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0, 2015

永恆:曠野中的瞻望


            改變會屈服於時間之下,
            時間會屈服於歷史之下,
            而唯一能讓歷史屈服的,
                         大概只有永恆了。
                                            ——拙作

猶太裔哲學家Franz Rosenzweig曾寫道:“人類歷史一直是對永遠的追尋。”埃及金字塔下的木乃伊希望保持身體,以便靈魂回來時復活。印度教倡導靈魂沒有生死,只在身體毀壞後又轉為另一個生命體。佛教追求涅槃,道教希望成仙,基督教祈求永生,回教渴慕樂園。假若宗教提供人類精神寄託,那麼相反來說,人類潛意識裡都一直清楚,也一直懼怕自己短暫的存在。不論賢愚貧富,人一旦不存在,再多的計劃期待都將落空,連畢生努力累積的也將歸給別人。不朽,是什麼呢?

為了回答這問題,人類幾乎都努力追求長壽。杜甫說“人生七十古來稀”,或許是對龜鶴遐齡的艷羨,但奇怪的是,舊約聖經、印度神話、中國殷商時期各記錄了曾經活幾百歲的人;後代基督教歐洲、回教的西亞北非、或唐宋之後的中日韓地區卻幾乎沒有這類記載。這並不是人不想長命百歲,而是對生命的認知改變。希臘神話中有個女神為所愛的世上男子求永遠不死,卻忘了為他求青春永駐,結果他年老體衰,身體難以動彈,終日喃喃自語,極其悲慘。就算這樣是‘壽比南山’,一般人恐怕也寧可不要。沒意義沒尊嚴的長生,值得麼?

假若長壽不是答案,永存於世人記憶中也算是一種不朽。這就是為什麼歷史上有不少人建立豐功偉業、創辦空前企業,有人寫下萬古名著、雕刻絕倫藝術,有人在科技醫療領域悉心竭力、在政壇金融方向遐邇知聞、在慈善關懷事業無人不曉。這種自我實現精神固然是改變歷史的原動力,可是自己願意付出是一回事,想讓人紀念畢竟很冒險;常云‘一將功成萬骨枯’,成功是眾人集合努力,但功勞被紀念的卻只一人。就算今日大家印象深刻,明日也可能後浪推前浪,又有國土更廣、資產更多、技術更突破的成就,相較之下自己反而黯然失色。也可能‘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彈’,自豪的作品卻遭後代踐踏,甚至多年研究貢獻被人據為己有、被推翻、被埋沒,到最後整個社會都不記得自己,結果努力一輩子也照樣存在短暫。

既然個人沒辦法達到不朽,整個群體就可以吧?很多文化都強調生養眾多,遍布全世界,這也是對永遠的另一種追尋。等到人類思想從物質界昇華後,又誕生了廣傳福音,讓萬民成為信徒的‘精神’繁衍;然後有民族主義興起,大家為了是英國法國的子民而交戰百年;又有民主運動掀起巨浪,大家再為抗暴而奮鬥。反正只要整個群體能繼續發展下去,就算自己犧牲也有意義。可惜要維持這種理念,先決條件是這個群體要有辦法繼續克服歷史難關;萬一不能,自己血淚白流又如何?為什麼猶太人被巴比倫擄走,先知耶利米會心碎如刀割?因為沒有群體,比自己死亡還痛苦。為什麼基督教在西羅馬滅亡後變得封閉極端,奧古斯丁會心冷落寞?因為群體變質,已經不是自己所捍衛的信仰,身為最後一片秋葉,豈能不哀?當然,猶太人被擄後歸回,基督教從中世紀黑暗走到新教之爭,雖然路途坎坷,至少是死後復生;世上卻有很多民族被屠殺被同化,也有很多思想墮落後永無翻身之日。群體,終歸是一大堆人集合的有機體,枯榮興衰,聚散無常;曾幾何時,埃及、蘇美爾、亞述、迦勒底、迦太基的人民已經改用阿拉伯文;耶穌時代法利賽人再多,十字軍東征的士兵再多,義和團肇事者再多,如今卻一個門徒也沒有。在西方,永生的觀念起於基督教,而基督教所教導的,是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換言之,以色列是唯一神所認同的永遠的民族。兩千年來基督教也確實創出超越國度、超越人種、超越語言、不論是羅馬市民或哥德侵略者都接納包容的一個群體;可惜等到民族國家各自抬頭後,卻把大家共同的母親‘教會’拋棄;之後群眾只以種族辨識,不再歸屬於教會這大家庭。羅馬梵蒂岡領導宗教至今,但現在歐洲上教堂的只剩下一成。‘暮去朝來淘不住,遂令東海變桑田’;歷史所逐漸淘汰的族群恐怕數以萬計,奉獻畢生的個體更顯得微渺。

