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鼎盛:什麼是智慧?(一)



年老得子的大衛,對所羅門疼愛有加,這一方面固然是心理上對失去押沙龍所作的彌補,二方面應該也是因為拔示巴年輕貌美,國王不免愛屋及烏,三方面則是所羅門從小聰穎過人,自然也討人喜歡。(不過根據歷代志,拔示巴為大衛生了四個兒子,所羅門其實還是老么,除非其他三人都先後夭折,否則前面兩點倒也不夠充分。)但是一個國家的重任,總不能只因為大衛的偏愛,就全部交給一個稚嫩的後輩;何況押沙龍死後,下一個兒子亞多尼雅(Adonijah)順理成章升為太子,又怎麼輪得到所羅門?

為了這件事,大衛曾經好幾次帶同所羅門出席祭典,意味著他確實是自己所挑選的繼承人。也因此大衛的臣下分成了兩派,有人認為國王的旨意當然生效,也有人懷疑國王是否枕邊甜湯喝多了,腦子也糊塗起來?兩派人數算起來,還是後者居多,尤其以大局為重的約押,就是這班大臣的首領。(這時大衛的三十勇士大半已經不在了,約押和御前侍衛的關係並不友好。)其實他們推舉亞多尼雅繼任,亞多尼雅長得雖然英俊,卻又有什麼才幹?說是保衛疆土麼?從沒聽過這個兒子有任何戰場經驗。說是名正言順麼?以色列的歷史多的是後來居上的兒子繼承產業。到最後充其量不過是因為所羅門太年輕,就算登基也難免大權旁落。(想必也有人基於私心,這裡不必細表。)

到底所羅門當時幾歲?舊約聖經沒有答案,但是可猜想應該登基時還不到十二歲。猶太人習慣,男孩十三歲舉辦成年禮,而所羅門做王幾年後,一次獻祭中還自稱‘幼童’,就算是自謙,大概也不至於如此形容。小皇帝這麼年輕,背後一定會有攝政王、皇太后干政。這些老成持重的臣下,實在無法放心讓國家傾覆在外戚手中,也難怪他們會傾向亞多尼雅。

班固的《漢書》有言:“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大衛已在垂危之際,亞多尼雅一派的人趁機設宴,連同大衛的其他孩子們一起請來,目的當然是等到病重難以離床的父王一殯天,就立刻發表‘詔書’說是已經傳位給亞多尼雅,反正民意早就全盤操縱,就算對方要用強,兵力不及自己,民心也無法瞬間更改(古代通訊不便,要騙民眾實是易如反掌)。消息傳到另一派人耳中,糟了,有利的條件全部被人搶先,只好緊急請拔示巴覲見臥榻中的國王。大衛此時手腳冰冷(心臟衰竭的常見現象),呼吸大概已是出多進少,仍然趕快叫先知、祭司、和御前侍衛,帶所羅門到耶路撒冷中最大的水泉處(而不是在皇宮中),膏他為王,然後吹角告示天下。由於千鈞一髮,時間倉促,所羅門登基實在有點草草了之,但是他們爭取的是在大衛尚未斷氣之前完成接班手續,而且還要全耶路撒冷百姓作證人。以約押的粗中帶細,一旦大衛逝世,皇宮內應該會有人飛箭傳書。(包括貼身侍女,焉知不是約押派來,伺機通風報信?)假如所羅門登基之前大衛就走了,那膏立所羅門的事全屬無效;反過來說,假如所羅門上位後大衛才死,即表示‘天意’成立,亞多尼雅一切先聲奪人的工作盡數白費。一個父親如此病危之際,連多說一句話都要忍痛喘息,仍然願意盡力為孩子多做一件事,多活一分鐘,還是叫人不禁鼻酸。

所羅門上座了,大衛也安心地走了。記載中加添了一大堆臨終遺言,其實若是大衛還能這麼多廢話,哪容得了亞多尼雅一派的人自立太子?這次反對黨失算,但是亞多尼雅的應變能力倒有點看頭,他眼見大勢已去,趕快逃到祭壇邊,捉住祭壇的角,請求所羅門不殺他。乍看是懦弱,其實卻是以退為進,討價還價的功夫高人一等:你既然在水泉旁邊受膏,讓一眾百姓看見,大不了也讓我血濺祭壇,讓全以色列人民知道;你若不殺我,表示你還拿我沒轍,而我就算死了,民眾也覺得國王是殺人魔,年紀輕輕就如此對待大哥。所羅門王第一天上任,豈能立刻失去人心?何況亞多尼雅一黨人數眾多,保皇黨還未能正面對抗,這一點雙方都有自知之明。既然不殺,那也只能暫時姑息縱容,任他坐大。

