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2, 2013

阡陌:開荒南野際


拿破崙二十多年歐洲混戰中,漁翁得利的卻是美國。1803年拿破崙把214萬平方公里大的土地,以一千五百萬美金賣給美國,使原先的聯邦擴大不止一倍。當然,拿破崙急需籌措軍費,所以這塊未開發地區賤賣也無所謂;何況他很迷信,尤其怕加勒比海的巫蠱咒詛(其實只是黃熱病)會波及紐奧良(New Orleans)以北的法國屬地。不過土地每畝不到三毛錢,換算今日美金仍只有每畝42毛錢,實在買得太划算了。

但美國革命後不是嚴重赤字麼?那他們哪來的資金買地?

其實獨立戰爭期間,十三州政府已經向人民做了太多承諾,連軍餉都是印鈔票支付。參戰的佃農們,有很多是聽說勝利後,維吉尼亞、賓州西邊的俄亥俄地區(Ohio)會開放賣給一般人民,小老百姓不必再寄人籬下,為地主耕作。可是戰後這項‘耕者有其田’的法案卻不容易實施,畢竟第一、鈔票貶值,農民也放棄了買地的夢想;第二、這是不熟悉的印第安人地區,又在阿帕拉契山脈(Appalachian)以西,人怎麼敢冒險?這層麻煩在東岸十三州也有,因為歐洲久經農民定居,土地都是皇室所有;英國是第一個把地產視為貨品的國家,但千百年來各郡縣地界已成傳統;新大陸卻可能有土地上的糾紛,所以衍生了土地測量的必須性。有錢的地主往往請人翻山越嶺勘察土地,測量的人可能面對密林泥沼蚊蟲蛇獸,所以從事這行業的,差不多都是年輕力壯的野外求生專家。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就是勘察出身的,當時經驗老到的是週薪美金一百,連華盛頓後來當總統都沒賺這麼多。不只如此,測量的也是第一個知道地價的人,所以他們也最早投入土地買賣;華盛頓才二十歲就購置第一塊田產,步上中產階級之路,奠定未來的基礎。

不論如何,沒有土地勘察,就不能買賣。古埃及由於尼羅河氾濫而創尺規劃地,幾何學從此問世。然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測量總要先有標準。這時代還沒有優良的經緯儀,很多是用準繩;偏偏市場有一大堆傳統規則,連長度也無法整齊劃一:歐洲自查理曼大帝以來,每個國王都把自己肘長腳寬定為標準,造成新王登基就更改尺寸的問題,後來英國採用公定長度,才把羅馬帝國慣用的‘五千尺’定為一英哩,換算起來是5280英尺(1.609公里)。這種麻煩的度量衡到處可見,尤其英國喜歡用二的倍數為單位,一桶等於8加侖等於32夸脫等於64品脫等於128杯,一杯等於16湯匙等於48茶匙,連今天英美要買螺絲起子都是7/8英寸的奇怪規格。土地勘測也亂七八糟,平地草原是一繩算一尺,樹林沼澤卻三繩算一尺,良心差的勘察免不了動手腳;加上沒有明確座標,往往只用疊石、砍樹為記。縱算有地圖比沒有好,這種不明確測量實在很難證明產權。

在此時出現了英國數學家Edmund Gunter的測量鏈。測鏈本身是鐵製,分為100節,總長66英尺,乍看之下不起眼,卻是刻意揉合了傳統的二的倍數與科學時代的十進位計算:一畝田剛好是用鏈量4乘4的大小,而每十個環節用不同顏色標識,可以很清楚記錄第38節有河溝,第87節有橡樹。這一來別人要改變木石標記、強佔土地也比較難,畢竟記錄越精確就越可靠。測鏈還有個改變,就是不論任何地形,單長度位都不換;鑄鐵比量繩打造困難,卻也因此不讓測量有造假的餘地。到美國獨立時,測鏈已經成為英美共同的權威標準,一些當時建立的城市,市中心馬路寬就直接是測鏈長度。

可是有了標準還不夠,要把土地規劃得理想,仍需要有人推行法案。這個人就是後來總統傑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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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佛森出身上流社會,又受到理性主義薰陶,對社會平等十分重視,卻也對一般提出的人權法案不予置評。他很相信,除非人民有自己的土地,否則受僱於人,哪來的民主自由平等?可惜他的觀點在當時算少數,獨立戰爭的導火線,有部分是因為英國喬治三世禁止私賣阿帕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今肯塔基、田納西兩州);革命後國會裡仍是地產大盤商居多,華盛頓自己是密西西比地產公司創始人之一,富蘭克林與東田納西公司有瓜葛,開國元勳Patrick Henry擁有伊利諾公司,而俄亥俄公司則是陸軍工程總指揮普特南(Rufus Putnam)的囊中之物。這簡直和歐洲的貴族封建制度沒兩樣,只把商標取代爵位而已。各州也盡量誇大地盤,維吉尼亞宣稱聖路易(St. Louis)以東都是自己範圍,喬治亞說自己州界到紐奧良東側,麻省甚至強調自己界線到太平洋;為了這些爭執,馬里蘭等沒地可佔的小州差點不加入共和國。

1779年傑佛森被選為維吉尼亞州長,隨即開始實施他的‘夢想’。他的目標是把維吉尼亞西邊一些土地平價賣給人民;偏偏有錢人都先賄賂勘測人,然後壟斷市場買走最好的土地;單一個費城富商兼國會財務委員,就私自買了一百五十萬畝良田,然後抬價轉賣。這教訓讓傑佛森終生難忘,後來到了國會,面對財主們垂涎俄亥俄州的地產,他卻堅決反對,除非標準測量,否則國有土地決不能賣。1784年,國會面對戰後赤字、外國索債,不得不通過傑佛森的議案,希望能盡快劃地賣地還債。議案也包括,每塊地方人口達到兩萬後,可以申請成立新的一州,與原先十三州同等。這一來貴族世襲變得毫無意義,一下子很多人已經開始盤算那些地方可以成立新州郡,密西根、印第安那等地名都很快被寫入簿冊,以待來者。更重要的是,許多新州縣除非遇到河流,邊界全與經緯線平行,田園也是普遍方格。傑佛森認為方形是最基本也最公平的完美形狀,而要規劃土地,最好是方格狀,大小平均,童叟無欺;連他自家和捐建的維吉尼亞大學都用方形為基礎。這是很古怪的執著,但一種史無前例的規劃,也從此變為美國傳統;今日搭飛機俯瞰美國,地上方田仍然平整得猶如尺量。

講起來容易,其實要產生這傳統之前,還得先客服幾個大問題:

第一、商人一樣可能買通聯邦政府的勘察,私下舞弊作假。最先投入俄亥俄土地買賣的,究竟願不願意配合?畢竟這會持續影響到以後的交易。很慶幸的是,當時投資俄亥俄東側的陸軍大將普特南,雖然也靠公司獲利菲淺,但另一方面他卻很照顧自己曾出生入死的軍隊,所以大部分土地仍按照方田制,轉手給參與獨立戰爭的士卒。儘管老練圓滑的商人普特南,與理想崇高的傑佛森是宿敵,甚至兩人從不交談,可是倘若沒有這起初的投資,美國的土地規劃勢必胎死腹中,政府也只能永遠任憑大財團謀利。

第二、人民還不能相信政府。小老百姓又不是瞎了眼,戰後鈔票貶值、政府赤字的問題,大家心裡有數,誰敢保證這些地會不會真的登記屬自己?就算是,假若鳥不生蛋的荒野被誇大為黑土肥沃的平原,自己辛苦累積的一切豈不付諸流水?政府信不過土地商,人民又不信任政府,雙重心理下,1787年土地買賣簡直門可羅雀。傑佛森尷尬之下,才趕快向財政部長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請教;算起來這是獨立後兩黨首度合作解決問題。漢密爾頓給他的回答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你究竟是想造福人民,還是想懲治商人?假如你厭惡不肖商人的行徑,那你應該用條規鼓勵他們配合你,而不是拼命篩選買者,最後反而讓商人替你打反廣告。

一語驚醒夢中人,傑佛森不再去管制大地主低價購買俄亥俄州土地,反而更降價出售,對買方只約法三章:土地保持方格,轉賣的土地也要向政府登記名字,而最重要的是每三十六格必須有公共設施(比方學校)。這項改變比純粹賣地更有效;土地商買田,本來就為了獲利,但是買到了之後卻變成他們必須在這土地上投資增值。私人的地,幾萬畝也不需要設校;但既然政府要求,商人一方面為了配合政策,二方面為了吸引買主,三方面為了相互競爭,反而會向佃農們廣告自己規劃的小學、市集、圖書館有多完善。既有人願意買地,其他人總算開始怕自己錯失機會,紛紛響應購地熱潮;希望省錢的直接向政府買,希望有好環境的則是向土地商買。國庫漸漸開始有積蓄,商人踴躍改變營業方針,佃農逐步遷入俄亥俄州。無論出發點是為了獲利還是為了補赤字,真正受益人終歸是住戶。

何況時值歐洲大戰,農人怕被徵兵,又覺得可以在美洲有自己土地,一時搭船移民來的群眾數以萬計。俄亥俄州的Dayton儼然成為西北方印第安那、密西根、伊利諾、威斯康辛的拍賣總部;而這些地區德裔人口多於英裔,也不算意外;畢竟英國來的容易靠關係在十三州尋出路,躲避戰亂的中歐農民卻在十三州無依無靠,只能把帶來的財產押在拓荒土地上。幸虧美國為了國庫,不嫌棄任何人來購地定居,否則以今日各國的種族問題,政府頭痛都來不及了,還能給新移民機會麼?

第三、土地劃分的制度,只限於美國北部;南部仍是大地主大財團的天下。這一點傑佛森完全沒轍,畢竟南方從一開始就有嚴重官商勾結的貪污現象,北卡是丘陵地,地主們興趣還不大,但南卡和喬治亞卻幾乎是州長、法官、議員分贓的環境,地也是霸占河岸的不規則形狀,最肥沃的地段都由自己人近水樓台先得月。更重要的是,南方的土地難以轉賣,因為土地根本沒有公正量過,有地的農夫們也怕被騙了錢而不敢出售土地;這裡的農民既對田園有深厚的情感,卻也因無法離開土地而覺得猶如牢籠。作家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的小說《下去吧,摩西》,主角曾嘆道:“你難道看不出?這整塊南方是被咒詛的,而我們所有出生於此,被它養大的,無論白人黑人,都活在這咒詛下,逃不了啊!”

1795年喬治亞跟隨潮流出售國土,居然把阿拉巴馬和密西西比北部,用五十萬賣給四個大地主(真正付款卻又不到一半)。聯邦檢察官發現州政府中只有一人沒有買公司股票或收取賄金,其他全部涉嫌貪污,連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與田納西州長都有份。緋聞上報後輿論暄騰,卻還過了一年才買賣中止,而這當中已經賣的也無法再收回。北部都開始往聖路易、密蘇里一帶拓展了,整條密西西比河的墾荒栽種不過是遲早的事。那麼一旦法國把這塊地賣給美國,南部會不會也繼續貪污地私自購地?不趕快曲突徙薪,一旦國家版圖增倍,難道最後只是把國庫的錢轉送給少數內線交易的人?

唯利是圖的商人,遠比不上知法玩法的政客危險。

基於這點,傑佛森一上任為總統就開除了與土地有關的政府高幹,改任執行長。由於有聯邦政府出手,紐奧良、路易斯安那、和整塊中部大陸才被強迫先劃地後交易,土地也由原先的不規則狀重劃為方格。不少人手持原來法國的土地權狀,要求美國政府按祖產給他們這些地(其實多數是偽造文書),美國政府卻一視同仁。要地,就排隊登記;政府既沒有漫天喊價,農民也不應無理取鬧地埋怨哭訴。什麼是公平?法制、機會、金錢就是公平。

只是傑佛森始終無法根除南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弊端。或者可以說,就算他身為總統,對南部也毫無影響力。南方的大地主們很類似今日的公司財團,可是在一個交通傳訊不變的時代,他們更是典型的國際大盤商;北部的農田是自給自足,南部的收成卻可以轉銷歐洲,增加出口量。那時棉花市價暴漲,財主們原先是在南卡與喬治亞栽種,但為了因應市場需求,也紛紛到阿拉巴馬、密西西比購地置產,就好像大企業為了迎合訂單而增加廠房。阿拉巴馬的Huntsville成為富紳投資的接洽中心,而也因為有國際資金不斷流入,這些地方根本不在乎北部怎樣土地規劃,怎樣讓佃農們自由。坦白說,剛成型的美國還是農業為本,而最能夠提供農業稅收的還是南部;總統怎麼敢真的與他們作對?

