子的墓地也要從當時巴勒斯坦人手中高價買來。流浪的人沒有田園房舍,所有財產就是牛羊牲畜,但是畜牧業也需要水草充足的土地。他姪兒為財產與他畫地為界,還選擇了肥沃的地段,最後乾脆又搬到有城市文明的地方。可想而知,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對年輕人而言沒有未來,也沒有希望;就是在古代,有才能的人仍喜歡在機會多的城市奮手一搏以求出頭,何必在曠野中埋沒一生?

其實亞伯拉罕並不是沒有能力在大城市中謀生。他信仰專一,但對人不失機警,並非毫無戒心。一次為了飢荒到埃及,還事先告訴妻子要聲稱是妹妹,否則他自己有殺身之禍。這對一個女人是否太委屈、太利用,姑且不論,走在別人的土地上,沒有這點本能,大概早就被世界淘汰了。但是他又慷慨好善,招待曠野中過路人總是盡其所能。以前不像現在,走遠路的人少,又沒有地圖又沒有羅盤又沒有公路,隨便出遠門可能會死在荒漠中,能遇上任何人也算僥幸。可能因為如此,遊牧民族都比較好客。不過,遠離人潮的曠野民族也比較不問世事。亞伯拉罕倒還不至於,姪兒所住的城市被敵人擄掠,亞伯拉罕竟然自己動員家丁僕人趕去戰場,甚至擊潰敵人,救出姪兒;城市的國王欣喜之餘,想要籠絡人才,亞伯拉罕卻一口回絕,仍然繼續漂泊曠野中。這種自甘淡泊的精神雖然可敬,世上能做得到的可沒幾人。

然而這樣的人很可能名不見經傳。若非由於宗教,我們可能還是不會聽過他的名字。

一個來自烏爾的人,總不至於連蘇美爾的神祗也沒聽過。日有日神,月有月神,天有天神,河有水神,性愛有神,陰間有死神,其他神明還有幾百位。和亞伯拉罕同時遷離烏爾的族人,有一部分到了敘利亞就不走了,他們也還保留了神明的金像銀像。古世界很多民族都有專門保護自己民族的神,有的說是土地神,因為一家一族通常代代相傳,定居在同一塊土地上;有的說是祖先在天之靈繼續蔭佑子孫;有的說是神明專門揀選自己民族。反正這神只對自己人好,別人的神只保護別人,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倒也公平。

亞伯拉罕沒有留在族人當中求發展,他年歲不少卻還沒有孩子,所以把姪兒當兒子養,離開敘利亞也一並帶去。敘利亞境內還有幼發拉底河,一旦離開,曠野中水資源可是不易尋找。今天猶太人又稱為以色列人希伯來人,其實希伯來的意思就是過河。過了這條河,前途茫茫,不下‘西出陽關無故人’或是‘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的感受。這其實只是詩人懷鄉之苦,真正荒漠中的苦,可能是毒蛇猛獸、豺狼蠍子,可能是山賊強盜,但是最常見的恐怕是乾渴。沙漠生態,通常下雨時山谷成池,但是兩週內總會乾成泥巴,再又重化為沙塵。水盡人遷,只能不斷地前進,到下一個有水的山谷再住幾週。看過非洲動物遷徙的大多知道,在沙塵滾滾的環境中前行,一不小心迷失方向可能就到不了水源,倒斃枯草碎石間。就算千辛萬苦到達了水池邊,你能來,獅子群也能來,甚至可以先到水邊等晚餐自動送上門來。人非走獸,至少可以用皮囊裝水,但是曠野中尋覓水源,仍然是又必要又棘手的麻煩。

這還是巴勒斯坦北部,山區較多的地方,一些小河川匯入加利利海(其實是淡水湖),西部靠海的黎巴嫩甚至有香柏木森林。往南沿約旦河而下,到河流中段就只剩年降雨量兩百五十毫米(國際定義的沙漠標準),到死海已經不到一百毫米,再往南的紅海甚至不到五十毫米。以地中海的氣流,帶到巴勒斯坦的水氣就不算多,以色列的山脊又擋風,山脊以東幾乎只有焚風,‘死’海一帶不毛之地,實至名歸。

