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9, 2010

傳承:能者達之(三)



飢荒漸漸擴大,連巴勒斯坦地帶也面臨斷糧的危機。雅各見食物短缺,就叫兒子來問,埃及有糧食,大家還等什麼?還不快去買?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也上路往埃及去,雅各卻留下最小的兒子便雅憫不讓他去。其實便雅憫這時也有妻有子,絕非弱冠少年,雅各只是捨不得正室所留下的唯一骨肉而已。但是這裡也很明顯,沒有了約瑟,做父親的還是凡事親自籌劃,對他人放心不下。

這一點是軍師型人格的最大缺陷,雅各如此,約瑟也有這傾向。過於聰明的人掌權大了,反而容易失控,在人事上無法妥善處理,就像許多努力不懈的創業家,雖然也積極訓練下任接班,到最後還是事必親恭,交給下任辦的事往往自己還要過目,還要重新安插信任的人有意無意地‘訂正’下任的決策,結果下任都變成有職無權,或許是鬧家庭代溝糾紛,或許是接班人辭職另開公司,原先的放心不下到最後演變成自我應驗預言,信不過人的老板終究步上鞠躬盡瘁的絕路。雅各尚有十一個兒子,卻沒有人直言建議去埃及買糧,畢竟決定權在總裁爸爸,自己平時的提議大概都會被指責考慮欠周,搞不好還轟一頓,乾脆閉嘴算了,別自討苦吃。

十個希伯來兄弟走過曠野到尼羅河畔,打聽才知道,非埃及百姓要買糧的都得經過全埃及宰相。到了宰相面前,約瑟一眼便認出他們,哥哥們卻不認得這是少小離家的弟弟。此時約瑟也很矛盾,一方面見到家人情緒激動,好幾次要躲到後廳去哭,一方面又鐵青臉嚴厲地說他們是奸細,先把他們關監獄三天,再從十個哥哥當中挑一人做人質,若不帶最小的便雅憫來就不放人,可說是利用機會報復、教訓賣他的兄長們。十個哥哥也自認是當年賣約瑟的報應,何況有求於人,只能屋簷下低頭,買食物要緊,沒閒工夫多生事端。交易完畢離開埃及,第一晚休息就有人發現錢居然還在,心知不妙,回到巴勒斯坦地區,雅各看到錢一毛不少,心裡恐怕也涼了一半,世界各地豐收轉為荒蕪,賣人祭人的事大概都可想而知,那麼是兒子們賣了手足,或是碰上詐騙集團,兄弟被賣了還不知情?而詐騙的人居然要他們把便雅憫一起帶去才釋放人質,根本是準備舊計重施,食髓知味一網打盡。這一哭也不知是怨兒子們沒用,還是怨埃及人居心匪測?

不過買來的糧食還是不夠,吃光了飢荒也尚未度過,該不該再去埃及買糧?雅各躊躇之際,卻是某個兒子向父親說,若不帶便雅憫回來,他願意永遠擔罪。雅各總算答應讓兒子們再下埃及一次。可是這次約瑟還是耍手段,栽贓便雅憫,讓眾人無法離開埃及,還故意網開一面,說只留偷竊的人當奴隸。眼看事情無法善終,這個願意擔罪的兒子,還是硬著頭皮靠近有生殺大權的宰相,動之以情,陳說父親之前失去寶貴兒子的哀痛,再失去最小的兒子恐怕會不想活。約瑟一聽,終於忍不住在大庭廣眾前嚎啕大哭,因此和兄弟們相認,又叫他們把父親雅各接來埃及,讓全族人度過飢荒得以幸免。

至此以色列人先祖的漂泊算是畫上圓滿句號,但是因為主角是約瑟,連許多熟悉故事的人都不一定注意到,這個能讓雅各和約瑟回心轉意的人,叫做猶大。

* * * * *

今天我們稱‘猶太人’,是拉丁文對地方行省的稱法,而這行省名字又來自猶大王朝,耶路撒冷的徽記上有獅子,指的就是猶大,典故來自雅各臨終前對十二個兒子的預言。基本上雅各廢長子,轉立排行十一的約瑟為長子,也給他兩倍的福分,所以約瑟的兩個兒子成為以色列民族中的兩個支派。但是除了約瑟之外,雅各對一半以上兒子們的評語只算普通,有的還訓話一番,唯獨對排行第四的猶大另眼看待,稱他是獅子,而且隱喻帝王必出於猶大家。有人認為這是史筆下的自圓其說,因為記載歷史這時,猶大支派已是人多勢眾,儼然成了全以色列的領袖,所以這樣杜撰一份預言加以解釋。我個人並不認為這種看法正確,雖然歷史是人寫的,以色列歷史倒很少忌諱粗俗不雅而省略改編修飾,善行惡行全部鋪陳讀者眼底,猶大也不例外。

舊約聖經記載猶大最詳細的部分,其實是他和兒媳婦發生關系的事。古代社會早婚,猶大生了三個兒子之後妻子過世,他這個做爸爸的就為自己大兒子選媳婦,過門沒多久大兒子卻死了,媳婦再嫁給二兒子,二兒子竟也死了,這下子猶大似乎怕媳婦是剋夫運,趕緊叫她回娘家,說等到最小兒子長大了再來迎娶。事隔多年小兒子也長大了,猶大當然沒打算迎娶,恐怕連這件事也忘了,倒是他兒媳婦沒忘,一次趁猶大到附近辦事,她假扮妓女坐在路旁等,不知情的猶大就這樣上鉤,兒媳婦因此懷孕。不久之後有人通報猶大說他兒媳婦身懷六甲,猶大一盤問下才知道是自己的孩子,因此承認錯不在兒媳婦而在自己,認她的胎兒為親生,可是也沒再和她有任何肉體關系。

這樣亂倫的事對一個男人而言實在丟臉,怎麼還有人把這種事記錄在宗教典籍上?再則家醜外揚,雅各怎麼還肯信任猶大?

羅馬共和時期著名的政治演說家Cicero曾說,任何人都會犯錯,但只有愚人才會連犯相同的錯。一個人是從錯誤中學習,還是屢犯不改,最大的差別就在於面對錯誤的態度。同樣在雅各十二個兒子當中,長子流便,曾經和小姨(就是雅各的妾)有染,連父親都知道,兒子卻裝作沒事人一般,似乎不聲張就是未曾發生過。二子西緬和三子利未,曾因妹妹被強暴而用誘騙手段屠殺整個城鎮,連雅各都覺得血腥過分,還得帶全家再次遷徙,可是兩個兒子卻理直氣壯,死鴨子嘴硬地說,誰叫他先強暴我們的妹妹?言下之意仍舊是,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反正事情都做下了,不然你要怎麼?

看看兩種態度,一是賣乖,一是狡辯,其實對做錯的事都是死不認賬,會做這兩種反應的人也算聰明,不費力氣就可以把麻煩推到腦後,甚至還樂得清閒地看別人為自己惹的禍緊急善後。只是,這樣不負責任的態度容易上癮,既然犯錯再多也能四兩撥千斤地化解,又何必在意呢?結果不必要的錯誤反而一犯再犯,到最後別人看多了,也會拒絕再相信這種人,聰明,却走上自欺欺人的歪路,豈不愚昧?相反而言,猶大的坦誠,可以視為負責的第一步。在一個女人沒有社會地位的時代,他同樣可以裝糊塗說這事不可能發生,也可以反告兒媳婦冒充妓女,再叫人用石頭打死,一了百了,但是猶大卻承擔下照顧母子的責任,不讓他們成為無依無靠的孤兒寡婦,還為了避免旁人非議恥笑,更把兒媳婦所生的孩子算為自己頭生,名正言順。這種作風近乎老實人的解決方式,乍看之下是吃虧,是給自己添加麻煩,可是事情過後,倒是這老實人比較得人緣,原因很簡單:真正碰上了麻煩,我們卻都寧可相信一個肯負責的‘老實人’,而不會隨便依賴一個隨口敷衍的‘聰明人’。

雅各的看法應該也是如此。他一開始不願意讓最小兒子便雅憫下埃及,長子流便就曾向他勸解,說我如果不帶便雅憫回來,你可以殺了我兩個兒子。看吧,不負責任的人,連講話都有失身份,萬一最雅各小兒子死在埃及,再殺了孫子有什麼用?相對地,猶大只說若人不平安帶回家,願意永遠擔罪,‘擔罪’兩字誰都能講,雅各可不是好騙的。不過話說回來,倘若猶大只是責任心強,卻沒有真正保護弟弟的能力,做父親的又豈肯將擔子交與?