如果歷史是一連串偶然的集合,那麼未來的南北戰爭,很早就種下了毒苗。如果沒有棉花漲價,那麼南部財主們的地位也不會變得穩如泰山。然則棉花又為何突然漲價?原因倒是出於英國的工業革命,顛覆了傳統紡織業。工廠要薄利多銷,當然得從產地買進大量原料。不論美國南北,大家如此積極買地開墾,終歸是出自社會大環境的改變。

歷史巨輪推動了,世界也開始加速了。。。

Saturday, September 21, 2013

銷鑠:天蒼蒼,野茫茫


在尚未有一次世界大戰之前,1793-1815被稱為最大的戰爭。導火線已經提過:路易十六被斬,因而歐洲各國向法國共和宣戰。最初幾年法國仍處內亂狀態,無暇分心,只能挨打;但很快地有人在軍伍中脫穎而出,更由於意大利之役名噪一時。這人名叫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當時28歲,可稱年輕有為。

拿破崙是個天才。他對讀過的古今戰事幾乎過目不忘,更厲害是連手下幾萬個士兵的姓名、能力、戰績都記得。他幾乎有透視人心的本領,可以叫人為他赴湯蹈火;不過他敢直接在前線提拔小卒為將官,不在乎名門貴族的眼光,確實是個知人善任的領導,也難怪大家對他忠心耿耿。在戰場上他操縱隊伍如入化境,面對他的敵方將領都以為他兵力多得嚇人,其實他蒐集情報、聲東擊西、挑弱點下手的功夫堪稱一流,連今日各國軍校都仍用來授課分析。當年法國強敵環伺,大家渴求的英雄必須是實力派人物。拿破崙不負眾望,1797年把整個意大利北方由奧地利手中搶過來;1800年在意大利二度擊敗奧地利;1806年面對五國聯軍(俄國、瑞典、英國、德國薩克森聯邦、及普魯士),竟輕而易舉地重挫敵軍;1807年與俄國簽和平條約;1808年入侵西班牙;1809年與奧地利三度交戰,讓對手折損慘重。不過這段期間他也努力鞏固自己勢力,1799年奪權,對法國人民宣稱交戰是為了保護領土、廣傳自由;1802年被提名終身是第一執政;1804年當皇帝;到1812年法蘭西帝國的版圖已經由葡萄牙到波蘭,各國稱臣。歐洲只剩兩塊地方他尚未指染而已。

一個卓越人才往往會把世界當作自己一生的挑戰,將帥們更喜歡以軍事擴張證明自己高人一等。拿破崙要稱霸歐洲,勢必要讓近在咫尺的英國投降。但英國海軍強大,法國陸軍有利;拿破崙無法進犯不列顛,英國也無法在歐陸上佔便宜。拿破崙對英國經濟封鎖不見效,乾脆先對付另一塊領域:俄國畢竟是陸軍可及的範圍。那時沙皇亞歷山大算是平庸之輩,雖受過法式教育,卻生性懶散,做事沒耐性,朝政通常虎頭蛇尾,連看完的書也沒幾本。拿破崙要對付這種國家元首還不容易?他與俄國簽和平條約前,先要求會晤;亞歷山大先入為主,認為對方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見面後竟是個風度翩翩的知識分子,兩人暢談文藝音樂,拿破崙還不時捧捧沙皇,說天下君王只有他兩人值得相提並論。這草包沙皇心裡一樂,想也不想就簽了和平條約。

巧言令色鮮矣仁。沙皇回到聖彼得堡,朝臣大罵,才知道上當。條約把波蘭劃為中立地帶,雙方軍伍互不干涉,法國遠,倒無所謂,俄國豈不等於讓人欺到自家門前?他後悔之餘才又派人設法與英國重新建交。這一點拿破崙早就算計到了;與英國建交,就是與法國毀約,也讓法國有理由向俄國宣戰。話說回來,被拿破崙愚弄的也不止亞歷山大一人;當時他征伐西班牙、意大利、荷蘭、奧地利、德國,屢次聲稱是要讓這些人獲得法國的共和自由,因而廣受文人愛戴;但是下層老百姓只是踏腳石,拿破崙哪會讓他們自由?對各國貴族他當然保證,只要服從他,就不干涉內政;然而得到各地富紳的支持,拿破崙一樣強迫他們出兵出糧。忿恨也沒用,付出的信任已無法挽回了。音樂家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本來想把第三交響曲獻給拿破崙,結果聽說他稱帝,一氣之下撕了樂譜。

可惜天意難測。為了準備1812年俄國戰役,拿破崙動用了69萬人,最後回到法國的竟只有幾千人,如此全軍覆沒實在太難看了。再參看許多當時資料,真正死在疆場上的遠不及十萬,剩下的呢?史學家說他們飢寒交加,一代青年人全倒斃在冰天雪地的荒原上。那更怪了,拿破崙又不是初出茅廬,大軍進攻時才六月,怎麼會面臨嚴冬的噩運?

2001年立陶宛的首都,有建商在設地下電纜時,竟挖出為數逾萬的骸骨,一時寰宇震驚。史學家很快地考證,這些是隨拿破崙東征的軍隊。奇的是他們毫無槍砲傷痕,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化驗的人很快發現,這些人都感染了斑疹傷寒(Ty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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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疹傷寒與一般稱的傷寒(typhoid fever)不同。傷寒是食水污染造成的腸胃傳染病;斑疹傷寒則是以蝨子為媒介的急性傳染病,人是唯一的寄主,疾病由叮咬處或表皮傷口入侵,起初只感覺到中暑般的暈眩,之後才有噁心、畏寒、虛脫、發燒、腹瀉,頭痛到不能視物、全身疼痛到站不起來的症狀(所以被誤認是傷寒)。五六天後出現斑點,開始大寒大熱,發燒兩週期間往往神智不清,體力全無,連喝水吞嚥都有困難,嚴重的手指腳趾末梢會發黑腐壞。斑疹傷寒的病原細菌與細胞中的粒線體相似,也因此會取代細胞的能源製造,讓健康細胞逐步壞死;這會導致外表看不到的微血管無法輸血,肺泡無法交換氧氣,身體因缺氧而變得死灰,甚因低血壓而休克,或心臟因負荷加重而衰竭。這段時間若不照顧,難免送命。今日醫療進步,斑疹傷寒只在非洲見到,但一旦染病尚要療養兩週,死亡率仍有10-40%;兩世紀前更嚴重,而且越是冬季或寒帶地區越常見,畢竟那時衛生條件還相當落後:越不洗澡、越不換衣服,越近身取暖,體蝨傳播也越快。

戰爭更是疾病爆發的盛大舞台,因為物資人手不足,倒下的士兵根本沒人理會,而重病者的衣物又立刻被人瓜分。結果越大的軍團,就越利於細菌蔓延。

在1812年之前,拿破崙帶領過最多的只有七萬五千人;以少勝多,讓五國聯軍投降,可算是他事業的巔峰。不過他為何要帶將近十倍的軍力去挑戰俄國?眾說紛紜,理由都很牽強;或許被統治地區人心思變,所以他想用雷霆萬鈞之勢懾服各國。不論如何,拿破崙陣營的52萬步兵、9萬騎兵、5萬砲手、2萬其他部隊、再加上馬夫、廚子、信差、地勤、補給、醫療(拿破崙首次動用急救馬車,是今日救護車的前身),雖然三分之二不是法國兵,準備工作也絕不馬虎。

俄國雖誇兵力22萬,終究有點名實不副;將官多半出自豪門,搞政治的比搞軍事的多;中層的軍官是靠賄賂升遷,戰場上也很無能;下層士兵吃的差,武器差,卻有熊豹狼虎般的彪悍狠勁,只是無人領導,仍難與拿破崙抗衡。然而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沙皇為了逃避貴族官說,乾脆暫時委任普魯士的巴克莱(Michael Barclay de Tolly)為第一軍總帥。那時普魯士已被拿破崙佔領,有些軍事家便投往俄國,尋找擊潰拿破崙的機會。寫《戰爭論》的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一向與中國孫子齊名,當年也在沙皇軍謀團中效力。巴克萊知道敵我兵力懸殊,所以盡量保存兵力。這與後來戰局有決定性影響。

拿破崙直覺認為,沙皇要戰,必是在前線開火,然後戰敗求和;而且夏季的俄國草原有足夠的大麥小麥燕麥,可以提供軍伍戰馬。然而他在路上向各地貴族徵收的糧備,將官哪有不榨油的?結果物資不足的士兵們幾乎是強搶民戶,怨聲載道比比皆是。德國奧地利以東,森林多農田少,大家搶的也有限,加上耕種季節短,一些麥穗還太青,士兵吃了拉肚子,戰馬暴斃,也不在話下。不過拿破崙畢竟粗中帶細,法國的糧隊仍不斷開往前線,沒有人真的餓到無力作戰。

只是在步靴聲馬蹄聲中,行軍時倒在路旁的幾個小卒,尚沒人留意。當代醫師認定某些地方有瘴氣,所以軍隊染病總是難免的,也因此將領作戰前都估計增加兩成軍力以防萬一,反正過了危險地帶就沒事。那時的人還太小看微生物的殺傷力;根據軍醫日記,六月24日在立陶宛宣戰前,某些師旅已經折了萬人,全軍每天還繼續損失四千到六千人,只是怕被拿破崙問罪而不敢上報;病帳中約有三萬人,擁擠不堪。其實也正因擁擠,才讓疾病擴散更快;到八月初病人數量已達八萬,甚至患者層層躺在其他患者身上。雖然記錄中熱病、黃疸、肝炎、腸炎、胸膜炎的描述也有,終究不及‘高燒腹瀉’的病例多得可怕。死亡逾量,工兵當然趕快草草埋葬,連彌留狀態的病人也一併活埋;有身份的人送到民宅修道院靜養,不過往往連佃農修女都跟著染病;裝病逃兵的倒算少數,很多兵卒認定病營有去無回,再怎麼高燒也不敢吭聲。後代分析,拿破崙宣戰才一週,軍隊人數已經比出師時少了十萬人,等於是前線戰力的四分之一。

換言之,戰爭已經在倒數計時:究竟拿破崙會先擊敗沙皇軍隊,還是先被斑疹傷寒擊敗?

俄國的狐疑不決,就成了戰爭關鍵。沙皇本來在樞紐地帶建土堡,預計由巴克萊誘敵軍到此勝戰;然而普魯士的謀士去視察卻說,土堡建築太慢,根本不敷使用。整塊俄國草原上其實也沒幾個可防守的地方,所以俄軍一直用焦土政策且戰且退,又耗了一個月。巴克萊甚至擺出空城計,故意做出堅決反攻、不再退讓的姿態,然後逃之夭夭。拿破崙不在乎佔領多少土地,只想要沙皇公開認輸,所以總是劍拔弩張地佈局,希望能一戰定天下;偏偏俄國戰略屢次叫他大失所望。八月14日抵達第聶伯河畔(Dnieper),病夭的越多,主軍竟只剩18萬人,二軍剩不到兩萬人,另有十萬在病營;何況這種遊戰對俄國幾乎沒損失,對自己卻很不利,即使到鴻飛霜降也未必有戰果。拿破崙幾次想放棄卻騎虎難下,於是毅然決定直攻莫斯科,對方總不能不抵抗吧?

沙皇身邊群臣,對普魯士將領帶兵早就頗有微詞,這‘不戰而走’的招數更讓他們覺得丟臉,因此對巴克萊施壓,要他反攻。偏偏下次他仍盡可能保留兵力,使朝廷大怒,改由庫圖佐夫(Mikhail Kutuzov)為總司令。文豪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中對庫圖佐夫的描述幾乎猶如聖人,實際上庫圖佐夫很會紙上談兵,也很會作秀,平時常與士官同吃喝同嫖妓,深得軍心,但1812年他指揮的兩次戰役都慘敗。九月7日,兩軍終於正式交鋒,拿破崙一方只剩13萬,庫圖佐夫約15萬,結果因新兵未練,佈陣不良,又來不及招架偷襲部隊,俄國潰不成軍,到最後還是巴克萊苦撐才勉強退兵。法國戰死近三萬,俄國折損近五萬,退兵莫斯科外。莫斯科有錢人紛紛打包逃難,沒錢人奮勇加入志願軍,要與拿破崙一決死戰。可是庫圖佐夫居然還向沙皇誇是大捷(結果聖彼得堡大開慶功宴),對莫斯科人民則說軍力太弱,必須撤退(其實他自己才是驚弓之鳥)。消息一出,全軍大罵,莫斯科市長認清他欺上瞞下的為人,對他嗤之以鼻。然而戰爭是他全權指揮,由不得別人做決定。將領們則按他的決策做出最壞的打算:有的向拿破崙請求24小時‘準備投降’,以便爭取時間撤退;有的打翻城裡所有煤油、伏特加酒窖;更有的留城做預備。許多人抱著孩子,在城外哭道:“看莫斯科最後一眼吧!以後見不到了。”

另一邊,拿破崙手上不到十萬,又擔心沙皇出爾反爾,即使莫斯科被佔也不投降;所以還沒到莫斯科之前,他已經向各國再次徵兵20萬。九月15日大軍開到莫斯科城下,士卒們遠遠見到金碧輝煌的屋頂雕樑,無不興高采烈;只有拿破崙見不到將官權貴出城迎接,甚至全城沒幾個人影,鬱鬱不樂地‘霸占’克里姆林宮,任由軍隊大吃大搶。當晚,留在城裡的縱火隊開始行動,雖然有人立刻被槍擊,但火隨風勢,16日凌晨已逼近克里姆林宮。拿破崙本以為莫斯科人再怎麼縱火也不會毀了歷史古蹟,現在目睹大火,腦裡一片混亂:會縱火自傷的,肯定不會投降;要和俄國長期抗戰,他有勝算麼?

