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民族都喜歡美化自己祖先,美國當然不例外。傳說有艘船叫五月花號(Mayflower),載了虔誠的清教徒(Puritans)飄洋過海,在今日麻省(Massachusetts)上岸,建立美國新英格蘭最早的永久居住點。至今仍有許多基督徒相信,美國是與眾不同,神親自祝福的國家。
傳說並非全是偽造,但真面貌究竟如何?麻省的普利茅斯(Plymouth)確實是他們第一個家園,但最初他們根本不是要在麻省發展,只是船到此處不得不停歇,誤打誤撞地改寫歷史。更早期的英國開拓者是在南部建家園,以伊麗莎白女王之名稱它‘維吉尼亞’(Virginia),是新教地區;另有一群英國天主教徒在河流北岸開發,按瑪麗女王稱之為‘馬里蘭’(Maryland)。換言之,清教徒尚未抵達美洲前,已有人捷足先登,不過這些地方也發展得差強人意。西班牙、法國、荷蘭都在政府贊助下開拓新大陸;英國政府卻一直層層官僚,要去開拓英國領土就必須官方核准,花錢核准後還要自己掏腰包僱船過海。這無形中演變成當代殖民地都是商家先出資。而商家對殖民地百姓也很敲詐,與今日偷渡客被非法渠道剝削,做苦工糊口的狀況,幾乎沒兩樣。
至少維吉尼亞可倚仗英國,因為它是有錢貴族帶僕人、隨從、護衛、職員,在這塊土地上尋找黃金;麻省的殖民地根本沒有靠山。所謂清教徒,顧名思義是反對國教,想要清潔教會的一群人;他們不認同政教合一的英國國王,也因此受到嚴重逼迫,教派中曾有人遭捕殉難,其餘逃往荷蘭。然而荷蘭亦非理想的避難所:第一、自己沒有土地,只能做工廠紡織,早晚奔忙還生計困難;第二、子女開始講荷蘭話,很可能會忘本;第三、1618年彗星出現,與德國宗教內戰不期而遇,中歐許多人擔心安危。這讓在荷蘭的清教徒們覺得,一定要趕快前往新大陸發展。其實有類似想法的教派不少,但他們既不得罪政府,自然比清教徒早到美洲。若說清教徒是為純正的信仰尋求新天地,其他教派哪個不是如此?差別只在,清教徒不希望抵達新大陸又繼續受政府壓迫,聽說荷蘭地區(紐約)附近有河流適合發展,於是大家變賣財產,尋找商家資助過海。
虔誠的人往往善良,也容易被欺騙;與世隔絕的教派更容易犯這種錯誤。首先找到的商人,收了訂金卻向政府密報,幸虧教徒們及時躲過一劫;第二個商人出爾反爾,拿了錢還遲遲不動身,故意要教徒簽更苛的條款,等於叫他們永無翻身之日。信徒們覺得與其求人不如求己,乾脆自己買船,只僱用船長水手;可惜他們不懂船隻,被船長遊說後改換大帆,殊不知風帆太大對船身壓力也大,結果還沒到大西洋已經嚴重漏水,只好折返英國,把忍痛購買的船又賤賣給船長處理(之後船長換回原來風帆,不費工夫就賺到一艘好船)。這一折騰已經入秋,加上那年夏天有另一教派人士渡洋時沉船,全員覆滅。這下子本來要去新大陸的人也猶豫了;幾百名信徒開始意見分歧,最後願意當前哨隊的只有50人。五月花號上另有52人並非教徒,卻一樣是想到新環境發展的人。好吧,縱算信仰不同,大家仍要同舟共濟。但夏天風向洋流不錯,秋季卻逆風逆流,時速甚慢。百餘人在擁擠搖晃的船上,嘔吐暈眩地渡過將近十週,比預期遲很多;船上新鮮蔬果和啤酒已經短缺,造成維他命C不足的壞血病。所以他們能抵達麻省,途中只有一人死亡,也算幸運了。雖非目的地,但終於腳步不穩地踏上新大陸,許多人仍然喜極而泣。
問題是,102人中有印刷匠、雜貨商販、幾個裁縫、絲綢工人、鞋匠、帽匠,卻沒有像樣的軍人或農夫;船上有日晷沙漏、喇叭小鼓、拉丁文作品、甚至有人帶了一百多雙鞋子,卻沒有犁頭釘耙、吊線漁網;有兩隻狗(後來跑丟了),卻沒有一頭牛一匹馬。以拓荒來衡量,這些人真有辦法活下去麼?
* * * * *
五月花號最初登陸處是沙灘,雖有樹林泉水,畢竟發展不大。退潮時大家尋獲海灘上的貝類,生火煮新大陸上的第一餐,就有人立刻食物中毒而上吐下瀉。附近有野鴨野雁等候鳥,不久也南飛不見踪影;外海更有北大西洋露脊鯨,是後代捕鯨業的衣食父母。然而在1620年,這群沒有打獵捕魚技術的人,不是對野鳥浪費子彈,就是對鯨魚望洋興嘆。到頭來還是只能靠船上帶的食物補給。
船上的小艇這時仍在重修,拓荒者先徒步尋找新家。他們發現有印第安人居住過、種植過的痕跡,更有大型墳墓,卻不知道這裡的印第安人之前三年才被天花傳染,許多地方全村消失;反而歐洲人對疾病有點免疫力,加上一船一船的殖民隊陸續來到,也難怪印第安人對白人一開始就抱敵對態度。
十一月底日子越來越冷。新英格蘭不時下雨,夜晚又低於冰點。第二次探險時,有人甚至連腳上鞋子都凍住了。這時他們已經耗了一個月時間,尚未找到定居處;大家既然不知東南西北,只好沿著灣岸繼續尋找可發展的河流。第三次探險他們已經因飢餓,不得不偷附近田裡的玉米,結果被印第安人大清早襲擊,弓箭與槍彈來往;還是個資深成員緊急叫他們停火,因為不知道樹林中有多少對手,因此每顆子彈都得謹慎使用。雖沒人受傷,但是衣物用品全是破洞,探險隊只能繼續往西划,士氣大受打擊。幾天後他們才終於發現普利茅斯港;這裡對拓荒的人利弊參半:優點是瘟疫過後完全沒人居住,而附近山丘上可以設砲台防衛;缺點是港口太淺,連五月花號都必須停在一里外的半島沙洲,不利物資運送,更不利於聯絡。
其實他們大可不用這樣辛苦。根據曾建立維吉尼亞殖民地的船長John Smith筆記,政府早已派他畫了從佛羅里達到緬因州的海圖,在英國他也曾向清教徒出售;假若他們按地圖找定居點,大概會立刻挑更北邊的波士頓(Boston)開墾。偏偏買方既嫌地圖太貴,又堅信神會帶領,不聽經驗談。最後老船長只寫說:“除非他們被自己的杖教訓,宗教狂熱的人永遠學不會。”
新家找到了,坎坷的路才要開始。探險隊隊長(後來村長)剛回到五月花號,就聽說妻子跳海自殺。時值十二月中旬,船上乘客開始陸續死亡,婦孺也不例外;凜冽天氣是因素,飲食有限是因素,但前途茫茫才是更大問題。他們親友、甚至自己孩子仍在英國荷蘭,而前方面對的只有冰雪森林、飢餓風寒、未知敵人,如何承受得起?再虔誠的人,多少也對外在環境心裡有數。同時代另有教派抵達新英格蘭,看到這塊原始森林都趕快改變計劃,以免僱船一走,大家自生自滅,客死異鄉。清教徒卻無從選擇,既沒錢回家,也缺乏物資到下一站開發。加上這時病患高燒咳嗽,孕婦難產,嬰兒死胎,五月花號已經成為臨時醫院。他們在普利茅斯匆忙搭建的房舍根基不良,今日已無跡可尋,不過絕對比英國農村建築還克難。大家原本按人數打算建19間房子,到最後只建了7間;死亡人數還在不斷增加,甚至臥病的人比能照顧的人多,三月初人數已經減到只剩50人。不過他們更怕的是,倘若印第安人發現他們人數變少,搞不好會大舉殲滅,所以屍體埋葬都刻意隱秘,而只要能站立的病人都必須做守衛。
說難聽點,他們當時早已窮途末路,接下來是否被淘汰也很有可能。然而三月16日清早,卻有個印第安人單獨從對面山崗前來,一下子全村驚慌。是否真相已經暴露?是否其他印第安人全躲在樹林裡,還是前面誘敵,後面列隊準備火燒村?就在所有男人持槍站在村子四周戒嚴時,那個印第安人居然用不很標準的英文向大家說:“英國人,歡迎你們。”
不知‘目瞪口呆’夠不夠形容拓荒者的驚駭。這印第安人叫Samoset,是酋長派來與清教徒建交的人;他用字有限,只能稍微拼湊來表意,不過他提到另一個印第安人Squanto英文更好,甚至會一點西班牙文。這兩人後來成為麻省殖民地最仰賴的通譯。根據今日阿爾岡昆語言(Algonquian)學者,新英格蘭的印第安話實在有夠難,舉例為證:
Nquitpausuckowashawmen——我們有一百人。
Chenock wonck cuppee-yeaumen?——你什麼時候回來?
Tashuckqunne cummauchenafimisz?——你病了多久?
Ntanneteimmin——我要出發了。
就算學者也不可能一週內搞懂這種語言,何況清教徒欠缺語言才能,學會之前恐怕要先餓死了。那為什麼1620年千里迢迢移民到新大陸,居然這麼巧會碰到說英文的印第安人?原因竟是:前代英國人曾把印第安人騙上船賣到歐洲,有的一輩子為奴;卻也有像Squanto這樣的印第安人,由於能學會新語言,反而獲得機會讓後來商船載回美洲,再逃回自己部落。當然,對於接觸過歐洲的印第安人,酋長難免懷疑而不願器用。但這時普利茅斯的殖民地正在紮根,印第安人一方面覺得他們有老弱婦孺,與以前只有男丁的商船不同;二方面是經過瘟疫蹂躪,印第安人產生迷信,以為歐洲人嚴加防守的木桶中,就是瘟疫的病媒(那時他們還不知道是火藥),所以最好別輕舉妄動。既然對方成為自己鄰居,也就需要擅於溝通的人才。
接下來印第安酋長親自拜訪普利茅斯,與村長一同抽煙以示和平。族人則向麻省殖民地示範如何捉鰻魚,如何種植玉米的訣竅:由於土壤貧瘠,當地習慣是把捕到的一些鯡魚埋在一排排玉木間,也在播種前把玉米和魚肉混合,增加產量;等到玉米長出,莖稈又可以讓菜豆和瓠瓜的藤攀爬。這是印第安人稱‘三姐妹’的種植方式,卻有不小的營養學問。菜豆可以幫土壤增加氮的養分;瓠瓜會沿土壤表面長,既不讓雜草有生存空間又維持土壤一定潮濕度,藤上的小刺也防蟲害;玉米當然提供木架讓其他兩種植物生長,但它雖然營養,卻缺乏人體所需的賴氨酸和色氨酸,而這些剛好有菜豆補足。只要有這三樣植物,就沒有人營養不良。這種‘同伴種植法’是歐洲從未用過的耕作方式,而歐洲帶來的小麥大麥,在這些土地上反而生長欠佳;維吉尼亞和其他宗教教派所建立的殖民地,都太仰賴歐洲的種植技術,結果反而發展得郁郁不得志。麻省卻願意從零開始,虛心地向印第安人學習,在這些殖民地中算是絕無僅有了。
幾個月過去,清教徒生活安穩之餘,也禮尚往來去拜訪酋長的村落(今羅德島州內)。恰好那時族中大會,兩個跋山涉水當使節的人,還與印第安人同帳篷打地舖。根據日記記錄,那天晚上也沒為這兩位貴客準備食物,他們只能挨餓就寢,而地上草堆有蝨子跳蚤,身邊有大聲打呼的陌生人,外面又有這麼多印第安人敵友不明,誰真的睡得找?他們忍耐兩天,還是趕快向酋長致謝回家;酋長沒特別客氣送行。不過這一來倒讓其他印第安人知道麻省殖民地和平結盟之意,因為他們才回村莊不久,印第安人之間就有人趁機奪權;老酋長一黨的人本來不認識英國人,竟也拔腿跑到普利茅斯向他們求救。清教徒們男丁只二十多人,簡直杯水車薪,螳臂擋車,但大家仍奮不顧身去營救酋長,在黑夜中襲擊亂黨陣營。鬧了半天,卻沒找到新舊兩個酋長;但他們見義勇為的態度,一夕之間讓整個印第安部族刮目相看。之後亂黨自願退下,以免與英國人傷和氣;老酋長更重申與英國交好的協定。北方波士頓的另一印第安部族聽說了,也搶著派人來結盟。那年秋季收割,普利茅斯不但有足夠的農產,獵捕的鴨雁鱈魚鱸魚,還有印第安酋長特地帶來的五頭野鹿和許多火雞,幾百印第安人與五十個英國人共享,遂有後代感恩節習俗。
或者說,麻省殖民地突破了一般教派劃地自限、不食人間煙火的原則。清教徒與非清教徒都很清楚,不合作雙方都會完蛋。這一開始或許是妥協,但他們能向印第安人不恥下問,能不避穢慝與對方相處,能不分彼此去助盟友一臂之力,這已經不是妥協,而是把與世隔絕的執念埋葬,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正視現實的入世精神。這和他們後代指導社會很有關聯,因為本來的清教徒可以對政治社會漠不關心,只追求自我超脫一切的修行,但到達麻省的拓荒者卻不可以。要在這環境存活下去,一定要關切政治,參與社會,從獨善其身到兼善天下。殖民地一年中由絕望裡重生,儘管天賜良機很多,自己不捐除成見也不行。心裡用牆圍出來的,並不是桃源樂土;唯有打破溫室玻璃,才能在自然中茁壯。
可惜拓荒者與當地人和平共處,就僅此一次。一旦印第安人對鄰居認識多了,相敬如賓的態度還是逐漸起變化。。。
(待續)
Sunday, May 26, 2013
Saturday, May 4, 2013
蓁莽:花開富貴?
