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1, 2011

神子:野地的百合(三)



假若耶穌的事蹟只到釘十架為止,那麼根本不會有人記得這名字。羅馬軍兵每年釘死不少人,多一個耶穌,何需掛齒?然而逾越節之後的星期日,有婦人到耶穌的墓地,竟說耶穌的屍身不見了,而且有天使告訴她們,耶穌已經復活了。門徒訝異之餘,也親自去證實;真的是‘昔人不知何處去,此地空餘墳一座’。就在大家議論紛紛時,耶穌居然出現在他們面前,還告訴驚慌的門徒:“你們何必懷疑?看我的手,我的腳,的確是我。”

基督教最讓人爭議的疑問,莫過於耶穌復活一事,到今天還有不少人認為這是無稽之談。畢竟:一、當時見到耶穌復活的,多半是鄙夫愚婦,難以採信。二、福音書對耶穌平時記述很多,復活後的記述卻很少,甚至有的版本記載不全。三、耶穌復活後來去無踪,四十日後又升天,無跡可尋,更無法證實。四、據一般經驗,人死不能復生;休克後又恢復的或許可能,被判酷刑而死的,豈還有命?五、許多文明古國都有不死的傳說,古埃及有生命之符,中國有《莊子》以來的神仙,印度有《往世書》,又有瑜伽(亦即長生之道),佛教有菩提,希臘神話有許多凡人轉化成天上的星宿——但是傳說終究只是傳說,死亡仍然是人的終點。既然從這些理性觀點來看,耶穌復活不可能,很多人也就加添其他可能性,用來解釋為什麼基督教會有這樣的記載。

不過只用這樣的邏輯來看,畢竟有失公平。倘若耶穌復活的事純屬騙局,那麼當時的使徒們何必據理力爭?保羅大約公元55年前後寫過:“耶穌在第三天復活了,還出現在彼得面前,接著出現在十二使徒面前,然後又在五百人面前出現,這些人大部分至今還活著。”他的整段‘復活宣言’講得斬釘截鐵,但為什麼保羅會這麼強調‘五百個證人’的存在?只因為當時的人雖然對耶穌傳講的道理有興趣,卻不能接受復活的事。

更坦白說,從十架到復活的這一段故事,對於要聽道的人實在是很大的絆腳石,對於要傳播宗教的人也不是很值得誇口的事。如果要編造故事,何必編一個有關罪犯的死刑?何不編一個更驚天動地的神話,或者乾脆說耶穌沒死就升天?這不是故意讓自己傳福音失敗麼?保羅也承認:“猶太人要神蹟為證,希臘人要尋求智慧,但我們傳的卻是被釘十架的耶穌,這對猶太人而言是冒犯,對希臘人而言是愚蠢。”換言之,不管是任何時代的基督徒,要講述耶穌的事蹟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那麼大家又為何要繼續傳揚?我個人認為,歷史記載中若有令人難堪尷尬的片段,極可能才是最真實的部分。基督教也不例外。在羅馬統治下,使徒們傳耶穌,可視為一種恥辱,而他們後來被稱為‘基督徒’原也是出於別人的譏笑;但是他們既然忍辱傳福音,甚至為這福音赴湯蹈火,那麼我們還是必須設想,他們傳的耶穌復活可能確非虛構。

當然,還是老話一句: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再多的辯證反駁、折中論點也是枉然。既然談歷史,基督教的產生絕對不是虛構,而基督教與猶太教變得涇渭分明,也是不爭的事實。那麼為什麼兩個宗教會從此劃清界限?難道只因為耶穌不是猶太人所等待的彌賽亞?他們不久之後也等得心碎了。或者是猶太人根本不相信有永生?那也不可能。曾經讀到猶太人安息日的禱告有一段:

(Baruch atah Adonai elohaynu melech ha'olam asher natan lanu torat emet ve'chayai olam nata bitochaynu.)翻譯是:‘讚美我們的神,宇宙的主宰,賜我們真理,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不只如此,猶太人的墓碑上多半有四行字,最後一行ה"ב"צ"נ"ת是簡寫(tehe nishmatah tzerurah bitzror hachayim),原意是:‘願他/她的靈魂與永生相連。’更清楚的是許多猶太小孩的搖籃曲,也被當做輓歌,歌詞大約是:‘求神讓我們睡得安詳,也求神讓我們到預定時再起來。’

可以說,猶太人其實也深信有永生,況且舊約時代的先知還曾讓人死裡復活;保羅後來被審判時就曾說:“我現在受審,是為盼望死人復活。”按理而言,基督教與猶太教所追求的,目標完全一致。但是耶穌被他們釘了,而基督教的道理,他們也無法接受。心裡的枷鎖打不開,原因何在?

