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9, 2012
熒燭:末日情結
公元999年,整個歐洲陷入一陣歇斯底里。許多人戰戰兢兢地出發到羅馬的聖彼得教堂,等待‘最後的審判’來臨;有的甚至不辭千里前往當時仍是回教佔領的耶路撒冷。追根究底,新約聖經的最後一卷啟示錄,曾提到魔鬼會被捆綁一千年,之後旁經也跟著預言神在一千年會終結世界。羅馬天主教對這說法並不苟同,還盡可能向信徒澄清解釋,這並非神的指示;然而善男信女並沒因此放心,自殺風潮興起,騎士、富紳、佃農,連兒童都相繼往巴勒斯坦出發,有的甚至拋下親友前往聖地。途中餓死、海難、被搶被騙被賣的至少上千。即使沒去聖地的,也盡可能施捨一切周濟窮人;一些信徒更拋棄所有土地財產,希望在天國可得產業。越靠近年尾,恐懼焦慮的情緒就越極端,凡是刮風打雷月暈流星等等天象出現,就有人流淚跪地祈禱,認為是神憤怒的日子快到了。在最緊要關頭12月31日,成千上百的人午夜聚在教堂中點著燭火,到達中東的人則登上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以求親眼目睹耶穌再來。。。
天亮了,什麼也沒發生。人們不死心,又繼續等。一天過去了,還是沒動靜。失望的民眾開始散去。有的捨盡了所有錢財,淪落在異地乞討;有的到家時田地早已荒蕪;還有的在來回途中染上惡疾。結果公元1000年飢荒慘重,瘟疫又滅了數千人;神聖羅馬帝國東側更遭匈牙利人侵襲,可說是禍不單行,悲劇連連。
上面是18世紀史學家William Robertson所描述的第一個千禧年;是否誇大其詞,已難考證。至少跟後代其他瘋狂的行徑相比,人類的心理反應似乎沒什麼改變,只是今日媒體發達,‘狼來了’的訊息聽多了,較不易上當。儘管如此,大部分有宗教信仰的人,多半仍相信末日終有一天會來到;即使對那些大呼末日預言的人反感,自己其實也認為神總有一天會親審世界,多半還會有毀天滅地的災情伴隨而來。
這種看法當然以基督教為首,然而整本聖經,對末日究竟提過多少?之前說過,最古老的猶太教中並沒有審判的觀念,而是與不同文化交流後,後代的猶太教才產生了天堂地獄的看法。儘管如此,舊約聖經有關世界全毀的章節,幾乎都在早期:諾亞方舟時代洪水滅世,亞伯拉罕時代天火滅盡所多瑪,出埃及記神降十災於埃及。但對於末世,猶太人反倒沒什麼‘驚天動地’的見解。以賽亞預言中東各國要遭毀滅,歷史確實應驗,但他也說末後的世界會不再有飢餓、疾病、死亡,戰爭將永遠消失,刀會打成犁頭,槍會打成鐮刀;但以理書異象雖多,卻盡是形容世界變亂,戰爭迭起,倒不曾描述‘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踪滅’的世界,而最後他還是預言神會從暴政下拯救以色列子民;撒迦利亞說在末日,以色列人要全部歸國,以色列與猶大南北兩國會再次合一;以西結說耶路撒冷的聖殿會再次建造,殘破的城鎮會重新住滿人;其他先知則說不毛之地會變得五穀豐收,全世界會變得幸福和樂,永遠歸向神。這簡直是希臘‘理想國’的先河。我們大可說,猶太教所相信的末日幾乎都帶有建設性,並不包括全人類的毀滅。
那新約聖經呢?耶穌對審判提過不止一次,也警告過將來的災變,但這兩者是否同時發生?福音書沒說,只是排版順序讓人覺得好像如此(何況耶穌說‘那日’,未必是‘末日’。)使徒的書信不斷談到神的公義審判,更敘述到火煉精金,靈體復活,聖徒被提升天等等,就是沒講到末日浩劫;唯一例外的只有啟示錄。
啟示錄是世界大毀滅的最權威性預言,卻也是獨一無二的預言。篇幅有一半是慘重災情,偏偏語焉不詳,讓後代一堆自封的神學家,鑽牛角尖地想算出神所‘啟示’的恐怖慘狀、終極毀滅究竟何時要發生。近代經學家曾由希臘文的遣詞用字推論:約翰福音與書信的作者使徒約翰,和啟示錄的作者約翰,或許並非同一人。使徒約翰寫的文辭粗淺,卻充滿對人的關懷;啟示錄辭藻華麗,倒很難感受到親和力。初期教會對這種毀滅性想法其實也抱半信半疑的態度,多次大公會議所擬的信經都絕口不提末日;啟示錄甚至到公元397年才被羅馬教皇列入正典,其爭議性可想而知。但不管孰是孰非,這種天災人禍的末日觀,畢竟成為基督教兩千年來根深蒂固的思想。
若說猶太教與基督教根源相同,為何末世觀完全相反?一個認為未來會更美好,一個相信未來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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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山之水,必有其源;參天之木,必有其根。’大約公元前五百年,波斯拜火教就有最早的火燒世界預言。當然,用拜火教的思維來看,是聖火要潔淨世界,光明要戰勝黑暗,這並不帶有慘絕人寰的禍患意思。希臘對各家學說都不排斥,卻未必採納;對這拜火教的奇怪想法也同樣是馬耳東風,聽聽罷了。在希臘文化薰陶下剛發芽的基督教,可能也曾風聞這種預言。但拜火教徒心目中的神聖,對基督徒卻是南橘北枳,意義大不相同。這與其說是會錯意,不如說是‘焚毀世界’的負面意義對人類更有吸引力。即使不談宗教,今日電影、電玩、小說,一樣常用世界性大毀滅為主題,只不過媒介換成彗星隕石、火山海嘯、外星人攻擊、邪神復活、生化危機、機械征服人類、喪屍佔領地球,想像力層出不窮,但真正核心終歸是老生常談的末日論。
怎麼消極性的破壞反而膾炙人口?用粗淺的看法,人對未來本來就有恐懼感,所以一個末日預言對傳教有利,人會比較願意順從教會的帶領。類似今天的媒體宣傳,一個萬劫不復的地球未來,會讓大家減少資源濫用、降低污染、致力環保。雖然有點行銷手段,但只要目的正當,這種危言聳聽的傳播本身倒無所謂好壞。
但是要造成危言聳聽,也要先滿足人類的知性好奇——新聞報導連鎖強烈地震,核子武器的威脅,科學證明的抗藥性細菌,專家分析的人口爆炸問題,電腦模擬的溫室效應等等。理性上站不住腳的末日論,大家只會當成杞人憂天。啟示錄其實是把大家最熟悉不過的‘戰爭、飢荒、瘟疫、死亡’全部列入末日毀滅的過程,只是加強嚴重性,又與數字配合,讓聽眾讀者感覺確實有此可能。這其中也加上了萬事有始有終的觀點:舊約聖經對七日天地創造的形容,與末世審判毀滅重疊,等於是前後呼應;這是很能被希臘邏輯思維接受的理論,也是當代其他宗教比較欠缺的一種哲學。換言之,末日已經超過普遍的賞善罰惡論,而是鋪陳整個世界由生到死的起承轉合。
然而這只是粗淺的看法。信徒對於末日除了驚慌顫慄之外,還有一部分心理補償的因素。用今日末日科幻電影為例,大家都聯想自己是那些‘世界全毀我獨活’的俊男美女英雄人物,絕不會想像自己是來不及被埋葬的路人甲、路人乙。這是潛意識中一種自負:死的都是無關緊要的人,我很重要,我當然會活下來。基督教徒在讀啟示錄時,同樣下意識地認為自己會經歷整段災變,但還是會活到最後,苦盡甘來,穿上聖潔的白衣,親自被神歡迎到天國。更坦白地說,末日觀之中潛藏人類的私心:世界這麼大,我們其實對不認識的人根本毫不在乎,整個世界滅亡了也是他們倒霉;至於平常和我們作對的人,最好在末日都死的淒慘,才顯得神很公義。
初世紀教會有這種補償心態,倒也情有可原。那時教會被逼迫,信徒被關被砍被陷害被焚燒被獅子咬死,假若一樣要到死後神才審判,這種‘挨打不還手’的應對方法有什麼用?神既有能力醫病趕鬼,怎麼不給大家來個‘現世報’,懲罰那些殘暴無道的人?今日我們回顧歷史,知道這些人並非無意義犧牲,但是當時信徒恐怕只認為‘我活在煉獄中’。假若神不替他們伸冤,教會這麼多人豈不都白死了?
同樣是受排擠,猶太教徒倒沒有求神毀滅眾生,因為他們從不懷疑自己是神的選民,自也不需要神再降災證明自己的重要性。對於巴比倫亡猶大、耶路撒冷聖殿毀滅,他們會相信是神懲罰他們信仰不專一;對於希臘軍閥、羅馬帝國的壓迫,他們會自己起義,組織奮銳黨;對於二次亡國,他們會認為是自己選擇的路不對,不值得怨天尤人。人類的歷史幾乎都在追求永生不朽,但是回教是與猶太教拉關係,基督教是把各民族轉化成‘屬靈的以色列人’才能得到神肯定;只有猶太人堅決相信自己的不朽。更重要的是,即使個體死亡,神也也不會讓整個民族消失,所以無論跌倒多少次,仍會繼續存活。
真正自信的人,不需要貶人抬己以求心理平衡。真正自信的人,不需要否定世界以求自我安慰。
猶太人會珍惜世界的知識資產,基督教卻把不合乎‘真理’的古人著作銷毀;猶太人會經商貿易致富,基督教卻努力建修道院與世隔絕;猶太人會問‘人命何價’,基督教卻盼望世界末日速速來臨。平心而論,基督教的根基畢竟沒有猶太教深,也因此患得患失的心情比猶太教徒強烈。公元999年12月31日,教堂擠滿人群,焦慮的等待午夜來臨,還是說明了當時基督徒對千禧末日的驚慌情緒。若說猶太教是一炬烈火,這時的基督教相較之下只算一支熒燭,足以個人照明,卻無法及遠;足以給人心靈寧靜,卻無法進一步帶來社會安定。
羅馬的午夜彌撒過了,鐘聲也預告新年來臨。小老百姓驚慌的心情終於放鬆,開始接受教皇的祝福。表面上一切恢復正常,實際上潛伏的問題才開始浮現。簡單說:許多人原先以為舊世界要過去,新天地要來到,這時‘落差’心境簡直低潮到極點,只是不想表露在別人面前而已。有些‘預言家’尚認為耶穌升天大約是公元30年,所以千年計算還差一點;可惜第二次還是期望落空,大家仍舊面對殘山剩水。這下子不只是專家顏面掃地,連天主教的權威都受否定。
公元1035年,西班牙的基督教國王們打破了幾世紀的宗教均勢,開始襲擊回教地區。公元1054年,希臘東正教與天主教正式分家。公元1075年,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發生敘任權鬥爭。公元1088年,意大利北方波隆納成立今日歐洲最古老的大學(英國牛津1096年成立,法國巴黎大學則要到1160年成立)。公元1098年,傳統修道院一些人士在法國Cîteaux建立新修道院,意味雙方涇渭分明。乍看之下這五件事沒什麼關聯,實際上整個基督教的國度已經開始瓦解:西班牙南征,代表他們做戰不想等教會人士下旨許可;東正教自立門戶,表示他們不再維持‘教會合一’的假象;敘任權糾紛,表示地方不願成為教皇的政治傀儡;大學的成立,表示有識之士不認為教會有授業解惑的本事;新修道院的出現,表示大家‘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沒有天主教的帶領,自己也可以去尋找神。
或者說,沒有天主教的帶領,大家可能還比較不盲目。千年之際,歐洲基督徒相信聖經教導,未必相信天主教的引導;要不是查理曼大帝去幫忙鎮壓意大利局勢,這時候羅馬還有沒有教皇也很難說;偏偏教皇得勢後,仍然不顧本分,反倒在政治上多管閒事。各地教會貪污腐敗的現象更嚴重;五世紀為了避禍而各處設的本尼狄克修道院,到後來幾乎都成為貴族的‘政治監獄’,買賣聖職是司空見慣,修道院裡金屋藏嬌的也很尋常。公元十世紀初已經有一次修道院改革,但是不到兩百年,藏污納垢的問題又再次令人心灰意冷。天主教沒有清理門戶,只叫信徒乖乖接受訓誨,乖乖奉獻。到這千禧年,民眾實際上對教會並不支持,只是看在末日份上不想遭天打雷劈;等到末日盼望落空,信心動搖時,安靜的綿羊們終於開始騷動了。
