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9, 2012

濫觴:雄雞一聲天下白


上篇提到耶路撒冷的圓頂清真寺。無獨有偶,德國的阿肯(Aachen,位於德國、荷蘭、比利時三國交界)也有座教堂是八角形建築,是查理曼大帝所建,他死後也埋葬於此。公元800年耶誕節,查理曼大帝曾在羅馬接受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之後歐洲有許多國王則是在這座阿肯的教堂受教皇加冕。連續幾個王朝繼續擴建之下,這個教堂不像教堂,皇宮不像皇宮的建築物,居然曾經影響數百年歐洲歷史。

提到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拉丁文Carolus Magnus,意為‘偉大的查理’),很多人都聽過名字,但他為什麼有名,卻談不上來。要說建立新王國?其實從他祖父開始,已經掌握墨洛溫王朝(Merovingian)大權,到他父親時更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換言之,闢造新王朝的是查理曼的父親,只是後代史學家一直用查理曼的名義,稱之為卡洛林王朝(Carolingian)。要說征討有功?墨洛溫王朝在第二任國王之下,早已佔領今日的比利時、半個德國、四分之三的法國;第五任國王又兼併了勃艮第人所屬的法國東南部,以及瑞士西部,疆土達到今日西班牙界線。查理曼也算是軍事天才,征服了北德國、奧地利、匈牙利、半個意大利,但是比起墨洛溫王朝的功勞,似乎還略遜一籌。要說是奠定歐洲基督教基礎?墨洛溫王朝早在496年就全面接受基督教,當日與國王一同受洗的有三千多將士,可說是第一批皈依羅馬天主教的蠻族。此後天主教雖然也不斷向不列顛群島、日耳曼民族傳教,但是對查理曼的領土幾乎不必再花功夫。要說是政治結構的改變?歐洲的封建制度根本從羅馬末期就流傳下來,西歐一帶社會只有地主與佃農/奴隸的二分法;蠻族入侵後,地主換將領,似乎也算不上是變化;唯一差別是農業技術退步了,第一世紀就存在的收割機、水車,到六世紀反而荒廢棄用,耕作比羅馬時代辛苦,收成也比羅馬時代少,佃農更是毫無翻身機會。要說重建法律制度?墨洛溫王朝從公元五百多年開始就有自己的法典,查理曼只不過沿用傳統罷了。要說是外交手腕?整個歐洲自從民族大遷徙以來,一直靠聯婚做外交,與中國的春秋戰國也沒兩樣。查理曼有十個妻妾,十八個孩子,後代歐洲各國皇室幾乎都和查理曼有點關係;但是總不能只憑孩子多寡來稱一個國王偉大吧。

看來,要了解查理曼之前,必須先認識法蘭克人

法蘭克人在所有蠻族中,算是很不起眼的民族。比起驍勇善戰的哥德人、匈人、日耳曼人,羅馬史籍對法蘭克人的記載幾乎少得可憐,甚至連‘法蘭克’這名字都是羅馬人隨便的蔑稱。這也難怪,與其他蠻族不同的是:法蘭克人不是由戰士領導的部族,而領導的族長幾乎都不參戰。用地理判斷,它剛好夾在羅馬軍隊和日耳曼核心之間的三不管地帶,做屏障緩衝,法蘭克人平時被買來當農丁奴隸,戰時供軍隊徵兵,必要時羅馬捉幾個‘賊寇’丟到競技場,算是出征有功。可想而知,法蘭克人根本不是一個族群,而是日耳曼部落的零星殘渣所匯集成,流落日耳曼邊境,萊茵河中下游的人群;它沒有領導的戰士,因為真正的日耳曼戰士,根本不需要逃亡到萊茵河畔來;而住在河濱的人,自然也會仿效羅馬,從事日耳曼人所不齒的農耕工作。