* * * * *

不論是耶穌當年的猶太人,或是今天的世人,我們往往都活在憤世嫉俗與極度絕望中。施洗約翰的艾塞尼派不斷告訴人民,社會將毀、世界將滅;奮銳黨不斷標榜更血腥暴力的舉動來反抗羅馬;文化上,猶太人不像希臘是矚目焦點;政治上,猶太行省缺乏自主權;經濟上,猶太已經近半世紀毫無建樹,除了聖殿奉獻,民間用的全是羅馬的貨幣;連在宗教上,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還互相指責彼此的不是。雖然並非社會亂象層出不窮,許多猶太人對自己的存在早無半點自信;外表上雖然排斥羅馬人、厭惡希臘人、疏遠以東人、鄙視撒瑪利亞人,其實心裡最不滿的卻是自己。

然而在這充滿風涼話、冷眼看人生的時代,卻不知哪裡來了一個耶穌,而他的出現,也是個悖論。用現代術語來形容,耶穌醫病趕鬼的故事‘太假了’,世上哪有這種爛好人會免費為你服務?恐怕是另有企圖吧!也因此他行善,就有人說他是仗著鬼王趕鬼;他拜訪稅吏,就有人說他是好酒貪杯的人。更有人認為這個拿撒勒人能有什麼作為?之前多少‘彌賽亞’,竄起得快,消失得也快。沒想到加利利海一帶的信徒越來越多,之後居然還有那麼多耶路撒冷城民歡迎他,讓那些預測他會失敗的人全部乾瞪眼。有人崇拜他,有人敵視他,有人想效法他,有人想陷害他;不論反應如何,耶穌對當時猶太社會文化衝擊性不小,他所帶來的,正是現代人常說的‘反主流文化’。

猶太人的‘主流’,就是人對現實的茫然,對社會的悲觀,對自己未來的消極。其實不只是猶太人,世上大部分的‘主流’文化都令人低潮。這也難怪,人年紀越大越容易感嘆,受騙越多的越不敢希望,受挫越多的越無法開懷。因為我們生活的世界是個很嚴苛的地方,走錯路的就要承擔錯誤的風險,失敗的就要肩負慘敗的代價,遇到意外的也一樣要接受不幸的安排。一個決定,可能讓人變成奴隸;一場災變,可能讓人終生殘廢;一點瑕疵,可能讓人永難抬頭。世界如此冷酷,人也就必須用冷酷保護自己。久而久之,大家不再抱持任何熱情,不再做任何努力,甚至連別人的善意也要潑冷水,別人的費心也要凍結封殺。

而耶穌給人的,正是反其道而行。瞎眼的可以重新看見;瘸腿的可以重新行走;長痲瘋的,可以重回人間;被社會棄絕的,可以重獲關懷;被惡鬼纏身的,可以重見天日;要被石頭打死的,可以得到原諒;要被風浪傾覆的,可以重享平靜;要為兒女哭泣的,可以見到子女復還;要死在十架上的,可以得見樂園。迷羊的比喻中,即使是一隻走失的小羊,牧人也努力去尋回;浪子的比喻中,即使放蕩不孝的兒子,父親還是喜極而泣地擁抱。洗禮,不只是除去污穢,也是從水裡重生;聖餐,不只是紀念耶穌的死,也是與神重建關係。把這些加在一起,耶穌其實一直不斷讓人了解‘重新開始’的重要性;這是一種與‘主流’文化相反,甚至類似理想化的做法。世界所認為不該存在的‘仁慈’,耶穌卻使它發生在世上。天國不在遙遠無際的夢想裡;天國就在人心裡。

西方社會對這觀念體會得很徹底,也因此‘重新再來’(re-)成為拉丁語系裡最普及的字首,單是英文就有上千字。不過對於相信永生、盼望復活的猶太人,這觀念也不陌生;至少他們曾經被擄又歸回,曾經亡國又重建。只是在耶穌那時代,這種期望已經被淡忘了,或者被認為無足輕重了。

然而耶穌的這種反主流,並不單是多給人一次機會,否則佛教豈不也勸人‘放下屠刀’?後代甚至有《了凡四訓》說:“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從後種種,譬如今日生。”可是這只是內心自發的改變;人生不如意事,通常並非改變心境就有用。殺人的不因痛悔過去就可以無罪開釋;破產的不因鼓舞自己就可以解決問題;得癌症的不因放鬆心情就可以躲過死亡。假若調適心情就可以化解一切,世人又何必悲觀絕望,又何必冷嘲熱諷?