大火三天,法國全軍灰頭土臉,到第四日火勢漸息,百代經營全成了焦炭。拿破崙面對的,一是無法過冬的莫斯科,二是未知的敵人動向,三是仍舊猖獗的疾病;存活至今軍隊,這時已有些免疫力,新來的徵兵卻如火上澆油,又開始另一波迅速感染。九成以上死亡都是因斑疹傷寒。其實庫圖佐夫的軍隊這時也染上了相同病症,接下來三個月中死了至少五萬人,但他要徵召民兵總比拿破崙快;然而火燒莫斯科的消息已經傳到聖彼得堡了,大家議論紛紛,連克里姆林宮都焚了,之前戰役怎麼可能是大捷?最後沙皇沒將庫圖佐夫革職,卻也從此不再信任他。庫圖佐夫為了向沙皇重證自己實力,還刻意帶兵要截斷拿破崙的補給線。拿破崙才擔心敵人不出面,這下子正好讓他退出莫斯科,也可再敗俄軍,恢復士氣。

十月16日,大軍沿原路西行;四個月來拿破崙的步兵已經死了四十萬人,俄國冬天才剛要來臨。不幸的是,沿原路回去,也代表當地已經沒食物可搶來用了。離開莫斯科時還有人滿載金銀,但路上顛簸,加上開始下雪,滿地泥濘,失足斷腿的馬也得宰來吃,路上拋棄的財寶珍玩已經乏人問津。補給線尚未恢復,飢腸轆轆的兵卒們對疾病的抵抗力也越弱,病倒途中的,根本沒人知道是飢寒交加或是病重乏力;但能走的絕不敢耽擱,等到法軍過境,俄國農民對還沒死透的敵兵,會很不留情地洩憤,有的還被折磨到血肉難分。拿破崙也知道這是敵人領域,自己軍力日減,十萬,九萬,八萬。。。雖然佯稱要再敗俄軍,其實不要被追上就謝天謝地了。

十一月9日他們終於回到第聶伯河畔與補給隊會合,沒想到先前的傷患病患近兩萬人,再加上四周湧來的難民,已經大量消耗物資,還能剩多少給主軍用?全城都是屍臭,附近染病的人把所有可住的建築物都擠滿了,連教堂都得拒人於門外。入夜後溫度降到攝氏-20度以下,有的太靠近營火而瞎眼、衣著起火。拿破崙不敢多待,沿路遇上庫圖佐夫十萬兵包圍,仍把對手打的落花流水;只是俄軍熟悉地勢,沿途陰魂不散地追剿,又減了三萬人,但他居然還能帶四萬人死裡逃生,領軍本事畢竟是當代第一。十二月回到立陶宛,氣溫近-40度,離開時只剩一萬,到普魯士只剩七千,回到法國只剩兩千。僅存的幾千人把戰場上的疾病帶給家人,繼續流毒無窮。

這次嚴重挫敗,原本臣服的各國全反了。1813年普魯士脫離拿破崙掌控,與俄國、英國建交,向法國宣戰;拿破崙打算徵兵60萬,只徵得20萬,而這些已經不是經驗老到的精兵,而是從未握過步槍的新手。斑疹傷寒仍在軍伍中大肆蔓延。三個月後拿破崙簽約解散帝國聯盟。不久瑞典斷交,奧地利翻臉,縱算是拿破崙的過人本事,也無法指揮菜鳥軍隊對抗各國。1814年巴黎失陷,拿破崙退位,王位傳給魯鈍的路易十八。1815年他想東山再起,卻因缺乏人力而慘敗滑鐵盧,四十五歲的軍事天才從此被流放至死。

後代對拿破崙的表貶不一,但總說他驕傲,甚至傳說他很矮。其實他身高171公分,比起當時法國男性平均157公分可不算矮;然而說他驕傲倒不為過。他天資過人,身體也一向健康,任何疾病都不藥而癒;結果他畢生賞識有能力的強壯士兵,卻對病患缺乏惻隱之心,甚至歧視病人,以為他們體格軟弱是罪過。身為將領,他會到病營與傷患握手致謝,對病患他也會做人情地慰問;但離開病營後,他對病患的態度一樣負面,還往往責怪這些病人,讓他達不到預期兵力。在他濫用下,歐洲一代青年盡歸黃土,他卻不思檢討。輕蔑,導致忽視。忽視,導致失控。失控,導致一生功業皆成泡影。

他死於胃癌,而非奪走幾十萬人性命的斑疹傷寒。不過對一個病痛纏身的人而言,那也沒什不同。

                        “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曹雪芹《紅樓夢》

Saturday, August 31, 2013

剄刑:理性的悲劇


十八世紀歐洲有不少政治變革,規模與影響力都值得青史題名,但留下成果卻很難說。以下是我個人對這時代政治的頒獎:

第一名是普魯士(Prussia)。好比周朝演變為諸侯國,神聖羅馬帝國也分裂為各自為政的王國;普魯士等於是那時的秦國,變法成功後,未來即將把整個日耳曼地帶再度統一,成為今日熟悉的德國。腓特烈大帝(Friedrich der Große)是它的商鞅,用法紀讓普魯士富國強兵;也是它的張儀,用手段讓其他王國個別與自己結盟;又是它的范雎,與俄國、奧地利聯手,三國瓜分中間的波蘭;還是它的呂不韋,廣招天下名士,提倡文藝音樂科學,卻秉持獨到的政治主張,不讓文人干政;他自己是國王,等於把眾多政治才略全加在秦始皇身上。短短幾十年,小小的普魯士版圖增大不止十倍;不過它絕非不計成本地軍事擴張,而是量力而為,不急著有生之年統一德國,所以也沒有別人國庫赤字的問題。

第二名是俄國。莫斯科大公國曾與東羅馬帝國有姻親關係,又信奉希臘東正教,所以拜占庭被土耳其人攻陷後,莫斯科就自封為‘第三羅馬’,連沙皇(Tsar,царь)也源於凱撒(Caesar)頭銜。這是對人民誇大,其實當時莫斯科文化不高,每次有中亞游牧民族入侵,就出兵消滅,然後把那地方併入俄國。輾轉地整個西伯利亞都進了俄國版圖,還曾在滿州外與中國簽定尼布楚條約;可是地方大,防守範圍也大,而軍事產生的文化,終究難進大雅之堂。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Пётр Вели́кий)上台,毅然採取西化,在泥沼之地建立新都,即今日聖彼得堡(Saint Petersburg,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他強迫莫斯科貴族要在新首都建宅邸,否則沒資格覲見皇帝;他也鼓勵生產,讓以前奴役於貴族下的佃農,改奴役於工廠老闆下;他還興辦大學,讓一群法德來的教授,對不識法文德文拉丁文的俄國學生們授課;他鼓吹軍事,也首設徵兵比例制,卻沒考慮貴族都把強壯男丁留著耕田,沒用的才給政府徵去。彼得大帝理想高,大刀闊斧地改革卻往往事倍功半,許多政策甚至要到後來凱薩琳大帝(Catherine the Great, Екатерина II Великая)才改得比較像樣。當然,三國瓜分波蘭後,俄國佔領了東歐不少土地,只是國家有70%消費用於軍事上,其他方面發展就很有限了。俄國沙皇們還有個難改的惡習:他們讓國家‘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卻不願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程度。貪污在上層社會根本是不必隱瞞的現實。

第三名是美國。幾乎無人不知1776年美洲殖民地的獨立戰爭,但戰爭從1775年延續到1783年,十三州當中更有許多人向英國投誠,或希望喬治三世(George III)趕快撲滅動亂,恢復安寧。加拿大的魁北克全部被英國重新佔據,其他各地的獨立運動也不團結。老實講,下層社會哪在乎自己屬英國美國?真正搞獨立的人,無非是想要一個對自己有利的領導,所以獨立後還曾推舉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當國王,管他什麼民主共和的政治體系。獨立戰爭中固然有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但美國獨立與之前的印第安人暴動事件實在很像:戰鬥力不差,要與經濟大國長期抗戰,還是勝算渺茫,畢竟物資條件差太遠了。要不是英國的世仇——法國拼命支持美國獨立,就算賠本倒貼也要讓倫敦灰頭土臉,荷蘭也積極販賣武器給十三州,西班牙更是頻繁滋擾英國船艦——否則美國獨立戰爭究竟能撐多久?即便如此,獨立戰爭中英國死了兩萬,美國死了五萬,這種消耗戰可不划算。再者英國戰爭貸款八千萬英鎊,對倫敦不算什麼;美國卻花上四億美金作薪餉,另有國債四千萬,州債一億多美金,幾乎全欠給法國與荷蘭。一個剛興起的農業國差點要被赤字壓垮,勝利的代價也太昂貴了。【注:有關美國獨立後的經濟問題,以後再談。】

第四名則是法國。

*     *     *     *     *

法國大革命的三個首腦人物,分別是馬拉(Jean-Paul Marat)、丹頓(Georges Danton)、羅伯斯比(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三個都是知識份子,但是都各有毛病。馬拉愛做天才夢,批評牛頓、拉瓦錫的科學作品被嗤笑,就以為是社會欺壓他,從此自稱是‘人民的朋友’,尖酸抨擊所有權勢人物。丹頓是理想主義者,但他也會搶別人功勞,還大肆逢人自誇,算是有強烈出頭慾的知識份子。羅伯斯比是律師出身,言語得體又有說服力,而且不被賄賂所污,乍看之下是最佳領導,實際上他自我中心又死不認錯,還很會演政治秀懾服人民大會。其他重要人物也有幾個是媒體文人,剩下的則多半是譁眾取寵之輩。

演員到齊了,背景呢?1789年法國人口兩千六百萬,只有16%住在城市,巴黎人口甚至才70萬。法國的都市文明遠遜於英國荷蘭,但是中世紀留下的傳統又比其他國家多。英國八百萬人口,貴族只不過220戶;法國有三倍人口,卻有兩萬五千戶貴族,也就是十二萬享有特權的人。革命前夕政府的收入,過半用於還債;宮廷開銷、理財無能、幾番戰爭累積下來的赤字相當可觀,偏偏貴族多少與皇室有契約免稅;法國對傳統格外重視,這一來所有重擔自是全由小老百姓肩負。不幸1788年收成欠佳,麵包價格大漲。年輕的路易十六優柔寡斷,並不適合當亂世中的皇帝;他多年來想鼓勵法國種馬鈴薯,人民不肯,等到大家肚子餓才向政府訴苦,國王哪能無中生有?(後代說瑪麗皇后曾問:“為何不吃蛋糕?”實際上這是抨擊政府的文人謠傳的;盧梭寫這段小說諷刺貴族時,奧地利公主瑪麗才九歲,尚未嫁到法國。)

巴黎聚集的饑民越多,政府勢必要增加軍火應急;然而人民也很快查出火藥藏在巴士底監獄(Bastille)。七月14日人民攻破監獄,目的可不是為了解放犯人,而是為了防政府拿火藥來對付自己。既已造反了,大家一不做二不休,號召全國一齊推翻貴族壓制。短期之內軍民衝突各有死傷,市長被殺,許多貴族逃往國外,但政權終於落入人民手中。皇室與大部分貴族都被軟禁,等待法院裁判。

