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3, 2012

潮流:入境隨俗


今天,十架是基督教的不二象徵;其實在公元三世紀之前,基督徒並不用十架為標誌,只有逼迫他們的人才會把十架劃在他們牆上,像是要咒詛他們去死。那時代的信徒真正用的,往往是‘XP’標誌(希臘文‘基督’ΧΡΙΣΤΟΣ的頭兩個字母),從英國到北非沙漠邊緣的遺跡,甚至早期信徒的石棺上都可看見。十架會被普及化,還要到基督教被承認合法以後才有可能。不只十架,很多人一說到天主教,就會直接聯想到教皇聖母瑪利亞眾聖徒三一神觀等等;然而這些都是當時羅馬基督教界沒有的。

那麼這些觀念傳統,究竟何時出現,它們又出自何處?

第一世紀使徒們去世之後,各地教會仍然有長職負責,較大的基督教區還有宗主(Patriarch,或譯為牧首),但是由於教會分佈甚廣,相互之間聯絡仍有困難。第二世紀的教會領導人也留下許多書信作品,以後被整理成為‘教父作品’。比起保羅書信,這時候的著作缺乏勸慰全教會的整體性,畢竟他們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會被流傳下來,寫得自然不是很有系統,只因應當時需要而提筆。有的是信徒行為手冊,有的是殉道記;雖然也有些是為了辯護基督教教義而寫,但是內容已有點駁而不純,後來也沒有被列入正典。較有名的是革利免(Clement of Rome)寫給哥林多教會,委婉責備他們黨派紛爭,甚至年輕一輩驅逐長老等問題。負責羅馬教會的革利免,自也清楚羅馬對‘秩序’的重視,所以他主張神所造的宇宙是最有秩序,因此基督教也應依照秩序,不得混亂。

這種看法對教會影響很深遠。羅馬的法官兼作家Pliny the Younger曾對皇帝提過,基督徒過的生活既和平又道德,值得全羅馬作為典範;當代著名醫學家Galen從162年到羅馬行醫,也指出基督徒的生活有紀律、懂節制、道德崇高,比起一般人暴飲暴食、放縱情慾而染上疾病的要少。坦白說,基督徒屢次被無辜犧牲,給城裡暴民做精神上的宣洩,實在令人義憤填膺。但是他們卻沒有自暴自棄,跟暴民一齊威脅羅馬的秩序,也沒有像猶太人一般,死纏不休地挑戰羅馬政府。借用耶穌的登山寶訓:“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謙遜忍耐的基督徒,行為上無可指責,這些優點連不信的人都觀察得到,反而比政府的惡意污衊來得有說服力。

何況教會能後來居上,勝過異教,並不是因為基督徒不怕死。當時曾有皇帝嘲笑說:“既然這群人視死如歸,那我們又何必手下留情?”言下之意,敢死,固然精神可嘉,卻還不值得讓人尊敬。二十世紀的歷史家Will Durant認為,基督教能獲勝,是因為它的教義,比傳統希臘羅馬眾神,甚至異族崇拜,都要進步得多。羅馬宗教紛雜,神明的旨意卻難以測度;基督教則不一樣:神到世上是為了救人,更教導人要放眼在永生。正因為這個外來宗教對人生的解釋更有說服力,也更能補足人類的需要,所以雖然逼迫不斷,民眾還是願意相信。

然而羅馬的基督徒,並不代表整個基督教界。儘管革利免好言相勸,儘管羅馬的基督徒潔身自愛,那時基督教的重心根本不在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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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使用‘教皇’尊稱的,是埃及的亞歷山大教會。最早寫三一神觀的,是敘利亞安提阿教會,後來被北非迦太基教會的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發揚光大。而最早的聖母瑪利亞則是源自於帝國當時的艾西斯崇拜(Cult of Isis)

艾西斯是古埃及的女神;根據傳說,她丈夫被殺害,是她設法讓丈夫復活,而後來她兒子又為父報仇,順理成章當上古埃及第一任法老。幾千年的傳說演變之下,艾西斯成為眾神之母,既掌管死亡又兼生育之神,連同守護孩童,更以皇后身份母儀天下。亞歷山大未到尼羅河之前,整個上埃及幾乎都是艾西斯的信徒,至今殿宇仍在。自從希臘的托勒密王朝統治埃及之後,艾西斯崇拜也輾轉流入希臘羅馬社會,尤其在羅馬帝國時代特別興旺,大小城鎮都香火鼎盛。很特殊的是:艾西斯的崇拜幾乎吸收了以往所有女性神祗的特質,變得比男性神祗還偉大。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希臘羅馬社會中,這是很特異的現象。或許人已經厭倦了之前過度陽剛的宗教,才希望尋找不同的信仰思考方向,尤其在希臘文化褪色之後,艾西斯更代表了一種母親對子女的關愛,從搖籃到墳墓的安詳幸福。縱算這個外來宗教沒有廣為傳揚,信徒仍是蜂擁而至。