再仔細觀察一下,猶大絕非頭腦簡單的老實人。一,他為人十分圓通,人際關系不錯。二,他講話得體,口才足以說服人,雖誠懇卻又正中下懷。三,他能獨當一面,不會畏縮群眾背後,大有孟子所謂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這也許就是所謂領袖魅力,而猶大在這方面的確有過人之處。何以見得?姑且分析下面幾件事:

約瑟被賣之前原本大家其實是要殺了這個眼中釘,後來會賣為奴隸,倒是出於猶大的話。他說,殺了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賣了不更好?大家聽了這主意不壞,才放下屠刀改賺外快,埃及未來的宰相因此保了一命。猶大的話眾人肯聽,就表示他和眾兄弟都處得不錯,不像約瑟和兄長們格格不入,總是像異類一般被排擠在外,雖然約瑟被賣之後也努力建立人脈,猶大的‘忠厚老實’卻比後天的勤能補拙更有效,更具親和力,甚至帶頭出主意大家都會同意,單單這一點就比約瑟佔優勢。

不過,人在江湖總不能獨靠一張友善面孔,猶大見兄弟們要殺約瑟,要平息報復的怒火就用利益誘導,這是他急中生智,但仍然高竿。同樣地,他見父親固執不讓便雅憫離開,要對抗悲憤的情緒就用理智打破,他一針見血地說,若不是躊躇耽延,第二次下埃及賣糧都回來了,雅各才驚覺自己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問題。而後來在埃及大家要糟糕,猶大對‘鐵石心腸’的約瑟卻用人之常情告悉,三次不同狀況他能夠三次成功交涉,屢屢化險為夷,並非偶然。口才,常被誤以為是雄韜偉略談笑風生天花亂墜信口雌黃的本事,其實不然,真正一流的口才,可得察言觀色料敵機先,然後用最適當的言辭改變對方想法,間接扭轉乾坤,化僵局為坦道,這當中沒有絕對優勢的辯論方式,有時理性有時感性,話不在多而在得體,適當的勸解遠比咄咄逼人的簧舌有效。講得容易,練到這本事也困難,許多政經貿易外交合作的洽談,還可能因談吐時機拿捏不定,過度殷勤反至畫蛇添足,結果有利互惠的交易最後卻不歡而散,如果要叫立場不一的人和自己達到共識,更是考驗本事。猶大口才卓越,應該是從小鍛鍊出來的,否則臨陣磨槍,那能這般無往不利?

有親和力又有口才,的確可以讓人鶴立雞群,成為帶隊總司令,不過世上有許多帶隊的人,要玩樂一定主動號召部下,假如碰上突發意外卻會立刻變成隱形人,一言不發,避免惹禍上身。這是種可悲的態度,但可悲的也在,這樣怕事的帶頭還是會有一票人群集擁戴他。雅各知子莫若父,如果猶大是這類‘全身而退’的個性,那他再有口才也不能把便雅憫交給他,不然萬一碰上歹人就怯縮,讓便雅憫自求多福,這做爸爸的還不如絕食餓死。敢託付重擔給他,正因為猶大行事問心無愧,自己決意的事,就不會因外在環境而委屈求全。他敢勸兄弟別殺約瑟,(這事雅各當然不知道),也就要做最壞打算,若是兄弟不聽勸,甚至遷怒於他刀劍無眼,那麼這個弟弟還該不該保護?他敢向埃及宰相進言,也就要做最壞打算,若是宰相不為所動,反而命令眾衛兵把無禮狂徒千刀萬剮,那麼這個父親最捨不得的便雅憫還該不該救?伊索寓言中有道,安全距離外的人都很勇敢。十一個兄弟在埃及殿堂上被無端審問,早已魂飛魄外自身難保,誰還有膽辯護?猶大這樣做,就得要生死置於度外,他自己求代替便雅憫為奴,其實也是順便為眾兄弟開脫,若是宰相金口允諾了,自不能再為難其他兄弟,十個人能回巴勒斯坦,總比十一個人全部困在埃及要好。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可算是猶大的最佳寫照。

由此看來,猶大得到獅子的美稱,實至名歸。今天有許多企管叢書講述領導學,常會混淆本質,認為最賺錢的公司,它的經理主管也一定是最出色的領導,其實倒未必,天下有人靠喝酒送禮打高爾夫而升遷,也有人由派系杯葛批鬥暗算而獲任,還有人藉政府高官金融泡沫媒體渲染創造成功的假象,更有人用激勵哄騙的方式讓部署奮勇加班,用恐怖政策讓下層人員死拼業績,當然也有知人善任身先士卒的上司,要把這些都稱為領導也無不可,但是這種企管所談的領導終究是指使他人,別人是為他而存在。和猶大相比不同的是,猶大這個領袖完全是為別人而存在,他的責任感是去照料別人,而不是強迫別人做到他所期望達成的事,他的口才是去化解別人的危難,而不是教人死心塌地為他賣命,他的勇敢是去替人擋箭,而不是大聲地犧牲部下。更可敬的是,他是表裡一致的人,敢做敢當,有錯即認,比起許多政壇商場上口是心非假癡不顛的人可愛多了。這兩種領導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等級的人,我們假如認為企管所謂的領導才是值得效忠的人,那簡直侮辱了真正的領袖人才。

回顧前路,歷史的腳步是難以預料的。有能力的人,究竟能‘達’到什麼地方?他們的終點又在哪裡?這問題就算再有聰明智慧的人也難以回答。試想,一個從兩河流域離鄉背井的人,他的子孫由曠野漂泊到全家七十人定居埃及,而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中,出了一個軍師一個領導,那時有誰知道,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才能傳承下來,還會繼續影響以色列人千百年的未來?

但是早在公元前十七世紀,尼羅河外緣的牧場上,一個民族的雛形,已經約略可見。

Saturday, May 8, 2010

傳承:能者達之(二)



舊約聖經記載雅各有十二個兒子,其中最著名的是約瑟。約瑟在兄弟中排行十一,母親是雅各所愛的小表妹,長久沒有孩子,好不容易生了約瑟,再懷他弟弟時又因難產而死。雅各痛惜妻子,所以對約瑟和弟弟特別偏待,也因此約瑟自幼就儼然是個小管家,哥哥所做的不良事蹟都會向父親報備,雅各還給他不同的衣著,雖在曠野卻大有富豪子弟的味道,當然兄弟由妒生恨也在所難免。後來十個哥哥在外牧羊未歸,雅各差約瑟去看,哥哥們趁機捉了弟弟,撕裂他的衣服,再把他賣給商人為奴,約瑟從此失去了巴勒斯坦的一切所有。

讀到此暫停一下。聰明的雅各為什麼要偏愛一個兒子,難道自己和雙胞胎哥哥以掃的事都不記得了?提出這問題先不回答,故事講完再討論。

商人把約瑟帶到埃及,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約瑟在埃及人生地不熟,又身為奴隸,卻能很快地適應環境,學通埃及話,而且百事順利,連他主人都察覺到。波提乏見他手裡所辦的無不亨通,於是更加器重,派他管理一切家務,約瑟也把主人家裡田間所有的都管得有條不紊,波提乏對約瑟全盤信任,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可是約瑟成了總管後,波提乏的妻子看這年輕人秀雅俊美,就開始百般引誘他,約瑟始終堅持身份而不從,幾次不成功,主母惱羞成怒,乾脆惡人先告狀,對家裡僕婢造謠說是約瑟侵犯她,等波提乏回家更是含血噴人,都是丈夫不好,把這個希伯來禽獸帶到家裡來,自己差點被強暴。主人一氣之下把約瑟關在埃及法老王的監獄中。(按:古埃及文中,希伯來一詞和‘渾身塵土的人’是諧音,罵人不洗澡,對尼羅河畔的埃及人而言是蔑視。)

再暫停一下。約瑟被賣到埃及,又是奴隸,又是外地人,又這麼年輕,一個埃及重臣為何能如此放心把全家萬事交給他辦?難道家中沒有長久服侍自己的埃及老僕能擔任這職位?而後來約瑟被主母誣告,他不過是個希伯來奴隸,殺了就是,何必把他下在監獄?

