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 2011

旭陽:金鷹展翅



《韓非子·喻老》記載楚莊王自評:“三年不翅,將以長羽翼。不飛不鳴,將以觀民則。雖無飛,飛必沖天;雖無鳴,鳴必驚人。”我總覺得楚莊王這段話比喻不當。三年未嘗振翅的鳥類,恐怕肌肉萎縮,骨質退化,即使要飛也飛不起來了;三年毫無作為的政客,卻可能是‘謀定而後動’,所以往往一採取行動反而震驚百里。不過政客可以如此攻心計,一個民族的發展卻不是這種蟲篆之技可以改變的。

羅馬在所有古文明中,算是進化甚慢。其實青銅文明崩壞以來,意大利半島上就已經有原住民。然而根據羅馬自己的傳說,大約撒瑪利亞被亞述滅亡時,羅馬城才設立不久;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羅馬還只是部落酋長的小王國;希波戰爭時,羅馬才剛建立共和國十多年;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時,羅馬才有第一份公認的法律;亞歷山大進攻亞洲時,羅馬城才曾經被高盧(古法國)摧毀不久,正在重建中;甚至到了馬加比革命,正統的拉丁文都尚未誕生,民間只有方言俚語。

不過山銳則不高;就像龜兔賽跑的故事,慢條斯理的羅馬反而後來居上。它沒有一步登天,卻比其他古文明興起得穩健踏實。

為什麼羅馬發展得慢?其實意大利半島就像希臘一樣,山多平原少,雖然它沒有巴爾幹半島崎嶇,要出現埃及或兩河流域一般的文明,仍是先天條件不足。而它距離這兩個最早起步的文明又偏遠,不像巴勒斯坦、波斯、希臘等地方可以‘近水樓台先得月’。不只如此,距離羅馬最近的三種文明,都是強烈的威脅:一是希臘,幾世紀以來不斷發展拓殖地,連意大利半島再小的平原也不放過;二是腓尼基人所建立的迦太基,自從在北非突尼西亞附近建立據點後,更是與羅馬遙遙對峙,何況它併吞了地中海上的灣岸礁嶼,羅馬根本無法像希臘一樣,開創海上的未來;第三則是中歐的克爾特人(Celts,分佈於不列顛群島、西班牙、法國、比利時、和萊茵河上游。今日愛爾蘭還有其後裔),若說他們是蠻族,其實那時的羅馬尚未成熟,也不見得比克爾特人進步多少。總之,羅馬是在敵人環伺之下,為尋求自保,才設王國建城郭;弱小的它,根本不敢奢望有一天會留名青史。

但是這個弱小的群體,卻很會吸收外來文明。後來史學家都把希臘羅馬並稱,因為希臘的傳統幾乎被羅馬全盤吸收,連神祗都只是改名而已。不過吸收和自創很難相提並論:希臘獨樹一格的哲學家多得不勝枚舉;羅馬倒是搜遍文獻找不到一個。希臘在文學、理學、戲劇、音樂、美學、數學、科學、史學、工藝製造、甚至體育,都堪稱比更早的文化青出於藍;羅馬卻未曾突破希臘的範疇。然而,羅馬和希臘最大的不同,猶如工程師和科學家不同:一個是在學術上開萬世先河,一個則是把學術的可行性實體化。就算羅馬沒有像希臘一樣,對世界各地的政治制度和軍事能力,調查剖析得詳細,它的政治和軍事,仍是最值得自豪,也最恆久不敗的部分。古世界七大奇觀,希臘佔其五(只差金字塔和空中花園);羅馬有名的競技場雖要到帝國時代才出現,卻不純是建好看用的,而是個商業氣息濃厚的地方。換言之,希臘崇尚抽象,羅馬則是著重實用。

這一點連在宗教上也不例外:到基督教興起時,羅馬的神祗五花八門,舉凡意大利傳統神靈,希臘、波斯、埃及、克爾特人的神明,甚至猶太教,都各有廟宇會堂祭壇香火,執政者從不干涉。多一個宗教,對羅馬而言算不了什麼——只要和社會其他層面不起衝突就好。

我們其實還可以說,羅馬強調的不是文化,而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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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提到意大利多半會聯想到它的浪漫文化, 可是‘浪漫’這兩字和古羅馬實在沾不上邊。羅馬人是很一板一眼、一絲不苟的民族。最有名的詩人奧維德(Ovid)因為詩中涉及私情,被流放到黑海至死;這若在享樂主義的發源地雅典,根本不值一哂。羅馬對於所有個人性關係一向閉口不言,性醜聞等於是打破社會‘秩序’,也是政治攻擊的不二法門。(到了帝國時代這情形倒會改變。)

