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8, 2011

薄冰:脆弱的太平


想必有人要問,既然羅馬把和平、秩序、和進步的社會制度帶到它所統治的地方,那麼這時它接管猶大地方,不是應該比猶太人自己內亂更好麼?

或許,在一般狀況之下,猶太行省的命運確實會比較好。但是這段期間羅馬面臨三重困難,使它對猶太地施政有異。第一,巴勒斯坦的東方還有勁敵。之前羅馬所併吞的疆土,後方幾乎都沒有可與羅馬匹敵的對手:西班牙以西是浩瀚的大海;迦太基以南是無邊的沙漠;馬其頓以北的多瑙河流域,民智未開,更沒有一統的政府;克爾特人逐次被打敗後,羅馬在不列顛群島的倫敦(London,原名Londinium)設郡,當時倫敦以北只有散居的牧羊人。但是羅馬進軍土耳其之後,開始和帕提亞帝國照面了。帕提亞人原是伊朗東部民族,卻不斷蠶食鯨吞塞琉古王朝的疆土,這時版圖已經由伊朗延伸到到兩河流域,還設首都在今日巴格達一帶(Baghdad,古名Ctesiphon)。從公元前66年到公元217年,羅馬還會和帕提亞帝國大型交戰七次,小型軍爭不計其數。這段時間每個將領:龐培、凱撒、甚至到公元二世紀末的皇帝哈德良(Hadrian),都曾為這敵國傷腦筋,畢竟羅馬離中東太遠,鞭長莫及。最後消滅帕提亞帝國的,卻不是羅馬,而是波斯繼之而起的薩珊王朝(Sassanid Empire)。這為時近三個世紀的較量,可說是羅馬自建國以來,最考驗耐力的戰事,而自始至終難以獲勝,也讓羅馬自己信心動搖。

面對這座難以越過的高牆,羅馬自然會加強邊疆鎮守,亦即在敘利亞到迦南地建立縱向防線。但這卻會讓剛被征服的猶太人大為不滿。一般而言,施政以不擾民為先;要讓百姓安居樂業,就應該先減少老百姓身上的重擔。可惜這一點,當時的羅馬做不到。它在約旦河東西兩側十個城邑建碉堡,後來一併被稱為低加波利(Decapolis),與加利利只有一湖之隔。在敘利亞則有大馬士革與該撒利亞腓立比(Caesarea Philippi),這些地方是‘重鎮’,也是商業交流的地帶(今日歐洲語言的‘市場’Market,其實源自拉丁文邊境分界的‘記號’Mark)。只是對於巴勒斯坦的居民,貨殖交易所賺的,仍不足以賠償羅馬駐兵所帶來的麻煩。猶太人不吃豬肉,卻要為羅馬軍隊飼養肉豬;猶太人守安息日,羅馬人卻是八日為一週,第八日才有市場營業。單從民生方面就已經合不來,其他更可想而知。耶路撒冷作為行省的首府,不僅要補給前線的物資需求,還要應付背後的層層官僚,必要時更可能被徵收‘愛國’重稅,人民哪裡感受得到羅馬所謂的‘和諧’?

第二,猶太人態度過分強硬;其他各地帶,譬如迦太基、法國、西班牙、希臘、馬其頓、土耳其等等,這時都已經被羅馬三番兩次打敗了,所以戰敗後反而很認命,不再隨便肇事,更進一步主動與羅馬同化。至於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一向與羅馬建交,便於商業來往,何況希臘羅馬文化本是一家,自也沒什麼排斥性。相反地,猶太人雖然長期借助羅馬做靠山,卻還沒領教過羅馬的手腕。龐培佔領耶路撒冷,對猶太人而言只不過是輸了一回,大丈夫不以成敗論英雄。何況以前連踐踏迦南地多年的塞琉古王朝都可以打倒,現在在羅馬鐵騎下臥薪嘗膽,也沒什麼可恥的。只要最後能翻身,就不算懦夫。

這種態度其實每個地區都有。羅馬與意大利部族開戰三次,與迦太基開戰三次,與馬其頓開戰四次,與土耳其開戰三次,到帝國時期又與中歐的日耳曼民族開戰五次。這表示類似猶太人反抗羅馬的歷史悲劇,根本不罕見,不足為奇。羅馬早就知道各地造反的可能性,不過它懶得花時間刻意‘安撫’外族,反正基本社會制度建立了,羅馬並不虧待這些人;倘若真有人造反,那更好,貴族將領可以名正言順地殺人掠地,加官進爵,何樂不為?更正確地說,羅馬對外族的治理方式是‘綿裡藏針’,拳頭越重的受傷越慘。換言之,羅馬不會去同情各民族的反抗,因為這些外族縱算反抗得遍體鱗傷,仍要被迫接受羅馬的‘太平’。

不過猶太人倒比其他民族難纏。同樣是反抗,很多地方是大規模列陣宣戰,猶太人卻擅長來去無踪的游擊戰。有時候為了抵制羅馬徵稅,圍毆、偷襲、刺殺的事都有,但事後羅馬軍隊卻往往逮不到一人;即便被逮,很多也當場自殺,絕不透露同黨消息。這種打法在當時世界可說是‘獨步天下’,畢竟許多民族都認為這種鬼鬼祟祟的爭戰,勝之不武;然而猶太人之前在馬加比革命中,就是用游擊戰術成功的,所以再次反抗,出的還是這項‘絕招’。接下來一個多世紀,羅馬雖然也面對其他民族的抵擋,卻沒有一個地方像猶太一樣頻頻滋事,讓羅馬如此頭痛。