但是這個不起眼又無家可歸的民族,卻是所有蠻族中吸收羅馬制度最多的人。法蘭克人雖然偶爾也會與羅馬軍隊起衝突,但是萊茵河一帶,比起多瑙河沿岸十一個羅馬大營,實可稱為‘西線無戰事’。農業文化所需要的領導人,已經不再是打劫擄掠的戰士,而是管理民眾的智者;他們固然也要懂得保護自己,但是首要的終歸是內政。蠻族遷徙後,哥德人、匈人、勃艮第人、倫巴第人、蘇維滙人都大舉稱王,分封戰士肥土良田為產業,有些羅馬軍閥也割地自據一方;很多法蘭克人的戰士見狀,有樣學樣,紛紛去搶法國北部的土地為自己財產。但是一番搶奪之後,不只讓社會元氣大傷,這些戰士自己又完全不知道要如何管治地方,結果除了作威作福之外,只造就了貧困蕭條。反倒是原來就聚居萊茵河畔的法蘭克人,建立了像樣的王國(就是墨洛溫王朝)。它絕不像其他蠻族,除了打仗之外一無所知;它的法律67條,暫時填補了羅馬滅亡後的空白;它努力消滅有威脅性的鄰居,但對不在乎政治的新地主們也一任自然,賦予他們封建的自由,除了對王國有某些義務之外,並不干涉。結果,一個萊茵河畔的弱小群體,輾轉數百載後,竟然經營了一個龐大的王國,法蘭克這名字至今未滅。【注:歐洲的封建並非中國的同族分封,國王‘賜地’往往只是形式,各地主升格成‘伯爵’也只是名義。】

套用新約聖經的比喻,一個芥菜種居然長成大樹,連各樣飛鳥都來棲息它樹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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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法蘭克人信天主教,與羅馬天主教也走得很近,查理曼受到教皇加冕,仍算是世上第一遭。這件事說是公關也無不可,挑在公元800年耶誕節,本來就是黃道吉日,共襄盛舉的民眾肯定一生難忘。再者,加冕的事會讓人民立刻聯想到舊約聖經撒母耳膏立國王的記載,不論對查理曼本人或是羅馬教皇而言,都可以加強名譽。

然而教皇為什麼加冕查理曼,為什麼不是加冕東羅馬帝國的皇帝?從君士坦丁以來,教皇沒有給任何羅馬皇帝戴過一頂皇冠,一方面是他們權力都是皇帝給的,有什麼資格反過來宣告皇帝是神揀選的人?二方面,君士坦丁東遷後,羅馬已經失去原來的政治地位,羅馬的教皇自然也不值得皇帝浪費時間。更坦白說,君士坦丁堡有自己的主教,何必再去理會羅馬的教皇?三方面,蠻族入侵後,整個羅馬帝國被切成兩半,後來連西羅馬都淪陷番邦鐵腕下,即使蠻族不去撲滅天主教,東羅馬皇帝也和教皇失去交流。若要保衛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豈非駐兵羅馬不成?天高皇帝遠,與其惹是生非,乾脆讓羅馬教皇自生自滅算了。

顯然,當時羅馬天主教教皇的處境是很尷尬的:雖有宗教上的地位,卻沒有政治上的實質。像愛爾蘭、法國勃艮第、南意大利各小國,甚至西班牙的巴斯克等等已接受基督教的地區,早就有自己的主教、修道院、地產、信徒奉獻,未必需要聽從羅馬(不過連主教和修道院之間也一直有權力鬥爭);而尚未接受基督教的地區,多半是拜北歐眾神、克爾特人迷信、地方神鬼、或是古羅馬的神明,就算有願意信基督教的,也比較傾向基督教的旁宗分支(日耳曼人就傾向東方的雅利安教派,後來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黨還以‘雅利安人’為號召,這點不必多談。)再加上黑暗時期有許多宗教人士,寧可在修道院終其一生,也不願為教皇賣力。所以到最後,羅馬教皇仍是寄人籬下的傀儡,從羅馬帝國到東哥德王國倫巴第王國,自始至終向人低頭。