不只如此,所羅門雖然身為國王,凡事還是由拔示巴經手,而亞多尼雅若是要求什麼,拔示巴畏於他們勢力,也不能隨便反對。換言之,這時的所羅門夾在兩派中間,明顯是個傀儡皇帝。誰也不知道他會像八歲繼位的清朝皇帝康熙一樣,令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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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對所羅門的評論不一,卻總是稱他是最有智慧的君王,可是‘智慧’兩字往往會被浮華文人或不實商人濫用,一般人也很難分辨到底什麼是智慧?是聰明?才能?知識?經驗?哲理?待人處事?人情練達?創新發現?整合能力?自古至今有多少中外學者要為這詞定義,至今仍然沒有統一的答案,似乎一個淺顯不過的觀念,一直都有不同的演繹。

那所羅門呢?至少到他登基之時,我們還看不出他有什麼智慧可言。

不過看不到,並不代表不存在。《詩經·小雅》曰:“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有一天亞多尼雅想求大衛逝世前的貼身侍女為妾,卻要拔示巴代替他向所羅門求。亞多尼雅這時應該年已四十,妻兒兼具,難道還在意一個侍妾?他專門指定要這個侍女,一種可能是兩人私下已經有來往;二種可能是要擺出當年父王見獵心喜的姿態,大衛年邁沒享用過,那就換兒子來享用;三種可能是暗諷所羅門未成年,連個這麼標誌的女人都沒碰過。中東畢竟是大男人主義的地方,直至今日許多人還是用三妻四妾來加添自己的虛榮心,因為社會環境並不以為過,反而認為這些人有本事。不過亞多尼雅自己不來求,反而轉達拔示巴向小皇帝求,這擺明是種示威挑釁的舉動,看看我隨便一個要求,拔示巴是否會拒絕,所羅門敢不敢違抗?身為皇太后的拔示巴,當年能得寵於大衛,對宮廷的明爭暗鬥總要有幾分能耐,但是政壇畢竟非她所擅長,何況亞多尼雅一派的人手握兵權,也得罪不起,只能去見所羅門王,還先用言語擠住兒子,求他不要拒絕。

沒想到所羅門居然以反話回答:你只替他求一個女子麼?要不要也替他求半個王國?

以中國人的孝道觀點,講這句話實在是大不敬。不過更重要的是,所羅門其實是故意發飆,而且還是在大廳上說這話。拔示巴可能希望有別人在場時提出要求,就算所羅門反對,自己總是盡責任傳達了。然而她的‘明哲保身’方法,所羅門可不領情,亞多尼雅敢要求,就是因為拔示巴只求自保,不求勝利,長久下來當然也就沒有能力與之抗衡。但這並不代表所羅門也無力對付大哥。當初登基沒有實權,短時間內其實所羅門已經充分精練御前侍衛,才敢大膽放話,(而他的侍衛長,有朝一日還會取代約押成為元帥)。所羅門和大衛、押沙龍都有相似之處,就是他們能夠忍耐等候到時機有利才出手,而一旦出手,也都毫不遲疑。所羅門在朝臣面前,故意混舀一個女子和半個王國這兩碼事,乍聽之下有點牽強,卻又很難據理反駁,何況亞多尼雅實在也太笨,沒皇冠戴卻還不時把‘王位本當歸己’掛在嘴邊,這下子被誣衊大概跳入黃河洗不清。結果國王一句話,等於是直接判了亞多尼雅大逆不道的死罪,其他同黨的人面對傀儡皇帝突然發難,根本反應不及,亞多尼雅已經處斬。

亞多尼雅的死訊傳開,反對黨的人沒時間自救,立刻被御前侍衛處理乾淨。約押搶到祭壇邊,只求不死,可是上回民心未定,逆臣暫且不殺,這次卻是政變來前毫無徵兆;約押求助無門,一代智將就此殞落。反對黨的祭司被迫下台,其他曾與大衛有恩怨的人,幾年之內也都死於非命。不過一石二鳥,所羅門這次不只是剷除敵黨,連母親拔示巴也一起送入冷宮。要握實權,就不能再任由太后、攝政王這一黨擺佈,何況他對付亞多尼雅的手段,已經展現獅子般的威武,其他人以後也駕馭不了,只能乖乖做他屬下。