種瓜得瓜,只是收割時間距離播種太久了,教會也從未覺得自己行為不檢,更不認為政策有失。假若吸煙一次就咳得死去活來,有誰會上癮到肺部受損?假若手被火灼傷要兩年才感覺得到,誰會知道要縮手減低傷害?天主教幾百年來奠定歐洲基礎,卻也讓歐洲停駐不前;它把耶穌的恩典帶給野蠻人,卻也使信徒對教會萬念俱灰。更壞的是:它安於現狀,安逸到墮落,連作姦犯科的都可以包容;狼羊同飼的後果,就是教會失去‘出淤泥而不染’的意義。聖職人員與一般人半斤八兩,甚至更污穢,那大家又何必敬重他們?德國古典詩人Friedrich Hölderlin曾寫:“會讓人間變成地獄的原因,正是人類試圖使它變為個人天堂。”
威望失去,天主教沒立刻檢討,反而還設法引開民眾注意力,以為掩人耳目就可以改善問題。公元1095年,在教皇一聲令下,巴勒斯坦流奶與蜜的牧場農場,竟成了戰場墳場。。。
Sunday, August 26, 2012
潮鳴:驚濤裂岸
談到世界暖化,許多人都首先想到環境災害。實際上中世紀溫暖時期,物產、經濟、人口都受到環境改變的正面影響;真正負面影響,大概只有北冰洋南下的維京人(Viking)。
有誰不知道維京人呢?在一般媒體渲染下,許多人都相信他們是殺人不眨眼的海盜,孤傲不群的野蠻人,有膽有識的探險家。北歐和帶北歐血統的人,往往以身為維京人後裔為傲,電影書報不時出現加了兩角為飾的‘維京頭盔’。這些印象都不盡不實,卻也都很片面。維京人是海上的商人,也是陸上的農人牧人。他們曾抵達俄國河川,也曾挑戰大西洋,與阿拉伯國家貿易過,甚至船隻航至君士坦丁堡;然而他們根據地始終不離北歐,連英國都不曾徹底佔領過。他們攻擊力曾讓半個歐洲頭痛,但除了船艦外,他們對軍事武器未曾改進。真正有角的頭盔,在北歐遺跡倒很罕見;大部分屍骸的頭蓋骨和脛骨甚至都有碎裂痕跡,表示一般維京人根本沒有盔甲護腳可戴。公元九到十一世紀的歐洲大陸,經濟環境遠比極北之地要優厚,軍兵的配備也遠超過維京人所能負擔的財力。
儘管如此,歷史還是喜歡稱這期間為‘維京時代’。
史上最早的記錄應該是公元787年,三艘維京船造訪英國南方一小國(當時不列顛尚未統一);這些大概是小商船,也沒什麼真正值錢的貨品,官方人員卻故意刁難,要他們按貨品繳重稅,結果雙方衝突下英國官員被砍死。這件事當時還未引來歐洲各國的注意。公元793年,英國東岸一間修道院被維京人襲擊,教會財產被搶,百餘僧侶被砍死在教堂中,或是被拋入海裡淹死,甚至被綁為奴隸賣到西班牙的阿拉伯王國。為什麼維京人會偷襲這間修道院?史學家沒有解釋,不過那時整個歐洲都震驚了。查理曼的首席學士是英國人,知悉慘案後還悲憤地說:“從沒見過如此令人髮指的惡行。”這次事件也造就了其後一千多年歐洲對北方野蠻人‘血腥暴力’的不變印象,英國的記載更是對維京人凶悍、貪婪、殘暴、惡狼的形容層出不窮。【注:有人基於此事解釋,維京人的襲擊是宗教報復,因為天主教當時正傳入北歐;但這種看法疑點漏洞太多,不值考慮。】
然而當時法蘭克王國,並不認為維京人是威脅,只曾在德國與丹麥邊界建牆做屏障。或許它尚未預見歷史改變的腳踪,畢竟維京人無論怎樣擴張,終究只在惡劣苦寒之地;既然這群野蠻人不像當年哥德人正面挑戰羅馬帝國,自也不足為患。問題是,法蘭克王國分裂後,歐洲政權一時出現中空狀態,大家自掃門前雪。沒有共同防線,海盜也囂張起來了。何況正面進攻的蠻族會迫使分裂的王國再次合作,海上來去無踪的船隻卻只會讓各國自顧不暇。
這也不能全怪維京人。溫暖時期人口增加,北歐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卻已無法供給人口需求,尤其挪威的冰川峽灣,雖是瑰偉的自然奇觀,卻難以住人。距離瑞典最近的丹麥尚有朱特人(日耳曼的一支,在不列顛群島也佔一席之地),沒有維京人容身之處,所以他們才努力造船出海,尋覓新土地拓荒。大約公元700年他們已經前往設德蘭群島(今日英國最北端領土),800年左右又開墾西北方的法羅群島,之後三個世紀還三次意外發現冰島、格陵蘭、紐芬蘭(加拿大東北)。在一個沒有羅盤的時代,這些相隔數百甚至近千公里的島嶼,幾乎是用生命換來的領土——探險成功,固可以此為業,失敗的,就只有葬身萬頃碧波的份。
難怪維京人會如此拼命,不論是殖民、貿易、擄掠、屠戮。因為生命就是他們最大的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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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的朱特人何時被維京人兼併或取代,不得而知,然而德國丹麥間的牆,最老的部分約公元650年建造,所以一開始應該是法蘭克王國抵擋朱特人用的。等到維京人開始往南方挑戰,朱特人退無可退,不是乘船到英國就是與維京人同化。後來法蘭克王國數度興修的牆,則是為了防禦維京人侵襲,‘不教胡馬度陰山’。可能這段時期歐洲的發展只在陸地上,所以防衛工程也只限於陸地。
換言之,中世紀歐洲對海戰是很陌生的;羅馬能跨海征服英國,法蘭克王國卻只視汪洋為天險。中國明朝的航海家鄭和寫道:“欲國家富強,不可置海洋於不顧。財富取之海,危險亦來自海上...一旦他國之君奪得南洋,華夏危矣。”這種觀念早於他的時代太多,甚至到了清朝鴉片戰爭後,中國才被強迫開放港口。歐洲也是:封建時代的首都都設在陸上交通樞紐,根本不會選擇雅典、羅馬、迦太基、書珊、亞歷山大、君士坦丁堡、巴塞隆納、倫敦這類同時控制海陸兩面的城市。到最後維京人來時只會長吁短嘆。
也可以說,是維京人教歐洲要利用海洋。他們在丹麥的第一個首都,就是面對北海的優良港口,早在公元860年已是北歐最大貿易城市。後來又在北海與波羅的海的關衝設立哥本哈根(Copenhagen,København,今日丹麥首都)為港口。即使北歐與冰島的城市不算,維京人還是很會看風水。公元821年愛爾蘭部分沿海土地被佔,維京人建立的第一個城市就是都柏林(Dublin,今愛爾蘭首都),之後再設立的全是良港,今日皆成為都會區。九世紀維京人佔據英國東部,只是一直攻不下倫敦(因為倫敦附近的封建地主放棄新城鎮,仍以古羅馬碉堡回防);但是以前古羅馬設立的各補給站,他們都將之發展成重鎮(Leicester, Lincoln, Newcastle, York),其他凡是名字結尾獨特的(Derby, Rugby, Whitby, Selby, Grimsby),都是當年維京人建的城邑。法國的諾曼底(Normandy)大約公元886年成為維京殖民地,911年這群人還曾攻陷巴黎,西法蘭克王國不得不簽和平條約,封維京人為諾曼公爵(‘諾曼’就是北方人的意思);他們的後代在這裡孕育了十一世紀起同時統治英法兩地的諾曼人。若再往東看,維京人比條頓騎士早在波蘭、拉托維亞設立據點。雖然波蘭人另有英雄祖先的傳說,不承認維京歷史,但它第一大港格但斯克(Gdańsk)的名字不折不扣是‘丹麥’的別稱,等於自認與維京人關係菲淺。維京人也比俄國人早到聖彼得堡、摩曼斯克;在伏爾加河商道上建立的一個商鎮市集,十三世紀已是烏拉山西的貿易大城,十五世紀被併入臨近的莫斯科公國。他們還曾在九世紀溯溪南下,攻陷一個叫基輔的小鎮(Kiev,Київ,今烏克蘭首都),然後從這鎮創建第一個斯拉夫王國;當地因他們划船而稱之為‘羅斯人’(Rus),沒想到這名字居然成為‘俄羅斯’(Russia)的起源。
‘海浩渺兮汩洪溶,流蘊蘊兮濤洶洶。’一個民族翻江倒海,改變了不止半個歐洲,絕不是徒有蠻力的人辦得到的。怎麼除了血腥暴力之外,歷史記載得這麼零星?這有幾個原因:
第一,本質難留。離群定居的,多半不稱自己是維京人。與今日有北歐血統的人相反,當時諾曼人、羅斯人根本不以維京為豪。他們到的新地方,文化都比自己優越,何必還要保留自己鐵器時代的低等文化?這也不是妄自菲薄,只是見賢思齊而已。再者,到各地定居的,多半只有北歐的男丁,與當地女子通婚後,下一代混血就已經與丹麥挪威有距離了,以後子孫恐怕連維京人的古北語都不會用。例外的情形只有冰島、格陵蘭之類的地方;這地方的女子原先都是被維京海盜從英國搶來的,既然無法渡洋回鄉,只能設法接受維京生活。
第二,文字改變。商人當然要講顧客的語言,用顧客的文字,這不必提;不過即使在北歐,維京人一樣受到文化衝擊。北歐的語言源自北日耳曼語,但當其他條頓語系的人開始用拉丁字母時,北歐卻還是用如尼字母。這些文字早在公元二世紀就產生,多半是刀刻在立岩上的‘石鼓文’,也有一些刻在刀斧木片首飾上,卻從沒有羊皮紙草的記載,甚至沒有什麼壁畫塗鴉。真正設法把這些字寫在紙上的,還是十三世紀的基督教學者。為什麼非要用刻的不可?這很可能是一念之差產生的傳統:書寫的字沒有刻畫的字流傳久,但寫的速度總要快多了,記錄的事項也比較大量、瑣碎、日常,文盲比例會下降很多,一般人甚至會因文獻的需要而使用某些文字。可惜維京人沒有這樣的想法。後來基督教傳入北歐,拉丁文字逐步取代了雕刻的字母;結果今日北歐各國用的都是拉丁字母,石刻文字只有專家學者看得懂。這種文化斷層不能怪基督教,畢竟維京人遺跡中也沒多少刻記。
第三,宗教薰陶。文字絕跡或許不是教會所能預料的後果,但維京人的生活終究因基督教而結束。維京人好戰,基督教卻倡導與人和睦;維京人善於搶財寶捉奴隸,基督教卻要他們愛人如己;北歐祭祖的傳統很濃(可跟中國相比),基督教卻說賜福的是神不是祖先。乍看之下,維京人怎麼會信耶穌?然而當時確實雙方共存,很多維京人身上戴兩個項鍊:一個是基督的十架,一個是北歐神話索爾的鐵鎚。英國的維京墳墓上往往兩個記號都刻,雙重保障。這一點天主教傳教士並沒有禁止,何況教皇早已用耶誕節囊括各地傳統,何須在意?十世紀丹麥國王哈拉爾一世(Harald "Bluetooth" Gormsson,Haraldr blátǫnn Gormsson)是首次統一丹麥和挪威南方各部族的君王(今天無線通訊的‘藍牙’技術,就是瑞典人以他為名)。但他受洗成為基督徒,倒讓很多維京人愕然。當時記錄莫衷一是,不過有他為例,之後其他北歐國君信耶穌,輿論就沒那麼激烈了。奧拉夫二世(Olaf II Haraldsson)曾渡海攻英國,後世遂有‘倫敦大橋垮下來’的歌謠;他更在公元1015年宣布基督教成為挪威國教,為此天主教還尊他為‘聖奧拉夫’。這雖如同羅馬君士坦丁‘鞏固政權’的方式,維京人倒也不見得是被迫信耶穌,因為同在十一世紀,瑞典、丹麥、冰島都先後成為基督教國家,芬蘭則要到1155年。可以想像,宗教的普及已是大勢所趨。利刃已退,戾氣冰消,似乎是要應驗舊約先知所說的:“獅子與牛犢同群,一個小孩要牽引牠們。”
可是信了基督教,許多維京人難免會對以往的殺戮搶劫感到慚愧,漸而開始悔過,把一切驍勇善戰的祖先過去盡可能遺忘乾淨。發軔之始所留下的英武石刻,這時已鮮有人拜讀;之後北歐人不出無名之師,海波平息,幾百年來一直‘閒事莫理,閒地莫企’,根本無人記得當年洪流潢潦的景況。再則維京人與阿拉伯人最大宗的貿易,正是各國擄掠來的奴隸;既然他們不再從事沒本錢買賣,只憑北歐的物產,就沒有貿易夥伴的價值了。
何況北方的興起,要感謝中世紀溫暖時期;到接下來的小冰河期(公元1350-1850年),北冰洋再度凍結難行,維京人與美洲殖民地也逐漸失去聯絡。一個曾是雲奔潮湧、放蕩不羈的民族,便這樣消失在歷史的傳說中;就像滔天濁浪退去後,幾乎沒有留下什麼。
不,也不能說什麼都沒有。他們的子孫在法國、英國、俄國,都還有戲可唱,各自精彩。維京時代要過去了,長船上載著英雄的遺體被點燃,火光消失在冰海的彼端;岸上的人則在祝禱,祈求天佑子孫永昌。是基督教也好,是維京傳統信仰也好,人在世上真正的宿願永遠相同,不是麼?