不止這樣,到七世紀,北非又被阿拉伯人佔領,羅馬天主教等於是失去大部分影響範圍。教皇的世界無形中縮小到只剩羅馬和身邊幾個郡縣,機能也單純化了。自此天主教只能自詡為西歐蠻族中唯一孤立的宗教傳承者。這種看法當然是自我膨脹,但是不這樣安慰自己,天主教當時已經失去存在意義。

也因此教皇在信教地區用偏激來整肅聖職人員,卻也對天主教做了許多妥協。不少有關耶穌的傳統是在蠻族統治下增加的:法蘭克人喜歡長髮,耶穌的肖像也是長髮垂肩;日耳曼人金發碧眼,耶穌的肖像也配合信徒改變顏色;西班牙甚至連聖母瑪利亞和十二使徒都是黑髮褐眼古銅皮膚。北歐和英國的傳統都被加入耶誕的慶祝,以前希臘、埃及、巴勒斯坦的初世紀教會歷史則全部忘得乾淨,不再重溫舊夢了。

改變歸改變,教皇的紙老虎地位依舊。公元772年教皇請北意大利的倫巴第王國歸還租借的城鎮,倫巴第王不但食言,還帶兵進攻羅馬。教皇趕快向查理曼求救,而倫巴第王也派使者請查理曼不要動兵。查理曼聽了兩邊說辭,最後選擇教皇;公元773年法蘭克大軍翻越阿爾卑斯山,居然一年之內就滅了倫巴第王國,拯救羅馬,查理曼甚至搶了倫巴第人的鐵冠自己戴。他倒沒有來個‘漁翁得利’,羅馬的土地仍舊歸還教皇。教皇喜出望外,也以古羅馬名義封他為榮譽貴族

可惜這只是回到原點,教皇無權的問題仍不見改善。公元799年,新任教皇因為出身貧寒,被教會派系排擠,甚至差點遭唆使的暴徒剜眼;驚魂未定之餘,趕緊逃到查理曼所在地。次年查理曼護送教皇回羅馬,懲治元兇,趕走反對派人士,終於讓教皇真正有政治力量。教皇為了答謝查理曼,也在此加冕他。稱他‘羅馬人的皇帝’雖然很混肴視聽,但查理曼兩次捍衛羅馬天主教,已經比光說不做的東羅馬皇帝值得結盟。何況‘花花轎子人抬人’,我給你響亮的名號,你也會多幫我一把;尤其查理曼本來就喜歡名聲,現在有教皇親賜頭銜,更不會虧待教會,免得沽名釣譽。查理曼自己當然也飄飄然,昨日還是蠻族,今日儼然成為歐洲的領導,豈有不樂的?不過事實證明,查理曼並不濫用這頭銜,畢竟他也怕教皇反客為主,變成自己是沾天主教的光才名正言順。

當然,君士坦丁堡會為此事震怒,但那時他們還在與北方的保加利亞人爭戰,東邊又要抵擋回教勢力,想制裁教皇根本有心無力,更不用說攻打查理曼了。

這樣敘述,好像查理曼只是時勢造成的機會主義者,其實也不盡然。他的江山的確是許多人累積下來的功勞,不過他自己也是畢生與兵戎為伍,甚至總是在前線指揮。根據考古學家遺體鑑定,查理曼身高190公分,比中世紀的平均身長高一個頭;站在軍隊前威風凜凜,不過真正廝殺時也是最明顯的目標。查理曼一生沒受過重傷,可算命大。