成功的人往往會忘記,機會乃是天賜。一兩次幸運,人可能就輕飄飄起來;賭場上運氣好的,反而容易輸得傾家蕩產。
公元1637年二月五日,阿姆斯特丹北部一個拍賣場,擠滿了來自荷蘭各地的貿易商,競標鬱金香球根,起價三十、五十、一百、兩百,競標會結束前竟有四株珍貴花卉賣超過兩千金幣(相當於今日兩百萬美金),拍賣總金額逾九萬金幣。瘋狂飆高後,同月間突然價格暴跌,造成荷蘭各都市陷入混亂。最後由議會和市政府決定,票據失效,交易保留,短時間內解決問題,只留下少數破產者,狂熱告結。
這起泡沫經濟事件,對荷蘭的商業貿易及後來歷史幾乎毫無影響,然而文化上卻留下深刻烙印。乍看之下,荷蘭才剛為了純正的宗教信仰奮力爭戰,為何過不了多久,竟然徹底暴露世俗貪婪的醜惡?更奇怪的是,荷蘭怎麼不是天價買名畫、古董、豪宅等物品,竟是炒作花卉?鬱金香又有什麼值得買賣的?雖說這些鮮紅花瓣在中東突厥民族(包括土耳其人)眼裡是生命與真愛的象徵,但歐洲自古有玫瑰百合水仙月桂,何必對這些東方新植物小題大做?
其實能成立新教的地區,總要有經濟做後盾;但荷蘭是克爾文教派的地盤,十分講求節儉的美德,也堅持‘觥飯不及壺飧’,不應炫耀世上的財富。換言之,富人窮人衣著飲食都一樣,社會上並沒有顯著的階級之分。那剩下的閒錢又該怎樣處置?自然是絞盡腦汁去投資了。對其他國家而言,精美藝術品的蒐集或暴發戶式的奢侈,是市民艷羨、商販奔波、貴族競賽的目標,‘貂不足狗尾續’的問題倒不罕見;對荷蘭而言,生活水平既不重要,如何賺更多的錢,反而成了全國上下唯一的餘興節目。
投資理財固然比大肆耗費於珍饈錦膳值得,可是人都很盲目,越是新奇的事物越可能被亂喊價,投資的風險也越高。而市場狂亂後,雖然大家反射性地厭惡鬱金香,卻仍然不斷追求新的投資機會,把文藝復興以來勤奮踏實的傳統精神遺忘乾淨。1630年代末看好的是運河水道投資公司;1670年代大家又挑市立時鐘的建設而下注。更坦白說,這種投資方式多半著重於少量高價的貨品貿易,偏偏這又最容易受到世界局勢影響。1644年起,荷蘭的東亞絲綢瓷器市場,受到中國明清改朝換代波及,損失不小,1661年甚至台灣的重要基地被鄭成功收復。1664年荷蘭在北美洲的僅存據點也被英國人佔領,名稱由‘新阿姆斯特丹’改為‘紐約’。1672年與英國第三度起衝突,導致黑胡椒市價大漲大跌,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都虧損至幾近倒閉,反而讓法國、丹麥商人漁翁得利。1681年日本幕府還禁止金銀外銷,首當其衝的就是荷蘭商人。當十七世紀進入尾聲,荷蘭的黃金時期也終於結束。
經濟由起飛到沒落,歷史往往不予置評;但荷蘭的鬱金香泡沫,大家卻常用以提醒自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用意不錯,可惜警戒再多次也沒用,畢竟人性本貪,又容易遺忘教訓,所以始終學不乖。假若借鏡歷史很容易,為何後代尚有這麼多泡沫不斷出現?假若一個人很明智,為何一大群人反而變得很愚笨?
* * * * *
美國學者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當數任總統的經濟顧問,也對泡沫經濟做過分析:一般會加入狂熱的有兩種人,一種是認為價格上漲必有真實原因,既然水漲船高,應該是整個市場受到新產品、新環境、新技術、新潮流的推動,所以價格不斷上揚也很合理;另一種人算少數,他們知道價格不合理,但又對自己判斷力有把握,總認為在市場崩盤之前絕對能殺出,大撈一筆再丟給別人,既有極度自信,當然也跟著起哄。而潛藏於這兩種思維的共同點,就是價格必然慘跌。第一種人是期望突然破碎而放棄,第二種人是本來就計劃好要脫逃;兩種心態加起來,不難想像,搭建得越高就倒塌得越響。
然而這還是沒觸到更深層的心理。身在泡沫經濟中的人,實在很難保持清醒。在一個錢可通神的世界,獲利優裕是會直接刺激腦分泌,產生嗎啡效應,讓人興奮狂亂的。英國《經濟學人》的主編Walter Bagehot有句名言:“人在最高興時就最輕易相信。”既得利益可以使人否定潛藏的隱憂,忽視現實的假象。而金錢刺激的狂樂也容易傳染:看到別人欣快,自己沒有,這種感覺會讓很多人不舒服。再加上媒體廣告不斷宣傳哪些人因為把握機會而成了億萬富翁,有幾個人能夠以不變應萬變?大半都會想,我認識的某某親友人還不壞,不也從這方面投資賺了一大筆?那這些媒體建議應該是正確的,跟著買絕不會吃虧。可以說,一般民眾也不是白痴,也曾質疑市場穩定性,但既然見不到投資者會擔當什麼風險,又後悔自己太固執,沒有早點跟進,到最後明智的人也跟著群體愚昧。
更常見到的是,泡沫期間總會有幾個涅而不緇的明眼人,在宣傳媒體上呼籲大家不要被利益沖昏頭腦。這類苦口婆心的警告反而會被罵得最慘,被說成古板、酸葡萄、危言聳聽、情緒不穩、分析膚淺、阻礙社會繁榮、甚至說是受人之託或是自己做空頭,所以故意抹黑,拉低市價後再投資撈錢。等到泡沫碎滅後,也沒有人記得甚或感謝這些忠言智者,因為大家受傷後最不願聽到的,就是“我早告訴你了”一句話。不過憑良心說,大眾傳播固然會影響民意,但為了要賺錢,它也必須最早嗅出民意動向;雖然它對製造泡沫不無責任,但它動機畢竟出自大家想看如何致富的秘訣。唯一差別只在於,小老百姓是天亮夢碎,大眾媒體卻仍有新聞繼續報導。
那真正操縱媒體的又是誰?1929年美國市場瘋狂,著名銀行家Paul Warburg的逆耳忠言被報章雜誌批評得體無完膚,連政治人物都對他施壓,要他自己封口;反而是他在經濟大蕭條期間,不計前嫌地為國家設立聯儲。與他類似的,統計學家Roger Babson預測股市大跌,禍在旦夕,結果紐約證券交易笑他的預測錯得離譜,耶魯大學專研指數的教授更聯合多人,讓他在學術界沒有立足之地;這對其他學者等於是恐嚇:你敢當害群之馬,這就是你的榜樣。不客氣地說,知識份子對知識份子,下手是很不斯文的。
還有一個心理陷阱,就是世人容易把財富與聰明混為一談,甚至認為兩者有因果關係。在泡沫時期,捷足先登的人確實要有點頭腦;但是當群眾把投資致富的人標榜為聰明絕頂,賺錢的人也會自認是靠能力,而且絕對是實力過人,有金幣鈔票為證。一般小市民收入有限,能夠不犯罪而手握巨額的實在如同奇蹟,不是蒙神祝福就是才智出群。加上自古以來有錢就是大爺,凡人對財主總是低聲下氣,‘逢其所喜,避其所諱’。基於自負和別人推崇,投資者往往比其他人信賴自己的直覺,結果總會向質疑的人咆哮:“你們對市場根本不懂,還敢鬼話連篇?”越大的投資公司董事長,就越被吹捧是別具慧眼、神機莫測的高人,媒體無不爭相採訪,業者無不上門結交。實際上當老闆的往往是領袖魅力多於分析能力,他們身處高位是因為能鼓勵、操縱、控制別人服從自己,但在決策方面多半少有主見,只是人云亦云,不然就是複述下屬的論點。泡沫經濟後他們‘國王的新衣’或許會被扯破,但他們對自己穎悟絕倫的評價卻不見得有所改變。
綜括以上解釋,市場瘋狂的背後並不單純。不過我們仍要繼續問,為什麼鬱金香狂熱是頭一遭泡沫,之前千百年都沒有這種現象?
有商業歷史以來就有借貸,畢竟一方有需要,一方有資產,條件允許下自然達成互惠關係。只是古代貸款不易,因為有錢人壟斷借貸,利息再高也不得不接受。十四世紀意大利文藝復興,銀行業出現於佛羅倫斯,是首次把借貸市場公開化,把普通人的資金集合,再借給需要的人。然而這時代資產大多仍在貴族手中,因此對銀行業多半很苛,還濫用權勢保護自身利益;假若借貸蝕本,管理銀行的人可要全部賠償。西班牙甚至會把銀行總理斬首示眾,殺雞儆猴。這無形中限制了銀行放款,審核貸款人往往費時費事,而一般人與其向銀行借,還寧願直接找貴族、當舖、錢莊。十五世紀英國是最早設立‘有限賠償’法律的地方,不過只限與修道院有關的銀行業;荷蘭在十六世紀開放讓賠償法普及金融業,也因此帶動工商業,讓荷蘭比西歐各地提早進入黃金時代;十七世紀初英國荷蘭幾乎同時出現股票,因為兩地的經濟發展都相當進步;而銀行業也開始印鈔票(當時金銀還是公認貨幣,紙鈔尚未流通),因為貸款可以遠超過金庫存款淨值,只要存款人不同時來領錢就沒問題。這一連串的金融創新改革,都是在嘗試如何把貸款與資金更適當地連結,讓借貸變得更有效率。
但是實驗有時也會出錯,而金融界的謬誤全都是太小看貸款數量。據說當時土耳其蘇丹王喜好鬱金香,只要有傾城名種就不惜千金購買;有段時間歐洲出現植物疾病,竟讓鬱金香繁殖得斑斕奪目,比土耳其的更鮮豔,蘇丹王立刻重價購買。這事件後,荷蘭富紳貴婦突然爭相以鬱金為飾,而小老百姓更搶著到處栽種鬱金,還貸款買新名種栽培。大家不是為自己種花,而是為了配合有錢人的興趣;中產商人借助印刷業廣告業,鼓吹全國把握機會貸款賺錢。何況大家相信市場價格反映需求,既有千載難逢的契機,借得越多就賺得越多;反正幾百金幣只是紙上游戲罷了,明天轉賣不就加倍回收麼?
或者可以說,以前沒有炒作現象,是因為沒有發達的銀行業輔助。尤其這時代荷蘭宗教上不再受教廷裁決,政治上徹底自主獨立,經濟上還搶盡了法德兩地的商業和製造業,真是春風浩蕩。這麼富裕的國家出現這麼熱絡的商場,難道有什麼不對麼?
唐朝吳兢的《貞觀政要》寫著:“樂不可極,極樂成哀;欲不可縱,縱欲成災。”泡沫後,富賈一夕變乞丐,只剩滿地繽紛無人睬,反倒是歐美各地每隔二三十年就出現大同小異的經濟狂熱。1720年法國密西西比公司經營狀況極差,但是股價卻暴漲到不可收拾;同年英國也有南海公司,透過賄賂政府推出股票換國債計劃,使全民瘋狂炒股,結果英國為了規管不肖商人渾水摸魚而通過泡沫法案,造成股價急挫,許多人血本無歸。美國獨立後有一連串的經濟問題,1816年建立第二銀行,很多人把握機會更新地債房貸,一開始是讓經濟上軌道,房地產起飛,卻引發1819年到處破產的嚴重驚慌;1837年是美國西部土地短賣告停;1855年加州淘金熱終結;1873年鐵路泡沫崩盤;1907年紐約信託瓦解;幾百年來人類不停地闖入同樣的心理陷阱,也不停地‘賠了夫人又折兵’。再多的法律保障,只讓泡沫更複雜,後果更難收拾而已。
不過和鬱金香狂熱最相似的,大概是1925年佛羅里達地產炒作。就像鬱金香,佛羅里達帶點異國情調,自航海時代早就被發現,但1925年之前公路不便,沼澤區不易開發也對健康不良,所以幾乎沒人有興趣。公路鐵路發達後,邁阿密突然成為有錢人的渡假新勝地,附近未開發的土地更在未建之前轉賣多次,價格三級跳,從一千美金賣到七萬五(換算今日幣值,是四萬漲到三百萬。)1924年邁阿密日報每份五百多頁,幾乎全是地產廣告。等到冬天來臨,房市大跌,佛羅里達許多銀行倒閉,本來月租兩百五的海濱高級住宅,竟只剩年租三十五美金。然而歐美金融界沒有從中獲得教訓,又繼續尋找其他可以狂飆的買賣,直到1929年許多投資家跳樓自殺為止。
南畝耕,東山臥。世態人情經歷多,閒將往事思過。賢的是他,愚的是我,爭什麼?
