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1, 2010
羔羊:人命何價
談到亞伯拉罕,就早晚會提到一段讀起來不很舒服的事。
根據舊約聖經,亞伯拉罕年老得子,取名為以撒,自是寵愛有加,但是孩子漸漸長大,有一天神突然向他要求,要把以撒獻給神為燔祭。於是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驢備柴,帶僕人和兒子,起身往指示的地方去。三日之後,亞伯拉罕叫僕人等候,自己和以撒走路上山。孩子還問父親,火與柴都有,但羊羔在那裡?做父親的也只有說,神會預備。到了山上,亞伯拉罕築好壇,擺好柴,捆綁自己的兒子放在柴上,就要殺以撒時,神才出聲說,不要對孩子下手,這一切只是要看亞伯拉罕是否敬畏神,是否將獨生兒子留下不給神。神也真的預備一頭羊,兩角扣在樹叢中,亞伯拉罕就用那羊來代替兒子為燔祭。
這段往事,就是今天讀來也令人發毛。藉著父子兩人對話,似乎特別要強調,要殺的是一個會說話會叫爸爸的人,不是一頭咩叫的羊。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有時獵人看見沒有求生能力的小熊,尚且會因此不殺母熊,何況這裡被獻祭的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兒子,於心何忍?事蹟記載在聖經上,後世居然仍有走火入魔的人真的殺自己孩子祭神,還說是為了仿效亞伯拉罕,真是道德典範不學,專學錯誤示範。
猶太人寫歷史,比較沒有其他民族美化史實的傾向,有些家醜不外揚的事沒有故意隱瞞,想必是要後代從此獲得教訓。如果再往下看,舊約聖經裡描述到活人獻祭的事,都是用負面的看法,以色列人後來受到外族人影響又有以子女祭祀的惡習,經上總稱為“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這‘可憎’兩字道盡了一個民族對同時代其他文化草菅人命的反感。一般說來,青銅時代以前的文明對鬼神死人看得很重,普遍有人祭或殉葬的儀式,有的還包括獵首或食人,這些習俗到鐵器時代才慢慢消失。中國進入鐵器時代大約是春秋末年(公元前六百年),戰國時期魏王派西門豹治鄴,有河神娶妻之事記載于史記滑稽列傳,可說是民智開化的一步。希臘神話中有伯修斯和安德羅美達一段英雄救美,也是隱含人要自己面對克服環境,而不是用少女來祭滔天海浪的看法。中東和埃及進入鐵器時代較早,大約公元前一千三百年左右,但是亞伯拉罕比這時代又早了四百年以上。可以說猶太教傳承不以人為祭的觀念,在那時代還算是破天荒的前例。
也就是說,我們今天讀歷史該問的應該是,為何歷史上長期有祭人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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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四月初有篇報導說到,烏干達最近祭人的活動有增加的趨勢,2007年有三起,去年官方報出的就有小孩十五、成人十四起;非官方統計可能更高,單以警方查獲人數,去年有一百五十多人涉嫌被逮,五十多人被起訴。受害者多半是身體器官被切來‘做法’,以臉部或生殖器官居多。這在今日世界發生簡直令人髮指,而當地人迷信之甚,又令人覺得可悲。烏干達民智未開,有疾病通常找地方巫醫,因此每半里路就有一個巫醫,招牌打的總是各類疑難雜症,惡靈退散,蛀牙羊癲瘋性病,連防止盜竊和改運也一切包治,實在匪夷所思。做巫醫的通常比他人有錢,甚至多妻多子,可見醫病趕鬼的酬勞不菲。這些巫醫為了招靈醫病,有的用當地草藥為幻覺劑,有的全身顫抖用頭撞牆,但很多都宰一頭羊一只雞來招祖先靈魂,話說回來,如果不靈,巫醫也可能要用更極端的方式做法。被害的兒童有的是被綁架,也有的是窮人賣自己親人,據說活人可賣到幾千美金。
除了烏干達,印尼、南非、加蓬、坦桑尼亞也都有祭人之事。印度和中東雖然不再有活人祭,但還偶爾有把人活活燒死的酷刑,處死的很多是沒有社會地位的婦女,其實跟祭人也沒兩樣。奈及利亞近年來有好幾部血腥電影,內容都是以活人獻祭後得到大富大貴,導致一些急功近利的人也如法砲制。雖然法律禁止殺人為祭,但天高皇帝遠,這些國家又常是有法無紀,結果人性醜陋面依然作祟。