當然,艾西斯崇拜只滿足了當時人心的一部分需求;另一部分卻是由基督教補足了。我們不難理解:與其只幸福地活到死,何不再加死後上天堂?平心而論,當時兩種外來宗教倒有許多雷同之處,就是不分貴賤,不分男女老少,都可以與神建立一對一關係,也因此在下層社會中特別普遍。艾西斯是保衛女性的代表,而耶穌幫助婦女的例子也不勝枚舉。其他希臘羅馬的傳統信仰、外族異教,卻不特別重視女性。這可能與當代社會性別比例有關:據估計,公元200年左右,羅馬城裡男女比例大約131:100;距離首都較遠的地區,甚至有140:100的嚴重現象。殺嬰的現象在羅馬帝國並不罕見;希臘出土的族譜文獻顯示,六百個家庭中,只有六戶養超過一個女兒。既然比例如此懸殊,到某個程度社會也會變得畸形。羅馬的記錄,10%女孩十一歲之前結婚,44%女孩十四歲之前出嫁。雖然早婚在古代社會很常見,但早到某種程度,並非女性之福,根本像商品被出價高的人買走,而由於生理方面尚未發育完全,還有很多女孩死於產事。可是在基督教家庭中只有20%女孩十四歲之前出嫁,甚至有將近一半的女孩十八歲之後才出嫁;新約聖經更有許多婦女擔任教會執事,女性在教會中的地位比起在社會上高得多。艾西斯的信徒也是一樣,充分讓女性提高社會地位。有學者認為,不論是艾西斯崇拜或是基督教,都是因為虔誠婦女而傳入上流社會。

但是相似處只到此為止了。基督教有許多艾西斯崇拜缺乏的,不過它畢竟沒有女性神祗作為代言人。有心之人自然會想,何不截長補短,讓‘聖母瑪利亞’取而代之?福音書中的家譜已經提到,瑪利亞也是大衛皇室的後裔,加上她童女生下耶穌,身份格外不同。然而新約聖經可沒說要敬拜耶穌的母親。公元二世紀末的教會,為了要把瑪利亞‘升格’神性化,居然出現‘皇后’、‘眾聖徒之母’、‘耶穌與世人間的中保’、‘聖母升天’等教義,加油添醋、畫蛇添足太多了。信徒把一切美德都歸諸於瑪利亞,更有人根據亞當夏娃的傳統,硬是稱瑪利亞為‘新的夏娃’,還有人編寫‘瑪利亞傳’,真是越扯越遠。考古學家所發現西元前的艾西斯懷抱兒子的雕像,和後來的聖母抱子像沒兩樣。到西元四世紀,聖母瑪利亞的崇拜已經根深蒂固,再也剷除不掉了。

這種改變,是初世紀信徒們始料不及的。入境隨俗,本來就利弊參半;基督教固然可以汲取羅馬文化的優點,卻也容易近墨者黑,甚至誤入歧途。諷刺的是,教會對聖母瑪利亞的敬拜,並沒有讓男女平等的觀念普及,卻有許多神父斷章取義地要求女人絕對服從男人。歐洲從十二世紀起,甚至有年輕女孩被冠以‘女巫’名義獵殺。如此看來,反倒是沒有敬拜瑪利亞的初期教會,比較重視婦女信徒。

改變,不一定有意義;可是人往往在良久之後,還繼續為無意義的改變編造理由。

三一神觀的演變也是如此。當時福音書中有片段敘述,卻還沒有‘父、子、聖靈’的稱呼;一般教會也不在乎,反正信耶穌得救就很夠了。但是這在學術發達的希臘一帶卻引起糾紛,尤其排斥基督教的評論家,總喜歡挑出經卷裡的蛛絲馬跡來考倒基督徒:“你們不是只相信一位神麼?為什麼寫的一套,講的一套?那不是自相矛盾了?”面對質難,教會裡的知識份子自然要努力澄清,證明信仰有理。只是著述多,抄襲的也多,真正有條理的文章倒很少。何況有許多事,越解釋越複雜;不信的人沒興趣聽,信徒反而越聽越糊塗。更糟的是,仍然有信徒要打破沙鍋繼續追問:假若耶穌是被生下來的,那麼出生之前存不存在?假若耶穌和天父一樣是自古就存在,那他怎麼能算是被造?假若三個位格都相等,但是三個都彼此分開,那怎麼能算是只有一位神?到最後連神學家都說:我們不是神,自然無法全部了解其中的奧秘。這等於是沒解釋,浪費唇舌又死不認賬。