更重要的是,查理曼是那時代最有管理頭腦的人。在一個封建時代,軍隊都要向各伯爵、各主教的領地徵來,但這一來素質參差不齊,作戰畢竟很冒險。查理曼對這些徵兵要求很嚴,曾有一份詔書命令某主教,某月某日帶兵到北德國,其中要求“每個騎士都要配備盾、槍、長劍、短劍、長弓、箭囊、和足夠六個月用的箭,還要準備三個月的軍糧,挑選最短的路線到達,途中除了水草木材之外不可向百姓徵用任何事物。違背指揮者重罰;拒絕參戰者處死。”這種紀律已經可比羅馬鼎盛時期,而且還沒開戰前已經詳細考慮作戰時間多久,需要多少人馬。翻翻前後歷史,一千年的中世紀戰爭大多很隨便,許多國王根本沒考慮過要怎樣善用兵力,結果糧草用完了、陣亡太多了、大家打累了才草草退兵,拖延幾年甚至逾百年的戰事也不在話下。相對之下,查理曼不打無謂的仗,但要打就非贏不可,而要贏就非得策劃周詳不可。單以他當一位總司令,常備不懈,絕不苟且的態度而言,稱霸天下也是應該。

而他背後的智囊團一樣很可觀。為他出謀劃策的人有不列顛群島的人,有西哥德人,有倫巴第人,有日耳曼人,有義大利人,有教會執事,也有商家,堪稱宰相肚量。查理曼‘唯才是用’並不限於軍事攻略而已,他是中世紀第一位統一度量衡的國王,也是首先改用銀幣的人。那時東羅馬帝國與西歐早無商業貿易,法德一帶又不產金,金幣根本早就不流通,而真金又容易被私藏或被作為飾品,因此人民往往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換。這是商業上的瓶頸。查理曼乾脆廢除金幣,新鑄銀幣,一時大半個歐洲也以他的銀幣為標準,從波蘭到英國到西班牙,貿易終於上軌道(今日歐元發行前,也有人舉查理曼改幣制為例)。查理曼在公元802年又提出會計法,嚴格限定收入與支出的記賬項目。從那時開始,歐洲的經濟不再是靠地中海、東羅馬,而是自己創造新的經濟中心;北海一帶與法、德、比利時開始有頻繁船隻往來,而阿爾卑斯山的東西驛道也是商家必爭之地。

在教育方面,查理曼帶動了所謂‘卡洛林文藝復興’,是中世紀三次文藝復興的第一回。有經濟的復甦,才有文化的發展。查理曼手下文官努力蒐集了四世紀的羅馬文獻,舉凡文學、藝術、建築、司法、經學,只要能保留的都盡量抄寫保存。為了書寫方便,那時文官發明了歐洲最早的斜體草書,不重正楷只求易讀。卡洛林式建築一半仿古,一半也加入新的經驗;像阿肯的八角形教堂,雖然別出心裁,用的卻是很紮實的傳統建築架構,只是屋頂改尖,減少積雪壓力。查理曼自己對音樂特別有興趣,還專門請教會樂師發揮才華,成為後來天主教典型的‘格列高利聖詠’。雖然大部分文化工作都只限於識字的宗教人士,一般民眾無法分享,這段文藝復興總是保住了一點昔日的輝煌,以待來者。何況訓練每個教會人士都能讀懂拉丁文聖經,並不是壞事,否則他們不知內容,又如何教導一般信徒?

我們可以說,查理曼是歐洲的秦始皇,只是他並沒有一步登天地統一天下;我們也可以說,查理曼是西方的掃羅、大衛,只是他從不對親信將領暗藏殺機,或對美女欲得而甘心;我們還可以說,查理曼是中世紀的亞歷山大,只是他比亞歷山大懂得‘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道理。他沒有所羅門的富可敵國,卻比所羅門擅於扶危濟困的外交;他沒有凱撒的權謀計策,卻也從未到處樹敵。比起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很少人知道查理曼究竟做了什麼,但或許這正是他最大的優點:查理曼絕不會‘一口吸盡西江水’,他知道自己能做多少,不能的也不勉強。老子說:“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查理曼不耗費終生想去摧毀東羅馬或是回教的西班牙,也不因為經濟輸給人而寢不成寐,更不去冀望全國百姓都能達到古羅馬的高文化水準。他只是按部就班,為幾百年後的歐洲新世界打下基礎。在他之後有無數國王,把教皇加冕的儀式當作終生志業,幾乎類似今日有些人把畢業文憑當作一生最大的榮耀,眼界實在窄小得可憐。白天並不是因公雞啼叫而來臨,而是公雞在最合宜的時刻啼叫,人類因此獲益;後代加冕者妄自尊大,猶如公雞亂啼,徒增噪雜而已,難道他們真的敢跟查理曼相提並論麼?