──元‧關漢卿《四塊玉‧閒適》
愚的是我,蠢的是你,爭什麼?
──網上無名氏
公元1637年二月五日,阿姆斯特丹北部一個拍賣場,擠滿了來自荷蘭各地的貿易商,競標鬱金香球根,起價三十、五十、一百、兩百,競標會結束前竟有四株珍貴花卉賣超過兩千金幣(相當於今日兩百萬美金),拍賣總金額逾九萬金幣。瘋狂飆高後,同月間突然價格暴跌,造成荷蘭各都市陷入混亂。最後由議會和市政府決定,票據失效,交易保留,短時間內解決問題,只留下少數破產者,狂熱告結。
這起泡沫經濟事件,對荷蘭的商業貿易及後來歷史幾乎毫無影響,然而文化上卻留下深刻烙印。乍看之下,荷蘭才剛為了純正的宗教信仰奮力爭戰,為何過不了多久,竟然徹底暴露世俗貪婪的醜惡?更奇怪的是,荷蘭怎麼不是天價買名畫、古董、豪宅等物品,竟是炒作花卉?鬱金香又有什麼值得買賣的?雖說這些鮮紅花瓣在中東突厥民族(包括土耳其人)眼裡是生命與真愛的象徵,但歐洲自古有玫瑰百合水仙月桂,何必對這些東方新植物小題大做?
其實能成立新教的地區,總要有經濟做後盾;但荷蘭是克爾文教派的地盤,十分講求節儉的美德,也堅持‘觥飯不及壺飧’,不應炫耀世上的財富。換言之,富人窮人衣著飲食都一樣,社會上並沒有顯著的階級之分。那剩下的閒錢又該怎樣處置?自然是絞盡腦汁去投資了。對其他國家而言,精美藝術品的蒐集或暴發戶式的奢侈,是市民艷羨、商販奔波、貴族競賽的目標,‘貂不足狗尾續’的問題倒不罕見;對荷蘭而言,生活水平既不重要,如何賺更多的錢,反而成了全國上下唯一的餘興節目。
投資理財固然比大肆耗費於珍饈錦膳值得,可是人都很盲目,越是新奇的事物越可能被亂喊價,投資的風險也越高。而市場狂亂後,雖然大家反射性地厭惡鬱金香,卻仍然不斷追求新的投資機會,把文藝復興以來勤奮踏實的傳統精神遺忘乾淨。1630年代末看好的是運河水道投資公司;1670年代大家又挑市立時鐘的建設而下注。更坦白說,這種投資方式多半著重於少量高價的貨品貿易,偏偏這又最容易受到世界局勢影響。1644年起,荷蘭的東亞絲綢瓷器市場,受到中國明清改朝換代波及,損失不小,1661年甚至台灣的重要基地被鄭成功收復。1664年荷蘭在北美洲的僅存據點也被英國人佔領,名稱由‘新阿姆斯特丹’改為‘紐約’。1672年與英國第三度起衝突,導致黑胡椒市價大漲大跌,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都虧損至幾近倒閉,反而讓法國、丹麥商人漁翁得利。1681年日本幕府還禁止金銀外銷,首當其衝的就是荷蘭商人。當十七世紀進入尾聲,荷蘭的黃金時期也終於結束。
經濟由起飛到沒落,歷史往往不予置評;但荷蘭的鬱金香泡沫,大家卻常用以提醒自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用意不錯,可惜警戒再多次也沒用,畢竟人性本貪,又容易遺忘教訓,所以始終學不乖。假若借鏡歷史很容易,為何後代尚有這麼多泡沫不斷出現?假若一個人很明智,為何一大群人反而變得很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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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者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當數任總統的經濟顧問,也對泡沫經濟做過分析:一般會加入狂熱的有兩種人,一種是認為價格上漲必有真實原因,既然水漲船高,應該是整個市場受到新產品、新環境、新技術、新潮流的推動,所以價格不斷上揚也很合理;另一種人算少數,他們知道價格不合理,但又對自己判斷力有把握,總認為在市場崩盤之前絕對能殺出,大撈一筆再丟給別人,既有極度自信,當然也跟著起哄。而潛藏於這兩種思維的共同點,就是價格必然慘跌。第一種人是期望突然破碎而放棄,第二種人是本來就計劃好要脫逃;兩種心態加起來,不難想像,搭建得越高就倒塌得越響。
然而這還是沒觸到更深層的心理。身在泡沫經濟中的人,實在很難保持清醒。在一個錢可通神的世界,獲利優裕是會直接刺激腦分泌,產生嗎啡效應,讓人興奮狂亂的。英國《經濟學人》的主編Walter Bagehot有句名言:“人在最高興時就最輕易相信。”既得利益可以使人否定潛藏的隱憂,忽視現實的假象。而金錢刺激的狂樂也容易傳染:看到別人欣快,自己沒有,這種感覺會讓很多人不舒服。再加上媒體廣告不斷宣傳哪些人因為把握機會而成了億萬富翁,有幾個人能夠以不變應萬變?大半都會想,我認識的某某親友人還不壞,不也從這方面投資賺了一大筆?那這些媒體建議應該是正確的,跟著買絕不會吃虧。可以說,一般民眾也不是白痴,也曾質疑市場穩定性,但既然見不到投資者會擔當什麼風險,又後悔自己太固執,沒有早點跟進,到最後明智的人也跟著群體愚昧。
更常見到的是,泡沫期間總會有幾個涅而不緇的明眼人,在宣傳媒體上呼籲大家不要被利益沖昏頭腦。這類苦口婆心的警告反而會被罵得最慘,被說成古板、酸葡萄、危言聳聽、情緒不穩、分析膚淺、阻礙社會繁榮、甚至說是受人之託或是自己做空頭,所以故意抹黑,拉低市價後再投資撈錢。等到泡沫碎滅後,也沒有人記得甚或感謝這些忠言智者,因為大家受傷後最不願聽到的,就是“我早告訴你了”一句話。不過憑良心說,大眾傳播固然會影響民意,但為了要賺錢,它也必須最早嗅出民意動向;雖然它對製造泡沫不無責任,但它動機畢竟出自大家想看如何致富的秘訣。唯一差別只在於,小老百姓是天亮夢碎,大眾媒體卻仍有新聞繼續報導。
那真正操縱媒體的又是誰?1929年美國市場瘋狂,著名銀行家Paul Warburg的逆耳忠言被報章雜誌批評得體無完膚,連政治人物都對他施壓,要他自己封口;反而是他在經濟大蕭條期間,不計前嫌地為國家設立聯儲。與他類似的,統計學家Roger Babson預測股市大跌,禍在旦夕,結果紐約證券交易笑他的預測錯得離譜,耶魯大學專研指數的教授更聯合多人,讓他在學術界沒有立足之地;這對其他學者等於是恐嚇:你敢當害群之馬,這就是你的榜樣。不客氣地說,知識份子對知識份子,下手是很不斯文的。
還有一個心理陷阱,就是世人容易把財富與聰明混為一談,甚至認為兩者有因果關係。在泡沫時期,捷足先登的人確實要有點頭腦;但是當群眾把投資致富的人標榜為聰明絕頂,賺錢的人也會自認是靠能力,而且絕對是實力過人,有金幣鈔票為證。一般小市民收入有限,能夠不犯罪而手握巨額的實在如同奇蹟,不是蒙神祝福就是才智出群。加上自古以來有錢就是大爺,凡人對財主總是低聲下氣,‘逢其所喜,避其所諱’。基於自負和別人推崇,投資者往往比其他人信賴自己的直覺,結果總會向質疑的人咆哮:“你們對市場根本不懂,還敢鬼話連篇?”越大的投資公司董事長,就越被吹捧是別具慧眼、神機莫測的高人,媒體無不爭相採訪,業者無不上門結交。實際上當老闆的往往是領袖魅力多於分析能力,他們身處高位是因為能鼓勵、操縱、控制別人服從自己,但在決策方面多半少有主見,只是人云亦云,不然就是複述下屬的論點。泡沫經濟後他們‘國王的新衣’或許會被扯破,但他們對自己穎悟絕倫的評價卻不見得有所改變。
綜括以上解釋,市場瘋狂的背後並不單純。不過我們仍要繼續問,為什麼鬱金香狂熱是頭一遭泡沫,之前千百年都沒有這種現象?
有商業歷史以來就有借貸,畢竟一方有需要,一方有資產,條件允許下自然達成互惠關係。只是古代貸款不易,因為有錢人壟斷借貸,利息再高也不得不接受。十四世紀意大利文藝復興,銀行業出現於佛羅倫斯,是首次把借貸市場公開化,把普通人的資金集合,再借給需要的人。然而這時代資產大多仍在貴族手中,因此對銀行業多半很苛,還濫用權勢保護自身利益;假若借貸蝕本,管理銀行的人可要全部賠償。西班牙甚至會把銀行總理斬首示眾,殺雞儆猴。這無形中限制了銀行放款,審核貸款人往往費時費事,而一般人與其向銀行借,還寧願直接找貴族、當舖、錢莊。十五世紀英國是最早設立‘有限賠償’法律的地方,不過只限與修道院有關的銀行業;荷蘭在十六世紀開放讓賠償法普及金融業,也因此帶動工商業,讓荷蘭比西歐各地提早進入黃金時代;十七世紀初英國荷蘭幾乎同時出現股票,因為兩地的經濟發展都相當進步;而銀行業也開始印鈔票(當時金銀還是公認貨幣,紙鈔尚未流通),因為貸款可以遠超過金庫存款淨值,只要存款人不同時來領錢就沒問題。這一連串的金融創新改革,都是在嘗試如何把貸款與資金更適當地連結,讓借貸變得更有效率。
但是實驗有時也會出錯,而金融界的謬誤全都是太小看貸款數量。據說當時土耳其蘇丹王喜好鬱金香,只要有傾城名種就不惜千金購買;有段時間歐洲出現植物疾病,竟讓鬱金香繁殖得斑斕奪目,比土耳其的更鮮豔,蘇丹王立刻重價購買。這事件後,荷蘭富紳貴婦突然爭相以鬱金為飾,而小老百姓更搶著到處栽種鬱金,還貸款買新名種栽培。大家不是為自己種花,而是為了配合有錢人的興趣;中產商人借助印刷業廣告業,鼓吹全國把握機會貸款賺錢。何況大家相信市場價格反映需求,既有千載難逢的契機,借得越多就賺得越多;反正幾百金幣只是紙上游戲罷了,明天轉賣不就加倍回收麼?
或者可以說,以前沒有炒作現象,是因為沒有發達的銀行業輔助。尤其這時代荷蘭宗教上不再受教廷裁決,政治上徹底自主獨立,經濟上還搶盡了法德兩地的商業和製造業,真是春風浩蕩。這麼富裕的國家出現這麼熱絡的商場,難道有什麼不對麼?
唐朝吳兢的《貞觀政要》寫著:“樂不可極,極樂成哀;欲不可縱,縱欲成災。”泡沫後,富賈一夕變乞丐,只剩滿地繽紛無人睬,反倒是歐美各地每隔二三十年就出現大同小異的經濟狂熱。1720年法國密西西比公司經營狀況極差,但是股價卻暴漲到不可收拾;同年英國也有南海公司,透過賄賂政府推出股票換國債計劃,使全民瘋狂炒股,結果英國為了規管不肖商人渾水摸魚而通過泡沫法案,造成股價急挫,許多人血本無歸。美國獨立後有一連串的經濟問題,1816年建立第二銀行,很多人把握機會更新地債房貸,一開始是讓經濟上軌道,房地產起飛,卻引發1819年到處破產的嚴重驚慌;1837年是美國西部土地短賣告停;1855年加州淘金熱終結;1873年鐵路泡沫崩盤;1907年紐約信託瓦解;幾百年來人類不停地闖入同樣的心理陷阱,也不停地‘賠了夫人又折兵’。再多的法律保障,只讓泡沫更複雜,後果更難收拾而已。
不過和鬱金香狂熱最相似的,大概是1925年佛羅里達地產炒作。就像鬱金香,佛羅里達帶點異國情調,自航海時代早就被發現,但1925年之前公路不便,沼澤區不易開發也對健康不良,所以幾乎沒人有興趣。公路鐵路發達後,邁阿密突然成為有錢人的渡假新勝地,附近未開發的土地更在未建之前轉賣多次,價格三級跳,從一千美金賣到七萬五(換算今日幣值,是四萬漲到三百萬。)1924年邁阿密日報每份五百多頁,幾乎全是地產廣告。等到冬天來臨,房市大跌,佛羅里達許多銀行倒閉,本來月租兩百五的海濱高級住宅,竟只剩年租三十五美金。然而歐美金融界沒有從中獲得教訓,又繼續尋找其他可以狂飆的買賣,直到1929年許多投資家跳樓自殺為止。
南畝耕,東山臥。世態人情經歷多,閒將往事思過。賢的是他,愚的是我,爭什麼?
──元‧關漢卿《四塊玉‧閒適》
愚的是我,蠢的是你,爭什麼?