第三,羅馬此時正值政治劇變。這改變不止震盪意大利半島,更激起海嘯向四方推進,甚至波及國土的最前線。

* * * * *

公元前48年,龐培被凱撒擊敗,逃到埃及時被殺。公元前44年,凱撒在參議院被刺。公元前42年,刺殺凱撒的布魯圖(Marcus Junius Brutus)安東尼鬥垮,自殺。公元前31年,安東尼被屋大維(Octavian)打敗,與埃及豔后各別自殺。公元前27年,參議院賜屋大維尊號奧古斯都(Augustus,‘至尊’的意思),亦即羅馬第一任皇帝。幾百年的羅馬共和,到此劃上句號。

單刀直入地說,羅馬共和國並不純粹是因為這些著名人物而結束——他們只不過讓共和加速消失而已。龐培是積極地想總攬大權,凱撒是野心勃勃想稱帝,安東尼是寧可當半個羅馬的皇帝也不願與人分權,屋大維是殺了一票參議員才鞏固勢力,最後坐上寶座。其實就算他不稱帝,想戴金桂冠的人還嫌少麼?不過,會有許多人爭權奪位,也代表羅馬自古以來保持的秩序已經嚴重瓦解了。而這秩序的瓦解,卻是國家擴展的後遺症。

雖然國家由共和進入帝制,對整個羅馬社會的影響並沒有一般史學家想像的大。怎麼說?羅馬社會一向自相矛盾,雖然是共和體制,人民卻無權參與;雖然強盛繁榮,人民卻分享不到。它重視階級,以前的貴族世家有責任維持家族的聲望,也有責任保護共和國。但是共和國變大了,上層社會也很難再保持他們對下層社會‘兒女’的義務。何況曾為共和國貢獻汗馬功勞的人,現在已逐漸成為世家;貴族這麼多,根本無法聯合所有大家族一同為國效力,反倒是為自己家族爭取財權比較值得。相反地,下層社會的存在變得越來越微不足道。對外征戰多了,羅馬城也出現了大量廉價奴隸。有錢的地主既不需要再用佃農,佃農從此也只能過得和奴隸一般,頂多是年輕力壯的從軍,年老殘障的乞討。換言之,幾百年來的擴展,原來的下層社會已經變成一群沒有尊嚴的人民;之後進入了帝國,普通人的一條賤命也同樣不值錢。

這等於是拆散了羅馬剛起步時的互助信任。一個社會越是彼此不信任,就越會用政治婚姻來‘套關係’,也越會出現緋聞、暗算、杯葛、批鬥、內戰、黨爭,下層社會則會經常發生奴隸暴動。羅馬即使沒有皇帝,獨裁跋扈的執政官還是一個接一個,頂多是被譁眾取寵的政客暫時取代。至於整個社會是否能重新恢復信任,還要看獨裁的手腕,甚或必要時期的戒嚴法。龐培是軍隊中的英雄,也是上層社會的代表,但是一旦羅馬因內戰而缺錢,連羅馬參議院和自己的軍隊都反他。凱撒雖然獨裁,卻得到大部分下層社會以及羅馬軍隊的信任,只是他得不到上層社會的支持,最後還是死在集體刺殺之下。屋大維學習凱撒收買人心的方法,但是他對付敵人比凱撒狠,而且是一邊標榜自己遵從羅馬的價值觀,一邊不動聲色地剪除上層的反對者。用‘無所不用其極’來形容他,實在適合不過,畢竟他能稱帝,是在戰果輝煌、資產豐厚、百姓愛戴、軍隊擁護、議員加冕、望族爭相結交的狀況之下,才終於踏上歷史性的最後一步。

當然,這種巔峰狀態一半是謊言結成的,絕對維持不久。美國文豪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說:“在薄冰上滑行,速度就是安全。”所以每個野心家時機一到,都是火速行事,一氣呵成。而在走這著棋之前,也都深謀遠慮,甚至先留伏筆。龐培是強迫參議院與他一齊離開羅馬;凱撒是‘坦誠地’把可疑人物升官做外省提督;安東尼是與埃及並肩合作,以糧食要挾羅馬城;甚至連參議員往往都老謀深算,連著名學士往往都雄才大略,連貴族婦女往往都蛇蠍心腸。羅馬的政治風雲,以這短短二十年最精彩,最血腥,最智慧,最無奈,也最常被後代取材編劇。

然而正因為羅馬太重要了,它的巨變自然醞釀了當代的混亂。大西洋側的葡萄牙、西班牙,見到共和國內亂旋即暴動反抗。意大利以東兩千三百公里的耶路撒冷,也同飽受羅馬政變的影響。