沒有永恆,人或許會希望至少接觸到永恆也好;這也是為什麼到最後人還是在尋找神。然而要接觸到神,談何容易?自古以來固然有許多人被神感動,卻有更多人希望能獲得屬靈體驗,但一生都未能有機會。天主教獻身印度慈善的德蘭修女(Mother Teresa)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死後蒙教皇讚譽宣福,也備受世界景仰;可是她自己的日記信件中其實有不少孤獨、不少信仰疑惑,甚至認為其他聖徒走在神光中,自己似乎一直在黑暗荒蕪地找路。雖有人解釋這代表她的屬靈掙扎與凡人無異,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連這麼投入神聖事工的人都感覺不到神,那其他人還能指望什麼?

*     *     *     *     *

世人對宗教各有執著,但大體對神的定義多少有些相似之處。創世紀或許說神用自己形象造人,反過來說,人也以自己形象造神。所有拜神的人幾乎都標榜下面七種觀點:
  1. 人需要安全保障,免受傷害。有神才能庇護一切危險。
  2. 人需要天理公義,善惡必報。就算今世不報也有來世。
  3. 人需要社會和睦相處,愛心互助。慈悲向善的宗旨實無宗教之分。
  4. 人需要被了解,被原諒,被擁抱。天父赦世人罪愆,可謂至愛。
  5. 人需要創造、發現、探索。造物主就是最偉大的靈感泉源。
  6. 人需要有道德引領,有奇蹟來激勵自己,扭轉人生。
  7. 人需要相信有團結超凡的力量。世上發生的事都出自神的旨意。
問題是,既然有定義,凡是定義無法通容的狀況,就會讓人對神困惑質疑。倘若神蔭庇人,為何有天災殃及善男信女?倘若神重視公理秩序,為何祂給人類自由,縱容人類為非作歹?倘若神慈悲,為何戰亂暴力不斷?假若神愛世人,為何有人一生亨通,有人卻無論怎麼虔誠都一生坎坷?假若世上發生的一切事都出於神的旨意,那麼神絕不可能至善至愛、和平公正。諸如此類的疑惑,在各文化各種族都存在過,而宗教人士也做過多方釋疑;然而人類對這些答案始終難以接受。科學時代有人把科學發現當作神來看待,連牛頓也不例外;但是幾百年來的科學理論、宇宙發現,並沒有為人類帶來更高深的認識,理論物理學家反而:為什麼神要擲骰子決定世界命運?心理學問世之後,也有人問:是神在赦免人,還是人把自己潛在的渴望映射給神?腦神經學進步後,人又繼續問:為什麼大腦會有認知,會去了解探索自己的存在,亦或這一切僅是幻覺而已?而究竟什麼是真什麼是假?對於世界各宗教親眼目睹神蹟異能治愈的人,這絕非幻想;可是對於沒有這類體驗的人,他人經歷可信麼?哈佛醫學學曾花幾年時間調查統計,教會代禱是否對病人心臟手術有幫助?結果上千病例比較卻顯示兩者並無關聯,也就是說,即使心誠也未必靈。信教的人若讀了這份報告,不知做何感想?