──網上無名氏
Sunday, April 14, 2013
滂沱:撥雲見日
十六世紀的西班牙,是當時歐洲軍事力量最雄厚的國家,也是天主教鎮壓新教的大本營。這一方面是因為西班牙統一伊比利半島,可以集中軍火對付北方不服從教皇的各地,另一方面也因為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是歐洲歷史上最顯赫,統治地域最廣的王室之一。腓力二世管轄的範圍從西班牙、葡萄牙、美洲新大陸,到一部分德國、捷克、匈牙利、奧地利、荷蘭、瑞士、法國及意大利;其中有聯盟,有主權不明的政治範圍,不過最直接的還是婚姻外交。腓力自己曾娶葡萄牙皇室為妻,因而兼併鄰國;妻子死後又娶了迫害新教徒的英國女王瑪麗一世(後代稱血腥瑪麗),所以要繼承英國皇位也無不可;瑪麗死後,他再娶法國公主,進一步拉攏權勢。加上腓力在法國扶植一個有皇位繼承權的傀儡,假若歷史改演,他極可能是自查理曼以來,首創‘歐美世界帝國’的巨匠。
在這種大環境之下,耶穌會教士自然把‘得天獨厚’的西班牙所秉持的宗教,視為整個歐洲都該認同的綱紀。耶穌會的創始人Ignatius of Loyola強調天主教教義是絕對正確的,即使教皇指鹿為馬,信徒也應該篤信不疑。他們這種‘愚忠’讓自顧不暇的天主教大為感動,所以極力支持,不但鼓勵他們在歐洲各地設學校,更贊助他們遠渡重洋去美洲、非洲、亞洲傳教。這對於世界文明史的確影響菲淺,但歐洲的耶穌會教士,多半為了在學識、辯論、證道方面挑戰新教人士,因此往往化身為高亢激昂、煽動性強的出名宣教人物,以便用‘名人秀’挽回信徒。最後反而產生了一種奇怪現象:雖然以宣道為出發點,卻不斷有籠絡權貴、左右政黨、甚至血腥活動的事蹟。明明喊著‘為了更加榮耀神’,實際上卻是‘只要對天主教有利,做盡醜事亦無妨’。
當然,克爾文教派也半斤八兩,屢次唆使平民對抗天主教團體,所以法德兩地幾乎成了宗教派系的軍事舞台。當時法國國王年幼,幾乎是母后凱瑟琳攝政;為了鞏固皇家血脈不斷絕,她一直站在兩派之間,新教有困難就貶謫天主教官員,天主教失勢就肅清新教的大臣。結果暗殺行動沒成功,反而引發1572年天主教對新教徒大屠殺,還在法國各城市持續幾個月,死難者估計有十萬人。由於凱瑟琳舉棋不定,不但與兩派都失和,連自己孩子也不敢擅作主張,之後反被天主教激進分子刺死。皇室終結,法國的新教運動也告失敗,徹底成為天主教國家。
德國更糟。由於神聖羅馬帝國早已名存實亡,大部分州郡都由貴族伯爵們自治;究竟要信天主教還是馬丁路德的新教,幾乎都是各郡縣自己決定,倒也沒什麼紛爭。偏偏克爾文教派佔不到便宜,所以總是不斷‘挑動黃河天下反’;之後還導演出三十年戰爭,血洗德國。北歐東歐、西班牙、英、法、奧匈、甚至土耳其都捲入戰局,雙方傷亡了八百萬人,連瑞典國王也戰死疆場。打到最後和解,還是由各郡縣自己決定宗教。不知大家這麼慷慨赴義,造就了什麼?
這就是紛爭的內幕:為神,為教派,也為名譽財權。
假若整段宗教戰爭僅是如此自私自利的記錄,撕掉不讀也沒差。然而公元1588年卻發生一場出人意表的歷史巨變。名義是聖戰,地點是英吉利海峽,一邊是西班牙的無敵艦隊(Armada Invencible),另一邊則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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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女人沒有實權的時代,伊麗莎白是個超乎男人的領導者;在一個宗教混亂的時代,伊麗莎白成功地保持了國家的統一;在一個經濟中下的時代,伊麗莎白讓英國搖身一變,成為歐洲最富庶的國家之一。由於她終身未嫁,被稱為‘童貞女王’,這對於一個女子只為相夫教子的社會而言,是很難被容許的。她不美,要形容她儀態表情,大概得用‘冷靜睿智’而非‘溫柔端麗’等字眼。她十分清楚,向她獻殷勤的都純為皇位,甚至她在位45年,年近七十還不斷有歐洲貴族來攀交情。不過正因為伊麗莎白為人謹慎,明察寡言,才使得英國在這豪雨不停的紛擾歲月中,沒有被汪洋淹沒。
還是從宮廷內鬥開始談吧。那時蘇格蘭女王本為伊麗莎白的表侄女;由於伊麗莎白是皇室之末,後繼無人,卻又不嫁,當然也就有人改押籌碼下注,慫恿侄女謀害伯母篡位。伊麗莎白將侄女監禁近二十年,還是不斷有叛黨謀反,到1587年她才終於處決政敵。為什麼不早點快刀斬亂麻?原因很麻煩:因為伊麗莎白支持英國國教派,表侄女則是天主教徒;一旦下刀,她對手自然成了天主教的‘殉教徒’,兩派再無和好之日。果然不出所料,處決不久,天主教就對全英國宣告絕罰;翌年,西班牙大隊軍艦也以千鈞壓頂之勢駛向不列顛群島。
或許有人要問,既然西班牙是天主教的主力軍,英國又從1534年就自創新教,腓力二世何以遲遲不出馬,到此時才進軍?其實這正是他高明之處:腓力自己雖有英國皇位繼承權,但順序上落後他人。倘若提早對英國用兵,蘇格蘭女王肯定名正言順地榮登寶座,對自己卻沒半分好處。但1588年進攻,卻有機會鳩占鵲巢,讓西班牙指染英國;加上天主教會對他撲滅新教的大功勞勗勉有加,如此名利雙收,豈不甚美?
更正確說,腓力的無敵艦隊遠征英國,是一石二鳥之計。早幾年前荷蘭(當時仍屬西班牙統治區,尚未獨立)也出現天主教與新教對峙,住低窪地區的新教人士還打開水閘,讓天主教軍隊無法攻入,進而封鎖海口,讓當地國際貿易全由安特衛普(Antwerp)移到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戰局僵持不下,卻演化為後來的荷蘭與比利時兩國;只是1588年腓力的天主教軍在比利時,攻不下荷蘭,未免丟人,所以艦隊的第二目標,就是要補給陸軍,並由海上轟炸荷蘭,徹底掃平新教抵抗勢力。
不過西班牙的艦隊強大,英國、荷蘭也不是省油的燈。葡萄牙已經被西班牙佔領,剩下其他航海時代的競爭對手都必須有足夠的海軍,否則自保尚且不足,難道還能開拓新大陸麼?只是他們無法像西班牙以量取勝。腓力準備了巨型戰艦108艘,巨型帆船22艘;英國的武裝商船雖有160多艘,但真正超過兩百噸的只有30艘,其餘則是小型戰船和平底船;荷蘭這時還在對抗腓力的陸軍,無法抽身加入海戰。尚未開打,單憑氣勢就遜人一截,實在不利。
然而戰爭並非只靠氣勢。若以耗費而論,西班牙是窮盡國庫來支出艦隊;因為文藝復興時代的產業改變,西班牙總是不屑一顧,到頭來連船艦設備,都要債台高築地向歐洲其他地方購買。荷蘭卻是產業突破的佼佼者,木桶布帆、輪繩鏈錨、瀝青焦油、鐵砲鋼劍、望遠鏡指南針,樣樣生產。可想而知,這時宗教戰爭,西班牙既然失去固定供應商,花錢自是不菲。英國人口少,生產量與水準都遠遜荷蘭,卻從不放棄製造業,所以就算戰亂也不怕他人不賣必需品。換言之,英國早就知道西班牙戰力多強,那麼它艦隊數量輸給人,其實並非無法趕造,而是刻意不造。大,不一定適用。要打,就得用頭腦,不可逞力氣。何況磨刀不誤砍柴工,英國總不能為戰爭傾全國財力,而是必須先留一手;萬一戰況不利,才不致於無力招架。從這一點分析,伊麗莎白的抉擇遠勝於腓力:即使面對強敵,仍然步步謹慎,決不背水一戰。
腓力犯的錯誤還不只一點。他不諳海戰,偏又不接受忠告。有人認為艦隊駛向英國太冒險,假若戰局失控怎麼辦?腓力卻用‘兵貴神速’的理由,否決停靠法國的建議。軍事補給是也提早運到蘇格蘭,因為對腓力而言,拉攏蘇格蘭權貴是政治手段,一定要善用伊麗莎白處決政敵的有利‘契機’。其實為了避免被英國察覺,補給船反而繞遠道,貨物損失也較多,間接導致西班牙食物漲價,貧民面有菜色的現象。腓力還費神策劃,陸海兩軍必須在特定夜晚會合;卻不知道,由於艦隊龐大,若要這計劃成功,先決條件是春季漲潮、東南風吹、而那晚海面又必須風平浪靜。會合地點也是他親自挑選,殊不知兵法最基本的,就是不要讓沒排練過的軍隊直接在戰場上集合,更不要在敵人面前會師。
塞萬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筆下的《唐吉訶德》,有一半是諷刺腓力的愚昧;中古騎士把風車當巨人挑戰,把村姑當貴婦景仰,把羊群視為軍隊砍殺云云。風車就是荷蘭,村姑就是蘇格蘭,而羊群則是西班牙的無辜百姓。曾任司令官的他,筆調尖銳無情,正因腓力還沒出征就搞得滿城風雨。1588年5月28日,塞萬提斯在獄中眼睜睜看著無敵艦隊出航,無法阻止。
可惜天有不測風雲,艦隊要揚威北方,偏偏始願不及此。英國對自己海岸線的氣象最清楚不過,一開始就佔上風處開砲。雖然距離遠,對西班牙未損分毫,但畢竟打亂敵方陣腳,甚至有船艦互撞而廢棄。那晚月黑風高,司令官指揮下,英國小船載著水手潛入敵船,竊取黃金物資火藥,因為萬一西班牙沉船就難找了。兩天後換西班牙處上風,不斷向英國開火,但英軍卻分四隊自由竄逃;等到西班牙停火,才發現竟錯過了安全停靠站,接下來洋流往東,又有沙洲的麻煩,只能直接前往預定地。他們那時還不知道,比利時陸軍已經由於疾病死亡逾萬,根本無法與海軍接觸。這可能是史上首次嚴重流感的記錄。
等待陸軍不到,又聯絡不上,海軍總不能一走了之,對國王沒交代。何況有部分艦隊零件是之前購買的,還要在這裡裝配完才能上路,時間約需六天。比利時陸軍這時總算捎信來說,他們港口被荷蘭控制,可否請無敵艦隊派一部分來掃除?海軍總帥大概認為再幾天就可上路,不必急於一時,反而分散兵力,所以按兵不動。沒想到當夜,英國把自己八艘小船裝滿硫磺煤油,點火後撞進停靠港口的西班牙艦隊。這戰略之前西班牙也用過,然而現在自己船上火藥成堆,見到火船無不魂飛魄散,趕緊斷纜棄逃,陣型全毀。英國早就算到這後果,他們已經浪費太多火藥物資在火船計上,這時必須節約砲火,大部分戰船在黑夜中用砲聲擾亂敵人,誘使西班牙胡亂開火;只有小型平底船開到距離百尺之處,對西班牙巨艦一擊必殺。約有十艘軍艦船毀人亡,被英軍趁火打劫;其他有些逃入北海後失踪。西班牙這時離比利時越來越遠,士氣更低靡,糧食火藥都不夠,英國還發動‘鐵索橫江’攻式,不讓他們有補給喘息的餘地,沿著北海一直打到蘇格蘭。繞過蘇格蘭北部,英國不追了,卻換成北大西洋亂流來折騰搞鬼。沿途西班牙船艦撞上愛爾蘭岩礁的不少,水手私自潛逃的更多。到最後無功回國,無敵艦隊只餘一半,總人數剩不到一萬,比利時軍隊也棄甲投降;英國的損失卻僅是那八艘火船。
原先新教各地區以為天主教暴雨難擋,這時見到英國大捷,無不歡呼。瑞士、荷蘭、比利時、葡萄牙、奧匈帝國、神聖羅馬帝國,不久都與西班牙分手,英國更在伊麗莎白統治下進入黃金時期,反倒是西班牙因耗盡國庫,從此無法振興。後代有詩曰:“艦隊沉斃,慟哭的豈獨腓力一人?”接下來幾世紀,西班牙在國際間默默無聞。一念之差,變成萬念俱灰。
歷史上固然有許多宗教戰爭是掛羊頭賣狗肉,但西班牙與英國這場搏鬥,人為成分很多,卻也不能不說是神蹟,畢竟它讓教會‘萬頃波中得自由’。假若英國敗了,整個歐洲仍要像法國一般,回到天主教控制下;可是正因為英國獲勝,宗教改革才徹底被認同;至少對小老百姓來說,神終究是眷顧新教的,連無敵艦隊也要屈服於天意下。
英國詩人布萊克寫道:“我的心不停戰,我的劍不離手,直到我們重建耶路撒冷,在英國綠地上。”這是他們堅強的心聲,也是永遠的驕傲。
Saturday, March 30, 2013
牴觸:大道以多歧亡羊
荷蘭人文主義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在1498年造訪英國,對於各地教會珍藏的‘聖徒遺物’看得皺眉頭。有一次教堂外的乞丐拿一只破草鞋,說是某某聖徒生前穿的,要給朝聖者親吻。伊拉斯謨立刻不留情地說:“難道我們無憑無據就要膜拜每一只爛鞋子麼?那教會怎麼不連古聖徒的痰還是便壺,都留下來給人親吻?”