然而這只是開場白。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聽起來好像是愚民政策,但柏拉圖也認為,權力與酒一樣,未曾沾染的人一旦接觸,混亂的後果肯定不堪設想。革命成功,百廢待興,千頭萬緒,絕不是寫一份憲法就能了事。民眾有投票權,但能被選入人民大會的卻必須是繳稅高的人,結果新政府的組成還是有錢的上層人士、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以及從革命中獲利的機會主義者。換言之就是‘既得利益階級’,‘百無一用是書生’,‘小人得志’三種人。有這種代表可說是人民的不幸,偏偏老百姓總愛挑講話好聽的人領導自己。法國大革命不久也衍生法令滋彰的現象,而且最麻煩的往往是最瑣碎的法令。為了強調平等,新政府居然改定秋分為一年之始(晝夜等長),每月固定30天,每週10天,360天外加5天的共和日。為了打破傳統,整個法國被重劃為83郡,每郡大小差不多(人口多寡卻不見得相似),各出代表到巴黎。後來更強調革命的紅白藍三色,不穿這三色的就是不愛國。更離譜的是,許多知識分子為了破除迷信,所以竭盡所能地廢除宗教。先前的聖彼得廣場、聖保羅大道,全改名為民主廣場、博愛路,連與宗教有關的姓氏、地名都翻版了,這造成的社會混亂可想而知。巴黎許多教會成了政黨議會廳,政府還強迫所有神父牧師要由政府委派,否則至少要向民主政府宣誓效忠。這或許為了杜絕羅馬教皇干涉,但幾乎所有聖職人員都反對;他們是神的僕人,為什麼要淪為政府職員?縱算巴黎有教堂行止不端,鄉下還有很多竭力牧養子民的神父,深得人民敬愛。法國西部就首先反對新政府的宗教法規,吶喊“還我們國王與神父!”南部一些地區也堅決與巴黎劃清界限。

革命演變為國家分裂,文人政客臉往哪裡擺?馬拉立刻咆哮:“我們被出賣了!”積極呼籲不是盟友就是敵人。問題是,巴黎的糧食畢竟要由鄉村運輸進來,現在國家不再統一,貿易頓減,城裡通貨膨脹比革命前更嚴重。1791年印的紙幣,不到三個月已經貶值30%。其他歐洲各國擔心民主風氣會傳染給自己,一致對法國經濟封鎖,港口蕭條不說,富商也紛紛良禽擇木而棲;普魯士與奧地利更帶兵威脅邊境,一方面逼新政府分心,一方面籌劃如何搭救路易十六與瑪麗皇后。不幸路易十六逃跑失敗,革命人士先是宣稱國王被外敵綁架,幸得愛國軍解救。然而這時他們也擔心,自己的權勢是建立在國王屈服的空殼上,法國可還沒放棄君主制;假若國王不願再做傀儡,這場鬧劇還能繼續演麼?於是腳本再次改寫,路易被強迫設立‘憲法君主制’,幾個月後人民大會廢除國王,改為共和,又幾個月後文人放話:路易不是被綁架,而是瑪麗皇后私通母國奧地利,所以兩人都犯了叛國罪,背棄人民。這樣循序漸進地轉移權位,到1793年初,路易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政客們也無法長久平息饑民的憤怒,乾脆拿國王做代罪羔羊,用他的死‘施行正義’,‘大快人心’。而行刑工具就是斷頭台(guillotine)。

提到斷頭台,至今仍叫人不寒而慄。會設計這鍘刀,主要還是為了公平——仁慈的劊子手也許會讓犯人少受罪,但‘服務品質’很難控制;用機器操作就沒這麻煩,鋼刀之前人人平等。不過機器效率高,卻讓行刑過程中少了惻隱、懺悔、潔淨、教化的作用,只留下震懾性的恐怖;不久之後中立派失勢,21名人大代表36分鐘內全部斷頭完畢。效果好,反而讓觀眾麻木,再也不把人當人看待,甚至看到過癮,明天還希望再看更多的恐怖鏡頭。

1793年正月21日,路易十六斷頭,民眾歡呼。萬萬想不到,八天後歐洲各國全部向法國宣戰。之前不攻並非投鼠忌器,而是沒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現在國王被斬了,朝野再難合作,正是漁翁得利。同時期巴黎與法國各地關係越來越僵,反對巴黎知識份子的聲浪也越重。不久有個外地女子來向馬拉‘密報’反革命人士的行動,卻趁機用刀殺了這個挑動民憤的‘人民朋友’。她或許認為馬拉死了,法國的政治問題就會跟著消逝,所以即使自己被判斷頭也值得;但是馬拉的死,只讓政府變得更極端,甚至執意要先對付反革命地區,再共同抵抗外侮。於是戒嚴令開始了,繼續守主日領聖餐的信徒,甚至私藏十字架的人,都被視為反革命而逮捕。許多聖經被焚燒,有錢人財產充公;這當然也是為了軍隊資金,畢竟法國已經赤字累累,要如何對付各地不接受啟蒙的天主教徒?

內戰初,許多天主教徒仍對巴黎革命軍降者不殺;但是巴黎卻把作戰失敗的將領因指揮不當而送上斷頭台。這一來新司令官不敢再憐憫敵人,結果不惜槍彈,見一個殺一個,全郡竟死了四萬平民。法國許多村莊被燒成灰,搶著渡河的亂箭射死,投降的居然還用大砲轟,沒斷氣的也活埋,連十歲以下的孩童都溺刑處死。消息傳出,整個法國雞飛狗跳;南部有鐵匠得上級訂單,要新造斷頭台,一時人心惶惶,既忿恨巴黎的高壓政策,又擔心自己步他人後塵。巴黎更籠罩在恐怖氣氛中,瑪麗皇后被誣通報敵人,斷頭;老成持重、反對宗教內戰的一群人大代表,都被控告是串通反革命黨,全體被鍘;哲學家孔多塞等人在獄中服毒自盡;不知情的人為反派一敗塗地而歡呼,但理想主義的丹頓卻驚呆了。丹頓本來對新共和政府抱有極大期望,所以為了國家仍努力支持羅伯斯比;現在眼見政府殺人如麻,對市民大肆搶奪,理想全碎。他立刻請自己人提筆,意圖用媒體改變恐怖政策。

文人總會過度相信自己重要性,殊不知社會大亂後,他們根本無力挽回大局。羅伯斯比見到報紙上的諷喻,等於威脅自己權勢,立刻叫爪牙對丹頓政治攻擊。人民大會上既不讓他們發言,審查會也對丹頓一派的人雞蛋裡挑骨頭,更演了一段‘莫須有’的判決。1794年四月,丹頓等人斷頭;三個領導人物只剩一個了。

小老百姓對丹頓這名人之死,畢竟有幾分猜疑。羅伯斯比處決丹頓後,變得更加偏執,恐懼流言。有人在公堂外竊竊私語,就認為是講自己壞話,可誅;有人對公安不敬,就是藐視革命,可誅;有人抱怨革命後肚子更餓,喧囂起哄的人當然可誅;連不識字的人販賣報紙都可誅。著名科學家拉瓦錫等人都被斬首。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之下,整個巴黎簡直是大型禁獄。最後人大代表終於受不了,怕自己會下一個上斷頭台,於是大家投票,羅伯斯比該上斷頭台,立時押解監禁。據說民眾幸災樂禍,知道他隔日將被砍,大家都爭著來譏笑名人:“喲,羅伯斯比皇帝,您今天氣色不太好呢!”只有一個老人悄聲對他說:“我的弟兄,神,終究是存在的。”

1794年七月28日,羅伯斯比身首異處,恐怖政治至此結束。法國大革命歷時五年兩週,總計16594人被送上斷頭台,其中只有878人是貴族,也就是有93%以上都是平民。遺憾的是,沒有流血政變的普魯士、俄國,反而比美國、法國有成效。這是理性時代所料不到的現象,而真正原因卻是前兩者是國君用法律鞏固勢力,同時也推動社會新秩序,可稱是雙贏;後兩者則太相信自由、民意是無形力量,卻不了解每個團體各有目的,結果為了保護權益,大家砍得腥風血雨,慘無人色。

羅伯斯比死後,政府逐一肅清激進派。那些判別人斷頭不眨眼的,現在面對槍斃現場,多半都成了貪生怕死之輩,醜態百出。然而其中還有人對革命本質未曾懷疑,臨死前仍高聲唱著革命國歌,從容就義。

好個悲哀的故事。

Sunday, August 11, 2013

氤氳:山南山北樹冥冥


與商業革命和科學革命的同時,還有個詞叫‘理性時代’(Age of Reason,也稱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這名字不像‘文藝復興’是後代稱呼,反而是當代哲人自己下的定義。雖然有幾分自我推銷,倒也很籠統地勾畫出這時期的學術目標。但是比起科學家,我們或許只聽過當代名人,卻很少把他們大名與理性時代這名詞銜接起來。

舉例而言:德國唯心論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詩人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劇作家萊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英國政治哲學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提倡天賦人權的洛克(John Locke)、作家包斯威爾(James Boswell)、寫《羅馬衰亡史》的吉本(Edward Gibbon)、蘇格蘭懷疑主義的休謨(David Hume)、《國富論》的史密斯(Adam Smith)、愛爾蘭的經驗主義者伯克萊(George Berkeley)、荷蘭形上學的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歷史批評辭典》的作者貝爾(Pierre Bayle)、法國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三權分立的孟德斯鳩(Montesquieu)、社會契約論的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著《百科全書》的狄德羅(Denis Diderot)、《自然通史》的布豐(Comte de Buffon)、主張女性也有繼承財產權、投票權、工作權的孔多塞(Marquis de Condorcet)、意大利犯罪學的貝卡里亞(Cesare Beccaria)、美國的富蘭克林、寫《常識》的人權鬥士潘恩(Thomas Paine)、共和主義的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後來擔第三任總統)。隨手舉出當代哲人,名單已經洋洋灑灑,這尚且不包括英法的文化沙龍參與人,或是其他各國較沒名氣的地方哲人。但這時代究竟是什麼模樣?似乎沒有明確印象。

康德在1784年定義理性時代的精神,就是‘敢於知道’(Sapere aude)。確實這些哲人敢於冒險求知,標榜批評的權利,也接受獨立思考和必然的孤獨。康德的解釋比數學家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又青出於藍;啟蒙,是由兒稚進入成人的過程,所以也開始要對思考負責。不過這倒不代表哲人有共識。他們是知交,但除了推廣知識,他們第二嗜好還是唇槍舌劍的比賽,連對朋友也不放水。當代歐洲的公認學術語言是法文,這些哲人沒有不諳法文的(富蘭克林在法國大享盛名,傑弗遜還擔任過駐法大使),而多數評論也由法蘭西學術院刊登。很多嘴尖舌頭快的批評實在無禮已極;後代對理性時代的評價——憨痴的樂觀、虛偽的純理學、謬論狡辯——都來自那時文人對罵的常用字眼。儘管如此,以諷刺見長的伏爾泰仍說:“我不贊同你的話,但我極力維護你說話的權利。”被他評得一文不值的哲人,不知該氣恨他還是感謝他?

雖說是哲人,大家意見卻很分歧。休謨是超保守派;孔多塞是超先進派;狄德羅討厭古文明;吉本熱愛希臘羅馬文化;盧梭崇拜柏拉圖的理想國;傑弗遜連《共和國》一書都無法平心看完。不過比起前代的哲人,十八世紀思想家全是外向型的人,也都敢於表現。他們朋友關係很情緒化,辯論時吵架不斷,和解時涕淚縱橫,連自己的私房事都不忌諱地公開。盧梭的《懺悔錄》對社會不公平狀態和追求自由深入探討,其中有關教育、友誼、愛情、倫理、方面的描述幾可稱是自我暴露。歌德寫了感情悲劇《少年維特的煩惱》,一夜成為當代最紅的作品,卻也算是歌德本人的自傳。再者,他們派系分明,但是若有哪個哲人作品被禁,他們又不分派系地去支援。許多哲人是與權威衝突而成名,但他們並不反對權威。與其他時代的思想家相比,理性時代的哲人比較懂得善用媒體,或參政改變社會;富蘭克林曾是印刷匠,孟德斯鳩等人也當過議員。這好比是中國儒墨道法各家的哲學宗師們,也兼備縱橫家的影響力,效果自然大不相同。

但是最奇特的是:理性時代這些哲人,大半都反宗教。科學家在問:神要啟示我們什麼?哲學家卻說:神從沒向我們開口過。

*     *     *     *     *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人對宗教的攻擊,多少是為了鞏固自己的觀點,批判其他論調,還有一些是為了學術名望、政壇利益、出版收入等等。霍爾巴赫(Baron d'Holbach)是那時代無神論的最著名代表,寫作中不時抨擊:“基督教依靠的是欺騙、無知和輕信。”他家境富裕,一生未曾窮過,自己也鼓吹物質主義;但每本作品連書名都像是要無端惹話題,似乎有越多人提筆反駁,才越顯得自己偉大。他確實也帶起很多爭辯,而法國各報社為了突破銷售量,更不斷鼓勵慫恿他‘語不驚人死不休’。