當然,有許多人的虔誠,與盲信也相去不遠。他們或許太願意接受怪力亂神,儘管荒誕傳奇也寧信其有不信其無;或許太本位主義,覺得所看到想到夢到的,都一定是神在對自己啟示;或許太墨守成規,寧可倚靠習慣的宗教儀式,也不肯踏出思維的範疇;或許過度排外,對固有信仰造成威脅的都列為異端,偏激的甚至用血腥制裁,證明自己對神明的忠誠;或許畏懼死亡,害怕業報,所以只要可以讓心靈有所寄託,就不必太在乎信的合不合理。

這幾種態度當然都很極端,而且還會像病毒般感染,結果信仰單純的人也跟著狂熱,跟著固執,跟著拋棄理性,跟著依樣畫符。不過極端是程度問題,一般信徒多少也擔心神的懲罰,或因神不眷顧而絕望,或不斷覺得自己罪孽深重,或對遵守教條感到心力交瘁,或把世界二分法做抉擇,或認為除了自己群體以外都是神所不愛的人,或希望藉著更慷慨的奉獻、更通宵達旦的祈禱、更積極的事工參與、更投入的社會慈善,行為好到讓神一定會祝福自己。最後這種心理其實也往往是潛意識的自我滿足,因為世界幾乎都用物質財富來衡量人的價值,但貧富差距卻讓某些人覺得永遠卑賤,那如何彌補人格瑕疵?就是為宗教大發熱心,為社會正義出生入死,來證明自己比富人還有價值。好比一個學生考試成績不好,就為學校校慶奔波,希望獲得別人承認。假若這些症狀發生在人與人之間,大家都會說這是不健康的人際關係;換成是人與神之間,為什麼反而理所當然?

舊約聖經的《約伯記》,是很耐人尋味的一段辯論。約伯記本身應該是寓言,記敘一個叫約伯的人財產盡失、子女全亡、又受瘡病折磨,連妻子都拋棄自己。他朋友來規勸他向神悔改,約伯卻說他自己並沒有犯錯得罪神,為何神將他如此狠心拋棄?仔細看敘述,約伯一直固定獻祭,一直做善事,從未侵占別人財產,也從未忘記為自己家人無心之過代禱,該遵守的都遵守,額外的也盡力而為,可說在宗教上無懈可擊。當他受苦時還自己安慰說,神是要讓他火煉精金,變得更完全;但是在與朋友一番唇槍舌戰後,終於徹底信心動搖,到最後幾乎是哭著想與神對質。他的掙扎,在於所做的確實是合乎律例傳統所教導的,難道這樣做還不夠麼?儘管他活了大半輩子,卻只看見宗教,只看見祭壇,從來沒有接觸到神。

祭壇、教堂、公會、神社、廟宇、清真寺,假若放下宗教隔閡不談,這些機構組織都有能力,也有責任提供世人能孕育信仰的環境,讓人有機會到神面前;然而它本身並不等於神。所謂‘買櫝還珠’,其實人類常為宗教赴湯蹈火,所做的卻與神無關。

約伯與朋友們各執一詞,連辯論都不想繼續了,這時卻有個一直在旁邊聽的終於發言:既然大家都一直說神高過人,神的旨意不是人能了解的,那為何又一直強調,要按照如此這般做,神才會眷顧自己?而相反地,約伯的‘擇善固執’,只是因為他所付出的與所期待的不成正比,居然還理直氣壯,自以為站在公義一方。發言的人乾脆打開天窗說亮話:“天不是比你高麼?你姑且抬頭看天,看那無盡的穹蒼。你若是犯了罪,關神何事?難道你的惡行能讓神受害麼?就算你多了百倍的過犯,對神又有什麼損失呢?反過來說,你假若行為正直,到底能為神加添什麼?難道神是從你手裡獲得好處?既然不是,那人類的惡只是對他人有害,人類的善也僅是對世界有益,有什麼資格自我膨脹,以為神虧欠自己?”