這話幸好是十五世紀末講的,否則他大概會像之前反對教會的人一般沒好下場。十四世紀英國的威克里夫(John Wyclif)翻譯英文聖經,同時也抨擊教皇權力和教會腐化問題,然而雖然他在世期間有許多貴族及平民支持,但死後仍遭掘屍焚燒,連作品都一併銷毀。十五世紀捷克的胡斯(Jan Hus)曾把威克里夫的作品譯為捷克語,讓信徒能廣泛接觸神學思想;可惜身為布拉格大學校長的他,竟被羅馬天主教革除教籍,幾年後甚至被處火刑而死。他的死還曾引發波希米亞第一次宗教內戰。【注:今日國際最大的聖經翻譯協會,就以威克里夫為名,而胡斯也一直是捷克的民族英雄。】
換言之,歐洲是先有改教運動的先驅,才有1517年馬丁路德號召的新教運動。這當中還有幾件要素不可缺:第一、東羅馬帝國滅亡,土耳其的鄂圖曼帝國兼併巴爾幹半島。這等於是說,連自耶穌以來傳承最久的古羅馬,都徹底消失了,大家心理上不產生疑懼也很難。第二、天主教內訌,許多人爭做教皇,甚至教廷分裂,羅馬一派,法國南部一派。這讓天主教自己聲望嚴重受損,民眾支持程度也大不如從前。第三、民間出現以行乞修道士為主的教流,雖然做法偏激,倒是被天主教認同的派系,尤其創始人亞西西的方濟(San Francesco d'Assisi)自甘貧窮、照顧痲瘋,被尊為聖人。然而方濟會的貧窮,無形中突顯了天主教駟馬高蓋、親疏貴賤的行徑;而他們類似耶穌野地傳教的方法,更讓鄉村各地人民覺得教義和現實似乎不協調。第四、文藝復興的印刷問世、學術普及,讓小老百姓知識水準提升,以前的教規、念珠、香爐、紫煙、甚至傳統的地獄恐嚇,都已經不管用了。與其去教堂看程序繁複的儀式,還不如聽一則簡單的聖經比喻故事;如果上教堂參加彌撒只為了枯燥的念經點蠟燭吃餅乾,那不去也罷。
講得更難聽,將近一千年來,教會已經成為上層人士的專屬俱樂部。許多主教,是專為皇室或某些大家族祈福的;許多神父司職,是貴冑子弟養尊處優、營私舞弊的所在;許多聖職人員,是把教會派系當作政治跳板。但是真正牧養眾多下層人群的,卻是教會中最卑微的‘弟兄’(Friar),而他們的薪俸也直接由人民來,並非從富豪奉獻、修道院田產賺取。這些弟兄大半橫僿不文,沒受過多少教育,所以只能講最粗淺的聖經故事,但他們時常用經驗幫人解決日常生活的問題。有錢的教堂會設‘告解室’讓信徒不必露臉就可向神父懺悔;窮鄉僻壤不可能有這些設施,信徒除了向教會弟兄面對面談信仰狀況,也把疑難雜症都拿來諮詢,舉凡夫妻失和、鄰居糾紛、牲口有病、借貸遺產等麻煩,全由教會弟兄負責。縱算無法全部解決,牧養的人畢竟幫助穩定民心,讓群眾不會覺得‘神愛世人’純是謊言。這就是為什麼中世紀天主教問題雖多,社會卻未曾離棄神。
然而時代不斷改變之下,教育普及,連窮人都開始識字了,社會的穩定也漸漸出現裂痕。善心的弟兄無法再與邏輯修辭無懈可擊的學士相比,畢竟很多人寧願去聽深入探討的講道,否則要聽缺頭少尾的聖經故事,何不自己看正文?其實這現象也反映於教堂格局:中世紀教堂一定以十架前的祭壇為重心,十五世紀以後的教堂卻一定在祭壇前側有講台,祭壇反而重要性居次。不過各鄉鎮的弟兄們總咽不下這口氣,往往批評這些學士們標新立異,與神的道不合;學士們則諷刺這些弟兄們,以及他們所代表的天主教,是食古不化的頑固守舊派,連聖經說什麼都不知道,憑什麼嚷神的道?
可想而知,十五世紀末,雙方針鋒相對已為時不短;但是馬丁路德一旦張貼了九十五條論綱,宗教爭論突然變成全歐洲炙熱的關注焦點。猶如炎夏高空的冷熱空氣層破口,瞬間造成橫掃平原的嚴重龍捲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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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馬丁路德提到什麼,會讓教會紛爭星火燎原?公元1517年初,教皇為了修建聖彼得大教堂,籌措資金不夠,特別派人到德國一帶販賣贖罪券。贖罪券其實從十字軍東征就開始發售,天主教的解釋是:耶穌雖然赦免了罪,但是人還會不斷犯錯,所以需要教會‘贖罪’。這種謬論,說穿了只是斂財而已,一直被有識之士所譏笑,許多國王也反對自己人民被教會變相抽稅;但民間仍十分盛行,到十五世紀更有人替死者買贖罪券。天主教也很懂得‘奇貨可居’的生財之道,所以平時不隨便發行,一旦上市肯定售罄;有的主教是花很多錢討來職位,贖罪券的收入,當然得先抽成回饋自己。不過1517年北德國的薩克森公爵禁止人民買贖罪券,很多人卻踴躍到鄰近國家搶購,甚至出現黑市拍賣的離譜現象。結果德國各地教會,有民眾到了固定的告解認罪時竟然拿出贖罪券,說是接下來幾個月不必神父麻煩了。馬丁路德當年35歲,一怒之下,覺得整個天主教簡直是詐騙集團,難道耶穌白白賜給人類的恩典,居然要任憑教皇濫用麼?所以他提出這些論綱,就是要挑釁高層主教們,來個公眾辯論,讓虔誠的信徒知道教會是多麼貪婪腐敗。
那天他寫的是拉丁文,又把親手複寫的文件寄給德國兩位負責販賣贖罪券的主教。可是不到兩周,全德國大小教會都出現傳抄的副本;不到兩個月,歐洲各大學已經傳閱了他的宣戰書;1518年一月已經出現譯為德文的印刷本。假若沒有印刷問世,改革大概會像之前宗教運動,熱鬧一陣子又被撲滅;但印刷卻讓宗教改革的呼聲響徹整個北方。很多對天主教不滿的知識分子,甚至討厭教會干政的皇室貴族,都聲援或加入改革的行列。
天主教這時還慢條斯理地姑息對待,三年後才因為改革勢大,草草寫了回覆馬丁路德的反駁。到這程度,馬丁路德也知道,要公眾辯論是不可能了,接下來教會肯定判他是異端,直接處死。果然,不久就有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特別召開的會議,發表訓令要馬丁路德收回四十一條論綱,以及所有批評教會的著作。由於是皇帝親自召見,不出席於禮不合,出席卻多半有生命之憂;薩克森公國的侯爵一向支持馬丁路德,還特別向他保證,絕不讓意外發生。於是在會議上,馬丁路德斬釘截鐵地重申:已經被教會承認的著作,他不會收回;那些攻擊教會弊病及謊言的著作,他也拒絕收回,否則宿疾仍會繼續荼毒信徒;至於其他人身攻擊,他對銳利的言辭道歉,但對討論的教義並不收回,除非對方能證明這些討論是違反聖經。在不斷指責中,馬丁路德堅決強調,他仍相信權威,只不過信的不是教會的權威,而是聖經的權威。
或許這就是宗教改革的分水嶺。要傳統,還是要真理?要妥協,還是要樹敵?
古今中外每個有心改變世界的人,都必須做抉擇。北宋王安石在《答司馬諫議書》中說:“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當然,他太理想化,又有點‘捨我其誰’的自負,做出來的未必符合實際。馬丁路德也一樣;他在會議上毫不讓步,自以為是中流砥柱,到頭來只讓天主教除名、焚書、下逮捕令。那時還是改革派的貴族特別保護,否則他大概要‘出師未捷身先死’,也不必提新教了。
正值此時,德國發生民變,許多老百姓打著反對宗教的口號,到處殺人搶錢,甚至有人要用馬丁路德被逼迫為由,藉機號召暴民。馬丁路德不服從教會,但他畢竟還識大體,立刻寫信要民眾放下武器,因為暴動對抗政府,並非基督徒所該有的行為。這一點讓許多人民失望,甚至從原來的改革派轉往其他激進團體;可是德國的政治人物卻對馬丁路德刮目相看:這個人不是只愛上台作秀,金玉其外的輕浮學子,而是真正有原則的基督工人。別國的熱心分子也陸續來訪,最有名應該是瑞士的慈運理(Huldrych Zwingli)。
慈運理是蘇黎士(Zürich)的牧師,也一樣反對天主教的贖罪券、聖母瑪利亞、和聖徒崇拜的傳統。他與馬丁路德暢談後,真有相見恨晚的感覺,於是兩人決意聯手建立屬於耶穌的教會。馬丁路德在北德國已經引用新詩歌、德文聖經,並簡化教會陳設,慈運理也在瑞士採用改良的聖餐儀式,讓信徒可以感受到神,而不是聽一堆不懂的拉丁文。慈運理不愛出頭,所以不像馬丁路德直接對抗天主教,但他在當地辦宗教維新,仍面對瑞士的新舊兩派鬥爭。與其兩人各自孤軍奮戰,何不協力為新教鋪路?
理論上這是最佳方針,可是兩人竟又因為聖餐禮教義的細節而起爭執,最後達不到共識,還是沒有互相支援。兩年後,瑞士有五個省份向慈運理宣戰,導致他受傷而死;馬丁路德一方則是更努力與皇親公爵們拉關係,以求自保。這種保守的態度讓北歐各國國王都接受,但很多下層人民卻看不順眼,紛紛再成立自己的教派;德國的再洗禮派(後來衍生為浸信會),就主張不能和政治人物有瓜葛,所以特別得到人民響應。也有些人認為不論贏的是馬丁路德或是天主教,自己都沒有決定宗教的主權,所以乾脆由本地創辦新教派。活躍於日內瓦和法國的克爾文(Jean Calvin),成為第二波宗教改革的代表性人物,英國也產生了國教(後來稱為聖公宗),蘇格蘭出現了長老會,荷蘭建立了改革教會,連匈牙利都有自己教派,將馬丁路德與克爾文的教義揉合,截長補短。
會發生這樣的破裂,大概不是馬丁路德預見的結果。但這是很殘酷的歷史悖論。還記得古代以色列分為南北兩國麼?南國標榜大衛王朝的正統性,北國卻不斷有血腥篡位。新教成立也一樣:天主教面對壓力,就更強調自己由彼得保羅延續的傳承,而改教人士卻越走越散。不論出發點是善是惡,是為人民或為自己,一旦開創前例,以後的人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再分家解體。即使馬丁路德的動機純正,目標崇高,新教改革還是落入‘化整為零’的局面。《列子》曰:“大道以多歧亡羊,學者以多方喪生。”對這時代的單純信徒而言,他們已經分不出真理是什麼,更不知道路該怎麼走。對積極改革的人而言,他們也迷惘了,難道自己為宗教奉獻一生,竟只是獨斷專行,不是出於神的旨意?
同樣的現象在十八、十九、二十世紀都再浮現,許多人為了一點教義差別,斷然絕交,分道揚鑣,歧岔越來越多。神,究竟在哪裡?
二十世紀初美國記者作家H. L. Mencken寫過:“人類每個問題總會有簡單的解決方法——乾淨利落,貌似有理,卻是錯誤的。”用今天角度來看,馬丁路德的教會與天主教很明顯不同,但新教各教派之間差別實在不大;而且他們所爭執的,經常是兩種論點並存於聖經上,難道只由於‘因信得救’或‘預定得救’的觀念不合,就要搞得不歡而散?一般小老百姓豈會明白這群神學家在嚷什麼?可惜這就是人性的悲哀:我們認為是敵人的,往往不是直接威脅到我們的,而是某些人刻畫為‘對我們可能不利’的,實際上這些‘敵人’根本與我們無關痛癢。但是大家既然不關注真正能造成傷害的敵人,只去看假想敵和自己的差別,這些差別很快也成為‘威脅’的代名詞。“為什麼絕不可以和那群人來往?”“因為他們與我們不同啊!還需要其他理由麼?”古羅馬人因猶太人不吃豬肉,就把他們視為異類;英法百年戰爭時,英國罵法國人是吃青蛙那種噁心東西的下流畜生;宗教革命時,德國譏刺意大利天主教徒吃蒜頭太多,全身體臭,意大利則反諷德國新教徒是吃血黑香腸的悖逆叛徒(因為聖經禁止吃血)。人本來就都有不同,然而只由於先入為主,又不加溝通,一氣之下劃清界限,結果我們身邊無處不是敵人。
或許那時代天主教的分裂是必然趨向;儘管沒有馬丁路德,一樣有其他熱忱人士會帶動改革。或許馬丁路德沒有別的方式,能讓天主教自我反省;除非他寸步不讓,否則宗教界永遠是姑息態度。但是改革的崎嶇路,卻是他一生最辛勞的考驗;他到晚年健康狀況越差,脾氣也越暴躁,連他同工都私下認為他出言不遜,尖酸刻薄。這已經反映了他自己‘擇善固執’,與別人起摩擦的性格,是宗教改革的契機,也是成立新教七零八落的敗因。人生在世,會遇到障礙並非總是別人的錯,有時絆倒自己的樹幹,偏偏就是自己早年播的種。
至少馬丁路德和慈運理都是誠心為真道奔波的人,並無心使宗教政治化、軍事化。下一代新教領袖們,卻已經要把宗教之爭搬到戰場上。北方捍衛新教的領袖是克爾文教派,而南方鼓吹天主教收復‘失地’的,則是西班牙的耶穌會教士(Jesuits)。接下來將近兩世紀,有半個世界陷入不停的宗教戰爭中。馬丁路德若死後有知,是否哭笑不得?