這種瑣碎心理不去探究,一個論點能吸引讀者正反兩面回應,畢竟是要能觸及大家內心的疑惑。伏爾泰認為無神論很誤導,對社會也危險,但他仍堅持一個無神論的世界遠比基督教世界可看。休謨的懷疑主義本來就先設定世界虛假,無神論正是投其所好。萊辛打算自創新宗教。盧梭對神觀比較不聞不問,雖然對法國天主教不滿,卻也不附和無神論者。這讓狄德羅大為搖頭,說:“反正只要他不站在我們一邊,教會就算讓他潑泥也甘願是吧?”言下之意竟不把他當作自己人,反而把敵我雙方分得斬釘截鐵,無可妥協。其實這時代哲人還挺類似軍事將領,他們如同軍隊招兵買馬一般,努力將大學院士、官僚律師、書商家教都攔為己方信徒,甚至對報社施壓,讓不贊同自己的投稿作廢。對追求浪漫主義的地方,他們強調是宗教壓抑天生感情,讓人得不到真自由,所以罪大惡極;對君主制反對聲浪大的地方,他們更提出是基督教為這群國王們撐腰壓榨人民,因此對歐洲的影響弊多於利。

真的麼?俗語說‘文人相輕’,紙上談兵在學術界並非稀有;寫文章的人不管有沒有實際經驗,有沒有客觀見識,只要氣勢澎湃,修辭漂亮,再加上一些科學數據填鴨,名人語錄加料,讀者一樣會點頭稱是。科幻作家Isaac Asimov寫道:“現代人最悲哀的,是科學增添知識,遠比社會增添智慧來得快。”今日教育普及,能分辨報導誇大不實的人卻很有限;何況實驗室的成果尚不代表百分之百正確,更甭談沒有實驗室的哲學。世界之大,複雜性可想而知,科學有萬有引力一類的公式可循,哲學卻沒有。然而哲人若承認自己觀點狹義,還辯什麼?大不了以偏概全,一樣可以自圓其說;以最粗淺的模型來比擬世界,一樣可以娛樂讀者。

舉例而言,十八世紀學者對歷史的剖析很膚淺。他們把時代劃分為埃及中東古文明、希臘羅馬時代、中世紀黑暗時代、以及他們自己所處的啟蒙時代;其中兩個是宗教文明,另兩個是理性文明,而人類的認知一直像單擺,週期性地由一種擺向另一種。會有這種古怪看法,只能說這些哲人對歷史知道得太片面;今日歷史家對這謬論可不敢恭維。希臘羅馬出過不少哲學家,但社會仍舊虔誠;中世紀歐洲黑暗,但哥德式建築依然證明人類理性未曾埋沒;再加上近東遠東的發展,十八世紀的歷史見解已經不攻自破。研究得越多,越不敢以管窺天,把不合自己理論的部分省略。智者千慮尚且有失,何況野人獻曝?

可惜理性時代的哲人已經是為反而反。不少學者其實幼年都曾在天主教學校中長大,蒙耶穌會教士指導;他們卻很少人感謝過恩師,反而不斷起哄,把聖經、神父、儀禮視如敝屣,連哥德式教堂都引他們反感。這好比青少年叛逆期,把父母師長呵護全視為束縛,只與自己狐群狗黨混,動不動惡毒謾罵。中國近代曾有非湯武、薄周孔的執拗,美國有反對科學教育的偏激,同出一轍。十八世紀許多哲人邏輯欠強,辭藻卻不凡,堪稱舌燦蓮花,還不時把自己形容為孤獨的烈士,博取讀者同情;即使討厭他們見解的人,也搶著傳閱他們‘毒舌派’言論。粉絲信徒多了,影響力深了,哲人也拋棄了虛懷若谷的求知精神。

然而他們拒絕了基督教,等於是把自己的傳承連根拔起,留下的洞又怎麼填補?這就是為什麼理性時代想努力標榜希臘羅馬,也就是歐洲的另一個傳承。不過連這點也看得出哲人自以為是的毛病。愛好羅馬歷史的吉本,就曾犀利地評判羅馬帝國的問題;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一般人哪有耐性讀完他的鉅作?提倡共和主義的傑弗遜,竟不願接受柏拉圖的《共和國》,意味古人的智慧一樣有瑕疵,現實世界中根本無法持久。可是當時人一聽說古雅典有民主、古羅馬有共和,就舉雙手贊成,誰去思索這種政體實際與否?倫敦日報上印刷的,總會天外飛來一筆,造作地加兩三句拉丁文裝學識淵博。古希臘文史家Xenophon列舉文化悖論;十八世紀哲人也嚷基本常識、社會責任、事不可盡信云云,還把諷刺詩體學個十足十。古羅馬唯物論者Lucretius反對靈魂不滅、神創世界的看法;哲人也東施效顰,大喊迷信該除,否則有愧先賢。二世紀羅馬的Marcus Aurelius是少有的明君兼思想家,對當時基督教卻毫不留情;但在理性主義者穿鑿附會之下,他成了聰明、慷慨、寬容、集所有美德於一身的皇帝,然後文人又把這完美的形容拿去讇諛他們想討好的國君們。

縱算讀古書能知興替,幫助思想家增長見聞,十八世紀大半文人畢竟不是思想家;他們早有自己的理念目標、利益宗旨,所以只想用古文化傳承做為言論武器,提高聲勢、遊說權貴、鬥倒異己。儒有大儒,有小儒;大儒還能懂得體道而為,小儒卻用迂腐的成見去改變世界。狄德羅會排斥復古,絕非自己未曾研究過古籍,而是對這群開口閉口希臘羅馬的人感到厭倦。一群頑皮的孩子拿石頭砸老舊教堂的玻璃,然後躲到廢墟中避禍,結果發現廢墟竟是龐大都市的遺址,自己也開始做夢,以為可以學它搭建更美的城市,來彌補自己砸教堂所闖的禍,所以興孜孜地到處炫耀自己多聰明。

作家許知遠說:“人無法做到無我,看世界有我,就看不清形勢與來龍去脈。”

我們並不是希望人類認知永遠停滯不前,也不是要否定理性時代這些哲人的貢獻;他們確實帶給人類許多另類思考,甚至可說解放了不少傳統的禁錮,讓大家對社會惡習重新審視。但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一知半解的哲學,可能比食古不化的宗教更棘手。因為發明炸藥的,無法控制血肉橫飛的恐怖;發現相對論的,無法遏止核彈氾濫的災害。孟德斯鳩相信政治會不斷進化,最後達到他理想的終極狀態;但是怎麼進化?身為貴族的他大概沒想過。伏爾泰對人類未來抱持無限樂觀,可是他逝世於1778年,法國的路易十六才剛加冕不久。1789年霍爾巴赫離世,他畢生鼓吹無神論,死時竟還被埋在巴黎教堂。

這些滿懷希望的理性主義者,都未曾見到他們哲學結出的果實,也不知道他們教育出來的信徒,還繼續將他們的偉論‘發揚光大’。是非只為多開口,話講得越多,就越煙霧瀰漫,最後大家都見不到方向,也分不出前途危險。

                                    "La plus belle des ruses du diable est de vous persuader qu'il n'existe pas."
                                    魔鬼最高明的伎倆,就是說服你,他根本不存在。
                                                                --- Charles Baudelaire, 法國詩人,"Le Joueur Généreux" 1864

Tuesday, July 23, 2013

璇璣:真理何在?


                “神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
                            以知識使深淵裂開,使天空滴下甘露。”
                                                ——舊約聖經·箴言

公元1543年,波蘭人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Mikołaj Kopernik )抱著自己剛出版的著作《天體運行論》逝世。雖然他的理論那時還沒幾個人讀過,宗教界的批評卻不留餘地,抨擊他不合聖經教義,抨擊他是先下結論才找證據;更有人認為他的見解不可理喻,假若地真的在動,怎麼地面上的東西沒有被拋出去?憑良心講,這種以偏概全的問題太不夠水準,難道隨便一輛馬車載貨都不可能麼?不過大部分批評本來就是雞蛋裡挑骨頭,目的只是要抹黑哥白尼教授(兼醫師、縣長、法學博士、通譯官及經濟學家)的聲譽,似乎連‘死後留名’的機會都不給他。

同樣是公元1543年,比利時人維薩里(Andreas Vesalius,Andries van Wezel)在威尼斯附近大學出版《人體的構造》,是自從古希臘學者蓋倫以來,第一位親自解剖屍體,也親自操作示範的醫師。他更鼓勵學生要由親身體驗作為醫學的入門,不能只用動物做比較,否則會整死病人。那時還有很多庸醫食古不化,繼承古羅馬的殘缺知識。羅馬草菅人命,卻禁止人體解剖,天主教和後來回教也是如此,結果一千多年來歐洲醫療都沒有進步;維薩里卻得到官方許可,把處死的罪犯用於科學,因而知道心臟有四腔,肝臟有兩葉,下顎只有一根骨頭,還把這些構造一一圖示。這些新知識使他成為當代的手術名師、皇室御醫,更有人不遠千里向他詢問私人隱疾。然而他也遭到其他醫師的嫉妒毀謗,天主教更向他施壓,故意誣衊他示範開刀時軀體心臟還在跳;結果他不得不託付職位,自己動身前往耶路撒冷‘朝聖’,實際上等於被流放。路上因盤纏不足,客死異鄉,年僅49歲。

像這樣的例子,在科學革命中不勝枚舉。丹麥人布拉赫(Tycho Brahe)發現新的星球還不斷誕生,更詳細記錄彗星軌道與距離,否定從亞里斯多德以來的‘完美’天行;不幸他一次出席宴會突覺不適,十多天後病死。那時以為他得了急性腎臟病,今日卻可推斷是被下了水銀劇毒。他的學生德國人克卜勒(Johannes Kepler)用慎密的數學演算,證明行星軌道都可以用橢圓表示,但橢圓的焦點是太陽而不是地球;雖然路德教派不禁止他做學術研究,但也不讓他領聖餐,相當於剝奪他進天國的資格。佛羅倫斯的伽利略(Galileo Galilei)發明更精確的望遠鏡,因而注意到木星的四大衛星和太陽的黑子。照理說,伽利略比哥白尼晚了近百年,教會對天文學應該開竅了;偏偏天主教固執地引經據典,要信徒接受古代的科學範疇,不服者由教會處分。身在意大利,伽利略居然想努力證明哥白尼的‘日心說’,簡直是正面與教會作對。異端裁判所宣告他‘有強烈異端嫌疑’,後半生被迫不得離開住處;只是國際學者仍絡繹不絕地來訪。教會最後強制他收回學說,公開承認自己的推論只是一種可能性,並非事實,連未來的著作都被判為禁書。1642年他死時,竟被埋在教堂邊最不起眼的地方,還是礙於他家族名望才沒被棄屍;又近百年後,伽利略學說受到肯定,才被重新厚葬樹碑。

儘管後代宗教人士對達爾文進化論、佛洛伊德心理學、甚至今日的幹細胞研究都頗有微詞,歷代科學家被宗教人士整得最慘的,非這批人莫屬。當代許多科學家為了避免受到教會‘矚目’,都盡量避免爭議性大的學科,否則也盡量雙面玲瓏,以防斷送自己未來。英國的培根(Francis Bacon)鼓吹‘科學方法’、歸納推理,也強調科學與技術是相輔相成;即使他的思想幫助英國走上工業革命,但這些看法不對教會造成威脅,所以他只被列入危險名單,很少被施壓。愛爾蘭的波以耳(Robert Boyle)在化學方面大有成就,尤其他的氣體定律至今是中學生必背公式;不過新舊約聖經對化學探討很少,所以仍算安全科目。其他動物學、植物學也是。法國的帕斯卡(Blaise Pascal)曾設計過機械計算機,也在流體力學小有成就;然而他晚年卻捨棄數學物理,反而致力捍衛基督教教義,結果他的宗教論文列入經典,只差沒被尊為‘聖帕斯卡’而已。與他相比,笛卡兒(René Descartes)同是法國人,創制解析幾何,打破了前代的數理局限,卻一生不斷被冠上‘反教會’、‘無神論’的臭名。

我們可能感嘆人類歷史幾千年,科技發展如此晚熟;殊不知這並非學者們一曝十寒,渾噩度日,而是世界容不下新思想,因而百般阻撓,導致科技無法問世。

*     *     *     *     *

為何從十六到十八世紀,宗教界對科學家如此心狠手辣?從好的方面來想:教會畢竟是大型團體,所以有義務矯正信徒思維,杜絕邪佞理念滲透;科學卻可能讓世人覺得宗教是過時產物,甚至導致信徒嚴重流失。這對執政者、對社會、對教會,都不是好現象。可以說,排斥科學至少有一半是基於防範,才對科學家如此無情。從壞的方面來想:這時代才剛有麥哲倫環繞世界,確認地是圓的而不是平面,幾世紀來的完美創造論一下子粉碎;也剛有馬丁路德提出證據,公佈天主教的謬誤,幾世紀的領袖地位無形中瓦解。宗教界眼見自己一再權威掃地,豈不惱羞?只是他們對滔天變化沒轍,對小小科學家就不用客氣了。

曾有人說:“帶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可能是惡魔。”這兩類極端,或許悲天憫人,或許心胸狹窄,但不分教派都一樣存在。然而兩種看法還是有共通點:恐懼。大家怕社會亂象迭起,也怕自己失去重要地位。天主教已經損失了歐洲北方的新教範圍,這時戰火未停,瘟疫飢荒也偶然可見,所以他們更擔心科學會讓人加倍否定神;新教則分歧眾多,沒有共識,有的地方追逐世界的繁榮富裕,已把信仰冷落一旁,所以他們也唯恐信徒又以科學取代宗教。因為恐懼,才不希望多生枝節;畢竟教會面對經濟變動、政治紛擾、貧富問題,已經夠煩了,哪還容得了這些天文物理數學化學醫學家來扯自己後腿?