這裡可看出祭人的幾種心理問題,古今皆然:一是無知,二是自私,三是人口。
先說無知。古代人為了面對難料的環境,常會用各種方式希望能蒙神悦納,或是讓災害不至降臨,或是為占卜,有時甚至為還願,因由種種。要求的越重,向神明獻的禮品也相對越重。希臘特洛伊戰爭前,邁錫尼國王為了征戰勝利凱旋歸來,曾經要獻自己女兒為祭,由於家人掩護才未果。墨西哥地帶在十四世紀前有阿茲特克帝國,曾建立中美洲的大金字塔,完工後祭典和聖潔儀式中還殺了上萬人以謝神明。類似的風俗,日本曾有人柱,中國曾有打生樁,是在建築動土時,為避免觸怒冤魂或破壞風水,而把一兩名兒童活埋在工地內,以確保工程順利,美其名說是建成後孩童會成為橋或建築物的守護神,實際上仍然是駭人的鎮邪祭典。只是對無知的人來說,殺人的恐怖遠不及觸動天怒的恐怖,少數人的性命遠不及地震、洪水、暴風、海嘯、乾旱、瘟疫、飢荒、戰火會威脅全城百姓。
古羅馬劇作家Statius Caecilius曾寫道:“恐懼創造了世界上最早的神明。”真正鎮的不是邪,而是人心中的恐懼。真正求的不是天意,而是潛意識的心安理得。真正謝的不是神明,而是為自己螻蟻苟且偷生的態度加以名正言順。無知本身不是嚴重過錯,心誠也不是問題症結,問題的根本在于無知所衍生的不安,和不願改善自身愚昧,只想因循古人錯誤觀念的一種不負責心理。以今天來說,有些父母還守舊地認為孩子胖是營養好,殊不知兒童肥胖可能引起高血壓、糖尿病,年紀輕輕就得常出入醫院,原本是怕孩子營養不佳長不好,但是無知反而導致更糟的後果。當然,營養價值和人命問題是天壤之別,此題外話。
也可能有人會問,如果祭祀是為了神明保佑全國全城,怎麼人不乾脆自己捨身?這種事其實不是沒有,唐憲宗想迎佛骨入宮中供養,韓愈曾上了道措辭嚴厲的諫書《論佛骨表》,其中說百姓“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到後來唐懿宗再次迎佛,皇帝一帶頭,大臣百姓真有斷臂供佛,燒頭爍頂,狂熱有加。說是敬神,其中雖也免不了一些我比你虔誠,我比你捨得的瑣碎心態,真的做到大乘戒十忍中所謂的燒身供佛仍然大有其人。各種自殘自焚自殺的記錄,包括南朝梁代《高僧傳·亡身誦經》、唐代《續高僧傳·遺身篇》等文章。印度佛教經典《四分律》中記載釋迦牟尼指導下,修道的人為求超脫今世人生,或用刀自戟,或服毒藥,或互相殺害,甚至有六十個比丘請求婆羅門外道將自己殺死,釋迦牟尼升座講法時發現人數大減,得知情況後才趕緊糾正錯誤。這樣的敬神作法實在很邪,印度人到今日還崇尚宗教敬虔,比起任何發展中國家都要努力強調個人祭拜的誠意,或是恆河沐浴,或是赤足走火,或是親吻毒蛇,每年為爭相拜神被踐踏死的有幾百人,稱他是發展中國家,倒也有點不像。再廣義說,恐怖分子以宗教名義把自己變成行動炸彈,也算是一種變質的活祭,只是盲目得讓人不敢苟同,危險得讓社會雞犬不寧。畢竟,無知導致了世上多少悲慘事,不論對己對人都不值得自豪。
對有些人,只要事不關己,大可隔岸觀火。更正確地說,只要別人獻祭流血能讓自己不費一文而蒙神鬼祝福,有何不可?自私是人性,沒必要大驚小怪,不過人在自私時,外在表現卻不盡相同。前面說的窮人賣子換錢,巫蠱庸醫搜刮民脂,當然也出于貪婪,但是沒有顧客又怎麼有生意?非洲有許多地方家裡層次分得太霸道,男人至上,其次女人,兒童最末;媒體上報導飢荒時多少孩子沒東西吃,卻很少提到他們有食物男人自己先吃,吃飽了剩下的才留給別人吃。飲食尚且如此,其他方面也不例外。有疾病時自己花錢毫不心疼,甚至要賠上誰家孩子一條賤命也無所謂;反正自己現在不是孩子了,當然自己最重要。這種觀念大有媳婦熬成婆,主治醫師苦待實習醫師的味道,代代相傳變本加厲,竟很少人對一個蹩腳制度提出抗議修改。以祭人來說,古代社會似乎是司空見慣,有錢人當然會想辦法不讓自己孩子被犧牲,沒錢人也很認命地承受不平制度,大概管教孩子時還會說,再不乖就把你抓去祭神。真正可憐的是那些像羔羊般的聽話孩子,一旦被挑中了也只能邊哭邊被拉去祭場。美國有歌名為‘只有善良的人死得早’,此話不假,善良的人多半被踩在自私的人腳下,至死不悟。