這是所羅門第一次顯出他非凡的智慧,他對於周遭的觀察、手下的準備、時機的掌握、行事的果斷,簡直是一流政治家的風格,甚至有如孫子兵法所謂“難知如陰,動如雷震”。一個未滿十三歲的孩子竟有如此政治本能,實可譽為‘天才’。但是一般稱讚他的學者,卻很少提到這件事,似乎勾心鬥角的事太俗氣,算不上是‘智慧’。

那麼,到底是哪件事,讓這麼多人稱他睿智?記載說,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兩人住在一起,各生了孩子,其中一人睡著時卻壓死了自己的孩子,偏偏兩人都稱存活的孩子是自己的。所羅門王就吩咐:“拿刀來!將活孩子劈開,一人一半。”結果孩子真正的母親心急,趕快說:“孩子給她好了,千萬別殺!”國王因此斷定,這婦人才是孩子的母親。

舊約聖經常常提到律法,真正記錄司法內容的卻僅此一次。這件案件就算今天讀來也令人欽佩,何況當日?(有人認為此案並非所羅門王所判,而是後世穿鑿附會,但是這種假設缺乏證明。)所羅門對人性可說是觀察入微,由於在場證據不足,他乾脆自己尋求證據,而且推斷方式既異想天開卻又膽大心細、一針見血,天下有幾個法官有這等本事?以色列眾人聽見所羅門王如此判斷,盡皆敬畏。

不過所羅門這件判案,還有更重要的意義。當年押沙龍叛變,利用的就是司法機構的缺陷;大衛雖然平定內亂,人民的訴求可不是軍隊所能彌補的;所羅門上台的首要之務,就是讓人民重新信任政府制度,重新服從司法機構。前美國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喜歡說:“信任,但要確認。”一個國王再怎麼能言善道,也無法教人民永遠盲目地信任政府,與其空談,不如用實際行動來證明政府的可信度。宮廷內的權力鬥爭,誰崛起誰失勢,對人民實在無甚差別,一個小老百姓只會問,我今天是否過得比昨天好?若是生活改善,就算領導人奸詐狡猾也不是問題;若是每況愈下,就算執政者德行兼備也會萬民唾棄。所羅門王無論再怎麼天才,若不能用以造益以色列全國,那他的聰明才智也只是自誇的本錢,與‘智慧’兩字扯不上關係。

然而假若只有所羅門一個智能超群的法官,對全國的行政仍然於事無補,為什麼?當年摩西從早到晚判案,自己累斃了也不足以服務人群;太強的人碰到問題,最初想法往往以為自己還不夠努力,殊不知人力有時而窮,沒有整個系統的輔助,一個領袖根本支柱難撐天。大衛時代軍隊規模已成,但內政方面還大有欠缺,各支派基本上是自我管轄,與中央政府的溝通尚嫌薄弱,這其實也是內亂的助燃劑。所羅門為了根治國家的不安定因素,設置了內閣十一人,省長十三人。內閣包括祭司,元帥,書記,史官,國庫管,人力管,國務卿等等;而省長則是把全國分為十二行政區(再加猶大支派自分一區),不完全按照原先各支派的分地(否則換湯不換藥,又何必劃省?),由國王親自派遣省長,然後由國務卿審核各省行政。

這系統的建立,從此開創了以色列的中央集權;以前的士師由於號召力不足而無法做到,掃羅、大衛也礙於各支派勢力而尚未實施,所羅門卻能成功地推行他的維新改革,原因何在?掃羅和大衛的王權縱算是由撒母耳膏立而來,天下卻仍要自己贏來,建國霸業的途中多少有來自各支派長老、各地方豪傑、各鄉鎮權貴的大力鼎助。人情重如山,總不能太忘本地除舊立新。所羅門就不一樣了:大衛作王已久,老一代可能會留戀十二支派各自獨立的日子,新一代卻只知以色列一統的現狀。不論所羅門的新行政區如何規劃,大家一樣都屬於這個國家,權利沒受損,或許還會減少一些地方傳統的麻煩老規矩,有什麼不好?