一個人為什麼偉大?假若有一天,個人所有的豐功偉業都被遺忘乾淨,但世人仍記得他的英名,這大概也很偉大了吧。

Sunday, July 1, 2012

逍遙:無盡神遊


很早以前,在一個遙遠的地方,有個薩珊王國,國王非常殘暴。他每天要娶一個女子為后,在王宮過夜,但到第二天清晨,卻又殘酷地殺掉這個女子。這樣持續了三年,殺了一千多個女子。百姓紛紛帶女兒逃命他鄉,但國王仍然逼宰相每天替他尋找女子。宰相有兩個女兒,既美貌又聰明。大女兒眼見這麼多女子被國王虐殺,於是自告奮勇願意進宮;到了皇宮,卻又向國王請求,要和妹妹最後一次見面。當晚姐妹相見後,妹妹趁機請姐姐講個故事;國王在旁,自也大感興味,一齊聽故事。沒想到故事講到最精彩的部分,卻已經天亮了。國王不得不允許讓王后多活一天。。。

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千零一夜》(又稱天方夜譚)的開場白。薩珊王國確實存在,但書中的國王、王后卻純粹杜撰,並不存於歷史;名字用的倒是古波斯文沒錯。這些也不重要;很多文明都有故事集。埃及、巴比倫、印度有許多失傳的故事。中國先秦以來,儒、墨、道、法、縱橫家各有膾炙人口的故事做說理論證。新舊約聖經有歷史故事和宗教寓言,佛教也有。希臘有伊索寓言、荷馬史詩、和各種神話傳說。羅馬沒有太多發展,至少對希臘的故事去蕪存菁。歐洲中世紀起,蠻族也留下一些英雄故事,像不列顛的《貝奧武夫》、日耳曼的《尼伯龍根之歌》、冰島的詩體《埃達》,多半供人吟唱,內容卻語焉不詳。到後來文藝復興才有意大利的《十日談》、英國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基本上是一群人輪流講故事助興而已。相較之下,同樣是把民間文學加工包裝,一千零一夜的前提就已經很耐人尋味了,而其中辛巴達阿拉丁阿里巴巴的段落,更是今天多少兒童耳熟能詳的故事。

為什麼流傳上千年的故事,還會這麼吸引人?簡單講:1)它們包含各階層。古代許多神話故事,都是王公貴族七世祖先的英勇事蹟,但生於帝王家的英雄,從不為三餐忙,畢竟與人民有距離。阿拉伯的神話就大異其趣:辛巴達是出海討生活,阿里巴巴是樵夫,阿拉丁甚至是街上的小混混。把一國之君形容得暴虐無道,也是通俗文學常見手法。可見這些故事真的是民間創造,也是給一般民眾聽的。2)它們不太有公關、說理的性質。歷史故事是記錄過去,英雄故事是標榜偉人,宗教故事是勸人向善,雖然三者也很有意義,但小孩的注意力有限(大人也是),哪會在意一個故事語重心沉?過度攏長,繞大圈子才進入正題,大概只有學者才有興趣。值不值得聽,最後只在乎生動不生動。3)它們想像之奇,古今罕有。從埃及到中東到歐洲,能在天空翱翔的都要有翅膀,為什麼阿拉伯卻異想天開,用一塊毯子飛上天?為什麼一個能騰雲駕霧、呼風喚雨的精靈,竟被鎖在爛鏽的油燈中?為什麼一座沒人看管的石門,會聽‘芝麻開門’的暗號自動打開?故事沒有回答,但是也不必回答。所謂的精彩,是要在大家所熟悉的基礎上,再顛覆常識一下;還要拿捏得恰到好處,怪誕到過於離譜的,聽眾也難以接受。