故事繼續,約瑟雖在獄中,卻沒有被虐待,反而是司獄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約瑟手下,所辦的事只要是經約瑟的手,司獄一概不察。不久之後,法老王的酒政和膳長得罪了王,也被下在護衛長的監裡,護衛長把他們交給約瑟,幾天之後,被囚的酒政和膳長二人,同夜各做一夢,到了早晨,約瑟見他們面有愁容,便問何故。他們說是夢無人能解。約瑟請他們敘述夢的內容,居然立時為兩人解夢,說三天之後誰活誰死。第三天法老真的把酒政和膳長提出監來,使酒政官復原職,卻把膳長吊死,正如約瑟所解的。酒政死裡逃生,驚喜之餘竟忘了約瑟。過了兩年,法老做了兩個奇怪的夢,心裡不安,差人召了埃及所有術士博士來,把所做的夢告訴他們,卻沒有人能給法老圓解。那時酒政才對法老說:臣該死,先前有個年輕人替我解夢,我怎不記得了?法老立即召約瑟覲見,一談之下大喜,立刻拜約瑟為全埃及宰相。

對很多人而言,約瑟的一生是從小耳熟能詳,這種平步青雲的成功故事若拍成電影,大概和英雄美人一類同樣地永遠膾炙人口。這麼說也無不可,但是天下人誰不想成功,曾有文人譏笑,只有沒成功過的人才會滿嘴是成功的偉論。古羅馬有名言說,你若要羨慕我的成功,你也該羨慕我的血汗淚水。一個人成功既非偶然,我們若只讀約瑟生平精彩曲折的高低起伏,那這故事只能算讀了一半。

* * * * *

根據埃及史,西元前十七世紀左右,埃及由亞洲西部來的喜克索斯人(Hyksos)統治,他們推翻虛弱的第十三王朝,掌管了中埃及和下埃及約一百多年,但是上埃及(南部靠近尼羅河源頭和蘇丹一帶)仍掌握在原本埃及王室中,保持偏安局面。其實喜克索斯在埃及文(heqa khasewet)就是外族統治者的意思,他們算是西亞閃族的一支,和巴勒斯坦原住民可說是遠親。埃及歷史上這一段軟弱、外族統治和混亂的時期被稱為第二中間期,文獻記載歷史年表非常混亂,只知道喜克索斯人大概是慢慢滲入東埃及,隨時間變遷勢力增強,而後襲擊佔領了首都,稱他們自己為法老。

而約瑟就是在這大環境下被賣到埃及,這時代埃及比較不排外,法老和護衛長都是喜克索斯人,一方面要拉近埃及權貴的關系,也就是政治婚姻,一方面又用外族人來平衡勢力,以免原本埃及的高官將領祭司坐大,反過來對付自己這外族法老王。不過如果約瑟只是這樣因權力抗衡成為宰相,卻沒有相對的才能,其他埃及人又怎能信服?若是黔驢技窮,自己送命不算,豈不是連法老都要被看扁了?

究竟約瑟才能如何?看看舊約聖經記載法老的夢:“法老做夢,夢見自己站在河邊,有七只母牛從河裡上來,又美好又肥壯,在蘆荻中吃草。隨後又有七只母牛從河裡上來,又醜陋又乾瘦,與那七只母牛一同站在河邊。這又醜陋又乾瘦的七只母牛吃盡了那又美好又肥壯的七只母牛。法老就醒了。他又睡著,第二回做夢,夢見一棵麥子長了七個穗子,又肥大又佳美,隨後又長了七個穗子,又細弱又被東風吹焦了。這細弱的穗子吞了那七個又肥大又飽滿的穗子。法老醒了,不料是個夢。”其實這比喻並不算復雜,一般人大致也能穿鑿附會強加解釋,可是伴君如伴虎,在法老面前一不小心就要入獄,胡說八道恐怕要斬頭,這群術士怎敢亂放話?約瑟是司獄手下,又見過各類政治犯,還敢對法老侃侃而談,就足見他有勇有智,膽識過人。這是約瑟對法老所說的:“法老的夢乃是一個。七只好母牛是七年,七個好穗子也是七年;那隨後上來的七只乾瘦醜陋的母牛是七年,那七個虛空被風吹焦的穗子也是七年,就是說,神已將所要做的事顯明給法老了。埃及遍地必來七個大豐年,隨後又要來七個荒年,甚至埃及地都忘了先前的豐收,全地必被飢荒所滅。因那以後飢荒甚大,便不覺得先前的豐收了。至於法老兩回做夢,是因神命定這事,必速速成就。”

到此為止是對夢的解釋,讀完了也的確讓人恍然大悟,不過若只這樣解釋,故事就沒那麼生動了。說來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所知甚多的領域範圍,可能是公司業務,可能是軟體設計,可能是中藥秘方,也可能是旅遊購物指南,哪天有人問起,我們多半也會如數家珍地詳細解說,但是解說完了也就沒下文,聽的人會認定我們是某方面專家,我們也以自己所知為豪。約瑟卻不止如此,夢解完了,他還追加:“所以法老當揀選一個有聰明有智慧的人,派他治理埃及地。”

所謂毛遂自薦,這有聰明有智慧的人在那裡?不就在法老您眼前嗎?

約瑟這一招很厲害,用口才為自己制造機會,單單這一點我們很多人就辦不到。但是就算如此,法老身邊謀士不少,怎麼輪得到他?約瑟繼續說:“法老當這樣行,又派官員管理這地。當七個豐年的時候,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叫他們把將來豐年一切的糧食聚斂起來,積蓄五谷,收存在各城裡做食物,歸於法老手下。所積蓄的糧食可以防備埃及地將來的七個荒年,免得這地被飢荒所滅。”

至此,約瑟凌駕眾人的才能總算真正展現,既有飢荒,事先征收糧食是理所當然,這一點術士博士團待會兒開國務會議也能得到相同結論,不過他們倒不一定能像約瑟,當機立斷地說五分之一。收少了餓死人,收多了人民要抱怨,搞不好還聯合上埃及來造反,對一個喜克索斯的新王朝,左思右想到最後仍然沒有比五分之一更適合,而且制度簡單明確又容易實行,連漁夫佃農也能明白,比起繁文條規有效得多,再者埃及各地早有糧倉農會,一般只自理,現在派官聚糧存在各城,卻盡歸法老管制,不會因地方官疏懶而倉庫空乏,還能讓新王朝加強中央集權。這樣的方針居然是出於一個監獄裡的年輕人,何況是短短幾句話,一邊解夢一邊連問題解決辦法都算好了,簡直可驚可畏,也難怪宰相之位非他莫屬。

中國史上戰國至秦漢之際曾有縱橫家出現,他們多為策辯之士,孫臏龐涓蘇秦張儀等人也都當過宰相,只是才華多發揮在軍事外交,用各國利害得失為自己飛黃騰達的踏板,和約瑟不大相同。約瑟處理事情很實事求是,複雜的問題能一下子捉到要領,乍看之下簡單的提議卻是連後續工作都打點好,沒有威脅利誘的手腕,沒有紙上談兵的高論,只有處變不驚的萬全準備,他一當宰相就立刻視察全國,徹底了解產業貨殖人口供需,不必等到發生狀況才處理,而是防患未然,與計劃有偏差的可以即刻修正或調整目標。用現代人格性向分析來說,約瑟的才能屬於‘軍師’型,是所有性向中最少的一型,一百人中還不到一個。所謂軍師並非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在心理學中,軍師是指一種很能週詳計劃然後鋪路給別人走的智慧型人格,他們往往考慮嚴謹,也比別人多想幾步,所以和軍師共事的人幾乎都不必頭痛,因為他們的決策是十拿九穩,大家對這種人也是深信不疑,公司裡若有這種軍師人才,都會造就競爭力強的小組,業務也會蒸蒸日上。這也就是為什麼波提乏、司獄、法老王都全權交與約瑟,凡約瑟經手的都不必過問。

當然,約瑟的能力也要其他人能慧眼識英雄才得以發揮得淋漓盡致,否則千裡馬遇不上伯樂,一個希伯來奴隸或許就埋沒了一生。之前問的,波提乏沒殺約瑟,很可能對此事心知肚明,自己當護衛長是推翻第十三王朝的汗血功勞,又為鞏固地位而娶埃及貴族女兒,有夫妻之實卻無夫妻之情,太太外遇恐怕也不只一次,這回她指控約瑟,波提乏礙於情面不得不懲罰無辜,只得把倚賴的管家送到自己所經管的法老王監獄,算是對太太有交待。