人生要回頭看才能明白,卻要往前看才能繼續活。
--- 索倫·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丹麥哲學家,存在主義之父,1813-1855
Sunday, August 12, 2012
割袍:為何分煙析產
俺曾見金陵玉殿鶯啼曉,秦淮水榭花開早,誰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風流覺,將五十年興亡看飽。那烏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鳳凰臺棲梟鳥。殘山夢最真,舊境丟難掉,不信這輿圖換稿。謅一套哀江南,放悲聲唱到老。很可惜,查理曼的文藝復興僅如曇花一現,公元814年他逝世後就胎死腹中。而法蘭克王國也一樣,在他兒子路易(史稱路易一世)執政時已顯示威望不足,諸侯背信的狀況。他本來三個兒子,為了分權已經鬧得不快,第二任皇后又為他生第四個兒子;結果為了重新分封,引起全國武裝叛變,路易竟被自己兒子趕下台。然而不到一年,兒子們爭奪戰利品、劃分領地不合,只好重讓父親恢復皇位。公元840年路易去世,兒子們再次反目,內戰三年,最後在公元843年立條約三分天下。其後,東西法蘭克王國又逐步瓜分中間地帶,演變為今日的法、德分界。
──清‧孔尚任《桃花扇》
歷史家一直共認,造成分裂的禍首是路易;他還在世時,親族就有人罵他優柔寡斷。法蘭克人的習慣,財產平分給孩子,王國則是孩子共同管理;畢竟中世紀初期民生條件還很差,國王太子生死難料,一旦繼承斷線,可能會被他人侵占。但是從查理曼開始,經濟上軌道後,子女夭折的機率變少,這種平分的傳統反而變成包袱,甚至釀成家族悲劇。不止如此,路易本人沉浸於宗教熱情中,因此被世人稱作‘虔誠者路易’,其實不是讚揚而是譏刺他軟弱。當時歐洲還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他的虔誠根本是致命傷;正如中國宋徽宗沉浸於書法丹青的藝術中,結果自己被金太宗俘虜,連國家都丟了。
不過路易無能只是一部分問題;封建制度下飛揚跋扈的領主們也不無過錯。查理曼的國度是靠武力征服建立的,語言相異,經濟水平發展不一。各地只是在查理曼的領導能力下才暫時聯合為一體,王國並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行政系統,甚至連常備軍都沒有。雖然法蘭克人有法典,但各地仍依習慣自治。換言之,這種采邑制建立的國家,本身就蘊涵隨時分裂的可能。卡洛林王朝一直用契約承認各地貴族,即使是查理曼,也不能干涉地方經濟與政權獨立;何況他要征召兵馬,又怎能與伯爵們過不去?
問題是,這些貴族畢竟不是國家的官員,而他們要效忠皇帝之前也會先相人。查理曼值得他們訂立契約,但他的領導魅力、管理能力卻沒有遺傳給路易。東方的附庸國既面對新崛起的斯拉夫民族,又看不到法蘭克王國的威望,當然首先脫離路易的統治。接著丹麥、波蘭、不列顛、巴斯克等地也紛紛退出。其餘法國、德國的貴族,為了維護自己利益,攫取更多土地,自然開始分化為不同集團,各自支持路易的孩子們。其實卡洛林王朝真正的直屬領地只有比利時一帶,儘管查理曼派官員與各地伯爵打通關係,整個王國依然像是加盟連鎖;只不過領導人有教皇加冕的響亮招牌,大家與有榮焉。路易的招牌就不怎麼響亮,尤其他虔誠,竟被各地主教騎到頭上;連教皇都來參一腳,宣布自己的權威高過路易的權威。可憐的路易,在成為兒子階下囚之前,居然還被強迫公開跪在大主教前懺悔自己褻瀆神。換言之,是貴族和教會,讓歐洲的帝國大業再次灰飛煙滅。
當然,貴族們也不會平白效忠路易的孩子們;下一代的卡洛林家族純粹淪為傀儡皇帝。公元888年,西法蘭克王國已經形同虛設,巴黎的法蘭西公爵乾脆自己戴上皇冠;公元919年,東法蘭克王國也被篡位,史稱‘神聖羅馬帝國’,實際上與羅馬無關也不能算帝國。查理曼的遺產,從此被埋在傳說中。
但就算路易不軟弱,貴族和教會不干政,法蘭克王國仍然欠缺羅馬帝國一統的基本條件。
* * * * *
《三國演義》第一回寫著:“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這是很籠統的看法;合多久會分?幾十年?還是幾百年?為何不是平分天下,或是四分、五分江山?小說沒有深入探討。
《羅馬衰亡史》1776年出版,其中說:“沒有比懾服一堆偏遠行省更不自然的事。”言下之意,大型帝國都是賠本生意,即使早期吒叱風雲,最後也終必垮台。這種看法基本上影射了美國獨立已如箭在弦,也意味大英帝國將逐漸瓦解;然則英國的‘日不落國’還要持續到一次世界大戰,其間更由美洲、非洲、印度、東洋的經濟貿易,讓小小不列顛群島成為世界金融中心。再怎麼不自然,歷史並不認為它存在是錯誤。相同地,古代帝國興衰,也不完全是幅員廣大的後遺症;只要沒有‘鞭長莫及’,距離倒不是問題。
美國史學家Will Durant的《世界文明史》認為:“文明的存在先要有地理的許可,還會不時因環境而改變。”這種看法比較宿命論;歷史上的確有一夜消失的意大利龐貝城、中亞的樓蘭、太平洋的復活節島、柬埔寨的吳哥窟、巴基斯坦的哈拉帕、甚至美洲的奧爾梅克文明。然而大型王國的產生,已經有部分原因是為了抵擋環境的改變:中國為了治水而產生夏朝;埃及為了避免飢荒而產生中央集權;以色列人為了杜絕四方外患侵略而立王。要與環境對抗,就必須先集中人力物力,妥善利用。文明再演進到帝國時代,連地理困難也逐步被克服:秦統一中國,三山五嶽已不成問題;亞述踏平兩河流域,巴勒斯坦的山脈天險也無法阻擋;羅馬航過地中海,駛過北非沙漠,跨過阿爾卑斯山,穿越過德國黑森林,駐守過俄國的冰天雪地,無一不是地理局限。假若用同樣的標準來衡量法蘭克王國,它面對的地理困難幾乎不到羅馬帝國的十分之一,豈有因幾座山脈就分裂的道理?
西班牙語言學家Antonio de Nebrija早在1492年就提出:“語言是帝國征服的最佳利器。”這話大有先見之明,其後西班牙文成為管理美洲、鞏固皇權、傳播天主教、統一全帝國的根本條件。別國的英文、法文,甚至之前的拉丁文、阿拉伯文,及後來俄文也是。今日某些語言成為外交不可或缺的工具,實因帝國能夠存在,必須先有語言為基礎;否則版圖再大,沒有共同語言,要如何維繫?
這一點,法蘭克王國就望塵莫及了。公元842年,路易的兩個兒子在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Straßburg,今屬法國)會晤。由於雙方部下不懂對方語言,誓約用三種語言書寫:拉丁文,北法文,和古高地德文。北法文(Langues d'oïl)只是羅曼語系47種語言之一,古高地德文(Althochdeutsch)只是條頓語系46種之一。法蘭克王國境內究竟有多少種語言,我們難以推算;不過王國的分裂,最後仍是沿這兩大語系的使用範圍為分水嶺。卡洛林王朝的國都阿肯,正位於兩者之間樞紐地帶;它既沒有把自己的法蘭克文(後來荷蘭文的鼻祖)加諸於統治範圍,到頭來反而被兩邊撕裂。【注:法蘭克王國官方語言是拉丁文,民間鮮有人懂。首都使用的法蘭克文,只有些字與發音被納入後來法文。】
包容,是政治上的悖論。儘管《史記》說:“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真正什麼都接受的政府,肯定不久長。一個帝國要容納多元化的民族、文化、宗教、習俗,但同時也一定要積極改造人民,讓所有不同背景的人能認同帝國。這當中勢必有各民族的抗拒,甚至有為了捍衛傳統而粉身碎骨的烈士。有些固有的社會體系會被消滅,但人民也會被帶入從未接觸過的新社會。帝國會造成許多不幸,但也會讓井底之蛙增廣眼界;它會壓制人民自由,但也會提供以前夢想不到的機會;它有血腥殘酷的一面,但它另一面也在發展、孕育、啟開人民的知識力量。這兩面是密不可分的。
也就是說,假若法蘭克王國具備,並且善用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很可能分裂的事根本不會發生。歷史上多少泱泱大國,都曾面對境內語言隔閡:古埃及治下有西亞閃族、北非和努比亞人;古波斯157行省中有說各種語言的民族;古羅馬征服的民族不下百餘;五族共和的中國,也有南腔北調、七大方言的麻煩。可以說,語言分歧並不罕見,越大的帝國語言問題越多。但是強權的存在,畢竟可以遏止國家分化,一方面是把官方語言升為文化傳承,二方面也是壓下有心造反的群體。拉丁文本來只是羅馬城一帶的語言,卻能傳遞給整個地中海地區,甚至在西羅馬滅亡後仍然有千年影響力。中國一向說‘半部論語治天下’,其實是四書五經奠定了語言基礎,讓整個華夏文明紮根,無論幾千年歷史分合多少次,傳承始終屹立不搖。
只是法蘭克人不願意脅迫他人,其實也無權要求他人。封建的契約,本身就是以不干涉為前提,伯爵們才願意加盟;教會人士也不希望‘基督教’的法蘭克國王,對各地主教大動無明。縱算有像查理曼這樣的領導人,可以指揮文化工作,一旦查理曼去世,各地仍是兵不由將,連官方語言也沒有採用。一個國家成立了近四百年,根基卻從未打穩,這是它最大的遺憾。
老實說,這不單是當時法蘭克人面對的問題。大約法德分家的同時,東羅馬帝國北方的保加利亞人創造了西里爾字母(Cyrillic),成為後來斯拉夫民族的共同文字(包括今日俄文)。東羅馬帝國從公元620年起,已經改官方語言為希臘文;然而它跟法蘭克王國一樣難以推廣官方語言:土耳其一帶普遍使用的是亞美尼亞文、格魯吉亞文、敘利亞文、亞蘭文、甚至阿拉伯文;希臘這邊則充斥各種斯拉夫語言、瓦拉幾文(後來的羅馬尼亞文)、和殘缺不全的俚俗拉丁文。西里爾字母的產生,雖是源於希臘字母,卻也等於是蠻族徹底和拜占庭文化劃清界線。未來的東歐各地,這時已經像法德兩國,開始尋找自己方向了。
我們若要稱這段期間是新的‘巴別塔’語言變遷時期,也不為過。語言的形成多少與社會因素有關,但根據英國牛津大學Quentin Atkinson的研究,新語言的誕生往往很突然,甚至瞬間形成;這段期間可能發音、文法、字形、連造字原則都會大幅改變,之後卻又長期沒有變化。更特別的是,人口少的部族,語言變化也少;人口越多的群體,語言改變的越多。以心理學判斷,語言能幫助群體增加凝聚力,所以為了分辨敵我,人類自會改變語言;改變多少,在乎需要與外人溝通多少。不過會發生突然的語言變化,總有不得已的誘因,否則何必改口沓舌,自討苦吃?