龐培進兵耶路撒冷只花三個月,原是來下馬威;但他廢除王位,卻還是立贊尼斯的大兒子為傀儡,不過只任大祭司,沒有國王頭銜。畢竟羅馬不想讓猶太人再因宗教引發革命,卻也不致天真到要讓猶太人自治。(諷刺的是,贊尼斯的二兒子本來請羅馬軍來助陣,最後卻被綁到羅馬,遊行示眾後被賜死。)當然,龐培對這個‘大祭司’也不怎麼信任,所以又叫一個以土買人來做省長,‘輔佐’大祭司。這個以土買人叫安提帕特(Antipater),他是後來大希律王的父親。不過羅馬尚未佔領迦南地之前,安提帕特就已經努力擠入猶太政壇。之前贊尼斯的兩個兒子爭王位,其中一黨會去勾結納巴泰人,就是出於安提帕特的餿主意。獻策成功,安提帕特從此飛黃騰達,更開始處心積慮為自己安插人馬。

接下來羅馬共和國政局不定,安提帕特倒很會見風轉舵。龐培一佔領耶路撒冷,安提帕特立刻向這將軍靠攏;龐培也賞他做以土買的州長。龐培戰敗後,他又立刻向凱撒獻殷勤;凱撒也指派他為全猶太行省的總督。凱撒被刺之後,他又附庸於行刺一黨人之下。公元前43年,羅馬政局又有變更,安提帕特這時也被自己親人在宴席上毒死。不過子承父業,他兒子希律徹底仿效父親,立刻看準羅馬的屋大維(而不是埃及的安東尼),還特別前往羅馬‘覲見’不到二十二歲的屋大維。屋大維這時正要拉攏東方各行省的勢力,當然歡迎希律來訪,還特別賜他做‘猶太的王’。

歷史充滿太多的矛盾。當年馬加比王朝強迫以東人歸入猶太教,現在反而是以東人來統治猶太人。希律還沒回到巴勒斯坦,上台的第一件事就是處斬大祭司。

我們也許認為安提帕特和希律這種人寡廉鮮恥,斗筲之輩,咸居顯職。但是這裡真正的問題卻是猶太人,畢竟大部分猶太人連希臘文都不願學,何況拉丁文?法利賽人既然自命清高,不斷貶低‘西學’,那麼懂得拉丁文的,幾乎只有商賈、稅吏、妓女、和非猶太人,而這些都是猶太人所看不起的。像安提帕特、希律這種人雖然一味吹牛拍馬,至少他們可以用拉丁文為自己爭取機會;反倒是猶太人這時表現卻不及格。羅馬政客要的,只是暫時的盟友,可以作槓桿原理提升自己的政治本錢。其實希律這般阿諛獻媚,連羅馬人都對他有點鄙視;假如當年猶太人有自願去和羅馬拉關係的,難道一個帝國未來的統治者,非挑選小人不可?

可惜當時猶太人過分本位主義。羅馬任命希律為王的同時,曾有個馬加比家族的亡國餘孽,向帕提亞王朝借兵進攻耶路撒冷,內外串通之下居然大敗羅馬軍隊。羅馬本來忙著自相殘殺,這時見到外敵,反而內亂暫停,先鄭重對付帕提亞王朝才是(屋大維和安東尼的生死對決也因此延後)。希律的一紙欽命還沒兌現,當然不遺餘地將猶太的山川險要、兵備強弱、巴勒斯坦誰可信誰可疑,全都告訴羅馬,連出謀策劃也有份;他人品低下,倒還有點才智。三年後,羅馬大軍重新平定耶路撒冷,希律終於榮登寶座。馬加比家族剩餘的人被他全數殲滅,‘助紂為虐’的猶太公會也被他殺了四十五位元老。

對屋大維而言,希律是可利用之人,尤其他再來要對付安東尼,猶太行省是埃及的咽喉要塞,所以與希律合作,總比與他為敵有利。希律這時已經學得很滑頭,在羅馬兩巨頭你爭我奪中,他一直擔任兩方的‘盟友’,卻也一直置身度外,直到屋大維有能力獲得決定性勝利時,希律才肯表態。不過正因如此,猶太地區這段時間內,絲毫沒有成為羅馬廝殺的戰場。

只是對猶太人而言,希律還是臭名遠揚,因為他太殘酷嗜殺。之前四十五位元老不算,他以暗殺作威脅,強迫新任大祭司聽話。原本民間的執法機構,被他看不順眼就斬人,一個一個削減為蓋印的官僚。他殺了許多政治對手、殺了許多宗教人士、殺了自己最愛的妻妾、也殺了好幾個兒子。是他做賊心虛,歇斯底里,還是杯弓蛇影,草木皆兵?沒有人知道。新約聖經提到他在大衛的故鄉屠殺嬰兒,此事無從考證,但以他的兇殘個性,多殺幾十條無辜性命,早已算不上‘加深罪孽’了。

不知道哪首歌的歌詞說:“冰上的人步步驚魂,墜冰的人五爪抓不到救援,冰下的水卻是千萬人譴責的眼淚。”這似乎是許多政壇人物的傳記縮影。

好冷的世界。

Sunday, October 16, 2011

散沙:相煎何太急?