說到這裡應不難明白,約瑟的成功,個人能力固然重要,天時地利人和也不可少。若不是喜克索斯王朝執政,若不是被賣到波提乏家,若不是年輕能學通埃及文,若不是被誣告下監,若不是獄中解夢,若不是改朝換代不久就有豐收飢荒接踵而來,凡此種種,實在有太多偶然,猶太人寫歷史只用‘神與約瑟同在’一語道盡,因為諸事連環發生得太巧了,說不是安排的也沒人信。

甚至約瑟後來還說,連他被賣到埃及也是出於神的安排。

那麼,回到最早的問題,聰明的雅各為什麼要偏愛一個兒子?這有一部分的確是父親不對,似乎雅各由於妻子過世,把對太太的愛轉換成對孩子的愛,雅各的小表妹長得較漂亮,生下約瑟和弟弟也應該比其他孩子討人喜歡。再加上雅各晚年得子,孩子媽媽又已經過世,做父親的總會用補償心理來疼愛‘孤兒’。但是就另一個角度看,人固然有私心,雅各對最小兒子,也就是約瑟的親弟弟,卻沒有如此特別待遇,只是疼惜而非重視。再更仔細說,約瑟在兄弟中受到父親優待,應該不是溺愛,至少從約瑟後來的發展看來,這孩子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很強,並沒有嬌生慣養產生的懦弱無助。知子莫若父,雅各對約瑟的‘偏心’可說是物以類聚,就像當年利百加對雅各偏愛,但是這也可說是一種教育,既然知道未來的接班人是誰,當然要努力栽培,家裡大小瑣事都能打點得毫無問題,兄長的敗績劣行都能毫不藏私地報告。不過,給他特別的衣飾就做得太笨了,這等於是在兒子身上畫記號當活靶引人開弓,對酸葡萄心理的兄弟們火上加油,早晚要鬧家庭內訌。

其實少年時的約瑟也有不對之處,自己高人一等就趾氣高揚,認為家中兄弟地位如此安排是理所當然。他曾夢到日月和十一顆星向他下拜,次日也不忌諱地說給全家聽,連雅各都不以為然。雖然也有幾分燕雀安知鴻鵠之志的豪氣,但是少年人鋒芒畢露總不是好事。須知大部分人都活在平庸的黑暗中,才華奪目的人對他們而言太刺眼了,也因此歷史上許多耀眼的人都沒好死。

但是如果雅各的偏愛釀成不幸,難道對所有孩子一視同仁就是對的?沿續傳承的觀點,雅各對約瑟的教育並不是每個孩子都能領悟吸收,自己總不能花十二倍的時間督導十二個兒子,教育的目的,在於讓下一代比這一代更好,後來約瑟能者多勞,也代表雅各沒看錯人。今天大部分國家對教育都分等級,常態教育之外另有資優教育,天賦異稟的特別訓練成奧運健將音樂神童,這對資質普通的孩子似乎虧待,不公平,但是公平又是什麼?孔子倡導有教無類,但也因材施教,人各有才,如果讓有能的人得不到適當的栽培,能力不及的只勉強跟上,那反而是失敗教育。

只是,雅各把所有希望寄放在約瑟身上,約瑟被賣之後哥哥們把他衣裳染血,雅各看到以為約瑟死了,悲慟到不願接受安慰,實在是因為約瑟是他唯一認同的孩子,沒有了約瑟,這份失落太大無法承擔。否則以他的聰明遺傳下來,其他十一個兒子也著實不笨,只重約瑟,對其他兒子視而不見,下場就是如此。

因為這時他還沒看出,十二個兒子中傑出的,並不是只有約瑟啊。

(待續)

Sunday, April 25, 2010

傳承:能者達之(一)



以撒的一生,比起他人平淡得多。他可說是典型的無所爭,別人要和他搶奪水井,他也總是退一步海闊天空,再重新掘井,到最後搶奪的人覺得以撒冥冥中有神祝,再和他爭可能會觸怒神明,遂也不敢惹他了。這一點,在實際生活中恐怕不易,除非運氣特佳,否則自己退到窮途末路,別人還是貪得無厭地搶,不被淘汰也難。

很多人讀舊約聖經,認為以撒順服,所以神特別眷顧他,這是往好處想,但就另一個角度想,以撒在人際關系的應變能力沒有他父親亞伯拉罕強,也沒有他兒子強。在巴勒斯坦地帶以撒也曾叫妻子自稱為妹妹,可說是沿用父親的方法,拾人牙慧重蹈覆轍,結果當地國王還叫他少來這套,明明是妻子就別讓不知情的人動念,以撒被說得無言以對。這份適應能力的差別大概和以撒是富二代獨生子有關,父親年老寵子,在曠野中又沒多少同年齡的孩童,就算有也是主僕身份差別,在應對進退方面練習自然少。以今日社會來說,獨生子仍要在學校和同學相處,缺欠的條件還能補足,若是古代社會,沒有城市環境又沒有兄弟姐妹,生活優厚的獨生子遇上外人恐怕反應會比較遲鈍,有時甚至連對自己人也不存戒心。以撒生有二子,比較寵長子,後來媽媽和老二還一起來騙爸爸,苦別離的家庭連續劇從此開演。

讀以色列人的歷史常有感覺,猶太民族標榜的,不是默默耕耘的人,不是忠烈俠義的人,不是富可敵國的人,而是聰明才智的人。這和許多其他民族大異其趣。中國人常教導孩子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的道理,北歐日耳曼人崇拜英勇戰士,雖死猶榮,中東人寫天方夜譚,每篇都是金銀滿載,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為什麼舊約聖經很少寫這類的事?其實並不是猶太人無視樸實單純的美德,否定衛家衛國的理念,摒斥世上物質享受,他們只是更看重人的能力而已,留名青史的幾乎全是才智過人之士,以撒之類可說是少數。當然,我們今天談到以色列人就立刻想到愛因斯坦之輩,先入為主認定猶太人聰明,這也有點以偏概全。從統計學觀點看起,任何民族都有優秀敏銳的人,也有愚不可及的人,甚至有聰明的白癡,常態分布本就如此,並不是猶太人大腦皮質皺褶永遠比別人多。只是一般人羨慕的不是智能才幹,而是才智所造就的成功名望財富,就像很多人羨慕比爾蓋茲,難道真的是羨慕他腦子比較靈活?

不過,猶太經典中的聰明人,和普通人對聰明的定義,似乎又有些不同。

* * * * *

以撒的妻子叫利百加,是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人回到敘利亞親戚家挑選的。老僕人想,如果他向遇上的女子要水喝,女子也順便打水給他所帶的駱駝喝,那這應該就是神所安排的人選,心裡才這樣想,利百加就來打水,結果正如預期的,她打水給遠道來的陌生人喝,又給那批駱駝打水喝,於是老僕人送上聘禮,帶利百加回到遠在巴勒斯坦的遊牧人帳篷,過門成為以撒的妻子。看這段故事,可以直視為求妻求賢淑的觀念,但這樣說有點狹義,如果利百加不是女人,由這件打水的事會怎樣判斷一個人個性?若回答勤勞豪放體恤,只算對了一半。用今天公司職場作比較,大多數人都是一個指令一個動作,上司沒叫你做的不必雞婆,但是也有少於百分之五的人會考慮老板和公司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沒有指令就會去盤算準備,這不是指討好上司的送禮花招,而是指安排工作細節,老板沒提的要求也能‘善解人意’地早一步完成。這樣的個性往往使人器重,公司也比較會給他們升遷機會,而讓其他不求長進只求自保的人
乾瞪眼說風涼話。

可以想見,利百加比以撒能力強,以撒的逆來順受,其實也出在他不太會未雨綢繆,有狀況才去處理,所以總是處於挨打局面。而他們所生的兩個雙胞胎孩子,也各遺傳不同的個性。老大以掃是直性子,食色性也,他喜歡出外狩獵野味,也娶了兩個當地女子為妻,性情豪邁朋友甚多,只是對家裡事不聞不問,老二雅各卻常待在帳篷中。物以類聚,以撒也是直性人好美食,自然喜歡以掃,而利百加疼愛雅各,應該是雅各比較會幫忙處理家事,從烹飪買賣到牛羊育種的雜活全都能做。一次以掃狩獵歸來,看到雅各在煮湯,就直接向他飯來伸手,雅各反射性地和哥哥交易,漫天討價,結果以掃連殺價也沒有,想也不想就出讓長子名分。