人類在自己小土堆上互相造成的傷害,遠比自然界帶給他們的傷害還大。
---伏爾泰(Voltaire,法國思想之父,1694-1778)
Friday, March 8, 2013
開船:縱橫四海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位於大西洋畔的葡萄牙(Portugal),十五世紀人口還不到一百萬人,幾乎是當代歐洲各國最不值得看的地方;同時代英國三百萬,北歐三百萬,西班牙七百萬,德國一千萬,意大利一千兩百萬,農業發達的法國約一千六百萬,連東歐的俄國都有四百萬,波蘭六百萬,鄂圖曼帝國兩千萬。幾千年來大西洋一直是‘世界的盡頭’,所以面向西邊的葡萄牙、愛爾蘭、冰島都成為無關緊要的地區。冰島和愛爾蘭還是維京人幫忙開墾的;葡萄牙則是由羅馬帝國,轉手到回教帝國,再重歸基督教歐洲。歐洲大陸對它卻視而不見,任其獨立。西班牙包括地中海盡頭的直布羅陀海峽,軍事上掌控歐洲和平,商業上壟斷北非市場,重要性自不用說。可憐的葡萄牙既沒有地利便於耕種畜牧,也不是交通樞紐可供發展貿易。這地方面對碧海波濤,除了偶爾幾艘船為了避風浪不得已停靠,否則能有什麼未來可言?
或許這就是為什麼葡萄牙在十五世紀一直‘不認命’地挑戰未知世界。靠海,是它地理上最大的不利,但葡萄牙卻把海轉化為它最有利的條件。1415年葡萄牙首次從大西洋南下到非洲,打破從前歐洲只能由地中海與北非貿易的‘宿命’。接下來葡萄牙船隻開始接觸更遠的西非沿岸、剛果盆地、那米比亞,也陸續發現大西洋上的群島,甚至為南非峽灣取名‘暴風角’,後代討吉利改名為好望角。說是探險精神,實際上這是很不得已的冒險,比起十世紀的維京人有過之無不及。非洲沿岸雖然也有足以貿易的市場,但畢竟不是大宗生意;何況好望角已低於南迴歸線,飽受印度洋颶風和南冰洋冷流襲擊,附近幾乎終年有‘殺人浪’,動輒高達二十公尺,古代船艦往往全隊覆沒。人再怎麼不愛惜自己生命,總沒必要賭命繞過非洲大陸,去面對比大西洋還殘酷的浪濤吧?那究竟他們目的是什麼?
答案很明顯:1492年西班牙另有三艘船橫跨大西洋,發現‘西印度群島’。這名字已經充分表示,對航海時代的人,最重要的世界莫過於‘黃金香料之國’印度。哥倫布大概心裡有數,這些加勒比海的土著,連什麼經濟價值都沒有,怎麼可能是馬可波羅所記載,大家夢想中的富庶東方人?但若不混淆視聽,第二次探險的皇家資金就泡湯了,所以只能趕快把這地方牽強稱為印度群島。然而到第四次出航還拿不出黃金香料為證,連西班牙貴族平民都懷疑了。哥倫布後來被革職、下監、還被控訴子孫要賠償皇室應得的報酬;真相不會說謊,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
相比之下,1498年達伽馬(Vasco da Gama)終於成功繞過非洲,抵達印度,黃金香料滿載而歸。1500年葡萄牙人又發現巴西這塊龐大的土地,更讓西班牙賭在哥倫布身上的投資顯得毫無意義。葡萄牙人口少,探險家卻毫不自我膨脹,互搶功勞;他們知道大西洋的洋流,也知道北美洲的鱈魚,中美洲的鯖魚,南美洲的鮮蝦,卻從沒有像西班牙探險家拼死拼活地佔據土地,要給子孫當基業。接下來西班牙的運氣奇佳,1519年摧毀阿茲特克帝國,1532年攻占印加帝國,獲取黃金無數,可是大部分黃金都淪為探險者家產,皇室得到的根本不多,卻又不能得罪這些有錢有黨羽又有戰艦軍隊的‘征服者’。後來西班牙皇室都派親信為省長,以免探險者獨吞利益,但新大陸兩處最有價值的金庫已經被挖空了,再任命省長也於事無補。換言之,利益至上的西班牙,最後只有極少數人成為暴發戶;而他們既以新大陸金銀為目標,就永遠沒有再去尋找印度了。
可是葡萄牙打通了與東方貿易的海上道路,卻引來一場歷史很少提及的印度洋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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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公元1509年二月三日,地點是印度西側古吉拉特(ગુજરાત,Gujarat)外海的迪烏(Diu)。小地方不足掛齒,可是葡萄牙18艘商船,居然面臨威尼斯、土耳其、埃及、西印度、南印度聯軍的兩百五十多艘戰艦。大家這麼勞師動眾要對付葡萄牙,怎麼回事?
自從蒙古帝國入侵印度,整個南亞又開始四分五裂,到十五世紀末首都德里(Delhi)已經毫無影響力,反而西印度古吉拉特佔了一席之地。古吉拉特是印度河文明發展最盛的地區,又受到波斯文明薰陶,加上這時掌控印度洋商業,東達摩鹿加(Maluku,印尼香料群島),西抵紅海,連中國的錦緞瓷器都高價轉賣歐洲。不難想像,葡萄牙人還沒登陸前,古吉拉特王就是印度洋貿易盟主,雖不反對與西方商人來往。但那僅限於沒有人與自己競爭。而為了平衡國際貿易關係,讓自己繼續保持領袖地位,古吉拉特也絕不改變已有的外交政策,所以貿易只是間接經過埃及(當時稱馬木留克مملوك mamlūk)、鄂圖曼帝國、和威尼斯共和國。
然而大西洋的船卻繞遠路來到南方古國,葡萄牙人還不斷在印度洋上設立經商據點:東非的莫三鼻克、坦尚尼亞、肯亞、索馬利亞、毛利裘斯島、紅海口的索科特拉島、紅海內的衣索比亞、波斯灣口的霍爾木茲海峽、印度沿岸的果阿、科欽,甚至在斯里蘭卡發現歐洲最喜愛的神秘香料原來就是桂皮。他們有時是半妥協半開墾,有時葡萄牙也會打劫埃及商船,搶奪木材香料;冒險歷程有機智,有苦勞,偶爾也有下三濫手段。無論如何,這一連串進軍東方市場,不止讓西印度人感到恐懼,還使國王們覺得自主權受挑戰,連對其他大國的外交都難以交代。至於埃及、阿拉伯、威尼斯,都是與東方貿易的長年夥伴,同享利潤,自不願讓人搶走重要市場。首先與葡萄牙斷交的其實就是威尼斯,更寫信向同盟遊說,要他們賣給葡萄牙的貨物增加關稅,最好再把他們嚴厲懲治一番。這對古吉拉特王正投其所好,於是大家紛紛派兵支援,動用紅海與波斯灣可借的戰艦,甚至威尼斯幫忙把土耳其的地中海艦隊解體,運到紅海再重新組裝,然後大批軍艦浩蕩開往西印度。
所謂排外仇外,往往是利益衝突引發的民族情操。幾世紀後發生在中國、日本的‘滅洋’運動,已經提早在印度展開了。
可能在這些大國眼裡,葡萄牙人口少,照理來說應該只需下馬威,讓他們不戰而降。這對於普通小國有用,偏偏葡萄牙是經歷過驚濤駭浪,抱著破釜沉舟的決心才戰勝海洋,豈能因政治壓力退縮?所以明明只有十多艘商船,戰力不到別人十分之一,卻也咬緊牙根未曾放棄。他們唯一的有利條件,就是船隻不同。這的確是航海史上一大挑戰:文藝復興是造船技術突破的催化劑,但是只有少數地方真的使用新式帆船,原因就在設計困難。現有的人力划槳比較容易控制,甲板載重也穩定,何必靠無法駕馭的風力行船,還搞得船身顛簸,讓坐船的人暈吐不已?再說,葡萄牙人口少,所以才要借助風力;但假若沒有風,甚至逆風,又該如何?傳統帆船只能用鋸齒狀航路左右左右地慢慢前進,不得已也得暫時靠岸,再看天出航;這對要準時交貨的商業而言是無法容許的。葡萄牙人竟然打破常識,設計出桅杆,把迂迴前進的阻力減到最小,幾乎像是能逆風行駛。船身小而輕,也有利於大風浪中傾斜飄行,不致顛覆。所以他們到得了印度洋,並非僥倖,實在要靠技術進步。
這一點卻是印度洋聯軍沒想到的。地中海、紅海、波斯灣的船再堅固,畢竟從未接受過南大西洋、西印度洋的考驗。況且這些軍艦雖然甲板上有炮,卻不能用在側邊,因為會影響到划手的動作,結果只是頭尾能發射武器,船側最大面積僅能任人攻擊,附加的弓箭手也無用武之地。相反地,帆船側面卻是最具攻擊力的砲台。當然,只有這點優勢,還不足以彌補兵力懸殊;葡萄牙商船另一個長處,就是幾十年來水手們善用船炮,比起突然徵召的敵方艦隊應變力更強,瞄準度更佳。所以一開戰,葡萄牙乾脆駛到外海,因為印度的同盟軍不論船艦大小,都不能離岸太遠;然後把無法靠近的幾百艘敵船打得落花流水,救溺尚且不及,更別提作戰了。也就是說,一天之內,陣容浩大的同盟,已經被小小的葡萄牙打得士氣全失。
歷史猶如漣漪,萬里外的戰爭,居然餘震波及半個世界。失去了貿易地位,印度不久也政變,由莫臥兒王朝取代分裂的印度半島,然而被外族奪去的商機卻始終要不回來。意大利和威尼斯不再能像以前壟斷東方市場,之後經濟逐漸走下坡,連文藝復興也一併消失在曾經風光的回憶中。埃及是同盟中最弱的一環,戰後立刻被土耳其併吞。土耳其是同盟中唯一有足夠軍力捲土再來的國家,只是它積極訓練三十年,1538年又派船同樣在迪烏與葡萄牙對峙,沒想到還是鎩羽慘敗;從此鄂圖曼帝國對自己‘海禁’,不再開拓印度洋事業。西班牙一向特別標榜英雄氣概(從他們鬥牛的傳統就知道),這次竟被葡萄牙比下去,肯定心有不甘,所以罷黜了哥倫布,改由武鬥派人士進軍新大陸。英國、荷蘭更是由此得到勉勵,連人口更少的葡萄牙都能挑戰世界強國,自己何嘗不能?