身為中國人,我們常感慨地說自己是一盤散沙,但是我們並不是唯一缺乏向心力的民族。認知科學有個理論數字叫Dunbar's Number,是指一個人所能維持的社交關係大約100到230人,平均約150人。這個上限和大腦新皮質有關,超過這個上限,就很難維持人際關係了;除非有更嚴謹的規則、法律及強制性,才能保持穩定性和凝聚力。既然過大的群體會失去凝聚力,若是外在力量不足,人民往往會產生‘自聚反應’,久而久之勢必成為一盤散沙。再往前推一步,越聰明的人,越不喜歡接受外在的法則,所以智商越高的民族,越可能會支離破碎。如果這理論可信,那麼我們得到的結論是:中國人很聰明,也就很沒有團結力。

猶太人也是一樣。

公元前143年,猶太人重新建國,基本上還是因為有塞琉古皇帝作為共同的敵人,才讓猶太人同仇敵愾、齊心協力。一旦外患解除,猶太人又開始窩裡反,似乎是要積極地自毀剛建立的國度。馬加比兄弟的最後一人是西門。雖然歷史總是尊他為王朝太祖,但實際上他從未稱王,只身兼大祭司和猶大省長而已。之前說過,這時猶大力量不足,所以大祭司西門與羅馬結盟,以免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和中東的塞琉古王朝再回來踐踏迦南地。不過,假若他沒有與羅馬結盟,那麼新建立的猶大國腹背受敵,政黨總須齊心合作;既有外援,政黨反而內訌不休,皇室兄弟反目,親子相背,君臣不和,政府和人民互不信任。社會最下層還殘留希臘的文化衝突,最上層則有三個政黨箭弩相向。這三個政黨分別是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艾塞尼人(Essenes)。他們即將帶來日後的巨變:耶路撒冷的毀滅、猶太人漫長悲慘的流亡、以及基督教的興起。

其實很多猶太人加入馬加比革命,只是出於對宗教非自由的不滿,尤其上層富人所想要的,最好是魚與熊掌兼得,既可汲取多元化的希臘文明,又不必讓傳統猶太教消失。現在獨立革命成功,不同群體也開始提倡一個新王國當採取什麼樣的政策。

艾塞尼人基本上是馬加比革命的核心,他們渴求的是不受污染的猶太教。但是王朝建立、政治紛亂之際,他們卻又灰心了——畢竟馬加比不是大衛的子孫。而耶路撒冷的聲色犬馬,也不是他們所嚮往的宗教聖地。到最後他們選擇修道院一般的生活,自甘淡泊,與世無爭,在迦南地一些孤零零的角落潛思經卷,尋找真理,獻身宗教。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就是這些‘修道士’傳抄的舊約典籍。更重要的是,艾塞尼人對政治絕望之際,卻衍生另一種期盼:救贖不是來自政治軍事,而是宗教上的拯救。在他們的理念中,彌賽亞(Messiah)不是稱霸天下的軍事家,也不是肝膽相照的革命志士。他們或許也不清楚他們所等待的‘救世主’是何許人物,但他們無疑是在鋪路。後來的施洗約翰(John the Baptist)也是受到這派思想的薰陶。

儘管艾塞尼這一派不食人間煙火,其他兩派仍是火藥味很重,簡直要與對方玉石俱焚。矛盾的是,撒都該人在宗教上保守,政治上開放;法利賽人在宗教上開放,政治上保守。撒都該人認為希臘社會的政治軍事優點應該多學習;法利賽人對希臘文明則是容不下一粒沙。撒都該人著重聖殿、祭司、獻祭、摩西五經,亦即先知時代以前的猶太教(也因此他們不相信天堂地獄、死人復活的事);法利賽人著重的是各地會堂、拉比、禱告、口傳律法,亦即先知時代以後的猶太教。撒都該人認為自己明智、艾塞尼人固執、法利賽人偏激,所以後來耶穌傳道時,撒都該人沒有百般刁難,只把他和其他法利賽人一視同仁。法利賽人則認為自己開明、撒都該人頑固、艾塞尼人太狂熱,既然被擄巴比倫之後宗教有所革新,何必再墨守成規地走回摩西訂立的傳統?

可想而知,撒都該一派有許多貴族、祭司、富人擁戴;法利賽一派有大多數人民的支持。而這就是苦難的開始。

* * * * *

公元前135年,大祭司西門被自己的女婿在宴席上行刺而死,連他的頭兩個兒子也一齊被殺。這對於一個剛建立的國度,實在是致命傷。歷史學家不知道為什麼一個女婿竟要對岳父下毒手,只知道這女婿曾被塞琉古王朝任命為耶利哥一帶的提督,藉而推測他可能傾向希臘,希望除掉岳父之後,塞琉古王朝可以賞他個省長職位。很可惜,西門的三兒子約翰·許爾堪(John Hyrcanus)沒有赴宴,僥倖活命。人民痛失領袖之餘,很快地請三兒子繼承大祭司之位,還立他為王。至於西門的女婿白費心機,後來是逃亡還是被追殺報復,不得而知。

約翰·許爾堪被人民擁立,成為猶大第一位政教合一的國王,照理來說應該會對法利賽人另眼相待,其實不然。或許因為至親的死,使他不太信任猶太人,反而僱用外人傭兵為侍衛。不僅如此,他對傳統棄如敝屣,自己改名為約翰(十分希臘式的名字),還曾經竊取大衛王陵墓中的金銀,用以鑄造新貨幣,貨幣上更印了自己的形象。這種希臘式的‘野蠻行為’,使法利賽人憤怒到極點,甚至集體強迫國王繳出大祭司的權杖。約翰·許爾堪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改投靠撒都該一派,加倍讓政府西方化。人民要嚷就去嚷好了,反正當初是大家懇請他上台;現在大權在握,他不想交出權力,也不想讓別人坐上大祭司的位子,唯恐新上任的大祭司反而用宗教名義壓倒自己。