不知道這件事後來父親有沒有責備,後來以撒還是叫長子去打獵給爸爸吃,然後接受祝福。這樣的祝福實在囉嗦,何必有言在先?結果利百加聽到丈夫這毫無機心的話,趕快叫雅各冒充兄長取得祝福,爸爸眼睛不便,聽聲音似乎不對,雅各也很機智地回答是神賜良機,獵物手到擒來。福分騙到手,哥哥怒不可及,發誓要把弟弟千刀萬剮,雅各不得不逃離自家。

俄國文豪托爾斯泰寫道,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以撒一家四口都有該檢討之處,但是真正問題仍在家中智與不智兩派分歧。

雅各走上了曠野路,舉目無親下投奔敘利亞的舅舅家,這次落魄讓他收斂不少,在親戚間只有賣力工作,不再動歪腦筋。但是爾虞我詐,不騙人的也不見得不被騙。舅舅見外甥能幹,又知道雅各對自己小女兒有意,故意叫他賣命幾年,之後卻狸貓換太子,把大女兒給他,然後要雅各重新論功計酬。寄人籬下雅各抗議不得,娶了兩個表妹,替人放牧多年,他早知道在這裡工作只有被剝削的份,於是自己提出明年要帶妻小回家省親。外甥想自起爐灶之意,舅舅豈不明白?既非入贅,人是留不住的,幾年來的工資不給不行,給多了又太吃虧,
乾脆把瘦弱的丟給他,卻不明言。雅各這下子只得用計,一年內改良育種,讓健壯的留給自己,瘦弱的留給舅家,這一來敘利亞是不能待了,對兩位妻子說明要全家準備動身,來個不辭而別。小女兒外向,反正已撕破臉,要走乾脆連父親值錢的神像一起偷帶走,父親追來向女婿興師問罪時,借口懷孕不便起身,這份路上的盤纏總算沒被搜出來。雅各也不甘示弱,義正詞嚴地數落舅舅一番,最後兩人誓約互不侵犯。

這一段鬥智很耐人尋味,因為雙方都很機靈,也各有舞弊小動作。可能是敘利亞親戚傳承,母親和舅舅都很會動腦筋,雅各和太太頭腦也都不錯。舅舅的其他兒子大概就不怎樣,否則也不必怕雅各以後會威脅到自己後代,還要用互不侵犯條約收場。不過這條約也可說是一石二鳥,當年雅各為何來投靠,舅舅應該記得,現在叫你不要再回敘利亞,其實大有借刀殺人之意,咱們不動手,自有人動之。果然,雅各要回巴勒斯坦的風聲一傳,以掃就立刻齊集數百人來勦,雅各這下子無路可退,真是四面楚歌了。

歐洲許多藝術家畫宗教內容的油畫,畫到雅各就自然會用到他和天使摔跤的故事。這件有名的事,真實與否不討論,雅各絕境逢生倒是不假,否則今天世上就沒有以色列人了。舊約聖經上記的是,雅各面對兄長大隊人馬來襲,完全不知怎樣招架,這附近是以掃的地盤,所以他趕快把牛羊分批走在前線,若碰到以掃的勢力就稱是要送他的禮物,然後又差遣妻兒走在牛羊後,卻獨自留在河的另一邊。(根據考古,此處是約旦河東,今天約旦王國首都阿曼的河流下遊,古時則是以東人邊境。)那晚雅各還在盤算不知能否逃離哥哥毒手,突然有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人勝不了雅各,就摸了他大腿一把,雅各的腳立時就瘸了,只是激鬥中還沒發覺。天快亮,那人要走,叫雅各放手,雅各卻不放,那人就說,以後雅各應改名叫以色列,因為他與神與人較力都得勝。雅各吃了一驚,才知道這人不是普通人。

究竟和雅各摔跤的是神是天使,舊約聖經沒說清,總之雅各清晨過了河,走路已是一瘸一拐,要逃也難。不過這一夜對他居然大有改變,不叫妻子先行,反而叫他們分兩邊在他後頭,然後自己三步一跪地往前去見哥哥。以掃原本來勢洶洶,這下子看到弟弟瘸腿還這樣忍痛向他下跪,所有恩怨都忘了,立刻上前相擁大哭,不再計較往事。這次雅各跛足,焉知非福,倒令人想起三十六計的苦肉計:人不自害,受害必真。當然,雅各並不是暫時裝跛,否則哥哥聽說了一定報復更烈。後來以色列人紀念此事不吃大腿肉,也代表雅各是終身殘廢了。

對殘障人士,一般人都會投以憐憫眼光,殘廢本來就是痛苦的事,在當事人尤其如此。雅各步入中年仍然身強力壯,一夜之間成了廢人,心裡絕望實不可言喻。說真的,每個人都有值得自豪的部分,或英俊貌美,或才高八斗,或能言善道,或十指靈巧,或賺錢本事,或廣結人脈,即使最基本也耳聰目明,手足俱全,一旦失去這自豪部分就像喪失自我,再也不知己為何物,很多人因而頹廢不振。對年紀大的人而言,這是身體老化早晚會面臨的悲哀,但對年輕人而言,也難保因為意外斷送未來。能不能從痛苦中站起來,是很大的考驗。希臘神話中有位名預言家叫Tiresias,雙目皆盲,傳說他是因正直言辭得罪女神,被咒詛成為瞎眼,天神宙斯不忍,於是對他說,你肉眼瞎了,你心眼卻開了。

雅各也是如此,他腿未瘸之前是憑本事奪取一切,逃避仇人,腿瘸之後卻憑本事化解一切,求釋前嫌。這實在是一種成長。美國獨立時代的富蘭克林曾說,二十歲的人成功要靠毅力,三十歲要靠機敏,四十歲要靠智慧。只是耍小手段的雅各,總有一天會自食其果,恐怕還死於非命,真正有智慧的雅各,才是猶太人尊敬的先祖。三國時代龐統為人做事很低調,從不輕易向人展露自已才學。有人不解地問道:先生,為何不利用才學為自已多掙些名望好處呢,這豈不是埋沒才學嗎?可是龐統卻笑了笑說:現在社會上不缺精英名士,可是人都忙著用聰明才智為自已換來各種各樣的好處,這很正常,本無可厚非。可是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做,那社會離毀滅也就不遠了。

到底什麼是聰明?對猶太人而言,真正的聰明不是作詩填詞的風雅,更不是損人利己的手法,而是前瞻遠見的作為,加上待人處世的明哲。唯有
真正聪明人看透一切,唯有智者得天下。

不過,長江後浪推前浪,雅各之後還有比他能力更強的人接棒。

(待續)

Sunday, April 11, 2010

羔羊:人命何價



談到亞伯拉罕,就早晚會提到一段讀起來不很舒服的事。

根據舊約聖經,亞伯拉罕年老得子,取名為以撒,自是寵愛有加,但是孩子漸漸長大,有一天神突然向他要求,要把以撒獻給神為燔祭。於是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驢備柴,帶僕人和兒子,起身往指示的地方去。三日之後,亞伯拉罕叫僕人等候,自己和以撒走路上山。孩子還問父親,火與柴都有,但羊羔在那裡?做父親的也只有說,神會預備。到了山上,亞伯拉罕築好壇,擺好柴,捆綁自己的兒子放在柴上,就要殺以撒時,神才出聲說,不要對孩子下手,這一切只是要看亞伯拉罕是否敬畏神,是否將獨生兒子留下不給神。神也真的預備一頭羊,兩角扣在樹叢中,亞伯拉罕就用那羊來代替兒子為燔祭。

這段往事,就是今天讀來也令人發毛。藉著父子兩人對話,似乎特別要強調,要殺的是一個會說話會叫爸爸的人,不是一頭咩叫的羊。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有時獵人看見沒有求生能力的小熊,尚且會因此不殺母熊,何況這裡被獻祭的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兒子,於心何忍?事蹟記載在聖經上,後世居然仍有走火入魔的人真的殺自己孩子祭神,還說是為了仿效亞伯拉罕,真是道德典範不學,專學錯誤示範。