沒水,只能靠挖了。但是挖到了水,也有人來搶。人都很本位主義,換我做巴勒斯坦人,大概也很難接受一個過河來的外地人,居然在我的地盤上鑿井打到水,我自家人也希望能有多一點水用啊!有人說,世上戰爭以搶奪資源最常見,國與國尚且如此,對付一個外來人,趕走就是了,反正又不是親友關系。站在亞伯拉罕的立場,餐風露宿也罷了,晝夜溫差也罷了,身為一個異鄉人還要面對人情冷暖,到任何新環境都要適應陌生的語言,保持友善態度,可是當地人敵對立場卻難以改變,有利用價值就和你交易,有利害關系就視同陌路,漂泊了一生,還是始終孤獨。

或許是在曠野中聽見神的聲音,或許是在流浪中對形而上學有新的體認,亞伯拉罕對所倚靠的神,信仰一生不變,但是他所信的已不是蘇美爾的神,也不是家族地方的神。在荒漠中看見了天地悠悠,人何其渺小,自己人丁單薄,又何必把山水風火各自命名為神?難道神掌管的如此有限?難道人肉眼能見的星辰日月才算是神?難道不為神訂定名稱,神就不是神?難道不為神塑造雕像,神就不是神?難道不夾雜世間的七情六慾,神就不是神?難道自己未出生之前,神就不是神?難道自己歸塵土之後,神就不是神?

喧囂多元的都市環境能使人變得聰明,貧瘠艱苦的曠野環境卻能使人變得智慧。其實曠野也不是唯一冶鍊思維的地方,司馬遷寫過的:“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底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這樣說可能只對了一半,意有鬱結,發憤而作的確是原動力,但是天下不平則鳴的人很多,沒有澄澈洗鍊的眼光,他們作品又怎能流傳千古?當然,以司馬遷而言,著書留名百世是個人心願,畢竟他還住在人叢間,宗教上的啟發卻不是人叢中可獲得的。釋迦牟尼領悟生死,不是在王族中剖析人世,而是在菩提樹下悟到的;老子道德經,不是在國都雒邑任職時焚膏繼晷,而是晚年在函谷關前看透一切;瑣羅亞斯德創立拜火教,不是身為米底王朝的貴族騎士,而是棄家隱居後摒除了傳統宗教;穆罕默德曾是麥加商人,卻自己遠離人群到山洞靜思。有些改變是要和人多接觸才能多理解,伯拉圖的政治理念就不是在雅典哲學空談能看到的,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就不是在修道院禁食懺悔能醒悟的。但有些觀點卻是要放下一切,與世無爭,才能看得更遠,想得更深,認知得更單純,體驗得更完全,思考得更去蕪存菁。

只是,‘坐思’仍然是有目的而為,真正的漂泊不是為了有一天回到人群拯救靈魂,號召信眾,凸現非凡智慧。真正的漂泊是每天在艱苦的環境中奮鬥,每天在未知的路上前行,每天在無際的穹蒼下扎營,手邊的皮囊還有水,身邊的牛羊沒走失,一日平安過去,夠感謝了。曠野路走得越久,越要學得自給自足,自保自救,不過路走得久,反而越覺得人力有時而窮,也因此信得更虔,敬得更深,倚靠得更專一,仰望得更堅定。在亞伯拉罕之後數百年,有個叫摩西的人帶領幾百萬猶太人浩浩蕩蕩出埃及,在曠野中漂泊也曾寫道:“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

從亙古到永遠,人在看自己滄桑一粟,站在有限與無限之間,似乎明白了什麼,又似乎還是什麼也不明白。不明白,那就繼續走下去吧,反正有神同在,就是漂泊也不孤獨,又何必懼怕?許多人每想到光陰百代之過客,要不是感嘆良多,就是鼓勵及時行樂。這兩種心態都屬消極,不過是掩飾的自哀自憐,自我麻痺。有人說,面對失敗要比面對成功需要更多勇氣,那麼擴大來說,面對壽命要比面對永恆需要更多勇氣。再多的財富地位自尊,要死的終究要死,人所以怕死,或許是因為從沒真正活過,想做的事千百件卻從沒時間做,想活的生活千百種卻從沒努力活,一輩子的路浪費一半埋怨一半,到死還毫無目的,怎能不怕?有些人尚且能達到自我目標,但是在緬懷之餘又怕再度失去,到頭來還是心有不甘。

亞伯拉罕所體驗的神是永遠不變的神,雖然自己人壽幾何,有機會認識這樣一位永恆的神也很榮幸了,就像大部分人不會成為國家元首總理,但是有機會和元首總理握手一次也很值得了。何況握手只有五秒鐘,有神同在是一生一世,如此眷顧也不枉此行了。

他沒有留下任何宗教典籍,他也沒有留下任何至理名言。然而一個曠野中流浪的過客,就這樣給世界帶來一份不尋常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