朝野對立得這麼嚴重,民眾居然沒有暴動,也算是奇蹟。這可能是因為約翰·許爾堪延續馬加比家族‘拓展疆土’的政策,上台不久就兼併北方的加利利,和南方的以土買(Idumea,希臘對以東地的稱呼)。短時間內,幾乎達到大衛王朝當時的版圖,所以即使人民怨聲載道,也不便向國王翻臉。問題是,疆土擴展雖然可行,這些地方現在住的已經不是以色列人,又該如何?難道要全部殺掉?國王的作風很強硬:叫他們在劍刃下改信猶太教。也許約翰·許爾堪天真地認為一代兩代以後,這些外邦人總會成為自己人;不過他想得美,這些外邦人往往被新來統治的猶太人趕到窮鄉僻壤,先是因為法令而被歧視,之後又因為經濟拮据而被藐視,到最後與猶太人一直相處不來。以土買不久將出現歷史上猶太人所痛恨的大希律王(Herod the Great)。而加利利一帶龍蛇雜陳的村落,百餘年後仍被猶太人看不起,甚至有人說,“拿撒勒(Nazareth)還能出甚麼好的嗎?”

大概約翰·許爾堪也心裡有數,國王兼任大祭司其實並不理想,所以他死前下旨,要他妻子接任皇位,大兒子繼承大祭司職位。他這種迂迴曲折的做法,目的當然是為了讓兩個職位分給兩個兒子。但是大兒子可不想被削奪權位,他弒母誅弟,將其他弟弟囚禁天牢,自己秉承父親‘政教合一’的身份。為了籠絡撒都該人,他特地打壓人民公會(Sanhedrin),還差點把希臘文定為官方語言。幸好他不到一年就死於內出血,由他弟弟贊尼斯(Alexander Janneus)繼位。

不過贊尼斯比哥哥還惡毒,甚至利用外國傭兵對猶大施行鐵腕政策。他對外征戰倒是功勞不小,加薩走廊、黎巴嫩、敘利亞、約旦河東到處有他的‘戰績’,但也不是百戰百勝。可是,這時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爭執,已經鬧得沸沸揚揚,贊尼斯卻放任不管,只顧對外用兵。終於,他的一次敗仗成為導火線,引燃猶大內戰。手擁兵權的贊尼斯,當然對這些法利賽人毫不寬容,一開戰就殺了不止五萬人。法利賽人被逼急了,居然做出最荒唐的決定——他們與塞琉古王朝聯手對付自己的國王。塞琉古王朝豈有拒絕之理?自然是立刻趁火打劫,派兵奪取猶大地,在示劍大破贊尼斯的軍隊。法利賽人這時才體會到‘唇亡齒寒’的危險,只好又與國王合作,擊退入侵的塞琉古軍隊,王國總算沒滅亡。然而記仇的贊尼斯,一等到六年內戰結束,就把許多法利賽的領導人物騙到耶路撒冷來,將八百人釘十架,還讓他們未死之前親眼看妻兒被斬。

後代猶大文獻,往往把贊尼斯與塞琉古王朝的皇帝安條克並列,畢竟兩個都是沒人性的暴君。公元前78年,贊尼斯駕崩,他妻子亞歷珊德拉(Salome Alexandra)繼承皇位。她算是整個馬加比王朝中最有治理能力的人,雖然年事已高,卻在她有生之年讓社會改進不少:她重新恢復人民公會的管轄,還設立小學提供義務教育,不分男孩女孩都要學識字。她沒有像她丈夫一樣,不惜一切對外用兵,但是她對邊防仍很重視,重修碉堡,需要時也叫兒子到前線禦敵。

儘管如此,亞歷珊德拉並沒有解決黨爭的問題。她本人傾向法利賽一派,這可以從她的政策看出。雖然她沒有公開彈劾撒都該派的人,但是下面狐假虎威的卻大有人在。為了避免兩派繼續惡鬥兇殺,她還特別設立撒都該人的城鎮,類似摩西五經的逃城,讓被迫害的撒都該人有容身之所。說穿了,這是治表不治根的政策。《舊唐書》說:“以血洗血,汙益甚爾。”只要還有冤冤相報的事,設再多的庇護所也沒有用。

或者可以說,身為一個女人,她所能做的實在太有限。保守的猶太社會不容許女人成為大祭司,所以她身為皇后,卻要任命大兒子做祭司;女人也不能上戰場,所以塞琉古王朝再次侵略,她也得派二兒子上陣。這應該是她考慮過政教分權,才會分派兒子職分。然而她一廂情願,兩個孩子願不願意?何況大兒子是法利賽黨,二兒子是撒都該黨,偏偏兩個都血氣方剛,寸步不讓,身為母親又能如何?她攝政十一年,繼位問題也仍然沒有答案。

公元前67年,母親剛離世,大兒子立刻奪取皇位,身兼二職。二兒子不服,率兵造反,還聯絡耶路撒冷的祭司們一齊來支持自己撒都該人。大兒子被趕下台,又去聯絡東方的納巴泰人(Nabatean,約旦到阿拉伯的游牧民族),奪回王位。二兒子不甘示弱,乾脆叫羅馬人來助陣。