但宗教人士卻容易忘記,他們給自己添加的‘責任’,也不過是三個世紀以來的額外工作。還記得吧?中世紀教會雖是社會的精神支柱,卻不是學術先驅;十字軍東征後,號召文化工作的教會人士,一樣是被逼迫的學者;翻譯學習的材料,不是希臘羅馬古籍,就是中東文獻;大學的成立,是地方學士自己開創天地,而非教皇頒令。那時教皇主教異端裁判官,從來沒有一個人要大家停止征討耶路撒冷,改走學術路線;各地文化啟蒙小有成就,是在壓抑的環境中萌芽,而不是教會上層扶持他們一把。換言之,教會在學術界一直是尾隨他人,從未擔任真理探索的前鋒;然而新文化誕生了,教會又以此自我膨脹,似乎是上級指揮有功,才有如此燦爛的學術貢獻,因而對自己‘辨識真理’的權威不曾懷疑。好比一家公司總裁,拼命叫各級經理監視所有職員,不准他們作沒批准的工作;等到有小職員忍受不了官僚腐敗的風氣,自己越權做了不該做的工作,竟然能提高業績,總裁卻沾沾自喜,以為是公司領導有方,該多發紅利給自己;之後總裁更變本加厲,繼續強迫經理監視職員工作。這豈不是假冒為善,自欺欺人?

的確,教會有督導的責任,正如公司總裁有督導的責任。可是不明白職員工作的人,如何督導?不了解科學的人,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代替神,評判真理為何?

很慶幸的是,雖然科學家們面對宗教界的批判,卻不像十二世紀的學者孤單無助。他們受教會譴責,卻還有許多大學院士喜歡學習新知,許多出版商對他們著作有興趣,還有許多報社或激進人士,樂於利用科學家的不幸,煽動反天主教情緒,或是增加報紙流量。不少人背後更有政治靠山,而政治家遠比主教神父懂得知人善任;前面提到的科學家幾乎來自歐洲各國,原因很簡單:科學對軍事畢竟有幫助,贊助科學研究卻不需太大投資。鼓勵科學,可以使國家提升到世界先進國的地位,所以連荷蘭、丹麥、波蘭、瑞士這些偏遠地方,也能出現傑出科學家。

英國就是最佳範例,在它領先歐洲各國之際,牛津劍橋曾住了一大堆傑出人物。伽利略去世翌年,一個叫牛頓(Sir Isaac Newton)的人生於農夫之家,由於太早產,牛頓成長時身體較常人小,還有點亞斯伯格自閉症。他社交困難,拘泥細節,卻對特定事物有強烈興趣,語言認知方面倒無大礙。他年輕時就有非凡的數理領悟力,到了劍橋大學又青出於藍;古典力學幾乎全是他一手奠定基礎,然後由此推演出萬有引力,將天文與迷信徹底分界,幾百年來哥白尼、布拉赫、克卜勒、伽利略等學者也終於得以瞑目。【注:今日認為亞斯伯格症候群未必是殘缺,尤其患者在數學、科學、工程、電腦、音樂方面反而有獨到的才華。】

當然眾所皆知,牛頓的科學貢獻尚不只力學;他與德國的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首創二進位數學)各別推衍出微積分。後代畫牛頓肖像都手持三稜鏡,將白色日光分為七彩。牛頓確實是第一個分析光譜,不過光學比其他物理學熱門,單研究這科目的就包括荷蘭的斯涅爾(Willebrord Snellius,折射定律以他為名)、惠更斯(Christiaan Huygens,首度用波動解釋光),瑞士的蘭伯特(Johann Heinrich Lambert,發現餘弦輻射公式),法國數學家費馬(Pierre de Fermat,證明光永遠走最快路線)、笛卡兒、菲涅爾(Augustin-Jean Fresnel,燈塔透鏡的發明者,今日電腦模擬水波蕩漾,仍用他導的公式),還有牛頓最大的對頭,英國牛津大學的虎克(Robert Hooke,發現彈簧定律,發明真空汞、顯微鏡,更為‘細胞’定名)。虎克在科學上的貢獻絕不亞於牛頓,只是往往被人捷足先登,連顯微鏡方面的發現都被荷蘭的李文霍克(Antonie van Leeuwenhoek,微生物學創始人)搶走。畢竟大家是競爭對手,為了個人與國家的名聲,每個科學家都是晨興夜寐,不辭辛勞地賣力;而手上工具、書籍差不多,所以也很可能同時發現,同時推導出相同的理論,結果先發表的人就留名青史。這是必然的現象,唏噓也沒用;但競爭背後,人多總是力量:一股可以不在乎宗教界看法,只在乎假設推理實驗結論正確不正確的原動力。在追求真理的路上,大家終究是可敬可貴的同僚。

話說回來,教會所擔心的事,是否不幸成真?沒有,社會並沒有因為科學問世而否定教會;有些人本來就會找任何藉口離開教會,但這並不算是流失,只是認清信徒的真正面目罷了。二十世紀哲人羅素曾預測說:“宗教是知識蒙昧時期留下的產物,等到人類選擇用理性與科學作為引導,宗教就會逐漸消失。”然而在他之後,宗教並沒有消失於西方社會中;媒體和無知愚民確實不斷對宗教信仰做言論攻擊,可是為什麼同時卻有許多頂尖科學家是虔誠的人?為什麼從科學革命以來幾世紀,宗教沒有被取代?

牛頓自己寫道:“神的創造之所以完美,正因為萬物都由最單純的原理所造。祂是有秩序的神,不是混亂的神。”這是一種昇華的觀念。真理,並不是由教會人士許可的經文章節;真理是無所不在的,正如神是無所不在的。他會將發現名為‘萬有引力’,而後代還將他的著作《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簡稱為《原理》,正是要向世界闡明:天地有定理,浩瀚顯恆律。對牛頓本人而言,這就是神向人類所顯示,超乎想像的智慧。

人類由以管窺天的片面經驗一路走來,終於親眼看到真理。

宗教人士對這種見解態度不一。有人稱牛頓的看法為自然神學,似是把自然界,或是自然界的法則,當作神來敬拜。這種想法未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牛頓的著眼點是科學,他的話是對這單純又普及的原則感到讚歎,正如人看到巍峨高聳的教堂會讚歎一般,並非把宏偉的教堂當作是神。大多數人反而覺得科學不與教會宗旨衝突,因為科學家的研究,讓世人更明暸神的偉大。那時代的英國醫師哈維(William Harvey)詳細描述心臟與循環系統;卡文迪西(Henry Cavendish)繼承牛頓,精準計算萬有引力常數和地球質量;法國的拉瓦錫(Antoine Lavoisier)發表物質不滅定律,帶動另一波化學革命;遠在美洲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更由放風箏,證明天空的雷電與實驗室所蓄的靜電相同。其餘大小科學家貢獻各不同,但他們的共同目標,就是從混沌中尋秩序;而秩序,也成功地說服了教會裡的反對聲浪。公元1758年,連天主教都取消了有關日心說的禁書令,距哥白尼逝世、維薩里出書,已是215年之久。

那麼,真理就到此為止麼?牛頓說:“我像沙灘上的孩子,偶爾撿到貝殼,卻尚未發現大海這片更廣闊的真理。”萊布尼茲更追問:“為什麼會‘有’?而不是‘沒有’?”言下之意,為什麼這樣的定理秩序,居然會存在於世界,而且還能讓人發現?這問題似乎已經不是科學所能理解的範圍了,不過誠如笛卡兒說過:“我思故我在”;換言之,我不思則不存在。不管能不能理解,人類大概仍會永遠問下去: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只為了有一天能告訴自己:我終於徹底明白了。

Wednesday, July 3, 2013

輻輳:都市症候群


麻省會有殖民地與印第安人戰爭,其實也有部分是因大西洋這邊,英國正處於政治動盪。伊麗莎白女王既沒有繼承人,死後傳位給蘇格蘭國王詹姆士,等於是把英格蘭、愛爾蘭、威爾斯與蘇格蘭合併,首度統一不列顛群島。這或許是伊麗莎白為英國所做的最後一件政治改革;畢竟十六世紀的不列顛群島還沒產生民族國家,比起法國、西班牙、瑞典、波蘭、奧匈、土耳其,甚至即將改頭換面的俄國,似乎都慢了點。在一個群雄稱霸的時代,不統一的英國就沒有足夠的軍事武力,未來也不利掌握國際局勢。

問題是,詹姆士和他後代對英國一直很不適應。那時代的倫敦從十二萬人成長到將近百萬人,相當於整個不列顛群島的10%人口全集中在泰晤士河這個樞紐。伊麗莎白很清楚,要治理英國,就要先讓倫敦人民愛戴她,所以每年宗教節日都固定有遊行,讓老百姓能見到女王慈容。十七世紀這些國王卻不習慣接近人民,連遊行都免了。老百姓見不到國王,自然不覺得該效忠皇家。何況這些新國王們都傾向法國、西班牙,姻親對象也是天主教貴族。愛爾蘭是天主教地盤,倒還無所謂;但英國與蘇格蘭都對天主教反感,無論英國國教派、長老會、或是清教徒民眾,大家都直接把天主教與‘血腥瑪麗’的逼迫以及西班牙戰艦的進攻相提並論。更何況傾向天主教的國王,一般會認為自己皇權是神賜的,所以也崇尚中央集權的政體;英國這時卻已經有上下議院(俗稱西敏宮,Palace of Westminster),商家有自己的行業主持人,倫敦更是由各自治市管轄,倫敦市長的領導權還超過貴族議員,差不多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換言之,十七世紀的英國國王們既然想唯我獨尊,就注定會與貴族、議院、商家、人民起衝突。

倫敦這時也還沒有真正的公務人員。用今日英文來看,內閣(cabinet)顧名思義是伺候國王衣著的人,普通法院(chancery)基本上是國王的直屬神父,而商務局(chamber)根本就是國王寢室,因為國庫就在國王床鋪下。雖說中世紀各國國王都如此,但國家人口增多後,政府卻無法與皇室徹底分隔;倫敦的白廳(Whitehall)除了是皇家居所,也是幾千名行政官、外交官、法官書記的辦事處,外加隨從僕役幾萬人,實不亞於法國凡爾賽宮規模之大。只是皇室也就沒什麼隱私權可言了,因為官差廚娘侍衛傭婦都在宮殿中自由來往,各種小道消息更是倫敦各報紙的話題材料。一個國王若畏懼媒體,多半不願久留此地;但要派親信擔任國務大臣,卻還是會遭人民譴責。1630年代因為國王任用天主教神父為政府高幹,一時異議蜂起,倫敦不時有政治抗議的活動;國王改用蘇格蘭的長老會人士,仍因貪污被起訴,甚至國王不得已判一人死刑。這期間議院與國王曾發動兩次內戰,英國甚至一度廢除君主制,直到1660年才又有國王登基。顯然整個英國政體紛亂,而宗教、黨派也太多,沒有一致的見解;主張憲政的、贊同民選的、支持議院的、長老會的、保皇黨的,不勝枚舉,這在歐洲其他君權至上的地方,是絕無僅有的現象。後來美國獨立,也與英國的政治開放有密切關係。