除此之外,羅馬的階級制度也很嚴謹,甚至單從衣著就可以分辨社會階層:佃農、牧人、奴隸穿的是深色的粗布衣料;越上層的人穿的越淡色;有政治地位的,才能穿純白的亞麻衣料。中上階層的羅馬對大家族很看重,不過一個大家族通常由地位最高的‘父老’完全控制,主宰整族的榮辱,他也有權向族中任何親戚下命令——包括婚姻、任職、連要親人去死都不能抗拒。雖然權力極大,但是責任也很重,畢竟一個家族的名譽包括經濟興旺、政壇得利、軍事功勞。決策錯誤而使家族蒙羞的人,一樣會被下毒;在羅馬人的觀點,這並不破壞傳統的家族‘秩序’。

同樣地,羅馬對維持秩序的法律極度重視。它的法律其實不見得有什麼創意,但是羅馬的律師比任何古文明都多。許多古文明雖有法律,往往還是憑皇帝高興而賞罰。但羅馬沒有皇帝之前,法律成為人民共同的保護網:要保障自己權益,不一定要去和地方官僚套關係,只要是公民都可以上訴人民法庭(後來使徒保羅就用過這一招。)而羅馬對於法律的賞善罰惡也毫不隨便,它酷刑很多,網開一面的機會很少。拉丁文有一句‘Fiat iustitia, et pereat mundus’(即使世界會因此毀滅,也必須執行正義)很能反映當時看法。羅馬從不為錯殺一個無辜人道歉,因為‘仁慈’基本上不能成為維持秩序的力量。它對侵略的南蠻北狄公眾絞死,對造反者也是十架釘死,羅馬城的士兵會被送到牢籠戰死,上層社會可以選擇自戟或是服毒而死,但是只要被判有罪,沒有一個人能用金錢、勇力、權勢躲過制裁。

這種秩序,恐怕是它周遭鄰邦無法了解的。法國的克爾特人曾經擊敗羅馬的一萬五千士兵,然後追擊逃兵,甚至摧毀羅馬城;但是法國人統治七個月後,羅馬又大舉反抗,原因居然是因為克爾特王用不等重的砝碼來量稅收。足見羅馬人對新政權意見不大,對捍衛固有秩序卻寸步不讓。

當然,羅馬若沒有夠分量的軍事武力,要維持社會秩序豈非紙上談兵?希臘曾有偷襲意大利半島南端,想建城邦自立為王;結果當地人是投降了,羅馬卻根本不與他派的外交官交涉,先是層層阻擾,再則且戰且走,到最後入侵者‘勝者為王’的展望變成空夢一場,只能退兵到西西里島。後世有許多人譏笑這希臘人贏了戰役,卻輸了全場戰爭;其實這不是他未盡全力,而是因為羅馬的實力不斷在加強。早期羅馬的列陣方式是沿用希臘戰陣。亞歷山大死後,羅馬又改良了古希臘的重甲步兵戰術,以五千人為一師同進退。這和以前的陣隊不同之處,在於它的‘接力’作戰法:希臘的陣隊是直線橫列,守是全體盾牌防守,攻是全體長矛伺候。羅馬從實際交戰中知道,這種攻守無法久戰,士兵再努力,手臂也會酸。所以羅馬的列陣是用幾排士兵,第一排撐兩分鐘後,在盾牌掩護下換第二排上前交戰,第一排退到最後。兩分鐘後又換第三排補位,第二排退下。如此一來,交戰的人手可以不斷保持強勁,等到敵人疲累後再一舉殲滅。

講起來很簡單,但是當時羅馬的眾多對手中,卻沒有一個有辦法訓練出這樣的陣隊。秩序,不是與生俱來的。古代大部分戰爭靠個人英雄、神明指示、或強烈情操來鼓舞士氣(往往也靠計謀),唯獨實事求是的羅馬,把戰爭‘科學性’地精簡到最死板也最有效的‘作業方式’。羅馬不要個人英雄;好戰的英雄會亂了陣隊,反而讓整師的部隊中門大開,讓其他的士兵面臨危險。為了維持秩序,搶出風頭的英雄反而會被鞭打,再犯者處死,此可謂‘嚴以律己’。

我們已經分析過古世界許多戰爭,簡單講:猶太人是靠天意,亞述是靠勇力,巴比倫是憑援交,波斯是憑民望,希臘是用戰略,羅馬則是用紀律。或許,這就是為什麼羅馬的軍隊常勝不敗。它以為軍徽,金鷹所到之處,所向披靡。

不過一隊常勝軍若產生政治意圖,國家可會嚴重動盪。奉守秩序的羅馬卻很少有這現象,因為自從有共和國以來,軍隊就一直隸屬‘元老院與羅馬人民’(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簡寫為S.P.Q.R.)。雖然不時有政客利用軍隊威脅政敵,甚至後來凱撒(Julius Caesar)藉之稱帝,羅馬的軍隊卻一直沿用S.P.Q.R.的標誌,許多士兵還將它刺青在臂上。對他們來說,‘秩序’是一種光榮——他們守護的是全羅馬人民,不單是一個皇帝、一群貴族。