那麼,對九世紀歐洲人而言,最大的改變是什麼?不是王國興替,也不是回教威脅,而是中世紀溫暖時期。
從八世紀到十三世紀,整個歐洲比以往溫暖。這對於物產有莫大影響:釀酒的葡萄在全歐洲都能種植,而麥食出產量也大增,天鵝、野雁、鴛鴦、麻鴨等各樣候鳥成為貴族宴客必備,北大西洋又帶來許多鯡魚,使一般平民都能吃到醃魚補充蛋白質。法蘭克王國經濟起飛,不能不歸功於溫暖時期。農業進步,經濟小康,人口自然增加;十一世紀西歐的人口其實已超過近東或地中海世界。然而人口增加,第一是封建貴族的權力也增加,尤其軍隊是地方徵召來的,國王對地主們恐怕還要盡心竭力地討好。第二是有多餘人口投入戰爭、城郭建築、兵器盔甲製造、馬匹馴養——以前蠻族大遷徙時,戰爭工具都還沒有查理曼時代齊全。第三則是語言分異;誠如前面提到,人口多,敵我意識也變強了,加上貴族不願效忠中央,歐洲的語言豈能不分歧?
假如法蘭克王國從一開始就建立語言標準,這段溫暖時期必可繁榮成軍事、經濟、文化上都有顯赫成就的不朽帝國。可惜它沒有;在瞬息千變的世界裡,它被取代了,被瓜分了,而且可能連為什麼都不知道。
人生並不是什麼事都可以重新開始。已經過去的,無法挽回的路,或許只能留給其他人嘗試了。。。
Sunday, July 29, 2012
濫觴:雄雞一聲天下白
上篇提到耶路撒冷的圓頂清真寺。無獨有偶,德國的阿肯(Aachen,位於德國、荷蘭、比利時三國交界)也有座教堂是八角形建築,是查理曼大帝所建,他死後也埋葬於此。公元800年耶誕節,查理曼大帝曾在羅馬接受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之後歐洲有許多國王則是在這座阿肯的教堂受教皇加冕。連續幾個王朝繼續擴建之下,這個教堂不像教堂,皇宮不像皇宮的建築物,居然曾經影響數百年歐洲歷史。
提到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拉丁文Carolus Magnus,意為‘偉大的查理’),很多人都聽過名字,但他為什麼有名,卻談不上來。要說建立新王國?其實從他祖父開始,已經掌握墨洛溫王朝(Merovingian)的大權,到他父親時更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換言之,闢造新王朝的是查理曼的父親,只是後代史學家一直用查理曼的名義,稱之為卡洛林王朝(Carolingian)。要說征討有功?墨洛溫王朝在第二任國王之下,早已佔領今日的比利時、半個德國、四分之三的法國;第五任國王又兼併了勃艮第人所屬的法國東南部,以及瑞士西部,疆土達到今日西班牙界線。查理曼也算是軍事天才,征服了北德國、奧地利、匈牙利、半個意大利,但是比起墨洛溫王朝的功勞,似乎還略遜一籌。要說是奠定歐洲基督教基礎?墨洛溫王朝早在496年就全面接受基督教,當日與國王一同受洗的有三千多將士,可說是第一批皈依羅馬天主教的蠻族。此後天主教雖然也不斷向不列顛群島、日耳曼民族傳教,但是對查理曼的領土幾乎不必再花功夫。要說是政治結構的改變?歐洲的封建制度根本從羅馬末期就流傳下來,西歐一帶社會只有地主與佃農/奴隸的二分法;蠻族入侵後,地主換將領,似乎也算不上是變化;唯一差別是農業技術退步了,第一世紀就存在的收割機、水車,到六世紀反而荒廢棄用,耕作比羅馬時代辛苦,收成也比羅馬時代少,佃農更是毫無翻身機會。要說重建法律制度?墨洛溫王朝從公元五百多年開始就有自己的法典,查理曼只不過沿用傳統罷了。要說是外交手腕?整個歐洲自從民族大遷徙以來,一直靠聯婚做外交,與中國的春秋戰國也沒兩樣。查理曼有十個妻妾,十八個孩子,後代歐洲各國皇室幾乎都和查理曼有點關係;但是總不能只憑孩子多寡來稱一個國王偉大吧。
看來,要了解查理曼之前,必須先認識法蘭克人。
法蘭克人在所有蠻族中,算是很不起眼的民族。比起驍勇善戰的哥德人、匈人、日耳曼人,羅馬史籍對法蘭克人的記載幾乎少得可憐,甚至連‘法蘭克’這名字都是羅馬人隨便的蔑稱。這也難怪,與其他蠻族不同的是:法蘭克人不是由戰士領導的部族,而領導的族長幾乎都不參戰。用地理判斷,它剛好夾在羅馬軍隊和日耳曼核心之間的三不管地帶,做屏障緩衝,法蘭克人平時被買來當農丁奴隸,戰時供軍隊徵兵,必要時羅馬捉幾個‘賊寇’丟到競技場,算是出征有功。可想而知,法蘭克人根本不是一個族群,而是日耳曼部落的零星殘渣所匯集成,流落日耳曼邊境,萊茵河中下游的人群;它沒有領導的戰士,因為真正的日耳曼戰士,根本不需要逃亡到萊茵河畔來;而住在河濱的人,自然也會仿效羅馬,從事日耳曼人所不齒的農耕工作。
但是這個不起眼又無家可歸的民族,卻是所有蠻族中吸收羅馬制度最多的人。法蘭克人雖然偶爾也會與羅馬軍隊起衝突,但是萊茵河一帶,比起多瑙河沿岸十一個羅馬大營,實可稱為‘西線無戰事’。農業文化所需要的領導人,已經不再是打劫擄掠的戰士,而是管理民眾的智者;他們固然也要懂得保護自己,但是首要的終歸是內政。蠻族遷徙後,哥德人、匈人、勃艮第人、倫巴第人、蘇維滙人都大舉稱王,分封戰士肥土良田為產業,有些羅馬軍閥也割地自據一方;很多法蘭克人的戰士見狀,有樣學樣,紛紛去搶法國北部的土地為自己財產。但是一番搶奪之後,不只讓社會元氣大傷,這些戰士自己又完全不知道要如何管治地方,結果除了作威作福之外,只造就了貧困蕭條。反倒是原來就聚居萊茵河畔的法蘭克人,建立了像樣的王國(就是墨洛溫王朝)。它絕不像其他蠻族,除了打仗之外一無所知;它的法律67條,暫時填補了羅馬滅亡後的空白;它努力消滅有威脅性的鄰居,但對不在乎政治的新地主們也一任自然,賦予他們封建的自由,除了對王國有某些義務之外,並不干涉。結果,一個萊茵河畔的弱小群體,輾轉數百載後,竟然經營了一個龐大的王國,法蘭克這名字至今未滅。【注:歐洲的封建並非中國的同族分封,國王‘賜地’往往只是形式,各地主升格成‘伯爵’也只是名義。】
套用新約聖經的比喻,一個芥菜種居然長成大樹,連各樣飛鳥都來棲息它樹枝上。
* * * * *
儘管法蘭克人信天主教,與羅馬天主教也走得很近,查理曼受到教皇加冕,仍算是世上第一遭。這件事說是公關也無不可,挑在公元800年耶誕節,本來就是黃道吉日,共襄盛舉的民眾肯定一生難忘。再者,加冕的事會讓人民立刻聯想到舊約聖經撒母耳膏立國王的記載,不論對查理曼本人或是羅馬教皇而言,都可以加強名譽。
然而教皇為什麼加冕查理曼,為什麼不是加冕東羅馬帝國的皇帝?從君士坦丁以來,教皇沒有給任何羅馬皇帝戴過一頂皇冠,一方面是他們權力都是皇帝給的,有什麼資格反過來宣告皇帝是神揀選的人?二方面,君士坦丁東遷後,羅馬已經失去原來的政治地位,羅馬的教皇自然也不值得皇帝浪費時間。更坦白說,君士坦丁堡有自己的主教,何必再去理會羅馬的教皇?三方面,蠻族入侵後,整個羅馬帝國被切成兩半,後來連西羅馬都淪陷番邦鐵腕下,即使蠻族不去撲滅天主教,東羅馬皇帝也和教皇失去交流。若要保衛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豈非駐兵羅馬不成?天高皇帝遠,與其惹是生非,乾脆讓羅馬教皇自生自滅算了。
顯然,當時羅馬天主教教皇的處境是很尷尬的:雖有宗教上的地位,卻沒有政治上的實質。像愛爾蘭、法國勃艮第、南意大利各小國,甚至西班牙的巴斯克等等已接受基督教的地區,早就有自己的主教、修道院、地產、信徒奉獻,未必需要聽從羅馬(不過連主教和修道院之間也一直有權力鬥爭);而尚未接受基督教的地區,多半是拜北歐眾神、克爾特人迷信、地方神鬼、或是古羅馬的神明,就算有願意信基督教的,也比較傾向基督教的旁宗分支(日耳曼人就傾向東方的雅利安教派,後來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黨還以‘雅利安人’為號召,這點不必多談。)再加上黑暗時期有許多宗教人士,寧可在修道院終其一生,也不願為教皇賣力。所以到最後,羅馬教皇仍是寄人籬下的傀儡,從羅馬帝國到東哥德王國到倫巴第王國,自始至終向人低頭。
不止這樣,到七世紀,北非又被阿拉伯人佔領,羅馬天主教等於是失去大部分影響範圍。教皇的世界無形中縮小到只剩羅馬和身邊幾個郡縣,機能也單純化了。自此天主教只能自詡為西歐蠻族中唯一孤立的宗教傳承者。這種看法當然是自我膨脹,但是不這樣安慰自己,天主教當時已經失去存在意義。
也因此教皇在信教地區用偏激來整肅聖職人員,卻也對天主教做了許多妥協。不少有關耶穌的傳統是在蠻族統治下增加的:法蘭克人喜歡長髮,耶穌的肖像也是長髮垂肩;日耳曼人金發碧眼,耶穌的肖像也配合信徒改變顏色;西班牙甚至連聖母瑪利亞和十二使徒都是黑髮褐眼古銅皮膚。北歐和英國的傳統都被加入耶誕的慶祝,以前希臘、埃及、巴勒斯坦的初世紀教會歷史則全部忘得乾淨,不再重溫舊夢了。
改變歸改變,教皇的紙老虎地位依舊。公元772年教皇請北意大利的倫巴第王國歸還租借的城鎮,倫巴第王不但食言,還帶兵進攻羅馬。教皇趕快向查理曼求救,而倫巴第王也派使者請查理曼不要動兵。查理曼聽了兩邊說辭,最後選擇教皇;公元773年法蘭克大軍翻越阿爾卑斯山,居然一年之內就滅了倫巴第王國,拯救羅馬,查理曼甚至搶了倫巴第人的鐵冠自己戴。他倒沒有來個‘漁翁得利’,羅馬的土地仍舊歸還教皇。教皇喜出望外,也以古羅馬名義封他為榮譽貴族。