葡萄牙自己則因為這次成功,更進一步往世界各地探險。參與迪烏戰役的十八艘船中,有位船長叫麥哲倫(Fernão de Magalhães),後來成為第一位率領艦隊環繞地球的人。統帥印度洋船隊的將領阿爾伯克基(Afonso de Albuquerque)則繼續前往馬來半島的馬六甲海峽,與暹邏(今泰國)建交,佔走土耳其最後的香料市場。其他人則抵達越南峴港、中國內伶仃島、日本種子島,連台灣的別稱‘福爾摩沙’(Ilha Formosa)都是他們取名的。那時代的觀星測量、地圖繪製,沒有人比得上葡萄牙。雖然葡萄牙帝國為時僅六十年,佔領面積也小,但幾乎都是良港。單是東亞:1557年廣州同意讓葡萄牙人租澳門做貨運站;1571年葡萄牙買了一個日本小漁村,發展成後來的長崎。他們身為航海的先鋒,確實推動了人類文明,不容置疑。
但人口少,也是它最大的隱憂,畢竟它旁邊就是貪得無厭的西班牙。1578年葡萄牙王去世,年僅24歲;西班牙的腓力二世(Felipe II)立刻趁火打劫,侵略葡萄牙,1581年腓力被正式加冕為新合併王國的國君,海外的所有領土也全歸共有。偏偏西班牙接管殖民地後又不懂經營之道,重要地帶逐步被英國與荷蘭搶走。葡萄牙雖然努力捍衛巴西的主權,其他地區卻分身乏術了。最後還因商業損失太重,與西班牙展開長達二十年的獨立戰爭;獨立是成功了,亞洲的投資可惜已是東海逝波,覆水難收。
不過西班牙會失去殖民地,倒有一半是基於宗教紛爭。世事改變的速度常會出乎意料。迪烏戰爭後不到八年,德國竟有人敢在教堂大門上,張貼了九十五條反對的論綱。。。
Friday, February 1, 2013
展翅:站在巨人肩膀上(二)
拉斐爾(Raphael)1514年畫的這兩個小天使,大概是被後代抄襲最多次的作品,差不多每個人都見過,卻未必知道原作是誰。其實兩個小天使只是整幅《聖母圖》的部分,但是能這麼傳神地繪出小孩天真無邪的模樣,既好奇又乖乖坐在旁邊;雖然並非細緻工筆畫,卻需要極高的觀察力和想像力,才能把日常可見的表情捕捉得無懈可擊。
文藝復興的藝術名人很多,最出眾的莫過於三位:達文西、米開朗基羅、拉斐爾。不過藝術家多半是很有個性的人,這三人也不例外。達文西以繪畫為名,不管是《蒙娜麗莎》或是《最後的晚餐》,見過作品的人無不驚嘆,爭相以高價訂金求他賞臉;然而他真正完成的卻不到十幅圖,其他的不是由學徒完成,就是聘他作畫的人另尋藝匠,甚至為此鬧過多次官司。多才多藝的人往往會分心,達文西在這方面倒很嚴重,不論數學、天文學、光學、建築、工程、醫學、生物學、甚至材料科學,他樣樣鑽研,樣樣精通,許多筆記中發明之奇,連後代才智之士都自嘆不如;可是這一來他只憑心血來潮才動用畫筆,真正能完成的藝術就很有限了。當然,達文西因為精研科學而使作品格外寫實,也是好事;而他超越當時思維的廣泛構想,畢竟比幾幅世界名畫更值得人拜服。
米開朗基羅是兼具繪畫、雕刻、建築天賦的才子,而他作品也大膽得出名。根據記載,米開朗基羅雕的大衛像,原是前人開工卻未完成的作品,後來擺了三十多年任憑風吹雨打,許多藝術家仍覺得形狀不對、平衡欠佳,難以下手;反而是26歲的米開朗基羅認為可用,花兩年功夫創出這座5公尺高,5000公斤重的驚世作品。用‘化腐朽為神奇’來形容他的藝術,倒不為過。只是若作品不夠大膽、不夠震憾,米開朗基羅卻也不屑去做。他有些作品,正面看鬼斧神工,側面卻沒有完成,其他人也深怕替他完工可能壞事,到最後一直只有半成品。為什麼未曾完工?後代學者認為,一般人讚歎的作品,米開朗基羅可能還嫌不理想,自己鑿出的成品沒有想像的完美,一惱了就不繼續。這是完美主義者容易犯的毛病。他還有個固執處,就是不喜歡畫背景;不管是教堂天花板的《創世紀》或是壁畫《最後的審判》,人都浮在空中,或坐在沒有特色的椅子上。對他而言,人體是最好的主題,別的題材都是多餘。
相比之下,拉斐爾是很低調的人,甚至很腼腆,怕與外界接觸;然而很多當代藝術家都願意與他共事,連想偷他構圖點子的人,都因他不吝賜教,乾脆名正言順成為他學徒。他所畫的,無論是宗教內容的《基督變容》,或非宗教主題的《雅典學院》,都有種平靜安詳、文雅和諧的氣氛,甚至反對異教繪畫的天主教人士,見到他的非宗教作品也不得不佩服。拉斐爾死時只37歲,相傳是肺病或是水銀中毒(古代當藥用),但他留下作品之多,文藝復興鮮少人能及。假若達文西是把自然科學的‘真’帶入藝術,米開朗基羅把藝術的‘美’發揮到極致,拉斐爾所追求的可稱為藝術的‘善’。雖然一般人對他印象沒有其他兩位名家深刻,但他作品同樣完美無瑕,自成一格,在鮮明豐富中不失莊重溫柔。
話說回來,文藝復興名人甚多,卻幾乎都集中在北意大利,倒非偶然。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這塊土地上多的是古羅馬的傑作,要復興,豈能不學習最佳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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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希臘,意大利那時代對珍貴古物的好奇較強;希臘(拜占庭帝國)經濟在十字軍東征後已經渙散,要‘復興’也有心無力;意大利則因商業帶動,連古董市場也是水漲船高。之前說文人到處採訪修道院尋找失傳典籍,不過藝術更容易發現:意大利南北任何遺跡中,幾乎都有斷壁頹垣、殘破石像,可供工匠學習,偶爾也找得到完整的,賣得到高價。年輕人只要肯挖掘,賺外快倒不難。既有市場,希臘也運來剛出土的古老藝術品,比方1506年發現的Laocoön,更是由羅馬教皇耗資投標而得。
然而出土文物對文藝復興卻很關鍵。南北朝劉勰的《文心雕龍》說:“操千曲而後曉聲,觀千劍而後識器。”再優秀的才能也要從觀摩開始。佛羅倫斯和其他新興商業大城,喜歡炫耀財富,雖然富商巨賈金銀絲綢不少,但這只是效仿王公貴族的奢靡,還顯不出自己比他們氣闊,因此建築、雕刻、繪畫就脫穎而出,成為一擲千金的高級工業。有的雕刻是為陵寢,有的建築是為生意,有的繪畫中的聖徒,其實就是自己的肖像。不過虛榮心底下,畢竟讓出錢的人要求藝術必須真實,否則何必多事?中古時代對人的表情只作象徵性描繪,雖然輪廓五官俱全,可惜總少了真實感,甚至男人的臉只是女人加鬍子,老人的臉只是青年加皺紋而已。古羅馬的雕刻就細心多了,不論男女老少,許多存留下來的頭像都能突顯被雕塑的人所流露的確實神情。更重要的是:藝術做得真實與否,可以立刻與真人相比。十三世紀的Nicola Pisano開始發揮意大利的藝術,儘管只是模仿希臘羅馬的大理石雕刻,已經讓那時代建教堂的人不斷聘請。一開始是教堂中幾座塑像,後來則是教堂牆上的雕刻藝術,之後又有公開競標。佛羅倫斯從1401年起,幾乎每年都有競賽,成為文藝復興最具號召力的傳統;裁判三十多人,包括社會名流、教會人士、商會和附近城鎮元老,而主題也向全意大利公佈,無論是銅門、雕廊、廣場石像——只要手藝出眾,設計賞心悅目的,都可以一夜成名。
只是雕像並不便宜,好的大理石不易求得,而金銅雕塑又沒有石頭珍貴。最耗費的還是藝匠工資,以及等待時間。基本上,要雕一塊大理石之前,藝術家已經要先擬好幾份草稿,再用粘土或石膏製造小模型,給花錢的人審核通過;這當中可能要用蠟做反模,方便複製,免得審核後需要修改;之後還要在工作室中用木頭或便宜石材做局部練習,尤其是人體像的頭手等細節,越是能表達肢體語言的部分就越難處理;再者,每塊石頭紋理不盡相同,鑿得不對就無法挽回。有許多名家,像Lorenzo Ghiberti,是‘慢工出細活’型的人,甚至為了一小角雕不好而化上兩年時間。
為了節省雕塑時間,多那太羅用複合材料,把木石與金屬並用;Andrea del Verrochio是開專業匠房兼藝廊,讓差不多完成的雕刻再做顏面加工就可運貨;Cellini則是完全不用石材,直接做不輸於大理石的青銅像。當然,這些方法都很有用,但再快也比不上繪畫快。雕刻是立體藝術,繪畫則是平面藝術,既省時又不需尋覓材料,也不必怕雕壞了一小片就前功盡棄,大不了再多塗一層修飾就好。
可是文藝復興時被發現的壁畫卻沒有雕刻多,畢竟畫在牆上的比石像難保存,意大利遺下的牆已經傷痕累累,希臘本土更是半點不留;要不是1748年發現火山掩埋的龐貝城,我們恐怕也不知道希臘羅馬的壁畫已有遠近比例、採光、透視等技術。中世紀畫家只有希臘一帶還有殘缺的繪畫藝術,但文藝復興時代的Masaccio、Giotto等人卻是本能地領悟,怎樣把立體世界巧妙地重現於平面上,還出書指導其他藝術家。從1430年以後,幾乎所有畫家都會水平線和消失點這些基礎。
只是還有個問題較難解決:早期的壁畫都是為了裝飾教會牆壁而做,作圖方式幾乎已經延續千年,就是用熟石膏塗抹牆壁,尚未乾燥前還要上幾層石灰粉使它光滑。顏料則是用搗碎的各種礦石加蛋白,趁牆壁未乾時趕快作畫。如此一來,石灰產生的化學作用才會讓壁畫持久,否則在乾燥的牆上作畫,反而會褪色剝落。希臘羅馬傳統畫家還會把牆壁上蠟,保持畫面光鮮。這整道手續要越快完成越好,所以一般的畫都不很大,而大型壁畫幾乎都要分好幾塊作業;畫家先用木炭勾輪廓,然後一天畫一小部分。文藝復興時代壁畫顏色都比較亮,其實是因為沒時間多上顏料。而這種畫法容易產生的毛病,自然是每部分作業不均勻,而畫錯的也像雕刻一樣,無法掩飾。好處是畫家必須把整幅畫想清楚才動工,處理比較穩當;壞處是畫家無法隨心所欲改變構圖,畫中人物難免表情木訥。
在這時油彩問世了,十六世紀中期更是油彩的天下。油彩的好處是顏色深淺可以任意發揮,甚至不必輪廓,只需要用漸層色‘霧濛濛’地製造分界。達文西就首先把這技術發揮得淋漓盡致,但佛羅倫斯對壁畫要求太高,反而是威尼斯對這種‘可以改變主意’的新繪畫方式很感興趣,一時出現Giorgione、Titian等名師。油彩也很能配合顧客的要求,只要出錢的人看不順眼,可以立即更改,包君滿意。很奇怪的是,油彩跟印刷一樣,早在法德荷蘭出現,後來才被意大利畫家廣用;而荷蘭一帶又把造船的帆布應用在藝術上。這一來畫框可以隨處攜帶,圖畫更可大可小;有適合的畫布,肖像畫自也暢銷起來,畫家更能實地取材,把真正的人活生生地搬到畫中,把金銀珠寶貂皮雁翎,用尋常的顏料永久留念於圖上。藝術不再是教會、國王與財主的專利;儘管藝術家仍繼續為教堂、宮殿的壁畫盡力,這只是他們賺錢工作的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但是真正自由的還不只是畫家的經濟來源,而是作畫的靈感。Andrea Mantegna對人身邊的環境特別感興趣,所畫的無論是牛馬獵犬,豪宅茅屋,甚至古羅馬廢墟,都畫得很出色;Gentile Bellini特別到巴勒斯坦取材,不只清真寺,連駱駝、長頸鹿、沙漠景觀都在他筆下呈現原貌。Giovanni Bellini從未離開過威尼斯,但他畫田裡工作的農夫,玩樂器的孩子,都是前人未曾嘗試的課題。Botticelli的材料多半是希臘神話,比方《維納斯的誕生》或《春》,圖中竟有190多種花卉。文藝復興並非只有文人飽讀詩書,連藝人也往往對史地數理生物學熟悉到令人訝異;不過若沒有這些知識,就沒有相對的觀察力,技術再高明也只能拾人牙慧,哪能留名後世?
對小老百姓而言,雕刻和繪畫都只能每週在教堂裡見到,建築物本身卻是日日可見。財主要炫耀錢多,莫過於建新屋。但古代建築宏偉的圓頂、石柱畢竟很笨重,這時代哪來夠多的奴隸搬動?那簡單,圓頂可以仿製,卻不必用厚重的水泥;Filippo Brunelleschi首先就用輕盈的材料做頂,再用鐵條內外加工。文藝復興的工程只在‘仿古’,不是‘復古’;他們造的是細瘦的古式樑柱,但有鋼鐵為輔就很足夠,甚至樑柱只作裝飾不作支柱。有的建築混合了大理石、木材、鐵條、黃銅,一切保留天然色,讓單純變成美麗的代名詞。Donato Bramante強調房子大小還其次,空間利用更重要;他設計的庭院宮殿未必最大,卻能給人空間遼闊的感覺,這是他由古羅馬建築比例所做的應用。
而整個文藝復興最有名的建築,莫過於梵蒂岡的聖彼得大教堂;從1452年開始到1667年竣工,前後居然動用十多位名建築師,包括米開朗基羅在內。由於經歷32任教皇,每人各有意見,有的加高建築,有的加圓頂又被後人拆除,有的增加埃及運來的方尖碑,還曾受其他教會人士批評。最後Gian Lorenzo Bernini為聖彼得廣場建橢圓外環的廊柱,才讓這地方成為羅馬最出名的景點。實際上這時文藝復興早已過了巔峰期,進入黃昏,而當時羅馬除了聖彼得大教堂,附近都是殘破不堪的的房舍。
復興,畢竟只能局限於少數地區。但是大體而言,要站在巨人肩膀上,必須有技術、教育、投資為前提,否則連巨人的眼光都達不到了,還提什麼看得更遠?北意大利尚且有資產與人才投入文化事業,羅馬一帶就比較缺乏這些要素,其他國家更不能比。換言之,佛羅倫斯、米蘭、威尼斯所帶動的創造風氣,到十七世紀初已經演化為工匠們兢兢業業因襲的‘典範’,只能精雕細琢到極致,再也廖無新意。
何況達文西、拉斐爾、米開朗基羅這些人是因不懈的努力才凌駕希臘羅馬的藝術巨業,他們之後的人又該如何,才能站在文藝復興的肩上?