因為耶穌給人的,正是無救中的拯救,溺水中的浮木。沒有路了,神才開路。沒有盼望了,神才賜人希望。

但也因為他賜予人的,正是許多人所不願意再面對的,所以對他的反感油然而生。醫治殘疾或許一般法利賽人做不到,但是耶穌醫了病人,法利賽人反而來挑骨頭:你怎麼能在安息日治病?你怎麼能赦免別人的罪?其實法利賽人大可廢除無聊的安息日規條,也不必讓病人自以為罪孽深重才病入膏肓。這兩點其實都是他們能力可及、舉手之勞的範圍。或許猶太的宗教人士也感覺得到,自己所做的實非仁善,但是即使個人有良知,還是要面對太多傳統束縛、外在壓力,讓他們不敢或不願採取行動。那麼,別人所做的,恰是我本來該做的,也就是天經地義的事,為什麼我反而心裡不痛快?答案是:我們或許知道問題在哪裡,但是自己卻沒有動手;既沒有動手,就變得更頹喪更懊惱;等到我們看到別人成就了我們其實做得到的事,我們反而把對自己的失望轉移遷怒到別人身上,因為別人揭發了我們的怠惰、推卸、不負責、缺乏自信、一事無成、枉費日月。這種微妙卻危險的潛意識,恐怕連控告耶穌的文士、審判耶穌的祭司長,也從未察覺。

也因此他們譏刺說:“你救了別人,怎麼不救自己?你何不從十架上下來,我們就相信你?”這發問也不無道理,耶穌若不能自救,我們還信什麼?畢竟歷史上有為人捨命犧牲的烈士,世界卻不見得因為他們的犧牲而改變;他們的死,頂多留下感人的故事,卻無法讓人類脫離絕望困境。保羅就說了:“假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傳的都是枉然。”

假若耶穌的事蹟只到釘十架為止,那麼我們也不必再看了,因為猶太人已經殺了耶穌,終結了自己的宗教,罪孽深重,染血的手也永遠洗不淨了。但是耶穌的復活卻改變了這結局。如果一切能重來,人是否願意選擇另一條路?如果一切能重來,人是否願意接受天國?假若耶穌沒有復活,這些問題都沒有意義;假若耶穌只是捨身成仁,那麼人再怎麼悲慟,也無法挽回已犯的錯誤。但是耶穌回來了,人類才有機會再去認識神,才有機會再修復與神的關係。固然有人會繼續守舊地憤世嫉俗,繼續徘徊在消極絕望的邊緣,不過也有人終於打開心門。不久之後,彼得在耶路撒冷向眾人傳揚耶穌,有許多人為了彌賽亞被釘十架而懊喪無比,然而也因為耶穌又復活,讓他們受洗歸主。

野地的百合,被人踐踏,被火焚燒,仍然重新盛開,純潔芬芳依舊。

人面前有兩條路,一條是主流所倡導的直路,一條是自由的崎嶇之路。直路是猶太教叫人小心翼翼地循規蹈矩,然而他們承諾的永生卻無法兌現;崎嶇的路是耶穌叫人重新開始,人一樣可以重蹈覆轍,不付諸行動,繼續在消極的社會中憎恨自己,也可以選擇跟隨耶穌,尋求盼望。重新開始,並不是承諾絕對能進入永生,對當時世界的千百萬猶太教徒而言,也很難知道宗教上的自由能通往哪裡。但是除非他們願意嘗試這條崎嶇的路,否則他們永遠只能在傳統的醬缸中繼續浮沉。

美國詩人Robert Frost寫的名句:“林中两條岔路,/我選擇了行人少的一條,/人生從此全然兩樣。”猶太教與基督教,至此是分流了,但是卻不是林中兩條岔路,倒比較像是兩座高聳的山嶺。這邊許多人站在猶太教的山頂上,看到另一邊耶穌所在的山峰光彩奪目,卻無法跨過深谷抵達那邊;卻也有人因為耶穌的復活而相信。這信心,就如同神給他們翅膀,讓他們飛越山谷,親眼見神。

而他們選擇了這一條路,再也不會回頭了。

Sunday, December 11, 2011

神子:野地的百合(二)