除了神觀,教會裡的知識份子也喜歡探討猶太教裡的‘屬靈意義’,既可與猶太人劃清界線,又暗示自己比猶太人懂得多。教父作品中有不少是在字面意義之外大做文章,另外尋找第二、三層的意義,還認為這些引申意義比字面、歷史、倫理的本來意義更重要更經典。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書已經有這現象,二世紀的教會文學又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比方猶太人不吃豬肉,他們就解釋是不可活得像豬一樣;猶太人不吃兔子,他們就解釋是不可性關係氾濫。這種‘屬靈’的啟示,實在牽強得讓人不敢領教。猶太教的內容不夠討論,他們還蒐集其他宗教的神話。比方中東傳說的火鳥死而復生,他們就把這傳說當成是預表耶穌復活。講難聽一點,這種無稽‘論文’在今天的學術界都會被淘汰,當時教會卻沾沾自喜地認為是至寶,實在有點敝帚自珍的味道。

同樣地,教皇的制度也是無中生有。早期基督教發展期間,很自然地學到羅馬人對組織結構的重視。其實古今中外一般宗教的發展,都不是很有系統,許多是各祭壇自己訂立敬拜方式,青廟黃廟不往來;基督教卻努力讓各教會的崇拜方式一致,洗禮方式一致,更發行信徒行為手冊給各教會,還為了教義問題開過好幾次會議。說它民主,不如說它很有企管概念;畢竟人總是比較習慣固定的宗教儀式,到任何地方都不陌生。也正因為各地教會有頻繁聯絡,才沒有在逼迫下被各個擊破,反而讓它互通有無、同舟共濟、迅速成長。

然而群龍無首的問題尚未解決。革利免雖然以羅馬教會名義寫信,但他也只以道德為由,並不認為羅馬有權管轄哥林多教會。到了二世紀中葉,亞歷山大的宗主自稱‘教皇’時,其他地方的宗主也不甘示弱,各自開始給自己‘加官進爵’。羅馬的宗主甚至以繼承彼得、保羅兩使徒的名義,宣稱羅馬代代主教都算是教皇。這其實和救恩根本無關,到最後不過是搞政治派系,搞得自己敵友難分。不過比起聖母瑪利亞的崇拜,教皇的設立至少有點功勞。那時教義上的紛爭不少,若沒有權威性人物消釋嫌隙,肯定會在教會裡結怨。羅馬的教皇會成為後來唯一的天主教代表人物,也是因為當時羅馬教會在闡釋教義、止息異端上有不少貢獻,才逐漸被各地教會認同。

不過其他的教皇並沒有認輸,尤其是被指為異端的‘政壇’敗將,豈肯善罷?到基督教合法化之後,反對的聲浪更烈:你這個羅馬的主教算哪根蔥?還不是靠皇帝關係狐假虎威?四世紀的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後,教會裡僵化的關係終於到了‘圖窮匕首見’的程度。最早脫離的是東方亞述教會(不是後來的希臘東正教),曾傳到波斯、印度、中國等地(唐朝稱之為景教)。接下來埃及亞歷山大的教皇也逐漸與羅馬脫離關係,自己在埃及獨立,甚至慢慢走火入魔,唆使信徒惡性攻擊不信的人。古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亞歷山大的燈塔,其實是亞歷山大的教皇命令教眾去摧毀的,連同當代最大的亞歷山大圖書館都被焚毀一空,盛極一時的大學學者被殺戮乾淨。只因為一個宗教首腦不容許其他文化的存在,古世界的智慧資產竟要面臨浩劫。至於希臘、土耳其一帶,是由以弗所教會為首,雖然沒用教皇頭銜,但是在神學上向來自認第一,根本不願附庸羅馬之下,屢次在教會會議中與羅馬作對;到了東羅馬帝國時期,君士坦丁堡教會成為重要的政治勢力,宗主們自然也不再聽命於羅馬教皇。後來成立的東正教只以耶穌為領導,並沒有立教皇,而各地方宗主也不像羅馬教皇有權威。

換言之,政治派系到最後還是讓整個基督教界四分五裂;教皇的名義更是分裂的導火線。

基督教既然在羅馬帝國境內生根發芽,肯定會受到羅馬潮流的影響。只是,明明現有的宗教就已經很有吸引力,何必還要去‘隨波逐流’地加入雜亂的教義,戴上虛榮的冠冕,追逐世界的頭銜,到最後自己也變得‘俗不可耐’?明朝學者傅山有四句書法名言:“寧拙毋巧,寧醜毋媚,寧支離毋輕滑,寧直率毋安排。”可惜懂得這原則的人不多。看似笨拙的,其實卻是最寶貴的;看似亮麗光鮮的,其實卻是把自己塗抹得不倫不類。教會信徒的道德秩序,對某些人來說,遠比不上行銷、論述、政權來得重要,而歷史終究也只記得聖母崇拜、神觀探討、教皇設立等細節。

百代光陰雲煙過,本來面目君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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