偏偏英國霉運當頭,皇室才重被承認,就有一連串的不幸發生。1665年瘟疫讓倫敦人口驟減12%;1666年倫敦大火數月之久,連教堂都化為焦土;1667年荷蘭又突襲英國,甚至大破駐守倫敦的水師船艦。這是那時代英國最艱困的幾年,上層社會卻第一個逃難,任由倫敦自生自滅,無形中暴露了皇室的虛偽無能。再者,國王有十多個庶出的孩子,元配卻無子嗣,能繼承王位居然是公開信奉天主教的弟弟。議院認為,與其讓英國回歸天主教,不如另覓賢能;於是他們由荷蘭請來威廉王子與妻子瑪麗公主,趕走天主教國王,兩伉儷共治維持新教的英國。這就英國歷史家最津津樂道的‘光榮革命’。

然而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真正促成光榮革命的,既非政治也非宗教,而是倫敦的急速發展,讓不穩定的社會變動更劇。說得更難聽,光榮革命只是改調,並沒有為動亂劃上休止符;真正穩定英國的,倒是它腳下的另一種革命。

*     *     *     *     *

‘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產業貿易船運增加,倫敦富有是理所當然;但生活在這裡倒很不舒適。泰晤士河往東流,風向也朝東,所以煤炭燒的黑煙,與民間垃圾污水,全都向下游去。可想而知,宮殿議院豪宅珠寶店盡建在西區,而倫敦橋以東到處貧民窟。這裡擁擠不堪,疾病、罪犯、失火、建築倒塌等意外,幾乎是家常便飯。估計當時全城平均,每一千人生育率是35人,死亡率卻是40人;天花、麻疹、霍亂、白喉、流感、猩紅熱、百日咳、汗熱病、肺結核,層出不窮;40%死的是兩歲以下的兒童,能活到十五歲以上的還不到60%。由於食水污染,喝清水的人會暴病死,喝啤酒或喝茶的人反而免於疾病,所以兩種價格都較貴,是稍有收入民眾的日常飲料;喝更便宜的琴酒卻會醉到無法工作,貧民窟的人常以此澆愁愁更愁,窮更窮,意外溺斃的大有人在。

既然環境這麼惡劣,倫敦的成長率又怎麼來的?答案很明顯:每年仍有六千至八千人希望能到首都找工作;這些或許是英國各鄉鎮移民進來,或者是由威爾斯、蘇格蘭、愛爾蘭前來,甚至法國比利時、猶太人、非洲人也有(很多是為了逃避天主教逼迫。)大家多半聽說城市工作機會比較好,有身份的可以靠介紹信去為貴族富紳辦事,女的可以當保姆;有點經濟基礎的還可以進學校,以後當家教。次一等的可入商人工會當徒弟,尤其當時最費人力是裁縫業,佔了倫敦製造業三分之一,倫敦東側的絲綢工業就耗用約五萬人;其餘造船、造紙、家具、五金、時鐘、藝品業也很可觀。資質好的匠人,薪資是比英國其他地方高了30%以上,而當學徒的有一天也可能自己開業。良機難求,難怪年輕人趨之若鶩。

但是真正抵達後卻可能夢幻破滅。第一,骯髒擁擠的環境對健康危害不小。第二,大城市裡生活複雜,人際關係冷漠,雖然自由,畢竟同僚多親友少;所以處處有未來,卻也處處有危險;人可以改頭換面,也可能失去方向;鄉下來的姑娘或許會憧憬城裡女孩開放地上街買東西,但大家也都聽聞那些被誘拐賣掉的可怕。換言之,既來到倫敦,一般人都多幾分謹慎,多幾分責任心,小心抉擇;不過也正因如此,彼此戒心都很強,讓大家變得更冷漠。第三、當學徒被苦待的絕非少數,有的小弟被打到殘廢,女工還會被強暴。而且許多商行會要求學徒不准婚嫁,不准有孩子;縱算這是基於商務效率,卻也否定了正常人性。實際數據顯示,來到倫敦的前半年就有60%的人打退堂鼓,真正能出師的只是少數。那沒有出師的人又做什麼?有勇氣的會轉行,沒勇氣的會回家,其餘無家可歸的或許就走上無奈之路,男娼女妓,更甚者扒手盜竊、殺人越貨。倫敦每年吊死的犯人都公然示眾,讓倫敦橋前腐屍味很重;但人要求生存,恐嚇了又有何用?今天殺雞儆猴,明天還是故態復萌。

按這樣下去,倫敦注定會像今日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首都一般,又窮又髒又擁擠,城市收入再多也不夠乞丐分;人民動亂,又會導致領導人集權鎮壓,就算叛變而改朝換代,上位者仍要想辦法鞏固勢力,如此不斷惡性循環何時了?

然而英國卻幸運地迴避了這條腥臭之路。那時英國已經是僅次於荷蘭的第二大經濟國,所以議院的眼光也以國家繁榮為重心,而不是自己勾心鬥角、營私貪污。從1650年起,西敏宮通過了一連串對英國商家有利的條款,不論美洲煙草、東亞薑末、印度棉花、非洲靛青染料,都一定要以英國的商船出入口,尤其加勒比海種植製造的蔗糖,是當代利潤最高的商品。這和許多國家大異其趣。像法國西班牙,壟斷市場的通常是與國王關係匪淺的私人企業,賺錢再多也只進入個人口袋;英國卻在議院的力量下讓國家壟斷世界的市場。加上英國強大的海軍為靠山,其他國家再有魄力的私人公司,也不敢與虎謀皮。

不過倘若只有這樣,增加的財富仍只限於富豪,下層社會不可能雨露均霑。倫敦保護自己的市場,卻不是保護公司。伊麗莎白時代最大的十二商家包括金匠工會、裁縫工會、造酒工會、製鹽工會、漁業工會等等;不到一百年內,這些傳統製造業已經沒有昔時地位,代之而起的是莫斯科公司、西班牙公司、巴勒斯坦公司、皇家非洲公司、東印度公司、維吉尼亞公司、麻省公司、哈德遜灣公司。能成立這些新公司,不可少的是證券股票的問世,但另一方面也必須削弱原來商會的力量。這一點倫敦議院做得很積極。比方說:本來裁縫工會佔了全城所有紡織鞋帽業,但與荷蘭戰爭期間,紡織市場不振,英國羊毛外銷也受重挫;新的貿易公司趁機把滯銷的成衣售到世界其他市場,獲利不菲。裁縫工會想分一杯羹,自己卻沒有運輸管道,怎麼辦?當然是去向議院官說套交情了。沒想到議院不站在商會這邊,只保持中立,誰能貿易誰就是贏家。一下子本來穩若泰山的大商會,一個一個都失去貿易權。當然,新公司也會被更新的公司取代,本來的東印度公司就敗給‘新東印度公司’而結業;甚至‘牙買加咖啡屋’本來只經營咖啡豆貿易,後來卻因為蒐集資料詳盡,竟變成專攻市場資料分析的投資公司。這是一種不斷競爭,不斷突破的商業模式,今日或許司空見慣,但在十七世紀英國以外還罕見得很。

而要成立公司,資金也是基礎。倫敦這時已成立了25家銀行,貸款給這些新公司;不過大家更熱衷股票。儘管有股市大跌、南洋泡沫等問題,甚至證券交易人員被列為比扒手小偷還低級的人渣,許多老百姓仍認為公司股票的投資報酬率高很多,銀行的6%利率根本不能比。曾有家公司專門打撈當年與西班牙海戰的戰艦殘骸,竟讓投資者獲利百倍。能有這種賺錢機會,還是要靠聰明的人想到這些開公司的可能性,然後貸款分股後,把計劃實踐。短短幾十年間,倫敦出現了人力公司、保險公司、國防工業、幾百家報社雜誌社、補習班、連賭場和妓院都成立連鎖店上市,實在匪夷所思。

對人民而言,有了新產業,就不用忍受以前奴隸式的學徒制度,可以自由嘗試前代沒有的行業。小老百姓為了爭取新工作,很多人開始努力讀書;十六世紀倫敦還有不少人無法辨認自己名字;十八世紀初首都幾乎沒有人不會寫字。‘任何人都可能成功’不啻是那時倫敦的座右銘。

相反地,對國王和保守人士而言,改變的衝擊太大了,他們消受不起。人口增加,古代的城牆早已容不下這些人,倫敦周圍都是新興地區,更不受以前禁軍、望族、商會的控制管轄。議院的法案受到民眾肯定,國王貴族反而重要性大減。銀行股市的錢只看有前途的公司行號,國債期票竟乏人問津,畢竟有誰想替不賺錢的國王買單?不到一世紀內皇家地位動搖,而後公務員更與皇室分開獨立,國王形同虛設,猶如涸轍之鮒,再無發號司令的威嚴了。這也是為什麼守舊派想讓英國回歸天主教,因為他們潛意識裡逃避現實,希望重溫舊夢,重覓以前的單純世界。更直接說,倘若回不到過去,這些人一樣沒有未來。

好吧,你想繼續做皇帝夢,人民也有求上進的夢。你要把傳統的社會架構再次加在英國土地上,人民可不願意。你拒絕世界的進步,天下難道沒有值得的人選?這就是光榮革命的真正幕後推手。英國所找的,是肯與議院分權的新國王。倫敦所要的,是肯給人民自由發展的新領袖。逝者如斯,大不列顛總不能為了國王一己私心而斷送更寶貴的商業革命、金融革命。威廉與瑪麗登基後不久,英國更把國庫從皇家的寢室搬出來,由國家性的上市銀行主持一切收支;這就是今日猶在的巴克萊銀行(Barclays)與英國銀行(Bank of England)。十八世紀的倫敦是中產階級比例最高的地方,街上有舶來品店、樂器行、書坊藝廊、各式服裝店、懷錶店、眼鏡店、戲院、異國口味的餐廳,紳士淑女們以逛街為消遣,幾乎與今日相差無幾。為了生活需求,以前狹隘擁擠的倫敦街道已經拓寬鋪實;商店林立後,自不再有前代‘廢水街上潑,垃圾任意丟’的壞現象;政府也讓公司承包,設置街燈,有效地降低犯罪率。沒有趕走之前的國王,英國大概只能發展得左支右絀,人民也只能見風轉舵地向掌權者屈膝;但國王走了,議院才有機會興邦立國,人民才有膽量開創新企業、嘗試新工作,讓整個社會步步進化,因而締造繁榮的英國。

歷史從來不為小人物寫。對老百姓而言,光榮其實是無關緊要的名詞;自己從貧乏到小康,才是值得紀念的辛路歷程。

話說回來,光榮革命的同時,還有另一種更震撼的改變。那時代真正的名人,叫做哥白尼、伽利略、哈維、虎克、笛卡兒、牛頓、萊布尼茲、拉瓦錫、富蘭克林。。。

Friday, June 14, 2013

磳磴:桃源樂土(二)


                  志不彊者智不達,言不信者行不果。據財不能以分人者,不足與友。守道不篤,偏物不博,辯是非不察者,不足與游。
                                                                                                                                                               ——《墨子·修身》

自航海時代開始,西歐各國到全世界可說是無往不利;但起先是歡迎,後來卻極端排斥。日本從1633年頒行鎖國令;中國清朝康熙雍正年間有禁教(不准傳教士進中國),乾隆年間又有‘一口通商’政策,除了廣州,停止廈門、寧波等港口所有對外貿易;印度為了貿易問題,兩世紀內與英國大戰十次;墨西哥曾在1680年大肆對抗西班牙軍隊;印尼1717年抵制荷蘭公司;西非的奈及利亞、多哥、貝寧,早期大量出口奴隸,百年後荷蘭卻不得不終結當地總經銷,因為當地人在加納建了不遜歐洲的軍事王國。其他巴西、阿根廷、南非地區應該也有相當的反擊力,只是資料不足,無從參考。爭戰出發點,當然不外乎排外心理、利害關係、政治目的。

新英格蘭也一樣。

普利茅斯的清教徒與印第安人共過感恩節後,第二年就面臨四個問題。首先,英國的贊助商開始向他們死要錢;這時他們自己基礎不穩,如何還債?所以只能任商家擺佈。而商人就把英國更多窮人送到新英格蘭,讓他們全部努力開墾來還債。這造成第二個問題:新來的移民不守清教徒規矩,有的偷田裡種子吃,有的把槍械轉賣給印第安部落,有的偷竊印第安人的東西。這讓普利茅斯殖民地火大了,乾脆把這群新來的都趕到波士頓附近,讓他們自己發展,眼不見心不煩。但這仍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英國移民與印第安人關係更僵。第三,原本清教徒最信任的翻譯官,居然吃裡扒外,去勾結麻省和康乃狄克的印第安人,意圖騙英國人支持自己取代酋長之位。東窗事發後,老酋長要求清教徒交出犯人處死,普利茅斯卻不希望失去最仰賴的溝通人才,直接回絕;結果印第安人明的不行,還是暗中毒殺這個叛徒,殖民地也因此失去了重要的翻譯人才。第四、沒有人翻譯,就造成更多誤會摩擦。1622那年不巧發生維吉尼亞印第安人屠殺英國人的血腥事件。消息傳到新英格蘭,一下子大家全成了驚弓之鳥,不知身邊盟友是否也會翻臉無情。那時搬到波士頓的人突然傳急訊給普利茅斯,說麻省印第安人打算斬草除根,不止波士頓,連普利茅斯也要一齊消滅,杜絕後患。清教徒早就人心惶惶,一風聞消息,大家覺得不能坐以待斃。於是能出擊的人全部北上,見到印第安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殺。結果這次突襲反攻,居然造成印第安人恐慌,不少族群逃入沼澤地。之後酋長派人重修盟好,可是雙方的尊卑關係已經陵遷谷變,主客易位了;之後五十多年印第安人一直處下風,無法抬頭。