類似的情況,陪葬是更自私的作為。古埃及人,蒙古人,南俄西徐亞人,中美洲各文明都常有大型陪葬,動輒全部妻妾家丁奴僕一起帶去往生。金字塔中殉葬的可能是服毒而死,兩河流域蘇美爾人在烏爾的陵墓中陪侍的可能是釘穿頭骨而死。南美秘魯的印加文化,常在帝王死後挑選大批孩童帶到高山上,讓他們飲藥麻痺後勒死或是任其凍死,好陪同帝王上天。這種儀式後代僅用形式代替,秦朝的兵馬俑和埃及後代用雕像取代真人,減少很多血腥戾氣,也降低社會成本,但是勞師動眾仍然極耗物資人力。人畢竟是人,說不怕死是騙人,但是面臨死亡的孤獨居然要大批人馬相隨,世上又有誰想孤獨去死?現代人比較清楚英雄難過鬼門關,不過想盡方法也要增加壽命,就是苟延殘喘也好。有人健康狀況極差,自己身體器官本來就會老化,卻希望有年輕人的器官可以移植保命。生化科技發展中有人已成功複製動物,立刻就有人希望能複製人類然後摘取器官來用。提議後社會抨擊得很厲害。以道德來說,複製出的人也是兒童,也是活生生的人,豈能犧牲創造的生命讓將死的人延年益壽?孔子說:“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就算不是要自己犧牲小我,總也不能為生存而葬送無辜性命。
最後來談人口。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曾提出有名的原則,世界人口若不節制,會按幾何級數增加,但食糧產量頂多只能算術級數增加,自然供應不足,到最後沒食物吃的人還是會死。世界人口到十五世紀前成長不多,可以歸諸於自然平衡;工業革命後產業改變,另當別論,但還是不可能無限制增加。看古代歷史,人多的時代也會有戰爭、飢荒、瘟疫伴隨而來,除此之外,人多的時代,少一個人也無所謂,農業社會要下田耕作,人多好辦事,當然會衍生多子多孫的觀念;但家裡有太多張嘴要吃飯,種再多也不夠吃,所以買賣奴婢雛妓的交易也出現了。在更落後的地方,乾脆連人也吃,還不見得是飢荒求生的下策。非洲利比亞,剛果,東南亞的新幾內亞到太平洋群島,甚至復活節島,都有食人遺蹟。西班牙發現新大陸,遇到中美洲文化,原本想先禮後兵;不料當地人宴請竟是用人肉,讓西班牙人無不作嘔,禮數也不必了,直接帶兵攻打。根據考古挖掘,阿茲特克人住的地帶本來就不易耕種,人口增多後乾脆以人為食,可說是人口論最不想看到的悲劇。
巴勒斯坦古代祭人,根據舊約聖經所記常是獻給巴力,就是雷雨和農作豐收的神。巴力是腓尼基人之稱,亞們迦南一帶也稱摩洛,後來輾轉流傳到希臘神話,又演變成手持鐮刀的克洛諾斯,曾因有預言他將被自己的孩子推翻,於是把子女一一吞噬。有這樣神話可能和當時巴力的祭祀有關,伯拉圖寫理想國,曾提到迦太基有青銅巨像,兩手中持幼童橫放大火坑上,火燒旺後青銅像臉還會笑,手會張開讓幼童掉入火坑。不過話說回來,一個雷雨豐收之神,怎麼化身成了吃孩子的神?這可能有其他因素。今天文化學家常探討氣象對歷史的影響,中東有許多令人爭議的古籍資料,現在還很難回答。可能在某個時代,人只是用牛羊謝天祈佑,但是幾個世紀過去,季風風向改變,雨露不再,草木乾枯,是不是神明不眷顧了?是不是獻上的祭品不夠看?人是萬物之靈,如果用人為祭,神明是否會因此降雨?諸如此類猜測,可能有村莊這樣辦,其他村莊也依樣畫符,用血灑地,用肉祭天,用不到六歲的孩子求神憐憫,從此拜神演化成祭人。可是氣候改變,綠洲成沙漠,求也是妄求。一個環境所能養活的人口就這麼多,假若遷徙還可能有一線生機,繼續留在本土本鄉只有滅亡的分。這樣想法今日不奇,對根深蒂固的農業社會實在難以接受。不接受,只好繼續殺人獻祭了。回顧歷史,看不到發揚光大的精神文化,只看到山窮水盡的無助吶喊,掩卷沉思,不知作何感想。
說了古今中外的殘酷血腥,再看回亞伯拉罕獻以撒,突然覺得有點感動。這麼多宗教不以人為重,生殺任意,猶太教卻從一段故事來正視人命的價值,在一個黑暗世界中點燃人道的亮光。有光才有希望,有希望才有未來。人生在世,總要活得漂亮,活得滿足,活得有尊嚴,活得像個人。恐懼,就當用知識化解;貪婪,就當用仁義教導;而無助,就當用勇氣打破困境。
我為亞伯拉罕,也為人類感到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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