有人認為阿拉丁與阿里巴巴並不在原來的一千零一夜當中,但古代傳抄不佳,有誰知道哪個是正版?何況以神燈、魔毯、四十大盜的內容而言,就算不是原版,也只有阿拉伯人想得到這等奇境。因為歷史上實在沒幾個地方能像阿拉伯一般,對世界的看法如此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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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學派這名詞很容易遭誤解。它並不是學術自成一家,充其量只是一種不在乎世俗眼光、固有傳統、邏輯思維的哲學人生觀。希臘也曾有逍遙學,但主要是對亞里斯多德的哲學科學開放驗證,可惜從未成氣候,畢竟希臘對許多外在事物還是很在乎,尤其各學派相互較量,角逐第一,這和‘逍遙’的本意背道而馳,就難發展得淋漓盡致。然而幾百年後在阿拉伯沙漠中,卻又有人抱持相同的想法。這不是傳承前代思想,而是敢於挑戰:我所作所為,無一不是前人從所未行的事。萬事開創在我,駭人聽聞,物議沸然,又有什麼關係?

用藝術為例:原始文明只會用簡單顏色線條代表人物,埃及金字塔中的壁圖算是比較進步,但單靠臉根本認不出是什麼人,即使有雕像製造,每個木乃伊臉型都沒兩樣。進入鐵器文明後,大部分地方藝術都進步一點,卻只有希臘把人像的五官鬚髮、骨骼肌肉、表情動作修飾得那麼仔細,那麼栩栩如生。又獨樹一格地把殿宇石柱、花鳥雕飾都講究地設計檢討。造價當然不菲,但接下來幾百年來整個地中海都不斷模仿這種新藝術。可是到羅馬帝國式微時,阿拉伯人仍算文智淺陋,希臘以來的美學等於斷層了。那也無所謂。假若阿拉伯人設法東施效顰,頂多只會達到歐洲蠻族的粗糙藝術階段;但正因為阿拉伯不理會前代傳統,反而衍生不同凡響的阿拉伯藝術。單純的幾何圖形太不自然?管他的,沙漠中本來就沒什麼像樣的‘自然美’。清真寺的尖頂和建築高度相差太遠?管他的,不會倒塌就好了。整棟宮殿紅得太刺眼?管他的,自己喜歡就好。鑲金的花紋太繁複太俗氣?管他的,每一面牆壁都要這麼花這麼俗。看起來每一種條件都不符合美學,但是加在一齊,卻也不醜,甚至大有獨特風味。

當然這種藝術發展不是一蹴而就。公元七世紀的阿拉伯只不過在家用器皿上加裝飾,八世紀的玻璃杯上已有燦爛流動的五色圖樣,其他手工藝更是馳名遠近。這有一半是時勢所逼。回教在637年就攻破耶路撒冷,然而他們對這塊地方太敬重,遲遲不敢建造清真寺,唯恐稱不上這個亞伯拉罕獻祭過,大衛、所羅門統治過,穆罕默德見過阿拉的城都。可是到689年,麥加的禁寺已經開始第二次翻修,麥地那的先知清真寺也第三度增建,耶路撒冷竟還沒有一個代表性的回教建築。倭馬亞王朝認為這會影響聲譽,尤其散居各地的猶太人還年年回耶路撒冷過逾越節,不管政治上或宗教上都有點喧賓奪主,所以無論如何要建一座像樣的清真寺。這下子設計師可煞費苦心,雖然經費不是問題,但假若參考希臘羅馬建築太多,恐怕哈里發要發怒砍頭;假若太古板,哈里發大概還是要發怒砍頭。最後是用正八角形為骨架,以舊址的大理石柱加強風格,上面再做大量拱形,以五色斑斕的土耳其琉璃片做馬賽克,中央圓頂則是參考君士坦丁堡的傳統宮殿。(1993年約旦國王出資,用80公斤黃金為圓頂清真寺做個俗不可耐的金頂,並非原有。)希臘羅馬建築設計以圓形方形為主流,八角形建築不多;這座‘八方信徒齊參拜’的清真寺,確實令人眼睛一亮,從此更奠定了阿拉伯式的建築傳統。別人不敢用的形狀,他們反而隨心所欲地應用,而簡單的形狀旁,又用反複緊連的花紋相襯。十六世紀回教的莫臥兒王朝統治印度時,曾建造泰姬陵,單一座陵墓就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印度文化,至今觀光客絡繹不絕。十字軍東征時,基督徒見到中東建築藝術,大為驚嘆,一時‘阿拉伯式花紋’成為意大利、法國時尚,只是貌似而神不同,仍然少了一點逍遙的味道。