有了安全落腳處,英國移民來的小老百姓更是逐年增加。清教徒繼承荷蘭的新教精神,認為求學是認識神的基礎,所以為殖民地開設學校(就是後來的哈佛大學),學生也包括願意來讀書的印第安人。這對下一代印第安人有很大影響:有的沿用歐洲名字,有的改信基督教,甚至在印第安範圍內成立‘禱告村’。原本英國人擔心印第安人有槍,會對己方不利,事實證明這只是杞人憂天;因為有了槍,打獵所獲得的毛皮也增加,與英國人貿易就更頻繁,波士頓很快成為遠洋運輸商業中心。可是一旦河狸水獺、野牛白尾鹿獵多了,森林動物逐漸減少,又當如何?印第安人勢必要往更荒蕪的地區前進,否則唯一能與英國人交易的,就只剩下土地。

不到十年,優良田地都被英國人買走,印第安人反而淪為僱工,替他們種玉米放牛羊。麻省的可耕地只佔兩成,其他山林難以開墾;這些印第安人會選擇當英國人的佃農,也算有自知之明:與其黔驢技窮,何不全盤接受歐洲文明?守舊的印第安群體,肯定對這些崇洋媚外的族人感到丟臉,卻擋不住社會驟變。當時繼任的酋長,英文通稱‘腓力王’(King Philip)。腓力本人優柔寡斷,新英格蘭經濟起飛之際,他曾與普利茅斯新簽定政治條約,停止販售土地給英國居民。這屬於最原始的保護政策,出發點不壞,但除了毛皮,麻省印第安人實在沒有任何值得交易的貨品,反倒是他們不斷購買歐洲的衣料工具藥品槍彈,連自己種的煙草,品質都不如維吉尼亞量產的優良。兩年後,印第安人負債累累;腓力最後還是廢棄條約,繼續賣地維生,甚至賣的比以前多幾倍。

然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忍耐,畢竟是有限的。無論怎麼妥協和平,終究還是撕破臉。

*     *     *     *     *

窮人越窮的現象,通常已經暗示此路不通,再辛苦地走也要被淘汰。但富人越富的背後,卻極可能有徇私枉法的事。單是土地買賣,英國商人就常用獨市壟斷的手法來剝削印第安人;記錄上有不少賤價購得,一週之內五百倍價格轉賣英國農民的離譜交易,顯然奸商們狷介成性,把欺詐搬到新大陸。有時他們也故意肇事,連印第安人傷了一匹馬都理直氣壯地告到法院高價求償。普利茅斯的清教徒對新移民的貪婪敗德也看不順眼,明明自己秉著虔誠的信仰建立這片天地,怎麼發展成這副德行?但這時他們早就被新來的移民‘過河拆橋’了,甚至可說,他們與印第安人都一樣被取代,無力改變社會。其他英國農民雖知道這些齷齪的商業行為,但自己能買到一塊地耕作,不受政府課稅,已經比在歐洲好太多;何況把印第安族趕得越遠,農莊發展就越安全。在他們心目中,商人所做的並非全壞,至少對自己就很有利。

二十世紀美國諾貝爾文學獎作家John Steinbeck寫道:“在我們所讚美的人類品質中,仁慈慷慨、坦率誠實、理解同情,無不與我們社會體系中的失敗連在一起;而那些我們所深惡痛絕的不擇手段、貪婪無度、卑鄙無恥、自私自利,才是成功的品性。儘管人們極力讚美前一種人品,真正喜愛的卻是後者的結果。”

印第安人也不無貪念。接受教育的印第安人多半成為翻譯、書記,而這些工作更給他們榨油的機會。腓力王曾請書記擬稿遺囑,死後所有土地歸長子,結果英文文件上竟寫所有土地歸這書記;不知腓力怎麼發現的,但那時書記已經逃到康乃狄克去當教師兼牧師。腓力後來對基督教反感,實因為很多信教的印第安人,反而是族中最無恥的人。不過1675年這書記竟向英國透露,腓力正暗中勾結法國與荷蘭,意圖不軌。他與麻省省長對話沒有記錄,但不久就有人發現他被勒死沉屍。這讓殖民地很兩難,到底是私仇還是殺人滅口?省長只有一個不可靠的證人說是腓力的親信下手,按法律卻至少要兩個證人才能定罪,要怎麼審?沒關係,陪審團一致通過,捉來的三個印第安人全部吊死,死刑時卻故意讓最年幼的犯人因繩子斷裂而撿回一條命;可憐的少年差點斷氣,又目睹自己父親慘狀,哪還有膽?為了活命只好趕快承認一切。這一來法庭剛好有兩個證人,名正言順可以判腓力王不軌。(後來這少年還是被法院槍決。)

腓力王確實是在招兵買馬,只是他目的是鞏固勢力,未必會開戰,何況他對法國荷蘭也不怎麼信任;這次判決卻逼他非動手不可。印第安人火藥不足,但夏季沼澤地不利英國軍隊通行,反而方便印第安人埋伏。勇士們劃上戰鬥臉譜,見屋就燒;他們打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一開始就朝普利茅斯進攻。麻省省長趁這機會叫大家要向神悔改禁食認罪,卻隻字不提英國對印第安人的惡行,反而強調自己法律制度的公正;這與其說是不認賬,倒不如說是在這節骨眼絕不能同情敵人,必須把殘暴的印第安人說成神在考驗管教——否則未戰先餒,還打什麼?

可是戰爭並非點燃士氣就夠。何況英國人享受田園安逸,周圍山林倒從未涉入,除了加石堆防守,有誰敢和印第安人叢林野戰?不敢面對,敵人當然更囂張。一些居民從教會回家路上被槍殺,有些甚至被割去一塊頭皮,失血過多而死。士兵去打水,連手指腳掌都被砍斷。波士頓的駐守軍隊趕到普利茅斯,大家原以為可以扭轉戰局;然而英國軍第一天過橋時就被林裡的印第安人偷襲,士卒們居然嚇得拋棄中彈的長官自行竄逃。軍隊不濟,其實也是武器問題;歐洲很多槍還用火藥點燃,但這只對固定不動的軍隊有效;那時海軍已經常在甲板上與海盜近身搏鬥,不採用燧石引發的槍根本速度不夠快。將領立刻把前線換上有經驗的水手,同時也趕快徵購新英格蘭所有新槍。這一耽延,印第安人燒殺的範圍又擴大了。第二次軍隊靠近戰區,竟發現有村莊男女老少全被燒死或刺穿示眾,牧師被分屍,連印刷聖經也被扯爛。

火越煽越炙。英國人看到村莊的慘狀,更相信所有印第安人都是魔鬼的子民,彼此永無妥協餘地。而本來對腓力不存好感的印第安族群,這時反而因戰事而集體響應。有些和平地區被英國軍隊亂攻擊,連玉米田都被燒光,此仇不報還算人麼?這方面殖民地實在自討苦吃:假若他們不把與腓力的紛爭化為種族排斥,就不會連羅德島、康乃狄克、緬因州,甚至更西北的印第安人都覺得腓力有理,戰爭是僅存的選擇。

接下來雙方互有死傷,英國的前哨開始熟識山林,也開始了解如何反用印第安人躲藏突襲的戰略;但是他們對印第安人的反感卻一直沒有改善。曾有幾百個中立派的印第安人向殖民地投降,結果麻省食言而肥,竟把他們當奴隸賣給西班牙。販賣奴隸對英國既可提供戰爭資金,也減少危險人物,更增加未來可開發土地;可是短期內戰事必定更難控制,英國的信譽也徹底掃地。上一代的盟友,現在已是下三濫的匪徒。

既然對方如此可憎,很多印第安人寧願餓死也不降,有的連英國的馬都偷來吃,更有義軍擄掠焚燒鄉鎮後,又設陷阱大舉包圍來救援的英國軍隊。緬因州的英國農民被屠殺得最慘,但波士頓和康乃狄克的村落也瀕臨斷糧危機。冬天來臨,偏偏英國軍隊還找不到‘罪魁禍首’腓力王。英國軍隊這時箭頭已經指向羅德島,還召集開戰以來最大軍團,全力攻擊印第安人建立的碉堡。但碉堡上的防守只是障眼,另有許多印第安人在外面樹林襲擊英國大隊,反而有很多突襲入堡的英國士兵被自己人失手打死。那天混戰後,英國才發現碉堡中大多是老弱婦孺;但這時英國對印第安人恨之入骨,乾脆把他們連同碉堡全燒乾淨。結果不點火還好,一燃整夜未熄,外圍的印第安人卻藉著火光把英國人身影看得一清二楚,槍火不斷。總帥趕緊叫全團黑夜裡行軍;大家又餓又累又傷又凍,又不時有身邊同伴因印第安流彈而倒下。他們燒死幾百人,自己也死了幾百人,是整段戰爭損失最慘的一次。後來羅德島的印第安族長被捉,死刑前說:“就算我死了也沒有人能停止這戰爭。”

真的沒有人能?倒也未必。英國這時已學會讓印第安部族互相敵對,甚至設游擊部隊與印第安人合作,潛入沼澤尋找腓力王。這當然不是速戰速決的方法,不過誠如史記說:“騏驥之跼躅,不如駑馬之安步。”幾個月下來,腓力王身邊的親信越來越少,最後腓力也在逃亡中死於印第安人槍下。這時已是1676年八月,那天剩下的族人全成為戰俘;不久其他印第安首腦人物也皆就誅。到頭來,印第安人戰敗並非技不如人,殖民地獲勝也不是因為武力超群,而是他們撐得比對方久:抗戰十四個月,印第安人已經沒有食物彈藥,麻省卻還能倚賴英國的資助,更能用糧食拉攏其他印第安部落。這就是輸贏的關鍵。倘若腓力王真能得到法國(加拿大)的贊助,印第安人未必會與英國聯手對付同胞,麻省未必有勝算,殖民地未必會繼續講英文,今日美國也未必會存在。

腓力王戰爭落幕了,但殖民地與印第安人的戰爭終歸未了,到美國獨立戰爭前還有六次大小戰役。只是印第安人還沒有從腓力王獲得教訓,經濟不如人,卻嫉妒別人有錢,又不肯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結果屢戰屢敗,有的族群一百年後竟從幾千人減剩到個位數;說難聽點,自己不長進,連子孫都恥為印第安人,寧願與白人同化。反倒是英國移民在戰爭後,開始重新認識這塊新大陸,不再一輩子站在自己田園裡;今日美國人比英國人愛好戶外,嚮往開放空間,連文學作品都比英國粗曠豪邁,不受羈絆轄制,這可說是揉合了清教徒和印第安人的特色。他們也領悟到:要自由,絕對要靠自己,而且既然想脫離英國國王控制,就不能等歐洲的軍隊來保衛。當時無論是英國人或印第安人,男女老幼都會用槍,殖民地甚至認為不會用槍的人沒資格擁有土地。

唯獨他們幾乎不談這場戰爭。或許他們不想讓子孫知道,桃源樂土也曾被血染紅過,寧可省略感恩節到獨立戰爭中間的歷史。其實故事不美化又何妨?每個人都有祖先;祖先為了存活,可能也做過骯髒污穢的事。但再怎麼不好,他們畢竟是歷史的贏家,後代才有機會去批評當年他們對鄰居是怎麼不講信用。歷史中的失敗者,連後代都沒有了,還談什麼光明磊落?人有時間去罵古人,倒不如先感謝祖先成功,然後再問自己國家民族是否有明天,是否會被他人斷送未來?要結香甜的果實,樹木一定會大量吸收土壤中的養分。因為自私貪婪,才能為後人開路。因為佔盡利益,才能幫孩子奠定基礎。因為寡廉鮮恥,才能替子孫剔除競爭者。至於是非善惡,大概沒必要開口吧。

史記又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