要稱這是鬧劇,兩個兒子的確鬧得天翻地覆,不過劇終卻一點也不好笑。當時羅馬將領龐培(Gnaeus Pompeius Magnus,史稱Pompey the Great)剛戰勝塞琉古王國,已經佔領了敘利亞,軍隊尚未解甲。既然有人要他評理,龐培也‘義不容辭’地下令大兒子讓位。羅馬的威勢畢竟震懾寰宇,一亮出名牌,大家都不敢爭辯,乖乖聽話。猶大的內戰是停了,但是大家接下來又去拼命遊說龐培,看看能不能狗仗人勢,利用羅馬聲勢達成自己目的。大兒子宣稱自己是長子,理應做王。二兒子說羅馬不該出爾反爾,既然把哥哥趕下台,就不能讓他繼續無賴。法利賽人這時早已看厭了這兩個沐猴而冠的混蛋,也請求龐培兩個都不要支援,寧可另立賢能為王。

龐培三派都聽,三派都不理會。公元前63年,他帶隊到耶路撒冷,消滅了馬加比王朝,改猶大國為猶太行省。

七十六年來的獨立,復國的雄心壯志,追求自由的夢想,究竟都到哪裡去了?《淮南子·兵略訓》說:“千人同心,則得千人力;萬人異心,則無一人之用。”回顧歷史,猶太人根本不該怪羅馬人背信棄義,結盟到最後反而吞噬盟友,而是應該自我檢討,為什麼政黨得失比國家還重要?甚至可以為了宗教黨派自相殘殺?風雨中,遇水的沙堆足以阻擋洪濤;但風雨過後,這堆散沙仍是沒有力量的群體。
          嗚呼!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
                                                                      ——杜牧《阿房宮賦》

Sunday, October 2, 2011

旭陽:金鷹展翅



《韓非子·喻老》記載楚莊王自評:“三年不翅,將以長羽翼。不飛不鳴,將以觀民則。雖無飛,飛必沖天;雖無鳴,鳴必驚人。”我總覺得楚莊王這段話比喻不當。三年未嘗振翅的鳥類,恐怕肌肉萎縮,骨質退化,即使要飛也飛不起來了;三年毫無作為的政客,卻可能是‘謀定而後動’,所以往往一採取行動反而震驚百里。不過政客可以如此攻心計,一個民族的發展卻不是這種蟲篆之技可以改變的。

羅馬在所有古文明中,算是進化甚慢。其實青銅文明崩壞以來,意大利半島上就已經有原住民。然而根據羅馬自己的傳說,大約撒瑪利亞被亞述滅亡時,羅馬城才設立不久;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羅馬還只是部落酋長的小王國;希波戰爭時,羅馬才剛建立共和國十多年;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時,羅馬才有第一份公認的法律;亞歷山大進攻亞洲時,羅馬城才曾經被高盧(古法國)摧毀不久,正在重建中;甚至到了馬加比革命,正統的拉丁文都尚未誕生,民間只有方言俚語。

不過山銳則不高;就像龜兔賽跑的故事,慢條斯理的羅馬反而後來居上。它沒有一步登天,卻比其他古文明興起得穩健踏實。

為什麼羅馬發展得慢?其實意大利半島就像希臘一樣,山多平原少,雖然它沒有巴爾幹半島崎嶇,要出現埃及或兩河流域一般的文明,仍是先天條件不足。而它距離這兩個最早起步的文明又偏遠,不像巴勒斯坦、波斯、希臘等地方可以‘近水樓台先得月’。不只如此,距離羅馬最近的三種文明,都是強烈的威脅:一是希臘,幾世紀以來不斷發展拓殖地,連意大利半島再小的平原也不放過;二是腓尼基人所建立的迦太基,自從在北非突尼西亞附近建立據點後,更是與羅馬遙遙對峙,何況它併吞了地中海上的灣岸礁嶼,羅馬根本無法像希臘一樣,開創海上的未來;第三則是中歐的克爾特人(Celts,分佈於不列顛群島、西班牙、法國、比利時、和萊茵河上游。今日愛爾蘭還有其後裔),若說他們是蠻族,其實那時的羅馬尚未成熟,也不見得比克爾特人進步多少。總之,羅馬是在敵人環伺之下,為尋求自保,才設王國建城郭;弱小的它,根本不敢奢望有一天會留名青史。

但是這個弱小的群體,卻很會吸收外來文明。後來史學家都把希臘羅馬並稱,因為希臘的傳統幾乎被羅馬全盤吸收,連神祗都只是改名而已。不過吸收和自創很難相提並論:希臘獨樹一格的哲學家多得不勝枚舉;羅馬倒是搜遍文獻找不到一個。希臘在文學、理學、戲劇、音樂、美學、數學、科學、史學、工藝製造、甚至體育,都堪稱比更早的文化青出於藍;羅馬卻未曾突破希臘的範疇。然而,羅馬和希臘最大的不同,猶如工程師和科學家不同:一個是在學術上開萬世先河,一個則是把學術的可行性實體化。就算羅馬沒有像希臘一樣,對世界各地的政治制度和軍事能力,調查剖析得詳細,它的政治和軍事,仍是最值得自豪,也最恆久不敗的部分。古世界七大奇觀,希臘佔其五(只差金字塔和空中花園);羅馬有名的競技場雖要到帝國時代才出現,卻不純是建好看用的,而是個商業氣息濃厚的地方。換言之,希臘崇尚抽象,羅馬則是著重實用。