猶太人寫歷史,比較沒有其他民族美化史實的傾向,有些家醜不外揚的事沒有故意隱瞞,想必是要後代從此獲得教訓。如果再往下看,舊約聖經裡描述到活人獻祭的事,都是用負面的看法,以色列人後來受到外族人影響又有以子女祭祀的惡習,經上總稱為“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這‘可憎’兩字道盡了一個民族對同時代其他文化草菅人命的反感。一般說來,青銅時代以前的文明對鬼神死人看得很重,普遍有人祭或殉葬的儀式,有的還包括獵首或食人,這些習俗到鐵器時代才慢慢消失。中國進入鐵器時代大約是春秋末年(公元前六百年),戰國時期魏王派西門豹治鄴,有河神娶妻之事記載于史記滑稽列傳,可說是民智開化的一步。希臘神話中有伯修斯和安德羅美達一段英雄救美,也是隱含人要自己面對克服環境,而不是用少女來祭滔天海浪的看法。中東和埃及進入鐵器時代較早,大約公元前一千三百年左右,但是亞伯拉罕比這時代又早了四百年以上。可以說猶太教傳承不以人為祭的觀念,在那時代還算是破天荒的前例。

也就是說,我們今天讀歷史該問的應該是,為何歷史上長期有祭人的習俗?

* * * * *

美聯社四月初有篇報導說到,烏干達最近祭人的活動有增加的趨勢,2007年有三起,去年官方報出的就有小孩十五、成人十四起;非官方統計可能更高,單以警方查獲人數,去年有一百五十多人涉嫌被逮,五十多人被起訴。受害者多半是身體器官被切來‘做法’,以臉部或生殖器官居多。這在今日世界發生簡直令人髮指,而當地人迷信之甚,又令人覺得可悲。烏干達民智未開,有疾病通常找地方巫醫,因此每半里路就有一個巫醫,招牌打的總是各類疑難雜症,惡靈退散,蛀牙羊癲瘋性病,連防止盜竊和改運也一切包治,實在匪夷所思。做巫醫的通常比他人有錢,甚至多妻多子,可見醫病趕鬼的酬勞不菲。這些巫醫為了招靈醫病,有的用當地草藥為幻覺劑,有的全身顫抖用頭撞牆,但很多都宰一頭羊一只雞來招祖先靈魂,話說回來,如果不靈,巫醫也可能要用更極端的方式做法。被害的兒童有的是被綁架,也有的是窮人賣自己親人,據說活人可賣到幾千美金。

除了烏干達,印尼、南非、加蓬、坦桑尼亞也都有祭人之事。印度和中東雖然不再有活人祭,但還偶爾有把人活活燒死的酷刑,處死的很多是沒有社會地位的婦女,其實跟祭人也沒兩樣。奈及利亞近年來有好幾部血腥電影,內容都是以活人獻祭後得到大富大貴,導致一些急功近利的人也如法砲制。雖然法律禁止殺人為祭,但天高皇帝遠,這些國家又常是有法無紀,結果人性醜陋面依然作祟。

這裡可看出祭人的幾種心理問題,古今皆然:一是無知,二是自私,三是人口。

先說無知。古代人為了面對難料的環境,常會用各種方式希望能蒙神悦納,或是讓災害不至降臨,或是為占卜,有時甚至為還願,因由種種。要求的越重,向神明獻的禮品也相對越重。希臘特洛伊戰爭前,邁錫尼國王為了征戰勝利凱旋歸來,曾經要獻自己女兒為祭,由於家人掩護才未果。墨西哥地帶在十四世紀前有阿茲特克帝國,曾建立中美洲的大金字塔,完工後祭典和聖潔儀式中還殺了上萬人以謝神明。類似的風俗,日本曾有人柱,中國曾有打生樁,是在建築動土時,為避免觸怒冤魂或破壞風水,而把一兩名兒童活埋在工地內,以確保工程順利,美其名說是建成後孩童會成為橋或建築物的守護神,實際上仍然是駭人的鎮邪祭典。只是對無知的人來說,殺人的恐怖遠不及觸動天怒的恐怖,少數人的性命遠不及地震、洪水、暴風、海嘯、乾旱、瘟疫、飢荒、戰火會威脅全城百姓。

古羅馬劇作家Statius Caecilius曾寫道:“恐懼創造了世界上最早的神明。”真正鎮的不是邪,而是人心中的恐懼。真正求的不是天意,而是潛意識的心安理得。真正謝的不是神明,而是為自己螻蟻苟且偷生的態度加以名正言順。無知本身不是嚴重過錯,心誠也不是問題症結,問題的根本在于無知所衍生的不安,和不願改善自身愚昧,只想因循古人錯誤觀念的一種不負責心理。以今天來說,有些父母還守舊地認為孩子胖是營養好,殊不知兒童肥胖可能引起高血壓、糖尿病,年紀輕輕就得常出入醫院,原本是怕孩子營養不佳長不好,但是無知反而導致更糟的後果。當然,營養價值和人命問題是天壤之別,此題外話。

也可能有人會問,如果祭祀是為了神明保佑全國全城,怎麼人不乾脆自己捨身?這種事其實不是沒有,唐憲宗想迎佛骨入宮中供養,韓愈曾上了道措辭嚴厲的諫書《論佛骨表》,其中說百姓“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到後來唐懿宗再次迎佛,皇帝一帶頭,大臣百姓真有斷臂供佛,燒頭爍頂,狂熱有加。說是敬神,其中雖也免不了一些我比你虔誠,我比你捨得的瑣碎心態,真的做到大乘戒十忍中所謂的燒身供佛仍然大有其人。各種自殘自焚自殺的記錄,包括南朝梁代《高僧傳·亡身誦經》、唐代《續高僧傳·遺身篇》等文章。印度佛教經典《四分律》中記載釋迦牟尼指導下,修道的人為求超脫今世人生,或用刀自戟,或服毒藥,或互相殺害,甚至有六十個比丘請求婆羅門外道將自己殺死,釋迦牟尼升座講法時發現人數大減,得知情況後才趕緊糾正錯誤。這樣的敬神作法實在很邪,印度人到今日還崇尚宗教敬虔,比起任何發展中國家都要努力強調個人祭拜的誠意,或是恆河沐浴,或是赤足走火,或是親吻毒蛇,每年為爭相拜神被踐踏死的有幾百人,稱他是發展中國家,倒也有點不像。再廣義說,恐怖分子以宗教名義把自己變成行動炸彈,也算是一種變質的活祭,只是盲目得讓人不敢苟同,危險得讓社會雞犬不寧。畢竟,無知導致了世上多少悲慘事,不論對己對人都不值得自豪。

對有些人,只要事不關己,大可隔岸觀火。更正確地說,只要別人獻祭流血能讓自己不費一文而蒙神鬼祝福,有何不可?自私是人性,沒必要大驚小怪,不過人在自私時,外在表現卻不盡相同。前面說的窮人賣子換錢,巫蠱庸醫搜刮民脂,當然也出于貪婪,但是沒有顧客又怎麼有生意?非洲有許多地方家裡層次分得太霸道,男人至上,其次女人,兒童最末;媒體上報導飢荒時多少孩子沒東西吃,卻很少提到他們有食物男人自己先吃,吃飽了剩下的才留給別人吃。飲食尚且如此,其他方面也不例外。有疾病時自己花錢毫不心疼,甚至要賠上誰家孩子一條賤命也無所謂;反正自己現在不是孩子了,當然自己最重要。這種觀念大有媳婦熬成婆,主治醫師苦待實習醫師的味道,代代相傳變本加厲,竟很少人對一個蹩腳制度提出抗議修改。以祭人來說,古代社會似乎是司空見慣,有錢人當然會想辦法不讓自己孩子被犧牲,沒錢人也很認命地承受不平制度,大概管教孩子時還會說,再不乖就把你抓去祭神。真正可憐的是那些像羔羊般的聽話孩子,一旦被挑中了也只能邊哭邊被拉去祭場。美國有歌名為‘只有善良的人死得早’,此話不假,善良的人多半被踩在自私的人腳下,至死不悟。