可惜這只是回到原點,教皇無權的問題仍不見改善。公元799年,新任教皇因為出身貧寒,被教會派系排擠,甚至差點遭唆使的暴徒剜眼;驚魂未定之餘,趕緊逃到查理曼所在地。次年查理曼護送教皇回羅馬,懲治元兇,趕走反對派人士,終於讓教皇真正有政治力量。教皇為了答謝查理曼,也在此加冕他。稱他‘羅馬人的皇帝’雖然很混肴視聽,但查理曼兩次捍衛羅馬天主教,已經比光說不做的東羅馬皇帝值得結盟。何況‘花花轎子人抬人’,我給你響亮的名號,你也會多幫我一把;尤其查理曼本來就喜歡名聲,現在有教皇親賜頭銜,更不會虧待教會,免得沽名釣譽。查理曼自己當然也飄飄然,昨日還是蠻族,今日儼然成為歐洲的領導,豈有不樂的?不過事實證明,查理曼並不濫用這頭銜,畢竟他也怕教皇反客為主,變成自己是沾天主教的光才名正言順。
當然,君士坦丁堡會為此事震怒,但那時他們還在與北方的保加利亞人爭戰,東邊又要抵擋回教勢力,想制裁教皇根本有心無力,更不用說攻打查理曼了。
這樣敘述,好像查理曼只是時勢造成的機會主義者,其實也不盡然。他的江山的確是許多人累積下來的功勞,不過他自己也是畢生與兵戎為伍,甚至總是在前線指揮。根據考古學家遺體鑑定,查理曼身高190公分,比中世紀的平均身長高一個頭;站在軍隊前威風凜凜,不過真正廝殺時也是最明顯的目標。查理曼一生沒受過重傷,可算命大。
更重要的是,查理曼是那時代最有管理頭腦的人。在一個封建時代,軍隊都要向各伯爵、各主教的領地徵來,但這一來素質參差不齊,作戰畢竟很冒險。查理曼對這些徵兵要求很嚴,曾有一份詔書命令某主教,某月某日帶兵到北德國,其中要求“每個騎士都要配備盾、槍、長劍、短劍、長弓、箭囊、和足夠六個月用的箭,還要準備三個月的軍糧,挑選最短的路線到達,途中除了水草木材之外不可向百姓徵用任何事物。違背指揮者重罰;拒絕參戰者處死。”這種紀律已經可比羅馬鼎盛時期,而且還沒開戰前已經詳細考慮作戰時間多久,需要多少人馬。翻翻前後歷史,一千年的中世紀戰爭大多很隨便,許多國王根本沒考慮過要怎樣善用兵力,結果糧草用完了、陣亡太多了、大家打累了才草草退兵,拖延幾年甚至逾百年的戰事也不在話下。相對之下,查理曼不打無謂的仗,但要打就非贏不可,而要贏就非得策劃周詳不可。單以他當一位總司令,常備不懈,絕不苟且的態度而言,稱霸天下也是應該。
而他背後的智囊團一樣很可觀。為他出謀劃策的人有不列顛群島的人,有西哥德人,有倫巴第人,有日耳曼人,有義大利人,有教會執事,也有商家,堪稱宰相肚量。查理曼‘唯才是用’並不限於軍事攻略而已,他是中世紀第一位統一度量衡的國王,也是首先改用銀幣的人。那時東羅馬帝國與西歐早無商業貿易,法德一帶又不產金,金幣根本早就不流通,而真金又容易被私藏或被作為飾品,因此人民往往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換。這是商業上的瓶頸。查理曼乾脆廢除金幣,新鑄銀幣,一時大半個歐洲也以他的銀幣為標準,從波蘭到英國到西班牙,貿易終於上軌道(今日歐元發行前,也有人舉查理曼改幣制為例)。查理曼在公元802年又提出會計法,嚴格限定收入與支出的記賬項目。從那時開始,歐洲的經濟不再是靠地中海、東羅馬,而是自己創造新的經濟中心;北海一帶與法、德、比利時開始有頻繁船隻往來,而阿爾卑斯山的東西驛道也是商家必爭之地。
在教育方面,查理曼帶動了所謂‘卡洛林文藝復興’,是中世紀三次文藝復興的第一回。有經濟的復甦,才有文化的發展。查理曼手下文官努力蒐集了四世紀的羅馬文獻,舉凡文學、藝術、建築、司法、經學,只要能保留的都盡量抄寫保存。為了書寫方便,那時文官發明了歐洲最早的斜體草書,不重正楷只求易讀。卡洛林式建築一半仿古,一半也加入新的經驗;像阿肯的八角形教堂,雖然別出心裁,用的卻是很紮實的傳統建築架構,只是屋頂改尖,減少積雪壓力。查理曼自己對音樂特別有興趣,還專門請教會樂師發揮才華,成為後來天主教典型的‘格列高利聖詠’。雖然大部分文化工作都只限於識字的宗教人士,一般民眾無法分享,這段文藝復興總是保住了一點昔日的輝煌,以待來者。何況訓練每個教會人士都能讀懂拉丁文聖經,並不是壞事,否則他們不知內容,又如何教導一般信徒?
我們可以說,查理曼是歐洲的秦始皇,只是他並沒有一步登天地統一天下;我們也可以說,查理曼是西方的掃羅、大衛,只是他從不對親信將領暗藏殺機,或對美女欲得而甘心;我們還可以說,查理曼是中世紀的亞歷山大,只是他比亞歷山大懂得‘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道理。他沒有所羅門的富可敵國,卻比所羅門擅於扶危濟困的外交;他沒有凱撒的權謀計策,卻也從未到處樹敵。比起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很少人知道查理曼究竟做了什麼,但或許這正是他最大的優點:查理曼絕不會‘一口吸盡西江水’,他知道自己能做多少,不能的也不勉強。老子說:“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查理曼不耗費終生想去摧毀東羅馬或是回教的西班牙,也不因為經濟輸給人而寢不成寐,更不去冀望全國百姓都能達到古羅馬的高文化水準。他只是按部就班,為幾百年後的歐洲新世界打下基礎。在他之後有無數國王,把教皇加冕的儀式當作終生志業,幾乎類似今日有些人把畢業文憑當作一生最大的榮耀,眼界實在窄小得可憐。白天並不是因公雞啼叫而來臨,而是公雞在最合宜的時刻啼叫,人類因此獲益;後代加冕者妄自尊大,猶如公雞亂啼,徒增噪雜而已,難道他們真的敢跟查理曼相提並論麼?
一個人為什麼偉大?假若有一天,個人所有的豐功偉業都被遺忘乾淨,但世人仍記得他的英名,這大概也很偉大了吧。
Sunday, July 1, 2012
逍遙:無盡神遊
很早以前,在一個遙遠的地方,有個薩珊王國,國王非常殘暴。他每天要娶一個女子為后,在王宮過夜,但到第二天清晨,卻又殘酷地殺掉這個女子。這樣持續了三年,殺了一千多個女子。百姓紛紛帶女兒逃命他鄉,但國王仍然逼宰相每天替他尋找女子。宰相有兩個女兒,既美貌又聰明。大女兒眼見這麼多女子被國王虐殺,於是自告奮勇願意進宮;到了皇宮,卻又向國王請求,要和妹妹最後一次見面。當晚姐妹相見後,妹妹趁機請姐姐講個故事;國王在旁,自也大感興味,一齊聽故事。沒想到故事講到最精彩的部分,卻已經天亮了。國王不得不允許讓王后多活一天。。。
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千零一夜》(又稱天方夜譚)的開場白。薩珊王國確實存在,但書中的國王、王后卻純粹杜撰,並不存於歷史;名字用的倒是古波斯文沒錯。這些也不重要;很多文明都有故事集。埃及、巴比倫、印度有許多失傳的故事。中國先秦以來,儒、墨、道、法、縱橫家各有膾炙人口的故事做說理論證。新舊約聖經有歷史故事和宗教寓言,佛教也有。希臘有伊索寓言、荷馬史詩、和各種神話傳說。羅馬沒有太多發展,至少對希臘的故事去蕪存菁。歐洲中世紀起,蠻族也留下一些英雄故事,像不列顛的《貝奧武夫》、日耳曼的《尼伯龍根之歌》、冰島的詩體《埃達》,多半供人吟唱,內容卻語焉不詳。到後來文藝復興才有意大利的《十日談》、英國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基本上是一群人輪流講故事助興而已。相較之下,同樣是把民間文學加工包裝,一千零一夜的前提就已經很耐人尋味了,而其中辛巴達、阿拉丁、阿里巴巴的段落,更是今天多少兒童耳熟能詳的故事。
為什麼流傳上千年的故事,還會這麼吸引人?簡單講:1)它們包含各階層。古代許多神話故事,都是王公貴族七世祖先的英勇事蹟,但生於帝王家的英雄,從不為三餐忙,畢竟與人民有距離。阿拉伯的神話就大異其趣:辛巴達是出海討生活,阿里巴巴是樵夫,阿拉丁甚至是街上的小混混。把一國之君形容得暴虐無道,也是通俗文學常見手法。可見這些故事真的是民間創造,也是給一般民眾聽的。2)它們不太有公關、說理的性質。歷史故事是記錄過去,英雄故事是標榜偉人,宗教故事是勸人向善,雖然三者也很有意義,但小孩的注意力有限(大人也是),哪會在意一個故事語重心沉?過度攏長,繞大圈子才進入正題,大概只有學者才有興趣。值不值得聽,最後只在乎生動不生動。3)它們想像之奇,古今罕有。從埃及到中東到歐洲,能在天空翱翔的都要有翅膀,為什麼阿拉伯卻異想天開,用一塊毯子飛上天?為什麼一個能騰雲駕霧、呼風喚雨的精靈,竟被鎖在爛鏽的油燈中?為什麼一座沒人看管的石門,會聽‘芝麻開門’的暗號自動打開?故事沒有回答,但是也不必回答。所謂的精彩,是要在大家所熟悉的基礎上,再顛覆常識一下;還要拿捏得恰到好處,怪誕到過於離譜的,聽眾也難以接受。
有人認為阿拉丁與阿里巴巴並不在原來的一千零一夜當中,但古代傳抄不佳,有誰知道哪個是正版?何況以神燈、魔毯、四十大盜的內容而言,就算不是原版,也只有阿拉伯人想得到這等奇境。因為歷史上實在沒幾個地方能像阿拉伯一般,對世界的看法如此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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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學派這名詞很容易遭誤解。它並不是學術自成一家,充其量只是一種不在乎世俗眼光、固有傳統、邏輯思維的哲學人生觀。希臘也曾有逍遙學,但主要是對亞里斯多德的哲學科學開放驗證,可惜從未成氣候,畢竟希臘對許多外在事物還是很在乎,尤其各學派相互較量,角逐第一,這和‘逍遙’的本意背道而馳,就難發展得淋漓盡致。然而幾百年後在阿拉伯沙漠中,卻又有人抱持相同的想法。這不是傳承前代思想,而是敢於挑戰:我所作所為,無一不是前人從所未行的事。萬事開創在我,駭人聽聞,物議沸然,又有什麼關係?