說穿了,這是有信仰的人最常見的盲點。人際關係多半建立在對等交易,所以我對人好,人通常也對我好;結果人往往也用這種思維模式,以為勤勞多方地進香朝聖就能蒙神眷愛,實際上獻祭再多也未曾看見神。

那麼,讓約伯改觀的是什麼?約伯記中列舉的,是浩瀚萬物的創造奧妙,是比人類龐大的自然現象,是神曾經顯在世上的一切作為。對外界知道的越多,就越自感汗顏。個體的存在猶如天地一蜉蝣,居然想與神理論,簡直比螳臂當車還可笑。這當然不代表宇宙本身是神,但是連五官可感覺到的宇宙都視若無睹,還能看到神麼?人眼界越狹隘,就越看不到自己以外的一切,然後受欺壓時才向神哀嚎,受轄制時才向神求救,受委屈時才憤怒地問,神在哪裡?平時卻不曾想過這問題。一旦真正與更大更廣的宇宙相比,再回想這宇宙只是神的能力的一部分,才驚覺自己無知。量子力學可以假設宇宙由大爆炸形成,卻無法回答,為什麼世界會有東西而不是空無一物?畢竟理論推演絕不只一個可能性,甚至幾兆次的模擬也未必能產生我們所知的宇宙,而‘太空’還幾乎都是空的,我們就偏偏活在那個最特殊的可能性當中。約伯最後:“我從前風聞有神,現在親眼見神。”聽到的,是傳統律例宗教儀式;看見的,是與無限接觸的那一剎那。

讀歷史也是一樣。人可以凝視無限的空間而感到卑微,一樣也可以瀏覽無限的時間而感到渺小;但是自覺之後,人又會怎麼做?是積極把握光陰,或是消極自甘沉淪?是更否定神,還是更相信神?神或許不在乎個人的善行惡行,但這些終究會影響人類世界,間接造成某些族群長存,某些團體消失。政治、軍事、經濟、社會、心理、語言、人文學對歷史上群體的存亡都各有解釋,但誰也無法預測究竟千百年後歷史會淘汰哪些人,留下哪些人?假若歷史篩選了極少數的群體,我們的祖宗前輩又何能何德,讓我們今日能存留在世上?老子說的最坦誠:“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舊約先知也:“世人哪,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謙卑與神同行。”

謙卑,代表認清自己所知有限,不敢自傲 ,更不敢隨便把自己對宗教的扭曲態度轉授給他人。這並不是不去認識神,而是返璞歸真,走在沒有狂熱、沒有指責、沒有奢求、沒有自滿的信仰路上。

從亙古到永遠,人在看自己滄桑一粟,站在有限與無限之間,似乎明白了什麼,又似乎還是什麼也不明白。不明白,那就繼續走下去吧,反正有神同行,就是微渺也無所謂,又何必擔心不朽是什麼?萬一在喧囂塵世中迷失了,在寂夜孤獨中恐懼了,在宗教氣氛中看不到神了,也照樣可以回到曠野再度瞻望。屈原離騷》道:“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幾千年來,亞伯拉罕所走過的曠野路,又遙遠又坎坷,人卻依舊在走,甚至在朦朧中摸索著路前行。幾千年來,儘管人看不到神,失望時埋怨神,驕傲時褻瀆神,憤怒時要與神對質,神仍然一直在看顧帶領人。或許人所要接觸的永恆,其實就在自己身邊,只是從未去注意而已。英國奇幻作家Sir Terry Pratchett曾說:“難道將水變酒才是神蹟?用陽光、藉葡萄藤、加上時間與酵素將水變酒的常見現象,豈不是比它精彩千倍的神蹟麼?”

人是宇宙的一部分,也是歷史的一部分。不過歷史是由神與人一同寫出來的,所以看歷史比看宇宙更能了解神與人的關係。人雖不才,卻不斷有機會選擇想走的路,神也不斷從中修正目標,引導方向。所以山高水長也好,平坦大道也好,甚至峰迴路轉、此路不通也好,只要能寧靜致遠,順利走向未來,就該感謝神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