問題就在此:有什麼不好?改革的益處,往往是宣傳的口號,不到真正實施,怎麼知道會有什麼樣的副作用?中國歷史上許多變法,從管仲商鞅吳起、秦始皇、王莽、北魏孝文帝王安石張居正、甚至清光緒皇帝,就算一時成功,最終也幾乎都失敗;外國成功的例子一樣寥寥無幾(古雅典的梭倫,近代俄國的彼得大帝,日本的明治天皇,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土耳其的凱末爾等等,背景都是有外在壓力,才讓國民願意忍痛接受改變。法國大革命希望能推翻國王,建立像美國一般的民主國家,結果紛擾混亂了十五年,還是由拿破崙稱帝,辛苦繞圈最後又回到起點,斷頭台上的人可也真冤。)其實改革家幾乎都帶有救世的熱忱,但為什麼改革這麼難推行?大體上,社會許多體制和人民的習慣有關,要去更變,有如推巨岩上坡,舉步維艱,反而造成一時人民的不便,因此怨聲載道。若是領導者帶動維新,通常都會演化成暴君獨裁;若是大臣為首變法,守舊派終究要向掌權者施壓,結果變法的人下場都很慘。後代對於這類的體制創新,更是談‘法’色變,想也不敢想,只能帶著遺憾看天下繼續枯槁。

可是所羅門的變法,並沒有其他改革常見的反作用力,這點要算他手法太高明了,歷史上的變法家都得自嘆不如。怎麼說?

第一:良機。時間可以是變法最大的敵人,也可以是改革最大的助力。一般而言,改變太小太慢,就難收實效,一個政治家又哪來漫長的人生好整以暇?可是改變越大越急促,抗力就越大,畢竟人所能接受的變化有限,就算忍一時風平浪靜,政府一鬆手仍舊會恢復固有體制。(王安石是誰?我區區一介農夫根本沒聽過,哪要你們這群官僚來管我家田地的事?)但是如果能先影響人心,排斥力就會大幅降低。還記得所羅門在改革前做過什麼?沒錯,當全國百姓還在對‘兩個女人一個嬰孩’這件判案驚服之際,所羅門已經打鐵趁熱,善用‘英明賢君’的聲譽,順勢帶動維新變法。(所羅門王?是了,他對我們這些小老百姓都能判案判得這麼智慧,那他現在要改變制度,想必也有幾分道理。)為政者若把握機會,適時施政,就能事半功倍。

第二:順勢。以色列人未進迦南之前,男丁人數約六十萬,雖然經歷了士師時代內憂外患,從撒母耳以來以色列總算開始日漸繁榮,人口也倍增。大衛曾清點人口,能上戰場的就有一百三十萬。百姓如此眾多,勢必會從農業文明進步到都市文明。而國家的一統也會促進人民的遷徙,不必再一生死守祖產田園,何況非利士人臣服,以色列終於正式踏入鐵器時代。不過這也帶來了農耕方式的改善,不再需要這麼多的人口從事耕種。換言之,從前的支派、長老、祭司等制度都已不敷使用,那麼新制度又要怎麼設置?這就要考驗國王的智慧了,因為根本沒有任何單一的系統可以讓全國盡皆滿意。

所羅門的做法看似複雜,其實他的思考過程仍有跡可尋:傳統濃厚的地方,譬如以法蓮、便雅憫、或是猶大本地,就不再劃分,而剩下比較零星的地方,則按照大城市分區。一個重視傳統的地帶,一定會極力排斥新制度。不過既然他們不受影響,當然也不需要抗議。相反地,零散的地帶,本來就組織不夠,大刀闊斧地改革反而可以增進地方發展,短期見效。實質的效果,對變法的人是最佳廣告,因為原本對新政質疑的人民,也可以親眼目睹周遭的進步,間而對國君徹底心服口服。但是最重要的是,作為改革的人,千萬別過分追求‘理想’,過度‘公平’地把同一套系統一成不變地加在人民頭上。順潮流行事,才是智謀之道。

第三:利誘。前面提過,一個小老百姓只會問,我今天是否過得比昨天好?用這邏輯往前推,也可得到另一種施政方法:如果變法的同時,有另一件事讓民眾受益匪淺,那麼不管改革的成效如何,人民都願意接受。(這方式好比商店附贈禮品促銷,在政壇上若能善用,照樣可以壓制政敵、止息謠言、平定亂黨等等。)畢竟一種新制度要‘短期’見效,再快也要一年半載;而反對的言辭,卻可以一個半月就遍布朝野。若要全國百姓心甘情願地接納新政,最好還是有糖為餌。什麼糖最有用?當然就是錢。換言之,如果所羅門能使全國經濟突飛猛進,其他政治上的作為都可隨心所欲。

有人大概要問:到底政治和經濟的關係,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要達到國富民強,豈不是比實行新政還難?

的確,很難。然而所羅門王還是做到了。在那個‘人無三兩銀’的時代,他居然讓以色列成為海內最富,甚至到‘銀子算不得什麼’(這簡捷的形容,叫後世羨慕得不得了)。究竟他是怎麼辦到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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