這一點連在宗教上也不例外:到基督教興起時,羅馬的神祗五花八門,舉凡意大利傳統神靈,希臘、波斯、埃及、克爾特人的神明,甚至猶太教,都各有廟宇會堂祭壇香火,執政者從不干涉。多一個宗教,對羅馬而言算不了什麼——只要和社會其他層面不起衝突就好。

我們其實還可以說,羅馬強調的不是文化,而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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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提到意大利多半會聯想到它的浪漫文化, 可是‘浪漫’這兩字和古羅馬實在沾不上邊。羅馬人是很一板一眼、一絲不苟的民族。最有名的詩人奧維德(Ovid)因為詩中涉及私情,被流放到黑海至死;這若在享樂主義的發源地雅典,根本不值一哂。羅馬對於所有個人性關係一向閉口不言,性醜聞等於是打破社會‘秩序’,也是政治攻擊的不二法門。(到了帝國時代這情形倒會改變。)

除此之外,羅馬的階級制度也很嚴謹,甚至單從衣著就可以分辨社會階層:佃農、牧人、奴隸穿的是深色的粗布衣料;越上層的人穿的越淡色;有政治地位的,才能穿純白的亞麻衣料。中上階層的羅馬對大家族很看重,不過一個大家族通常由地位最高的‘父老’完全控制,主宰整族的榮辱,他也有權向族中任何親戚下命令——包括婚姻、任職、連要親人去死都不能抗拒。雖然權力極大,但是責任也很重,畢竟一個家族的名譽包括經濟興旺、政壇得利、軍事功勞。決策錯誤而使家族蒙羞的人,一樣會被下毒;在羅馬人的觀點,這並不破壞傳統的家族‘秩序’。

同樣地,羅馬對維持秩序的法律極度重視。它的法律其實不見得有什麼創意,但是羅馬的律師比任何古文明都多。許多古文明雖有法律,往往還是憑皇帝高興而賞罰。但羅馬沒有皇帝之前,法律成為人民共同的保護網:要保障自己權益,不一定要去和地方官僚套關係,只要是公民都可以上訴人民法庭(後來使徒保羅就用過這一招。)而羅馬對於法律的賞善罰惡也毫不隨便,它酷刑很多,網開一面的機會很少。拉丁文有一句‘Fiat iustitia, et pereat mundus’(即使世界會因此毀滅,也必須執行正義)很能反映當時看法。羅馬從不為錯殺一個無辜人道歉,因為‘仁慈’基本上不能成為維持秩序的力量。它對侵略的南蠻北狄公眾絞死,對造反者也是十架釘死,羅馬城的士兵會被送到牢籠戰死,上層社會可以選擇自戟或是服毒而死,但是只要被判有罪,沒有一個人能用金錢、勇力、權勢躲過制裁。

這種秩序,恐怕是它周遭鄰邦無法了解的。法國的克爾特人曾經擊敗羅馬的一萬五千士兵,然後追擊逃兵,甚至摧毀羅馬城;但是法國人統治七個月後,羅馬又大舉反抗,原因居然是因為克爾特王用不等重的砝碼來量稅收。足見羅馬人對新政權意見不大,對捍衛固有秩序卻寸步不讓。

當然,羅馬若沒有夠分量的軍事武力,要維持社會秩序豈非紙上談兵?希臘曾有偷襲意大利半島南端,想建城邦自立為王;結果當地人是投降了,羅馬卻根本不與他派的外交官交涉,先是層層阻擾,再則且戰且走,到最後入侵者‘勝者為王’的展望變成空夢一場,只能退兵到西西里島。後世有許多人譏笑這希臘人贏了戰役,卻輸了全場戰爭;其實這不是他未盡全力,而是因為羅馬的實力不斷在加強。早期羅馬的列陣方式是沿用希臘戰陣。亞歷山大死後,羅馬又改良了古希臘的重甲步兵戰術,以五千人為一師同進退。這和以前的陣隊不同之處,在於它的‘接力’作戰法:希臘的陣隊是直線橫列,守是全體盾牌防守,攻是全體長矛伺候。羅馬從實際交戰中知道,這種攻守無法久戰,士兵再努力,手臂也會酸。所以羅馬的列陣是用幾排士兵,第一排撐兩分鐘後,在盾牌掩護下換第二排上前交戰,第一排退到最後。兩分鐘後又換第三排補位,第二排退下。如此一來,交戰的人手可以不斷保持強勁,等到敵人疲累後再一舉殲滅。

講起來很簡單,但是當時羅馬的眾多對手中,卻沒有一個有辦法訓練出這樣的陣隊。秩序,不是與生俱來的。古代大部分戰爭靠個人英雄、神明指示、或強烈情操來鼓舞士氣(往往也靠計謀),唯獨實事求是的羅馬,把戰爭‘科學性’地精簡到最死板也最有效的‘作業方式’。羅馬不要個人英雄;好戰的英雄會亂了陣隊,反而讓整師的部隊中門大開,讓其他的士兵面臨危險。為了維持秩序,搶出風頭的英雄反而會被鞭打,再犯者處死,此可謂‘嚴以律己’。