類似的情況,陪葬是更自私的作為。古埃及人,蒙古人,南俄西徐亞人,中美洲各文明都常有大型陪葬,動輒全部妻妾家丁奴僕一起帶去往生。金字塔中殉葬的可能是服毒而死,兩河流域蘇美爾人在烏爾的陵墓中陪侍的可能是釘穿頭骨而死。南美秘魯的印加文化,常在帝王死後挑選大批孩童帶到高山上,讓他們飲藥麻痺後勒死或是任其凍死,好陪同帝王上天。這種儀式後代僅用形式代替,秦朝的兵馬俑和埃及後代用雕像取代真人,減少很多血腥戾氣,也降低社會成本,但是勞師動眾仍然極耗物資人力。人畢竟是人,說不怕死是騙人,但是面臨死亡的孤獨居然要大批人馬相隨,世上又有誰想孤獨去死?現代人比較清楚英雄難過鬼門關,不過想盡方法也要增加壽命,就是苟延殘喘也好。有人健康狀況極差,自己身體器官本來就會老化,卻希望有年輕人的器官可以移植保命。生化科技發展中有人已成功複製動物,立刻就有人希望能複製人類然後摘取器官來用。提議後社會抨擊得很厲害。以道德來說,複製出的人也是兒童,也是活生生的人,豈能犧牲創造的生命讓將死的人延年益壽?孔子說:“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就算不是要自己犧牲小我,總也不能為生存而葬送無辜性命。

最後來談人口。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曾提出有名的原則,世界人口若不節制,會按幾何級數增加,但食糧產量頂多只能算術級數增加,自然供應不足,到最後沒食物吃的人還是會死。世界人口到十五世紀前成長不多,可以歸諸於自然平衡;工業革命後產業改變,另當別論,但還是不可能無限制增加。看古代歷史,人多的時代也會有戰爭、飢荒、瘟疫伴隨而來,除此之外,人多的時代,少一個人也無所謂,農業社會要下田耕作,人多好辦事,當然會衍生多子多孫的觀念;但家裡有太多張嘴要吃飯,種再多也不夠吃,所以買賣奴婢雛妓的交易也出現了。在更落後的地方,乾脆連人也吃,還不見得是飢荒求生的下策。非洲利比亞,剛果,東南亞的新幾內亞到太平洋群島,甚至復活節島,都有食人遺蹟。西班牙發現新大陸,遇到中美洲文化,原本想先禮後兵;不料當地人宴請竟是用人肉,讓西班牙人無不作嘔,禮數也不必了,直接帶兵攻打。根據考古挖掘,阿茲特克人住的地帶本來就不易耕種,人口增多後乾脆以人為食,可說是人口論最不想看到的悲劇。

巴勒斯坦古代祭人,根據舊約聖經所記常是獻給巴力,就是雷雨和農作豐收的神。巴力是腓尼基人之稱,亞們迦南一帶也稱摩洛,後來輾轉流傳到希臘神話,又演變成手持鐮刀的克洛諾斯,曾因有預言他將被自己的孩子推翻,於是把子女一一吞噬。有這樣神話可能和當時巴力的祭祀有關,伯拉圖寫理想國,曾提到迦太基有青銅巨像,兩手中持幼童橫放大火坑上,火燒旺後青銅像臉還會笑,手會張開讓幼童掉入火坑。不過話說回來,一個雷雨豐收之神,怎麼化身成了吃孩子的神?這可能有其他因素。今天文化學家常探討氣象對歷史的影響,中東有許多令人爭議的古籍資料,現在還很難回答。可能在某個時代,人只是用牛羊謝天祈佑,但是幾個世紀過去,季風風向改變,雨露不再,草木乾枯,是不是神明不眷顧了?是不是獻上的祭品不夠看?人是萬物之靈,如果用人為祭,神明是否會因此降雨?諸如此類猜測,可能有村莊這樣辦,其他村莊也依樣畫符,用血灑地,用肉祭天,用不到六歲的孩子求神憐憫,從此拜神演化成祭人。可是氣候改變,綠洲成沙漠,求也是妄求。一個環境所能養活的人口就這麼多,假若遷徙還可能有一線生機,繼續留在本土本鄉只有滅亡的分。這樣想法今日不奇,對根深蒂固的農業社會實在難以接受。不接受,只好繼續殺人獻祭了。回顧歷史,看不到發揚光大的精神文化,只看到山窮水盡的無助吶喊,掩卷沉思,不知作何感想。

說了古今中外的殘酷血腥,再看回亞伯拉罕獻以撒,突然覺得有點感動。這麼多宗教不以人為重,生殺任意,猶太教卻從一段故事來正視人命的價值,在一個黑暗世界中點燃人道的亮光。有光才有希望,有希望才有未來。人生在世,總要活得漂亮,活得滿足,活得有尊嚴,活得像個人。恐懼,就當用知識化解;貪婪,就當用仁義教導;而無助,就當用勇氣打破困境。

我為亞伯拉罕,也為人類感到高興。

Sunday, April 4, 2010

漂泊:曠野中的啟發



以大部分世界而言,今天是耶穌的復活節,說來也是猶太人的逾越節。天主教,基督教和猶太教淵源深厚,再加上回教也追朔到舊約聖經歷史,可以說上古時代的思想,仍然長存於這世上。

對世界各文明古國,思想文化的存留是和國家強盛有關。亞歷山大東征,讓希臘藝術也融入佛教雕刻中。羅馬帝國一統地中海世界,就算羅馬城滅了,拉丁文還是持續沿用於歐洲一千年之久。秦朝霸業,才使得‘車同軌、書同文’的制度普及中原各地。阿拉伯的興盛,為世界文化帶來數字和算法。大不列顛的日不落國,讓英文,銀行業,和英美法律制度遍及殖民地,連今日中外貿易協定合同還常在香港辦理。

那麼,世界上最早的古文明——埃及和兩河流域——他們留下了什麼?可能是尼羅河連年泛濫而創制了陽曆,可能是天象觀測而推演的二十四小時制,黃道十二宮和圓周360度,可能是最早的墨水,羊皮紙,帆船,犁頭,屍體保存,日晷,陶器,青銅,農耕,車輪,樂器,法典,祭典,大量奴隸指揮,金字塔,空中花園等等。大約西元前二十七世紀,兩河流域位於底格裡斯河、幼發拉底河注入波斯灣的入海口,有一個城市叫烏爾(Ur,或譯為吾珥)。烏爾的地理位置優良,成蘇美爾文化海上陸上貿易的中樞,又同時是月神的聖地,開始蓬勃繁榮,最後烏爾國王成為蘇美爾的統治者。之後廟宇宮殿建造不少,直到波斯灣泥沙淤積,河流改道後才在歷史中消失。然而在它鼎盛時期,居然有人捨棄了這地上最富饒壯麗的都市,反而甘願往西方未知的曠野去。這一去,改寫了幾千年人類史。

有一天這人會被稱為亞伯拉罕(Abraham),他的後裔會被稱為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名字還不重要,他真正為人類帶來的,是宗教上不同的神觀——人所看不見的神,永遠不變的神,超越宇宙萬物的神,獨一的神。這觀點就是在今日也算是異想天開。看看古文明,從埃及到印度,那個不是神明眾多?(中國祭祖不論,關公財神不談,聊齋迷信還是不少。)畢竟人生難掌控之事,十常八九,若敬神可以消災,不如多多益善。這樣的觀念其實很現實,也很理智,就如同許多投資人寧可分散風險,股市、基金、房地、外幣,樣樣有份,狡兔三窟,否則資金全在一個籃子,打翻了怎辦?只信一神,未免太賭運氣了。但是話說回來,如果說哲理學說都必須經過時間的篩選淘汰,為什麼這漂泊客的信仰能夠歷千年而不變?為什麼他的子孫沒有認為這思想太過愚昧?為什麼今天有這麼多宗教接受這樣的神觀?

很難想象一個曠野中流浪的民族,會給這世界一份不尋常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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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曠野路,又遙遠又坎坷。他到死也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家園,連自己和妻子的墓地也要從當時巴勒斯坦人手中高價買來。流浪的人沒有田園房舍,所有財產就是牛羊牲畜,但是畜牧業也需要水草充足的土地。他姪兒為財產與他畫地為界,還選擇了肥沃的地段,最後乾脆又搬到有城市文明的地方。可想而知,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對年輕人而言沒有未來,也沒有希望;就是在古代,有才能的人仍喜歡在機會多的城市奮手一搏以求出頭,何必在曠野中埋沒一生?