到底差距在哪裡?看文字就知道。基督教歐洲對寫字比較拘謹,除了抄寫時把字體美化,並沒做太多改變。阿拉伯卻產生各式各樣的書法,有的古拙質樸,有的骨幹清奇,有的縱高伏低,有的如酒醉率意,有的甚至改裝為幾何圖形、點綴花紋的一部分,不細看還不知道是字。歷代哈里發與皇帝都有漂亮的簽名;中國雖然古代書法也美不勝收,卻無人把字寫成一隻獅子、一葉輕舟、一團花絮。這種不拘一格的過人想像力、創造力,才是逍遙的真髓;別人畫虎不成反類犬,就不值得看了。

不過能想像創造,也要有千錘百煉、磨棱刓角的能耐,把新創的事物提升到完美的境界。這是很耗時耗資耗力的追求,甚至窮其一生還無法趨近完美。許多藝術家、文學家點金無術,為了謀生總得做二流功夫賺錢;然而有所欲即有所蔽,敷衍了事的作品,很難給人放浪不羈的感受。而標新立異卻沒有多下一番苦工,仍舊不能算經典之作。再者,千里馬也要遇伯樂,文化也要識貨的人。有足夠的經濟,才有璀璨的文化;但經濟達到某個階段,人卻會為了爭名利而賣弄文藝、趨附流行、花巧多端,名人的作品反而越來越沒品。可是假如市面上盡是慕名之輩,再爛的作品也能捧紅,其他人如何能脫穎而出?假如大家都一味誇讚,礙於面子不敢批評,真正的傑作又如何誕生?最後一個時代的文化,恐怕都經不起歷史篩選。阿拉伯那時代雖然文化才起步,卻沒有傳統的名牌,沒有自詡的專家,所以大家反而可以用自己的眼光定奪好壞。