從公元前500年起,羅馬由一座三面環山的小城慢慢往外發展。由於羅馬處於意大利半島西側的中心點,沿海交通的要衝,意大利各王國都對它虎視眈眈;它卻不斷戰勝鄰國,甚至一度引發全意大利圍攻羅馬的局勢。不過羅馬卻得到決定性勝利,還把南方那不勒斯(Napoli)中央山區都納入版圖。與希臘交戰後,意大利半島南部(馬靴部分)成為羅馬的一部分,北方的托斯卡納(Toscana,包括佛羅倫斯一帶)也開始認同羅馬的秩度。

公元前264年起,北非的迦太基意圖指染西西里島,西西里的敘拉古(Syracusa)不想正面為敵,乾脆拉羅馬共和國與之抗衡。開戰時羅馬還沒有足夠海軍軍備,部隊也不慣海戰,起初自是節節敗退,不過實用主義的羅馬很快就趕上對方,甚至還製造梯子固鎖敵我兩艦,讓不諳海戰的士兵也能強登敵船。不到數年,羅馬的新海軍已經打到北非海上,甚至打得讓迦太基短期內沒錢再造艦隊。這次消耗戰羅馬傷亡不算少,但是西西里、科西嘉撒丁尼亞都成為羅馬共和國的屬地。而此時盛名之下,連北方的威尼斯(Veneto)波河流域(Po)也與之聯盟。

然而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五十年後迦太基的漢尼拔(Hannibal)聯合利比亞人進攻西班牙。伊比利亞半島久產金銀,羅馬與當地一直保持貿易關係,但是迦太基進攻時,羅馬元老院卻遲遲沒有反應。迦太基斷了羅馬財源後,又強行橫跨阿爾卑斯山脈,與法國的克爾特人和希臘的馬其頓人一齊攻入意大利。羅馬這時太著重陣隊,反而抵不了迦太基的斷援、偷襲、聲東擊西方略,一時大敗,全民惶恐。加上元老院不和,迦太基勢如破竹地掃遍意大利半島,西西里也被煽動要脫離羅馬共和。不過務實的羅馬,這次仍從迦太基人學到一個重要方針:若有將領戰死,士卒可以自己推舉有能力的人領軍。這雖然與傳統秩序相悖,卻能讓一群無頭蒼蠅立刻恢復戰力,比由元老院重新派遣有效多了。漢尼拔的戰略,這時羅馬已不再上當;加上羅馬海軍擊破西班牙的迦太基根據地,戰爭中期羅馬又重新收復江山,後來更把西班牙、直布羅陀、摩洛哥、北非、利比亞都歸為己有。再五十年後第三度戰爭,迦太基徹底被滅,從此在歷史上消失。

不止是迦太基消失,連希臘也逐步變成羅馬的領土。亞歷山大帝國分裂後,軍閥逐鹿中原,馬其頓本地卻產生許多海盜在亞德里亞海上囂張。這其實是馬其頓的執政者在後方給羅馬製造麻煩,後來迦太基進攻時,馬其頓的‘傑作’終於徹底暴露。羅馬大敵當前,先不與馬其頓爭,但一有機會就加強保護東方沿海,順便與希臘其他城邦結盟。等到平定迦太基,再藉著保護盟友的名義進軍馬其頓。公元前197年,馬其頓投降。之後還有兩次反抗,但是此時希臘已經開始接受羅馬的秩序與和平,再也沒興趣去效忠皇孫貴戚了。

幾百年來,雛鳥不斷成長,終於到‘鲲鹏展翅九萬里’的境界。

儘管羅馬軍事武力強盛,人卻常稱‘羅馬的和平’(Pax Romana)。這並不是口號,而是社會寫實。雖然這名詞到公元一世紀才有,但是羅馬每統治一個地區,一定把社會秩序帶給當地人。法律制度、軍隊保護、邊界防守,這些羅馬人都做得十分完善。其他水利工程、普及教育、醫療衛生、灌溉系統,更是讓整個地中海世界‘羅馬化’。它的公路方便到令人欽佩,遂有‘條條大路通羅馬’的說法。波斯是盡量讓每個民族自主自治,羅馬卻是把每個民族改造成羅馬的一體。

當然,這種改造的過程不一定盡皆順利。尤其距離羅馬越遠的地區,反抗得越倔強。最明顯的就是西亞地區:塞琉古王國、帕提亞帝國(Parthia,中國史稱安息)、以及巴勒斯坦的猶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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