我們已經分析過古世界許多戰爭,簡單講:猶太人是靠天意,亞述是靠勇力,巴比倫是憑援交,波斯是憑民望,希臘是用戰略,羅馬則是用紀律。或許,這就是為什麼羅馬的軍隊常勝不敗。它以為軍徽,金鷹所到之處,所向披靡。

不過一隊常勝軍若產生政治意圖,國家可會嚴重動盪。奉守秩序的羅馬卻很少有這現象,因為自從有共和國以來,軍隊就一直隸屬‘元老院與羅馬人民’(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簡寫為S.P.Q.R.)。雖然不時有政客利用軍隊威脅政敵,甚至後來凱撒(Julius Caesar)藉之稱帝,羅馬的軍隊卻一直沿用S.P.Q.R.的標誌,許多士兵還將它刺青在臂上。對他們來說,‘秩序’是一種光榮——他們守護的是全羅馬人民,不單是一個皇帝、一群貴族。

從公元前500年起,羅馬由一座三面環山的小城慢慢往外發展。由於羅馬處於意大利半島西側的中心點,沿海交通的要衝,意大利各王國都對它虎視眈眈;它卻不斷戰勝鄰國,甚至一度引發全意大利圍攻羅馬的局勢。不過羅馬卻得到決定性勝利,還把南方那不勒斯(Napoli)中央山區都納入版圖。與希臘交戰後,意大利半島南部(馬靴部分)成為羅馬的一部分,北方的托斯卡納(Toscana,包括佛羅倫斯一帶)也開始認同羅馬的秩度。

公元前264年起,北非的迦太基意圖指染西西里島,西西里的敘拉古(Syracusa)不想正面為敵,乾脆拉羅馬共和國與之抗衡。開戰時羅馬還沒有足夠海軍軍備,部隊也不慣海戰,起初自是節節敗退,不過實用主義的羅馬很快就趕上對方,甚至還製造梯子固鎖敵我兩艦,讓不諳海戰的士兵也能強登敵船。不到數年,羅馬的新海軍已經打到北非海上,甚至打得讓迦太基短期內沒錢再造艦隊。這次消耗戰羅馬傷亡不算少,但是西西里、科西嘉撒丁尼亞都成為羅馬共和國的屬地。而此時盛名之下,連北方的威尼斯(Veneto)波河流域(Po)也與之聯盟。

然而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五十年後迦太基的漢尼拔(Hannibal)聯合利比亞人進攻西班牙。伊比利亞半島久產金銀,羅馬與當地一直保持貿易關係,但是迦太基進攻時,羅馬元老院卻遲遲沒有反應。迦太基斷了羅馬財源後,又強行橫跨阿爾卑斯山脈,與法國的克爾特人和希臘的馬其頓人一齊攻入意大利。羅馬這時太著重陣隊,反而抵不了迦太基的斷援、偷襲、聲東擊西方略,一時大敗,全民惶恐。加上元老院不和,迦太基勢如破竹地掃遍意大利半島,西西里也被煽動要脫離羅馬共和。不過務實的羅馬,這次仍從迦太基人學到一個重要方針:若有將領戰死,士卒可以自己推舉有能力的人領軍。這雖然與傳統秩序相悖,卻能讓一群無頭蒼蠅立刻恢復戰力,比由元老院重新派遣有效多了。漢尼拔的戰略,這時羅馬已不再上當;加上羅馬海軍擊破西班牙的迦太基根據地,戰爭中期羅馬又重新收復江山,後來更把西班牙、直布羅陀、摩洛哥、北非、利比亞都歸為己有。再五十年後第三度戰爭,迦太基徹底被滅,從此在歷史上消失。

不止是迦太基消失,連希臘也逐步變成羅馬的領土。亞歷山大帝國分裂後,軍閥逐鹿中原,馬其頓本地卻產生許多海盜在亞德里亞海上囂張。這其實是馬其頓的執政者在後方給羅馬製造麻煩,後來迦太基進攻時,馬其頓的‘傑作’終於徹底暴露。羅馬大敵當前,先不與馬其頓爭,但一有機會就加強保護東方沿海,順便與希臘其他城邦結盟。等到平定迦太基,再藉著保護盟友的名義進軍馬其頓。公元前197年,馬其頓投降。之後還有兩次反抗,但是此時希臘已經開始接受羅馬的秩序與和平,再也沒興趣去效忠皇孫貴戚了。

幾百年來,雛鳥不斷成長,終於到‘鲲鹏展翅九萬里’的境界。

儘管羅馬軍事武力強盛,人卻常稱‘羅馬的和平’(Pax Romana)。這並不是口號,而是社會寫實。雖然這名詞到公元一世紀才有,但是羅馬每統治一個地區,一定把社會秩序帶給當地人。法律制度、軍隊保護、邊界防守,這些羅馬人都做得十分完善。其他水利工程、普及教育、醫療衛生、灌溉系統,更是讓整個地中海世界‘羅馬化’。它的公路方便到令人欽佩,遂有‘條條大路通羅馬’的說法。波斯是盡量讓每個民族自主自治,羅馬卻是把每個民族改造成羅馬的一體。

當然,這種改造的過程不一定盡皆順利。尤其距離羅馬越遠的地區,反抗得越倔強。最明顯的就是西亞地區:塞琉古王國、帕提亞帝國(Parthia,中國史稱安息)、以及巴勒斯坦的猶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