用藝術為例:原始文明只會用簡單顏色線條代表人物,埃及金字塔中的壁圖算是比較進步,但單靠臉根本認不出是什麼人,即使有雕像製造,每個木乃伊臉型都沒兩樣。進入鐵器文明後,大部分地方藝術都進步一點,卻只有希臘把人像的五官鬚髮、骨骼肌肉、表情動作修飾得那麼仔細,那麼栩栩如生。又獨樹一格地把殿宇石柱、花鳥雕飾都講究地設計檢討。造價當然不菲,但接下來幾百年來整個地中海都不斷模仿這種新藝術。可是到羅馬帝國式微時,阿拉伯人仍算文智淺陋,希臘以來的美學等於斷層了。那也無所謂。假若阿拉伯人設法東施效顰,頂多只會達到歐洲蠻族的粗糙藝術階段;但正因為阿拉伯不理會前代傳統,反而衍生不同凡響的阿拉伯藝術。單純的幾何圖形太不自然?管他的,沙漠中本來就沒什麼像樣的‘自然美’。清真寺的尖頂和建築高度相差太遠?管他的,不會倒塌就好了。整棟宮殿紅得太刺眼?管他的,自己喜歡就好。鑲金的花紋太繁複太俗氣?管他的,每一面牆壁都要這麼花這麼俗。看起來每一種條件都不符合美學,但是加在一齊,卻也不醜,甚至大有獨特風味。
當然這種藝術發展不是一蹴而就。公元七世紀的阿拉伯只不過在家用器皿上加裝飾,八世紀的玻璃杯上已有燦爛流動的五色圖樣,其他手工藝更是馳名遠近。這有一半是時勢所逼。回教在637年就攻破耶路撒冷,然而他們對這塊地方太敬重,遲遲不敢建造清真寺,唯恐稱不上這個亞伯拉罕獻祭過,大衛、所羅門統治過,穆罕默德見過阿拉的城都。可是到689年,麥加的禁寺已經開始第二次翻修,麥地那的先知清真寺也第三度增建,耶路撒冷竟還沒有一個代表性的回教建築。倭馬亞王朝認為這會影響聲譽,尤其散居各地的猶太人還年年回耶路撒冷過逾越節,不管政治上或宗教上都有點喧賓奪主,所以無論如何要建一座像樣的清真寺。這下子設計師可煞費苦心,雖然經費不是問題,但假若參考希臘羅馬建築太多,恐怕哈里發要發怒砍頭;假若太古板,哈里發大概還是要發怒砍頭。最後是用正八角形為骨架,以舊址的大理石柱加強風格,上面再做大量拱形,以五色斑斕的土耳其琉璃片做馬賽克,中央圓頂則是參考君士坦丁堡的傳統宮殿。(1993年約旦國王出資,用80公斤黃金為圓頂清真寺做個俗不可耐的金頂,並非原有。)希臘羅馬建築設計以圓形方形為主流,八角形建築倒不多;這座‘八方信徒齊參拜’的清真寺,確實令人眼睛一亮,從此更奠定了阿拉伯式的建築傳統。別人不敢用的形狀,他們反而隨心所欲地應用,而簡單的形狀旁,又用反複緊連的花紋相襯。十六世紀回教的莫臥兒王朝統治印度時,曾建造泰姬陵,單一座陵墓就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印度文化,至今觀光客絡繹不絕。十字軍東征時,基督徒見到中東建築藝術,大為驚嘆,一時‘阿拉伯式花紋’成為意大利、法國時尚,只是貌似而神不同,仍然少了一點逍遙的味道。
到底差距在哪裡?看文字就知道。基督教歐洲對寫字比較拘謹,除了抄寫時把字體美化,並沒做太多改變。阿拉伯卻產生各式各樣的書法,有的古拙質樸,有的骨幹清奇,有的縱高伏低,有的如酒醉率意,有的甚至改裝為幾何圖形、點綴花紋的一部分,不細看還不知道是字。歷代哈里發與皇帝都有漂亮的簽名;中國雖然古代書法也美不勝收,卻無人把字寫成一隻獅子、一葉輕舟、一團花絮。這種不拘一格的過人想像力、創造力,才是逍遙的真髓;別人畫虎不成反類犬,就不值得看了。
不過能想像創造,也要有千錘百煉、磨棱刓角的能耐,把新創的事物提升到完美的境界。這是很耗時耗資耗力的追求,甚至窮其一生還無法趨近完美。許多藝術家、文學家點金無術,為了謀生總得做二流功夫賺錢;然而有所欲即有所蔽,敷衍了事的作品,很難給人放浪不羈的感受。而標新立異卻沒有多下一番苦工,仍舊不能算經典之作。再者,千里馬也要遇伯樂,文化也要識貨的人。有足夠的經濟,才有璀璨的文化;但經濟達到某個階段,人卻會為了爭名利而賣弄文藝、趨附流行、花巧多端,名人的作品反而越來越沒品。可是假如市面上盡是慕名之輩,再爛的作品也能捧紅,其他人如何能脫穎而出?假如大家都一味誇讚,礙於面子不敢批評,真正的傑作又如何誕生?最後一個時代的文化,恐怕都經不起歷史篩選。阿拉伯那時代雖然文化才起步,卻沒有傳統的名牌,沒有自詡的專家,所以大家反而可以用自己的眼光定奪好壞。
其他學問也是。一般而言,哲學發展要晚於文藝,因為後者常由宗教崇拜衍生,前者卻是從對宗教思想的審視而產生。七世紀的倭馬亞王朝用政治武力打下江山,宗教對於統一整個帝國大有幫助,最好賦予絕對權威。750年推翻政權的阿拔斯王朝,卻不必再拉攏宗教人士,何況它定都巴格達,正是之前薩珊的學術中心,所以政府鼓勵之下,一時百家爭鳴。與古希臘不同的是,阿拉伯人沒有希臘人喜歡辯論我對你錯的興趣;他們開放地探討試驗,只是為了要把創造想像力運用在科學醫學數學領域,不是要技壓全場,讓別人甘拜下風。這正符合‘逍遙’的本質。其後百餘年,巴格達登峰造極的學者無數。數學家花剌子密(al-Khwārizmī,عَبْدَالله مُحَمَّد بِن مُوسَى اَلْخْوَارِزْمِي)逝於850年,是最早引用印度十位數字演算的人,對三角函數、多次方程式、天文計算也有重大貢獻,今日算學(Algorithm)一詞就是以他為名。賈比爾(Jābir ibn Hayyān,جابر بن حیان)被稱為化學之父,也是最早的煉金師,最早製造硫酸、硝酸、王水、熒光劑,並對硫、砷、汞、銻、鉍等元素分類的人(以那時技術,他還無法提煉鋁、鈉、鉀等元素)。巴塔尼(al-Battānī,محمد بن جابر بن سنان البتاني)是第一位計算一年為365天5小時46分24秒的人,他的作品六百年後還影響了歐洲的哥白尼。拉齊(al-Razi,محمد زکریای رازی)是小兒科之父,也是最早區分麻疹與天花病源,最早做視力測驗,最早研究氣喘的人。他對有機化學也不遺餘力,舉凡苯、萘、胺、醇、醛、酮、有機酸都試驗過;回教徒不飲酒,他竟是第一個提煉出高純度酒精的研究家。海什木(al-Haytham,أبو علي، الحسن بن الحسن بن الهيثم)被中世紀歐洲譽為第一物理學家,在代數幾何與光學研究上大有啟發(早於法國笛卡兒的發明),更製造圓鏡反射望遠鏡觀測天體。他還整理過歐幾里德、亞里斯多德、托勒密幾百年前的數學物理學作品,可說是為近代科學鋪路。比魯尼(al-Bīrūnī,أبو الريحان البيروني)是精通百科的才子,尤其對地球科學下工夫最多。他是第一個實驗證明地球外面是真空的人,也是第一個計算行星運行的橢圓軌道會變更,並推測日月蝕的人;他一千年前計算的精準度,連今日天文學家還用他的數據作參考。伊本·西那(ibn Sīnā,ابن سينا,歐洲稱Avicenna)應該是西方最認識的阿拉伯學者,他的作品猶如百科全書,其中單是醫療典籍就已經五個世紀在西方被視如神明,尤其對藥材的運用,對手術器材的研發,對肺結核、糖尿病等問題的討論,一直到1650年法國都還把它當醫學院教材。他很強調運動是健康之母,也很強調心理健康;對他而言,抑鬱、恐懼比真正疾病還難醫。其他方面,他也探討造山運動,確定光速不變;他的百科全書從醫學、天文、煉金、地質、物理、數學、邏輯、形上學、回教神學、哲學、甚至詩詞都有。
這些名字今日大概很少人聽過;其實知不知道也不重要。《莊子·逍遙遊》說:“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莊子所說的是生命的理想,但‘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辯,以遊於無窮者’並不是指追求成仙。逍遙,在於消解人類對於世俗價值的盲從與執著。不在乎自己,不在乎功名,才能無所拘束地去做想做的事。何況這些科學上有貢獻的人至少有人知道;許多中東藝術家建了美崙美奐的宮宇,卻沒留下名字;連一千零一夜作者是誰也無人知道。沒名字,倒也逍遙;樹大招風,有名的既怕遭人妒,又怕觸犯天顏、官方查禁、連累身家,何必自討苦吃?
然而科技研究,所面對的世俗盲從,還不只限於功名。這其中另有一層文化上的特異之處,可算是阿拉伯的最大優勢:回教有許多觀念源於猶太教,所以對巫術魔法也視為禁忌;但宗教歸宗教,阿拉伯人對靈異術法、煉丹畫符並不排斥,甚至樂於接受。就如同神燈裡的精靈無所謂好壞,只在乎燈主人善惡,阿拉伯人也不認為這些雜學有什麼不對的。有研究,才有進化;有進化,才又能排除古老的蒙昧。長生不老的慾望,會進一步導向燋金爍石的冶煉,再形成對物質化學的認識;邪靈瘴氣的傳說,會進一步成為採草熬藥的傳統,再引發對症下藥的學問,而醫學的產生無形中也消除了原有的迷信。今天歐洲語言中地平經度、天頂、測徑規、密碼索引、兵火、蒸餾器、咖啡、蘇打、碱、樟腦、生漆、糖漿、萬靈藥、紗布、許多天文學、有機化學、解剖學單字,甚至黃金珠寶的克拉單位,都源自阿拉伯。假若以中世紀歐洲藐視學術、殘殺巫師藥婆的慣例,要到幾千年後才能出現像樣的科學?
一千零一夜中,國王聽了將近三年的故事,終於被感動,不再濫殺無辜,從此與王后白頭偕老。故事背後,一個剛孵化的文明,也正在每天不斷地努力打破古世界傳統,為全人類的未來開路。靜夜中,一個個鍥而不捨的改進,好像王后源源不絕的故事,在等待千年的中世紀結束。
Sunday, June 17, 2012
逐鹿:月兒彎彎照九州
世上宗教派別不少,歷史悠久的卻不多,其中能廣傳的更罕見。我有個假設:一個宗教會如何發展,大概看創始人離世後三十年就知道。摩西逝世後三十年,差不多是約書亞年老,士師時代的前奏;以色列人目標只是進迦南,目的既然已達,接下來又是無政府狀態,飽受外敵凌辱。瑣羅亞斯德被害後三十年,拜火教很快成為貴族所崇尚的新主流;然而正因為下層民眾不得其門而入,最後連波斯本地也被其他宗教佔領。釋迦牟尼入涅槃後三十年,信徒一方面大規模推行修道生活,一方面把尊師的雕塑神性化;原先的禪理哲思,自然演變為寺廟禮佛,不食人間煙火的傳統。耶穌升天後三十年,大約是彼得、保羅殉道的同時;然而信徒對於逼迫卻無所懼怕,而之後兩千年還有無數基督徒,把為主受苦視同榮耀。穆罕默德過世後三十年,回教徒已經往阿拉伯之外的地區拓展疆土;儘管公元661年敘利亞人攬權,成為倭馬亞王朝(Umayyad Caliphate),接下來幾十年間仍然建立了廣大的阿拉伯帝國。
換言之,回教所奠定的基礎一向是用武力打天下;其實可蘭經也沒吩咐信徒要努力從事‘聖戰’,可是穆罕默德自己都統一了阿拉伯半島,之後的領導(也稱哈里發Khalifa)豈能被人看輕?他們當然繼續‘勇往直前’。到敘利亞總督不願再聽命於回教領袖,改由自己擔任哈里發時,整個波斯薩珊王朝已經被回教徒所滅,北非突尼西亞也建立了存留至今的清真寺。回教相信穆罕默德是最後的先知,但他沒有兒子,所以早期的哈里發幾乎都是穆罕默德的姻親,在宗教上卻未必有什麼尊貴地位;他們唯一能獲得民眾承認的,主要還是政治軍事、攻城掠地之類的豐功偉業。說它不像宗教倒像政治,也不為過。
不過,回教短時間就傳播廣遠,確實是沒有任何宗教比得上。穆罕默德逝世不到百年,阿拉伯人已將一彎弦月的標誌散佈天下,勢力達鼎盛,範圍從歐洲的西班牙(711年征服)、摩洛哥與北非(665)、突尼西亞與利比亞(652)、埃及(639)、阿拉伯半島(633)、巴勒斯坦(636)、敘利亞(637)、塞浦路斯島(654)、巴比倫及兩河流域(638)、亞美尼亞(639)、高加索山(737)、伊朗高原(644)、巴基斯坦及印度河流域(712)、中亞(715,751年還與中國唐朝發生怛羅斯戰役),其間又挑戰過君士坦丁堡兩次。東羅馬帝國稱之為薩拉森帝國(Saracen),是源自古希臘對西奈半島的名稱;中國則稱之為大食帝國,稱其宗教為回教,字源大概來自中亞的回人與塔吉克人。‘伊斯蘭’這名字居然連歐洲和遠東都不知道,也算稀奇。
單由輝煌戰果來看,阿拉伯人就足以自豪了——它鯨吞古世界的速度比羅馬快,統治的人口比波斯多,帝國比亞歷山大征服的版圖耐久,佔領的土地面積也是前無古人的世界之冠(後代英國、蒙古、俄國、西班牙、和中國清朝才刷新紀錄)。倒是回教對這些戰爭鮮少掛齒;他們一旦談論這段歷史,幾乎都在為哪個哈里發的正統性爭辯不休,卻對真正改變世界的事實不屑一顧。西方社會也對阿拉伯帝國的崛起充滿偏見,尤其基督教國家總認為阿拉伯人是用鋼刀威脅被征服的民眾信回教。
這兩種觀點都有偏頗。老子說:“治大國如烹小鮮。”世界各國政治體係不同,但一個只憑宗教或只憑暴力的政權,恐怕很難延持一千三百年。偏激狂熱、有勇無謀之輩,難道足以塑造一個留名青史的大帝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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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宗教都會提倡道德典範。回教也不例外;前幾任哈里發都是行為端正的人,有的與民眾一齊挨餓,有的一生周濟窮人,有的戰爭過後仍不忘慰問人民。比起東羅馬課稅重重的政府、波斯不知民間疾苦的貴族、沙漠中作威作福的酋長、欺壓百姓的地頭蛇、甚至天主教高高在上的教皇,這些哈里發深受人民愛戴,並非純粹是虔誠尊敬而已。今天很多人直覺認為,一個政治領袖有信仰,比較不會行為不檢點。雖然回教的一夫多妻制備受批評,但這在古世界司空見慣,不必大做文章。
當然,個人行為端正還不夠。《大學》所述:“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是許多宗教人士達不到的境界:自己求善,卻無力改變社會。回教世界倒真的做到這一點:由於阿拉伯從一開始就是政教合一,所以地方官貪污濫刑的,哈里發還會親自處決,大快人心。阿拉伯人一向執法嚴厲,不過只要是用在好的方向,民眾反而會對這新的宗教政府更欽佩。
其實只要有清廉的行政官,已經比百分之八十的政府機構成功了;但對哈里發而言,這還不夠,必須謹遵阿拉指示的宗教法。這些宗教法除了飲食齋戒、婚葬儀式、犯錯懲罰,也包括所有權、贈與、慈善信託等項目。穆罕默德是商人出身,可蘭經中有關商業的規條倒不少。這當然與時代背景有關:假若摩西五經晚了一千六百年書寫,肯定也會涵蓋買賣契約成立的律法。可蘭經的商業法中,最重要的觀念是風險平等。對回教而言,所有不提供服務就賺取利潤的行為,是七大罪行之一,連帶所有不平等貿易的事項也都禁止。阿拉伯人的金融制度講求借貸雙方的合作,很少有大公司成立;不過個人的錯誤,或是坐失機宜而造成虧損,宗教法也不會去保障。換言之,今日社會的高利貸、有限公司、股份、基金、保險,在回教國家都屬非法。
仔細想想,這些法律對普通人民是很有幫助的。一個農民借錢種田,倘若今年收成欠佳,無法償還,反而一身債務,豈不是永世無法翻身?二十世紀初普魯士(德國)與美國首先開始改進農業貸款法案,讓農民減租、銀行不可奪佃改租約。這使普通人民受益匪淺,農業出產大幅增長,更奠定長遠的經濟起飛;之後許多國家也紛紛仿效。七世紀的中東當然不知道後代會出現類似的變法,但很多人願意來信回教,的確是因為宗教法能讓他們改善生活。起初回教徒征服疆土,人民只是逆來順受,但一段時間後又覺得由阿拉伯人統治反而比羅馬、波斯、蠻族統治來得好,何必留戀故國?