其實亞伯拉罕並不是沒有能力在大城市中謀生。他信仰專一,但對人不失機警,並非毫無戒心。一次為了飢荒到埃及,還事先告訴妻子要聲稱是妹妹,否則他自己有殺身之禍。這對一個女人是否太委屈、太利用,姑且不論,走在別人的土地上,沒有這點本能,大概早就被世界淘汰了。但是他又慷慨好善,招待曠野中過路人總是盡其所能。以前不像現在,走遠路的人少,又沒有地圖又沒有羅盤又沒有公路,隨便出遠門可能會死在荒漠中,能遇上任何人也算僥幸。可能因為如此,遊牧民族都比較好客。不過,遠離人潮的曠野民族也比較不問世事。亞伯拉罕倒還不至於,姪兒所住的城市被敵人擄掠,亞伯拉罕竟然自己動員家丁僕人趕去戰場,甚至擊潰敵人,救出姪兒;城市的國王欣喜之餘,想要籠絡人才,亞伯拉罕卻一口回絕,仍然繼續漂泊曠野中。這種自甘淡泊的精神雖然可敬,世上能做得到的可沒幾人。

然而這樣的人很可能名不見經傳。若非由於宗教,我們可能還是不會聽過他的名字。

一個來自烏爾的人,總不至於連蘇美爾的神祗也沒聽過。日有日神,月有月神,天有天神,河有水神,性愛有神,陰間有死神,其他神明還有幾百位。和亞伯拉罕同時遷離烏爾的族人,有一部分到了敘利亞就不走了,他們也還保留了神明的金像銀像。古世界很多民族都有專門保護自己民族的神,有的說是土地神,因為一家一族通常代代相傳,定居在同一塊土地上;有的說是祖先在天之靈繼續蔭佑子孫;有的說是神明專門揀選自己民族。反正這神只對自己人好,別人的神只保護別人,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倒也公平。

亞伯拉罕沒有留在族人當中求發展,他年歲不少卻還沒有孩子,所以把姪兒當兒子養,離開敘利亞也一並帶去。敘利亞境內還有幼發拉底河,一旦離開,曠野中水資源可是不易尋找。今天猶太人又稱為以色列人或希伯來人,其實希伯來的意思就是過河。過了這條河,前途茫茫,不下‘西出陽關無故人’或是‘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的感受。這其實只是詩人懷鄉之苦,真正荒漠中的苦,可能是毒蛇猛獸、豺狼蠍子,可能是山賊強盜,但是最常見的恐怕是乾渴。沙漠生態,通常下雨時山谷成池,但是兩週內總會乾成泥巴,再又重化為沙塵。水盡人遷,只能不斷地前進,到下一個有水的山谷再住幾週。看過非洲動物遷徙的大多知道,在沙塵滾滾的環境中前行,一不小心迷失方向可能就到不了水源,倒斃枯草碎石間。就算千辛萬苦到達了水池邊,你能來,獅子群也能來,甚至可以先到水邊等晚餐自動送上門來。人非走獸,至少可以用皮囊裝水,但是曠野中尋覓水源,仍然是又必要又棘手的麻煩。

這還是巴勒斯坦北部,山區較多的地方,一些小河川匯入加利利海(其實是淡水湖),西部靠海的黎巴嫩甚至有香柏木森林。往南沿約旦河而下,到河流中段就只剩年降雨量兩百五十毫米(國際定義的沙漠標準),到死海已經不到一百毫米,再往南的紅海甚至不到五十毫米。以地中海的氣流,帶到巴勒斯坦的水氣就不算多,以色列的山脊又擋風,山脊以東幾乎只有焚風,‘死’海一帶不毛之地,實至名歸。

沒水,只能靠挖井了。但是挖到了水,也有人來搶。人都很本位主義,換我做巴勒斯坦人,大概也很難接受一個過河來的外地人,居然在我的地盤上鑿井打到水,我自家人也希望能有多一點水用啊!有人說,世上戰爭以搶奪資源最常見,國與國尚且如此,對付一個外來人,趕走就是了,反正又不是親友關系。站在亞伯拉罕的立場,餐風露宿也罷了,晝夜溫差也罷了,身為一個異鄉人還要面對人情冷暖,到任何新環境都要適應陌生的語言,保持友善態度,可是當地人敵對立場卻難以改變,有利用價值就和你交易,有利害關系就視同陌路,漂泊了一生,還是始終孤獨。

或許是在曠野中聽見神的聲音,或許是在流浪中對形而上學有新的體認,亞伯拉罕對所倚靠的神,信仰一生不變,但是他所信的已不是蘇美爾的神,也不是家族地方的神。在荒漠中看見了天地悠悠,人何其渺小,自己人丁單薄,又何必把山水風火各自命名為神?難道神掌管的如此有限?難道人肉眼能見的星辰日月才算是神?難道不為神訂定名稱,神就不是神?難道不為神塑造雕像,神就不是神?難道不夾雜世間的七情六慾,神就不是神?難道自己未出生之前,神就不是神?難道自己歸塵土之後,神就不是神?

喧囂多元的都市環境能使人變得聰明,貧瘠艱苦的曠野環境卻能使人變得智慧。其實曠野也不是唯一冶鍊思維的地方,司馬遷寫過的:“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底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這樣說可能只對了一半,意有鬱結,發憤而作的確是原動力,但是天下不平則鳴的人很多,沒有澄澈洗鍊的眼光,他們作品又怎能流傳千古?當然,以司馬遷而言,著書留名百世是個人心願,畢竟他還住在人叢間,宗教上的啟發卻不是人叢中可獲得的。釋迦牟尼領悟生死,不是在王族中剖析人世,而是在菩提樹下悟到的;老子寫道德經,不是在周國都雒邑任職時焚膏繼晷,而是晚年在函谷關前看透一切;瑣羅亞斯德創立拜火教,不是身為米底王朝的貴族騎士,而是棄家隱居後摒除了傳統宗教;穆罕默德曾是麥加商人,卻自己遠離人群到山洞靜思。有些改變是要和人多接觸才能多理解,伯拉圖的政治理念就不是在雅典哲學空談能看到的,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就不是在修道院禁食懺悔能醒悟的。但有些觀點卻是要放下一切,與世無爭,才能看得更遠,想得更深,認知得更單純,體驗得更完全,思考得更去蕪存菁。

只是,‘坐思’仍然是有目的而為,真正的漂泊不是為了有一天回到人群拯救靈魂,號召信眾,凸現非凡智慧。真正的漂泊是每天在艱苦的環境中奮鬥,每天在未知的路上前行,每天在無際的穹蒼下扎營,手邊的皮囊還有水,身邊的牛羊沒走失,一日平安過去,夠感謝了。曠野路走得越久,越要學得自給自足,自保自救,不過路走得久,反而越覺得人力有時而窮,也因此信得更虔,敬得更深,倚靠得更專一,仰望得更堅定。在亞伯拉罕之後數百年,有個叫摩西的人帶領幾百萬猶太人浩浩蕩蕩出埃及,在曠野中漂泊也曾寫道:“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

從亙古到永遠,人在看自己滄桑一粟,站在有限與無限之間,似乎明白了什麼,又似乎還是什麼也不明白。不明白,那就繼續走下去吧,反正有神同在,就是漂泊也不孤獨,又何必懼怕?許多人每想到光陰百代之過客,要不是感嘆良多,就是鼓勵及時行樂。這兩種心態都屬消極,不過是掩飾的自哀自憐,自我麻痺。有人說,面對失敗要比面對成功需要更多勇氣,那麼擴大來說,面對壽命要比面對永恆需要更多勇氣。再多的財富地位自尊,要死的終究要死,人所以怕死,或許是因為從沒真正活過,想做的事千百件卻從沒時間做,想活的生活千百種卻從沒努力活,一輩子的路浪費一半埋怨一半,到死還毫無目的,怎能不怕?有些人尚且能達到自我目標,但是在緬懷之餘又怕再度失去,到頭來還是心有不甘。

亞伯拉罕所體驗的神是永遠不變的神,雖然自己人壽幾何,有機會認識這樣一位永恆的神也很榮幸了,就像大部分人不會成為國家元首總理,但是有機會和元首總理握手一次也很值得了。何況握手只有五秒鐘,有神同在是一生一世,如此眷顧也不枉此行了。

他沒有留下任何宗教典籍,他也沒有留下任何至理名言。然而一個曠野中流浪的過客,就這樣給世界帶來一份不尋常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