這並不是說輝煌的文藝復興後繼無人,而是社會改變的腳步太快了,它再也無法同步發展。而矛盾的是,促成社會改變的原動力卻也是文藝復興自己。因為,在它之後出現了三項曠世巨變:航海時代、新教產生、以及商業革命。。。
Saturday, January 12, 2013
展翅:站在巨人肩膀上(一)
寫《神曲》的但丁,其實對拉丁文、希臘文都有很深的造詣,可是整部大作卻是用佛羅倫斯的意大利方言(托斯卡納語)。但丁早在1305年就對意大利文做了預言:“這是新太陽。舊太陽已經無法照亮人類。”他很清楚,一般民眾永遠無法學會拉丁文,所以他親自證實,即使平日說的語言,也能昇華為美妙詩詞、經典文章。在但丁之後,意大利文成為學者文人的驕傲,連21世紀的意大利人都讀得懂八百年前寫的《神曲》;從來沒有作家對一個現代語言影響這麼深巨。
‘文藝復興’當然是後代冠上的名稱,今天對這段歷史的研究簡直數算不完,單是探討藝術方面就有多少大學圖書館滿滿的論文。不過文藝復興何時開始?何時結束?是否專指意大利的發展?這些問題都沒有定論。讀文化史總有錯覺,似乎中世紀後產生文藝復興,文藝復興後又銜接巴洛克時期、浪漫時期;實際上大部分時期並非劃分這麼絕對,往往相互重疊,逐步演化。何況文藝復興要說是從多那太羅(Donatello)的雕刻開始也可以,說從阿爾伯蒂(Leon Battista Alberti)的建築開始也可以,甚至說從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的科學發明開始也無不可。連到了文藝復興盛期,像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這等名家都還不斷為後代創造嶄新標準。
廣義地說,文化上的復興並不罕見。古埃及有中王朝與新王朝的復興,基本上都是把早期的輝煌加以發揚光大。波斯是重新塑造古代蘇美爾、亞述、巴比倫的傳統,又引進中亞、埃及、迦南地的文明。希臘的黃金時期過後,亞歷山大的將領們各自瓜分土地,卻也致力把希臘式的建築藝術、學術思想,帶到各地;而羅馬繼承了希臘的傳統,縱算沒有突破,一樣是推廣文化,從不列顛群島到摩洛哥到猶太地到高加索山,到處可見文明極致。猶太人在巴格達孕育第二次文化蛻變;回教文明則在西班牙開創第二春。查理曼大帝是復興拉丁文化,鼓勵舊學,只是火候未到;神聖羅馬帝國也在重新發展古羅馬,同樣不成氣候。中世紀末的學者又開始鑽研古希臘哲學典籍,但是除了哥德式建築,其他文藝發展倒很有限。中國是每隔一段時間就除舊迎新,再隔一段時間又懷念往日經典,在文化交替中不斷增加新色彩。
這些自然都可稱為‘文藝復興’,只是與歐洲的文藝復興總不太相似。埃及新王朝的盧克索神殿造得比古王朝的金字塔懾人,羅馬競技場建得比雅典的帕德嫩神廟豪華,可是這畢竟是帝國的作風。的確,文化必須有經濟為前提,但‘有錢能使鬼推磨’,沒錢時又如何?從雅典民主到馬其頓帝國再到羅馬治世,經濟規模一直不斷擴張,相對社會可以花在藝術建築方面的閒錢也增加了;然而西羅馬滅亡前已經通貨膨脹驚人,要建築早期的豪宅也有困難;滅亡後更是經濟衰退,文化倒流。中世紀無論怎麼努力興建,就是達不到古羅馬的高標準。十字軍東征時期,英國已經可以建造希臘式的迴廊,也就是說工匠手藝足以媲美古人,只是不可能像古羅馬在建築業上的消費額多,到最後只建過一處仿古的陵寢,其餘不是高聳參天的教堂,就是粗糙普通的中世紀瓦屋土堡。這兩者差別未免太大,顯然貴族與平民的文化水平並非一齊提升。
歐洲文藝復興時代也是靠經濟開始。意大利北方的佛羅倫斯、熱那亞、米蘭、威尼斯,都已經在商業上有相當水準,才請得起良工巧匠。但是這些地方的發展卻常是整條街、整塊廣場、整片市容的改進。也就是說,意大利的文藝復興,是整個社會共襄盛舉,並非貴族專利。鵰鶚騰空,雀鳥一樣也有機會展翅飛翔。
到底兩種發展有什麼不同?文藝復興的契機又是什麼?
* * * * *
用另一個角度來想:羅馬的輝煌雖然建立在希臘的智慧創造上,它的建築始終是靠勞力,而不是靠腦力。哈德良長城、碉堡、驛道、水利建設、議院、市政廳,全部是靠徵召人民或是外族奴隸建造的。由於羅馬帝國百戰百勝,自然不愁勞工不夠;然而這卻使羅馬的工程技術缺乏創新改良的必要,石牆越築越厚,磚壘越造越高。羅馬政府還怕用新技術會造成失業,人民會暴動。到最後羅馬帝國經濟最繁榮時,科技只比古代雅典進步沒多少;連軍事方面,羅馬海軍都沒採用希臘發明的風帆,寧可耗用大量奴隸划軍艦。這種思維上的劃地自限,使整個社會故步自封;等到經濟不行了,更導致技術退化。
中世紀卻因為人口頓減,加上基督教的影響,所以奴隸有限,連流動工人也很罕見。要像古羅馬造大型建築的,幾乎都不了了之。英國國王愛德華一世想在威爾斯新建宏偉的城堡,當地工人卻已被教會徵去建教堂,而後因人手不足,工資額外昂貴,城堡還沒建一半就快國庫透支。法國也一樣。再加上黑死病席捲歐洲,許多建築計劃根本找不到足夠的人力完工。
這就是為什麼中世紀末期創造了許多節省人力的改良。有的發明很簡單,卻很實用,比方今日工地仍使用的獨輪車,或是讓馬馱運更有效的韁繩。由於中世紀的武士盔甲重,歐洲馴養的馬也必須力大;而有這些馬,更替代以前的耕牛,農民再把以前木造的犁換成鐵製,使生產力大增。馬車也開始採用性能更佳的輪子,增強承載重量。陸運變得方便,甚至比河運便宜,每年也增建道路橋樑,讓馬車方便載貨。水車磨坊是遠古的發明,但羅馬卻一直用奴隸或驢子做這類粗重工作;這一方面也是羅馬不願用鐵替代木製輪軸。中世紀卻用大量鑄鐵(含碳量2%以上的合金,堅固似鋼)做各種工具器械。十二世紀英國已有五千多座水車,荷蘭更有八千多座風車,打穀磨麥,甚至用於抽水,把窪地變成可耕地。後來風車的帆也被應用在船業:十三世紀北海一帶首次產生不靠人力划的真正帆船,十四世紀葡萄牙又將它改良為兩桅或三桅的多層帆船,還可載幾百噸物資,足以遠渡重洋,前往羅馬鼎盛時期的划槳艦隊永遠達不到的世界(這些以後再談。)產業改革還讓歐洲內外貿易每一代不斷加倍。儘管流通的貿易也有壞處——比方貧民窟增加,黑死病播散等等——不過歷史證明,連黑死病都無法遏止整個歐洲創造財富的速度,反而因人口不足,使許多人更想辦法節省人力。同時也因商業突飛猛進,使歐洲的銀行業、保險業普及,會計學的複式簿記更在此時問世。換言之,這時代歐洲的經濟已經超越有史以來的總金額。有了錢,才有文藝。
不過錢並非平均分配;大部分資產都集中在北意大利(佛羅倫斯、威尼斯、米蘭)或是萊茵河流域(法國東北、比利時、荷蘭、到德國西北的平原區)。這兩區自然成為工匠手藝最競爭的地方。
我們也可以結論,之前發生在歐洲的三項要素,終於演化為文藝復興的芽孢:哥德式建築讓歐洲培養製造技術,馬可波羅讓歐洲追求繁榮富裕,戰爭飢荒瘟疫讓歐洲改變產業模式。水到渠成,才有文化事業的開端。坦白講,世界大部分地區在復興文化,都是官方從上面推動;歐洲的文藝復興卻是在沒有達官貴人干擾下先行開始,後來才有教皇國王紛紛請名藝術家為自己設計教堂宮殿。否則貴族錢再多也只當銅臭,有何藝術可言?
以印刷為例來分析:羅馬帝國著作不少,但很少有大量流通的文書;他們不是沒有釘裝的牛皮紙書籍,卻因傳統習慣而一直用卷軸。真正開始採用釘裝書的反而是早期基督徒,方便攜帶閱讀,也方便轉抄。十字軍東征後,紙張取代了牛皮紙,十三世紀連造紙都是用水車,成為平民都買得起的產品,一大張尚且不到一毛錢。這一點是東西社會很大的不同:中國與中東都有造紙技術,但價格不菲,又時時有‘洛陽紙貴’的現象,反而是歐洲因為紙張便宜,使識字率大幅上升,更讓活字印刷立刻廣用。德國首次印聖經不算,當時萊茵河地區每個城市都出現印刷廠,有的提供翻譯的希臘羅馬名作,有的出版當代文人的著述,甚至有教會人士寫靈修叢書,三十年間連續加印99版,簡直是世上第一遭出現‘暢銷書’。這麼多書籍問世,市場競爭下,印刷自也越來越精美,連封面都有專業畫家設計。意大利的印刷業還特別制定清晰易讀的字體,就是今日所有報紙、電腦通用的‘羅馬字體’與‘斜體’。公元1500年的威尼斯就有150家印刷公司,英國、匈牙利、波蘭、西班牙等地區也都有自己的廠商刊行。沒有印刷術之前,歐洲最大的皇家圖書館根本收藏不到幾百本書;印刷開始不到半世紀,整個歐洲已有九億本精裝書,市面上甚至有彩印廣告,推銷本季新書。
這樣看來,文藝復興其實是技術、經濟、與人類才智的結合。而這三者最重要的還是那些文化上的天才。但丁的作品是寫在便宜的紙上,之後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的《十日談》,英國喬叟(Geoffrey Chaucer)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則是用簡單木版印刷在紙上。這些通俗的民間故事,與但丁的天堂地獄景象,倒有異曲同工之妙:印刷本來就是應大眾消費而產生,而內容也必須是大家有辦法理解的事物。更好的是,意大利文、英文、法文、德文,取代了不再廣用的拉丁文,這讓沒有錢入私塾求學的平民也可以看書。再往後發展,法國拉伯雷(François Rabelais)的《巨人傳》,英國莎士比亞的劇作,西班牙塞萬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的《唐吉訶德》,已經是活字印刷的機器展品,內容更是從故事中反映社會,無論諷刺、感嘆、震驚、懸疑、悲憫,都要拿捏的更具體,卻又不令人嫌造作。這一方面代表當時讀者已經很進步,能體會作者筆下的思維,一方面也印證文藝復興的名人,都是多才多藝之士。
薄伽丘做過行政官、外交官、朝臣、參謀,也是博聞好古的學者,意大利從北到南許多修道院中,封藏千年的希臘羅馬文物地圖,都是他第一個去重新發掘。(不知修道院的僧侶呆守陳年宿貨,如入寶山而空手回,有何感想?)他還把古代的神祗編輯成百科全書,使讀聖經的人方便參考;當時這差點讓他被教會除名,但後來許多畫家都從他描述的神話構想嶄新作品。繼承薄伽丘的,是人文主義之父彼特拉克(Petrarch),他作的詩幾乎都成為意大利的歌謠,連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都是模仿他。彼特拉克特別去造訪東羅馬帝國塵封已久的圖書館,又到處旅遊增廣見聞,還在比利時發現兩篇失傳的羅馬議員演講稿。見到古羅馬文物,他也努力學習漂亮工整的字體,用黑藍紅三色墨水分別書寫內容、標題、註解,毅力可媲美藝術家;意大利的活字印刷有部分就是觀摩他的字跡。歐洲的‘黑暗時期’一詞是彼特拉克首創,而為了教人走出黑暗,他提倡古代教育——文法、修辭學、哲學、歷史——作為必修學科。長期以來教會一直覺得這些是浪費時間,所以只重神學;但這不僅否定基礎,更因‘學生不能高過老師’的傳統教條,使師生關係一向不佳。人文主義剛好相反,許多新學院是為熱愛古代智慧結晶而出現,大家彼此都是亦師亦友,無所謂等級區分。有人甚至認為這時代懂希臘文比懂拉丁文更值得,因為希臘社會比羅馬平等,學術思想也更自由。
實際上人文主義學家在傳統大學中被排擠得很厲害,但他們在北意大利的政壇卻如魚得水,所以對社會的影響反而比大學教授們可觀。他們文辭好,辯才強,又有獨樹一格的思考判斷力,是執政者最渴求的能臣。在他們協助下,北意大利的政治外交,民生經濟,甚至軍事戰力都已達相當水準。由於他們對希臘羅馬學得多,自也仿效古典流行,穿著風雅,庭院良巧,連為國王舉辦喪禮都如古羅馬權貴,還寫出不錯的宮廷小說、政治理論。他們擔任太子教師,更培養許多未來領導有過人的文藝辨賞能力,才有下一階段更偉大的驚世作品出現。
《神曲》中,但丁稱古羅馬詩豪維吉爾是他的引路人,然而只能引他走過地獄,卻不能為他展示天堂。這已經暗示,文藝復興是走在前人路上,可是到達古人的範疇,還要獨闢蹊徑,否則一樣停留在地獄的邊緣。‘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人要超越過去,而不是複製往昔。
也許這就是文藝復興與其他文化重建的最大差別。羅馬的文化事業是錢堆砌出來的,中世紀則是邯鄲學步,希望能用仿古肯定自己;只有佛羅倫斯等地,是徹底實踐古人的精神,自己尋求不斷進化,顛覆傳統,突破常識。他們沒有復興拉丁文,卻復興羅馬文學;他們沒有追求希臘的百家爭鳴,卻讓幾千家印刷廠桃李爭輝。更重要的是,他們並不是要東施效顰,模仿古羅馬的氣派。他們知道自己不是泱泱大國,也沒必要把國家改造成文化巨人——他們只是站在巨人肩膀上,讓自己看得更遠而已。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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