儘管如此,我們也不能一廂情願地美化阿拉伯帝國。最早幾任哈里發並不是要締造天下為公的國度,各地地方官幾乎都是麥加、麥地那的門人。說好聽是獎勵那些支持穆罕默德為先知的早期信徒,實際上整個社會是劃分成三個宗教層次:極少的統治階層、極少的統治人親屬、和大多數平民,到今日仍然如此。明朝黃宗羲《原君》提到:“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說穿了,哈里發派他們當執政官,也等於是論功行賞,封王封侯;雖然做不好的會被‘大義滅親’,但整個阿拉伯帝國畢竟是這種宗教封建所搭起來的政治結構,利弊參半——優點是各地王侯可以自己決定用兵,擴充帝國版圖;缺點是地方與中央難免起衝突。
敘利亞人就是因為這種封建世襲制,才拒絕再服從麥加,改由自己人掌權當皇帝。簡單講:我的行政官都是麥加領導人的叔侄翁婿,即使沒在我的地盤上作威作福,我自己也毫無主權可言。與其忍氣吞聲,怎麼不乾脆給他們碰壁?他們不管派誰來,我一概否認就是了;他們要罵我無禮,我大可用退出帝國為要挾,反正我在宗教上沒虧欠阿拉。這種政治抗爭不只是敘利亞,連南葉門、突尼西亞、阿富汗地區都出現過,到最後哈里發對他們也莫可奈何。只是敘利亞人比較積極,威脅哈里發是第一步,派人刺殺是第二步,孤立外交是第三步,最後他們以宗教分裂為由,讓哈里發自請隱退,息事寧人,從此由敘利亞的總督兼任宗教領導人。阿拉伯人畢竟文化還很單純,比不上敘利亞在強權之間磨練爾虞我詐的政治手段。倒是許多回教徒認為敘利亞人狡猾無恥,不值得當回教的精神領袖;什葉派從此衍生,順從敘利亞的則為遜尼派。公元750年,倭馬亞王朝又被巴比倫的阿拔斯王朝取代;上位者聲稱是穆罕默德叔叔的直系傳人,在什葉派支持下再度奪權。一千多年後的今日,兩派人馬還在為誰值得當皇帝而砍得頭破血流、炸得肝腦塗地,也只能說回教的政治基礎一直是建立在無知人民的犧牲上。【注:阿拔斯王朝中國史稱‘黑衣大食’,造紙技術約在此時傳入中東。】
阿拉伯人在作戰方面倒是很有一套。當年君士坦丁堡要擋住進襲的哥德人,用的就是阿拉伯傭兵。由於阿拉伯半島出產不多,發展有限,歷史上長時間都有人到外地當商旅、奴隸、傭兵。阿拉伯人沒有過人的智計,軍事方面也不比敵人進步,但是他們卻很會掌握先機,所以兵力不多,卻戰無不克。穆罕默德打下整個阿拉伯,是先強行佔領沙漠中的綠洲;阿拉伯佔領之後,適逢南伊拉克發生洪災,哈里發立刻率兵往幼發拉底河,來個渾水摸魚;那時東羅馬帝國與波斯薩珊王朝還在鷸蚌相爭,雙方精疲力竭時,竟被阿拉伯人連下數城,還包括兩個緊鄰的小附庸國相繼淪陷。大概因為穆罕默德之前,阿拉伯各部族總是自己人內訌,所以穆罕默德一死,再無核心人物,兩大國都對新勢力放輕戒心了。這預測倒沒錯,穆罕默德死後確實有反撲現象;但是新任哈里發上台,不到一年就平定內亂,然後繼續武力擴張。根據記錄,當時征服埃及亞歷山大城的銅牆鐵壁,只用了四千人,圍城六個月羅馬援軍不至,亞歷山大只好投降;征服兩河流域,用不到兩萬人,全部是自願軍。他們敢為宗教犧牲,固然很有魄力,但他們的能力也是重點。以波斯大軍的作戰經驗,與阿拉伯相抗十二年,居然還常碰到情報路線被斷,補給路線被阻的問題;薩珊文獻稱他們‘來去無踪’,可說是對阿拉伯輕騎極高讚譽。
而他們釜底抽薪的能力更是首屈一指。阿拉伯人的戰術很簡單也很難破;他們先用游擊隊在敵軍造成混亂,擾到對方開始出錯,首尾各自為戰,才個別擊破。說是計策,不如說是沙漠中訓練出來,無師自通的本領,以前各部族一向如此對戰。曾有一次回教部隊一萬五千人,面臨羅馬、波斯、與阿拉伯基督教徒的十五萬聯軍;結果回教徒左右散隊搶橋樑,成功地把十五萬大軍困如甕中捉鱉,驚亂中跳河溺死或被回教徒弓箭射死的不計其數。同樣的方法不斷重複使用,竟能無敵天下,阿拉伯人的戰法恐怕比‘程咬金三道板斧’還厲害。
只是他們也很會搶財寶。基本上回教對自動歸順的地方是一介不取,花力氣打下來的城池卻全算為自己紅利。薩珊的首都被攻陷時,這群阿拉伯部隊像是沒見過錢,除了五分之一的戰利品送往麥地那的哈里發,每個小兵都奪了可換算今日美金二十五萬的巨資,另有四萬波斯貴族被他們賣為奴隸。這般搶奪,跟亞歷山大當年洗劫中東也不遑多讓,重要城市一時元氣大傷。財富得來容易,兵卒自是揮金如土,沒錢了又繼續征討。回教帝國擴張神速,但除了麥加與麥地那財源廣進,一般人奉獻生命鮮血,卻未必在經濟上有什麼進步。那也好,正可以用人民的貪念促進軍事,再藉著猛虎惡狼似的武力,讓敵人嚇破膽,不戰而降。
至少阿拉伯帝國對征服的地區比較有宗教包容心。回教興起甚晚,畢竟有自知之明,它這時文化還遠遜於基督教、拜火教、猶太教、甚至印度教或佛教。與其指摘別人真理的不是,引來反感,倒不如提供宗教自由。這對可蘭經傳統似乎大反常態,但是若不通融,今天建立的帝國明天就完蛋了,有什麼用?像埃及,雖然已有六百年基督教傳統,但教派紛爭不斷,尤其與羅馬總是異端、邪教相稱;到回教徒統治時,既不禁止宗教發展,各基督教派很快地誠心歸順,認同回教政府,比對東羅馬帝國還由衷致謝。其他地區沒這麼感恩戴德,不過原本怕阿拉伯人會強迫自己改信回教的,總是鬆一口氣;只要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又何必惹是生非?