其他學問也是。一般而言,哲學發展要晚於文藝,因為後者常由宗教崇拜衍生,前者卻是從對宗教思想的審視而產生。七世紀的倭馬亞王朝用政治武力打下江山,宗教對於統一整個帝國大有幫助,最好賦予絕對權威。750年推翻政權的阿拔斯王朝,卻不必再拉攏宗教人士,何況它定都巴格達,正是之前薩珊的學術中心,所以政府鼓勵之下,一時百家爭鳴。與古希臘不同的是,阿拉伯人沒有希臘人喜歡辯論我對你錯的興趣;他們開放地探討試驗,只是為了要把創造想像力運用在科學醫學數學領域,不是要技壓全場,讓別人甘拜下風。這正符合‘逍遙’的本質。其後百餘年,巴格達登峰造極的學者無數。數學家花剌子密(al-Khwārizmī,عَبْدَالله مُحَمَّد بِن مُوسَى اَلْخْوَارِزْمِي)逝於850年,是最早引用印度十位數字演算的人,對三角函數、多次方程式、天文計算也有重大貢獻,今日算學(Algorithm)一詞就是以他為名。賈比爾(Jābir ibn Hayyān,جابر بن حیان)被稱為化學之父,也是最早的煉金師,最早製造硫酸、硝酸、王水熒光劑,並對等元素分類的人(以那時技術,他還無法提煉等元素)。巴塔尼(al-Battānī,محمد بن جابر بن سنان البتاني)是第一位計算一年為365天5小時46分24秒的人,他的作品六百年後還影響了歐洲的哥白尼拉齊(al-Razi,محمد زکریای رازی)小兒科之父,也是最早區分麻疹天花病源,最早做視力測驗,最早研究氣喘的人。他對有機化學也不遺餘力,舉凡有機酸都試驗過;回教徒不飲酒,他竟是第一個提煉出高純度酒精的研究家。海什木(al-Haytham,أبو علي، الحسن بن الحسن بن الهيثم)被中世紀歐洲譽為第一物理學家,在代數幾何光學研究上大有啟發(早於法國笛卡兒的發明),更製造圓鏡反射望遠鏡觀測天體。他還整理過歐幾里德、亞里斯多德、托勒密幾百年前的數學物理學作品,可說是為近代科學鋪路。比魯尼(al-Bīrūnī,أبو الريحان البيروني)是精通百科的才子,尤其對地球科學下工夫最多。他是第一個實驗證明地球外面是真空的人,也是第一個計算行星運行的橢圓軌道會變更,並推測日月蝕的人;他一千年前計算的精準度,連今日天文學家還用他的數據作參考。伊本·西那(ibn Sīnā,ابن سينا,歐洲稱Avicenna)應該是西方最認識的阿拉伯學者,他的作品猶如百科全書,其中單是醫療典籍就已經五個世紀在西方被視如神明,尤其對藥材的運用,對手術器材的研發,對肺結核糖尿病等問題的討論,一直到1650年法國都還把它當醫學院教材。他很強調運動是健康之母,也很強調心理健康;對他而言,抑鬱恐懼比真正疾病還難醫。其他方面,他也探討造山運動,確定光速不變;他的百科全書從醫學、天文、煉金、地質、物理、數學、邏輯、形上學、回教神學、哲學、甚至詩詞都有。

這些名字今日大概很少人聽過;其實知不知道也不重要。《莊子·逍遙遊》說:“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莊子所說的是生命的理想,但‘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辯,以遊於無窮者’並不是指追求成仙。逍遙,在於消解人類對於世俗價值的盲從與執著。不在乎自己,不在乎功名,才能無所拘束地去做想做的事。何況這些科學上有貢獻的人至少有人知道;許多中東藝術家建了美崙美奐的宮宇,卻沒留下名字;連一千零一夜作者是誰也無人知道。沒名字,倒也逍遙;樹大招風,有名的既怕遭人妒,又怕觸犯天顏、官方查禁、連累身家,何必自討苦吃?

然而科技研究,所面對的世俗盲從,還不只限於功名。這其中另有一層文化上的特異之處,可算是阿拉伯的最大優勢:回教有許多觀念源於猶太教,所以對巫術魔法也視為禁忌;但宗教歸宗教,阿拉伯人對靈異術法、煉丹畫符並不排斥,甚至樂於接受。就如同神燈裡的精靈無所謂好壞,只在乎燈主人善惡,阿拉伯人也不認為這些雜學有什麼不對的。有研究,才有進化;有進化,才又能排除古老的蒙昧。長生不老的慾望,會進一步導向燋金爍石的冶煉,再形成對物質化學的認識;邪靈瘴氣的傳說,會進一步成為採草熬藥的傳統,再引發對症下藥的學問,而醫學的產生無形中也消除了原有的迷信。今天歐洲語言中地平經度天頂測徑規密碼索引兵火蒸餾器咖啡蘇打樟腦生漆糖漿萬靈藥紗布、許多天文學、有機化學、解剖學單字,甚至黃金珠寶的克拉單位,都源自阿拉伯。假若以中世紀歐洲藐視學術、殘殺巫師藥婆的慣例,要到幾千年後才能出現像樣的科學?

一千零一夜中,國王聽了將近三年的故事,終於被感動,不再濫殺無辜,從此與王后白頭偕老。故事背後,一個剛孵化的文明,也正在每天不斷地努力打破古世界傳統,為全人類的未來開路。靜夜中,一個個鍥而不捨的改進,好像王后源源不絕的故事,在等待千年的中世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