然而商業的宗教法,阿拉伯帝國並沒有公平實施。比方稅收:回教徒和非回教徒被徵的稅金是不同的,有的回教徒甚至不必繳稅;沙漠中的游牧駱駝商隊被課稅更重,因為那時許多游牧民族還拜眾神。也就是說,回教雖不禁止其他宗教,卻用稅法與各樣條款約束人民,結果民眾為了自身權益,最後還是自動信回教。這種做法其實是基於權力影響範圍:與麥加距離遠的西班牙,就不敢這樣偏待百姓,畢竟回教徒還是少數,其他基督教、猶太教、蠻族傳統宗教的人民若對這些不平等的法律有意見,甚至起義反抗,難道麥加來得及派遣部隊鎮壓?像黎巴嫩距離阿拉伯不算遠,可是阿拉伯帝國若採用偏袒政策,這塊土地大可投靠東羅馬,所以當時推羅西頓一帶反而各教派鼎立,不受哈里發宗教控制。但距離麥加近的地區,還有已征服的波斯、埃及地區,就比較沒有平等可言;中東一帶不信回教的,往往淪為‘被保護民’,用錢孝敬官老爺。結果除了少數固執的民族(像猶太人、亞美尼亞基督徒等),其他隔幾代後還是被回教同化。‘包容’只是掩人耳目,政教合一的國家是不會讓人民有選擇的。【注:佛教於唐代傳入中國,發祥地印度河流域卻因為回教征服而消逝無踪。】
《禮記》有云:“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阿拉伯帝國對人民還不僅單方面控制,而是多管齊下,正反兼備。但它善惡參半的統治手法,卻創造出為時十三世紀長的宗教帝國。這竟然出於一個沒什麼文化的民族,更令人嘆服。只行仁政的國家,人民會踐踏;只行暴政的國家,人民會反抗;走在兩者之間的,才能建立不朽的基業。
是對?是錯?歷史自有定論,也不必膚淺之輩大費唇舌。
你要顯得慈悲、守信、人道、虔誠、正直,而且要有行為為證。但是你必須同時做好心理準備,當你必須不這麼做的時候,你要有辦法,並且知道如何反其道而行。
——馬基維利(1469-1527),《君主論》
Friday, June 1, 2012
讒鬩:同室操戈
阿拉伯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島,發展卻向來遠遜於尼羅河、兩河流域、或巴勒斯坦,甚至還比不上衣索比亞。
舊約聖經曾提到亞伯拉罕的另一支子孫以實瑪利人,在迦南地以南的西奈曠野做貿易;然而這稱呼與米甸人似乎可以交換使用,而士師時代以後兩個名字都消失了。所羅門王期間曾有士巴,是阿拉伯半島南端葉門的香料貿易王國;不過中東的大型帝國興起後,路上貿易也取代了海上貿易。巴比倫時期,阿拉伯東北的科威特地帶曾有迦勒底人一度掌權管轄整個兩河流域;只是政權易主後也沒什麼文化留下。波斯和希臘爭奪埃及和中東,居然沒有人對阿拉伯有興趣。希律王上台之前,阿拉伯西北的納巴泰人還算是比較有文明的群體,至少今日約旦的佩特拉(لبتراء, Petra)列位‘世界新七大奇蹟’當中,而沙漠裡人煙罕至的Mada'in Saleh(مدائن صالح)古墓群,也深受外來文化薰陶;可惜被羅馬兼併後,歷史又遺忘了他們。
這也難怪。巴勒斯坦的死海已經雨量甚低,再往南的阿拉伯沙漠更是黃沙遍野,晝夜溫差懸殊。亞熱帶高氣壓盤繞之下,整個阿拉伯半島只有瀕臨印度洋的葉門雨量充沛;西邊靠紅海的兩座山脈,至少穩定氣候,提供百里寬的狹隘‘絲路’可行,但是山脈東緣的麥地那(اَلْمَدِينَة Medina)等地方是靠綠洲水源,而山脈間唯一關口麥加(مكة Mecca)的井裡還只有半海水,勉強可飲。換言之,沙漠中文化貧瘠,只有邊緣尚有發展,剩下的廣大範圍甚至到公元六世紀都沒什麼可看性。
也正因為他們什麼都沒有,所以對亡國後逃難的猶太人特別接納。當時羅馬與波斯長久對峙,許多猶太人不希望被戰火波及,乾脆到那塊連軍隊都沒興趣的地方去發展。阿拉伯從此獲得手工藝、金匠,連帶巴勒斯坦的椰棗也普遍種植於水源,成為綠洲中典型的‘沙漠麵包’。猶太人已有上千年的城市文明,麥地那被他們發展成可供定居貿易的城市,麥加更是熙來攘往,儼然成為西部的小都會。與歐洲不同的是,阿拉伯人倒很喜歡這些猶太移民,尤其他們清心寡欲的獨一神觀、對生命、家庭、教育的重視,是沙漠民族很敬佩的。在阿拉伯話中他們被稱為‘有書的民族’,而猶太人亡國後五百年間,舊約聖經也成為許多阿拉伯人耳熟能詳的故事。
究竟阿拉伯人對舊約聖經有多看重?以他們自詡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可知道。古羅馬人推崇希臘文化,所以用一個特洛伊戰爭的英雄作為自己的祖先傳說;古日本人心儀中華文化,有些家譜竟還追朔到漢高祖劉邦,攀附杜撰的用意未免太坦白。阿拉伯人也是;其實他們多半不是以實瑪利人的後裔,卻對這段傳承重視到要添加傳說,追增族譜,高攀偉人,好顯得自己與猶太人是親兄弟,同氣連枝。這種心態笨拙得有點可愛,英國曾有人幽默地說:“模仿是最真誠的讚賞。”猶太人看鄰居對自己文化如此敬重又如此亂吹,大概只笑一笑,不予置評。
沒想到事隔多年,‘親兄弟’居然大動干戈,而引燃紛爭的卻是一個叫穆罕默德的麥加商人。
* * * * *
穆罕默德(محمد Muhammad)出身沒落部族,早年父母與祖父都相繼過世,由叔叔照管。既然家道中落,他們也必須遠至印度洋、敘利亞、地中海做貿易維生。有人認為他不識字,所以可蘭經(القرآن Quran)不可能是他寫的;這種看法倒有破綻,穆罕默德從小沒機會受教育,但他絕不是不學無術的人,何況一個商人若不識字,被騙的機會太高,賠本生意可划不來。穆罕默德自述是在敘利亞第一次接觸基督教,根據可蘭經,他被一個神父稱為有資質、有慧根,這大概是鼓勵他信耶穌,不必深究。
可是接觸了基督教後,倒激發了他辨識貨物的本能。商人反應,自然會掌握貴重的事物。若把宗教當貨品挑剔,結論多半如下:基督教對末日、審判、永生的看法,是猶太教缺乏的,只是十架、罪孽、犧牲等論點不吸引人;而猶太教的神觀、天使、經卷、先知傳統,又是阿拉伯人所熱衷的,偏偏他們自認為是唯一被揀選的民族,竟很少有機會揚眉吐氣,反而屢次在國際間灰頭土臉,賣相難看。用商人的眼光來看,能截長補短固然好,但美中不足的是,這些仍是舶來品,仍與沙漠中的游牧民族沾不上邊。要推銷給自己族人,該怎麼改良包裝才好?
也許這不是他的出發點。從蛛絲馬跡可看出,穆罕默德在社會上有地位,又很給人面子,而且詼諧健談,是個值得信賴的成功商人。但回教畢竟是集合別人的宗教思想而成,為何非要言之鑿鑿地講成是麥加的山洞中,天使直接啟示來的?不過四十歲的穆罕默德,倒有一種異想天開的啟發:

(信道者、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其他獨一神論教派信徒,凡信神和末日,並且行善的,將來在主那裡必得享受自己的報酬。他們將沒有恐懼,也不憂愁。——可蘭經·黃牛62節)
可想而知,早期穆罕默德倡導的新宗教,還持有‘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肚量。阿拉伯人敬重猶太人,又覺得基督教是歷史的佼佼者;若有宗教能涵蓋雙方特長,應該兩者都能接受吧!只是事與願違,世上多的是互不相讓的標準。簡單舉例:假若家電用品的變電器規格有十五種,肯定會有人想把這些規格統一,然而這種新規格不但難以矯正問題,市面上反而增加成有十六種規格。阿拉伯的這個新宗教即使用意再好,結果也徒然添了一種新信仰而已。
公元613年穆罕默德首先傳給家人、遠親,然後往陌生人推廣。當時麥加畢竟沒有中央政權,更沒有司法機構,有錢有影響力的主要是部落酋長。早期踴躍信回教的,很多是奴隸階級,這對傳統宗教人士是一大威脅,對當時社會經濟也會礙手礙腳。穆罕默德本族用地位為誘,想打動他不要再傳;他卻不願懸崖勒馬,造成許多奴隸被殺,信徒被逼迫逃往衣索比亞。穆罕默德情急之下,便宣稱麥加所崇拜的三位女神是阿拉的女兒(這些話後來他自己收回,聲稱是魔鬼誤導),可是這只達到蚍蜉撼樹的效果,麥加的權貴仍不放過他,連自己族人都不願再保護。無奈之下,公元622年他與回教徒遷往麥地那,等於是被放逐。
麥地那其實猶太人不少,其中三個群體,財勢足以廣交自固。這對於回教有好有壞:好的是當地阿拉伯人已很接受猶太文化;壞的是猶太教與回教勢必針鋒相對。
說起來,這還第二次猶太教代人作嫁,為新宗教鋪路。第一次是翻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已經在地中海一帶流通,等到使徒保羅抵達歐洲,水到渠成,基督教很快就被廣泛接受。這一次則是阿拉伯人逐漸由泛神論的傳統宗教進入獨一神觀,然後穆罕默德的啟示一播散開,立刻有許多人接受阿拉。倘若不是猶太教的觀念深植這塊土地上,回教只會曇花一現,消逝無踪;但正因為有猶太人的文化傳遞,所以穆罕默德稱以撒、雅各、約瑟、摩西、亞倫、大衛、所羅門、以利亞等人為阿拉的先知,並沒有人需要問這些是誰;他再把施洗約翰、耶穌、和自己都納入先知行列中,一個殊不相干的阿拉伯半島,居然與千里外的宗教文化歷史結合成連體嬰,實在有點畸形。阿拉伯人精神水平本來就落後他人,很容易潛意識地用新思想掩蓋自卑,而這種心態比基督徒更強烈:基督教是把猶太人的歷史當作自己的預表,回教則是把猶太人的歷史強佔為自己的資產。
猶太人大驚之下,豈能繼續袖手旁觀?不過要抗議這種文化侮辱,有誰理會?何況穆罕默德一到麥地那,就為城裡法律起草,表面上是各民族和睦相處,有難同當,實際上回教卻在鼓勵猶太人拋棄傳統,接受新信仰。許多猶太人首先就否認穆罕默德是先知,連對舊約聖經記載都不熟悉的井底之蛙,憑什麼來教導人?
於是穆罕默德抵達麥地那不到六個月,猶太教首次與回教徒衝突,甚至行刺穆罕默德沒成功。一部分猶太人被回教徒斷水斷糧,投降後財產沒收,還得離開阿拉伯。另一部分猶太人沒有正面挑戰,卻到麥加遊說權貴,請他們來制裁回教徒。那年,麥加派了萬人討剿麥地那,圍城近一個月。爭戰本非穆罕默德所長,何況這時他也年邁,整個回教的存亡懸於一線,沒想到猶太人又在後頭攪局,城裡不時有奸細混入,襲擊回教徒重要幹部。穆罕默德知道是猶太人搞鬼,卻對他們一籌莫展,只能一面派間諜混入外面包圍的麥加軍隊,一面祈禱奇蹟出現。奇蹟竟真的降臨。一陣罕見的沙漠風暴,吹得讓麥加的萬人隊呼吸困難,軍備盡失,潰不成軍地撤退。穆罕默德感謝阿拉之餘,旋即懲治叛徒。當天麥地那的猶太人,男丁全部被斬或是酷刑治死,婦女全部淪為奴隸。儘管如此,穆罕默德仍是憤怒難息,一改先前的口吻,反而說:

(信道的人啊!你們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他們其實是同黨。你們中間誰以他們為盟友,就是他們的一份子,阿拉必不引導不義的民眾。——可蘭經·筵席51節)
死裡逃生的他,再也無意用寬廣的心胸對待世界。他對反抗的人嚴辭有加:“敵對阿拉和祂使者,而且擾亂地方的人,他們的報應是處以死刑,或釘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腳輾轉割去,或驅逐出境。這是他們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們在後世還將受重大的刑罰。”原先回教徒是朝耶路撒冷跪地祈禱,從這次事件以後,他們祈禱的方向改為麥加。可蘭經之外的《語錄》中,穆罕默德對麥地那的這些猶太人一直無法釋懷,不斷罵他們充滿惡毒詭詐,與阿拉為敵,既懦弱又善變,既固執又自大,殺害先知,顛倒真理,永遠不潔淨,永遠被阿拉咒詛。說得要多難聽有多難聽。‘愛則加諸膝,惡則墜諸淵’的極端態度,似乎奠定了上千年的回教傳統。
環境會使人改變,人卻不認為是自己變了。今天有許多西方宗教家批評可蘭經偏激,也有許多清真寺的阿訇(領袖)強調可蘭經的和平思想;兩者其實都存在,只因為歷史過程,產生了兩片截然不同的經文。
麥加攻打穆罕默德失敗,顏面掃地,於是與他簽定和平條約,互不侵犯,但是偶爾還是難免摩擦。公元630年,雙方又撕破臉。這時穆罕默德勢力已足以抗衡麥加,而麥加依然群狼無首,自然毫不費力就被佔領了。大部分城民被赦免不殺,當然趕快皈依阿拉。之後兩年,穆罕默德的軍隊迅捷攻占整個阿拉伯,回教也成為阿拉伯人的共同信仰。【注:以麥加的規模大小,應該也有猶太裔定居,卻不知他們是否聞風而逃?或是被回教徒撲滅殆盡?史載無從考證。】
公元632年,穆罕默德逝世,享年六十三歲。或許他統一阿拉伯的心願已了,臨死前又倡導,阿拉伯人與非阿拉伯人一樣平等,種族與膚色在神眼裡都不重要。他禁止以往阿拉伯各族血仇血報,既然同是信徒,就不必再爭執。對一個沒有共同國家,沒有共同信仰的阿拉伯人而言,這只算是唱高調;但有了國家信仰,這些話就不再是空談,而是建造未來的基礎。蓋棺定論,穆罕默德是成功的政治家,宗教是手段,統一才是真諦。沒有他,阿拉伯半島或許還沒有像樣的文化。
只是手段背後,對猶太人似乎有點忘恩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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