羅馬共和的最後參議員Cicero曾說:“沒有比民眾更無常的。”在公元30年的耶路撒冷,這句話實在是一針見血。逾越節前的星期日,耶穌騎著驢駒,在眾人的歡呼聲中進城,才五天後卻在眾人的狂怒中被判釘十架。人群歡唱,因為大衛的子孫彌賽亞來了;人群憤怒,也因為耶穌自稱是彌賽亞。短短數日,心態上居然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倒真是令人震慄。

有關耶穌的死,文學音樂藝術電影作品已經不少,而神學論文也浩如煙海。然而我個人在意的卻是:讀到耶穌受難,我們會直覺性認為他是被‘莫須有’的罪名判死刑。但是以歷史而言,猶太人畢竟也是重視法律判決的民族,難道就這一次是破例枉法亂判?這番驚天動地的裁決,是否真的不合邏輯?

耶穌受難之前總共受審四次。第一次是大祭司的岳父(也是前任大祭司),捉到人之後先開始刁難,質問耶穌傳了些什麼道理,看看有沒有把柄可讓他們借題發揮。不過質詢是假,恐嚇才是真;只要被審的人流露出恐懼、忿恨、慚愧、惱怒的情緒,要從這弱點下刀就易如反掌了。可惜耶穌卻回答:“我所傳的都在公共場所講,沒有在私底下講。何必再問我?何不去問聽見的人?”旁邊的人見他不肯就範,乾脆先賞他耳光,仗勢欺人地說:“你敢藐視神的大祭司麼?”耶穌還是不被激怒,不做無謂的口舌之爭。審不出個名堂,只好交給現任大祭司。

第二關的大祭司該亞法(Caiaphas)就比較難纏了,因為大家心裡有數,要定耶穌的罪其實不容易。然而有司法經驗的大祭司,可不像他岳父一樣草包;好比職業律師,他事先已經做好準備,然後逐一傳呼證人出庭。當然,證人多不一定有用,但是即使是誣告,證詞多了,一般民眾也會產生懷疑。《東周列國志》有‘曾參殺人’的故事,連曾子的母親也誤信謠言。相同地,那晚在猶太公會中,本來滿心歡迎耶穌的人,一下子也不知該相信哪邊。大祭司的最後殺手鐧當然是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但是在這壓軸好戲上場之前,他還先加了一道更煽動民意的罪名,就是耶穌預言聖殿毀滅。

到底耶路撒冷的聖殿,對當時猶太人有多重要?正確來說,聖殿是獻祭、禱告的地方;然而在公元初世紀,耶路撒冷的聖殿也是中央銀行、地方繳稅、和收納奉獻的所在。猶太人這時已經失去自己的國家,因此聖殿成為他們唯一的精神象徵。公元41年羅馬皇帝Caligula下令要敘利亞提督在耶路撒冷聖殿增設神像,居然有近萬猶太人跪在聖殿前請求撤旨,寧願集體被殺也不願聖殿被褻瀆;後來因為皇帝被刺殺,事情才沒惡化。不到十年後,猶太人在守逾越節的期間,有個羅馬士兵背向聖殿,用臀部做個不雅舉動,結果被猶太人圍毆而死;根據當代史家Josephus的記錄,只因一個白痴的行為,一時蜂擁暴動、軍隊鎮壓、竄逃時被踩死的竟有三萬多人。羅馬人統治迦南地將近一世紀,自然也很清楚猶太人對聖殿有多執著——甚至連一般爬上殿牆做維修工作,都要猶太長老們同意才行,未經允許擅自攀爬的還會被活活燒死。偏偏耶穌進聖殿,第一件事就是潔淨聖殿,推翻兌換銀錢的桌子,把牛羊鴿子趕出聖殿。這等於是干涉耶路撒冷的金融運作,雖然看熱鬧的人叫好,一般民眾恐怕會覺得他太過輕率。果然有地位的猶太人立刻來興師問罪:“你憑什麼這樣做?”耶穌的回答更是出人意表:“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重建起來。”這句話對猶太人未免刺耳,難道耶穌是在咒詛聖殿麼?猶太民族現在沒有君王,沒有國家,難道連聖殿都要失去,變成一無所有?

換言之,大祭司審判時,先用聖殿為引,再公然問耶穌,是否承認自己是彌賽亞,最後‘大驚失色’地高喊:“這人竟敢藐視神,該死!”人民也一致怒罵,耶穌的確萬死莫贖,人人得而誅之;其實他們的憤怒不是因為耶穌自稱是神,而是因為內心更深層的恐懼。大祭司畢竟很能揣測人心,佈局完美又合乎法律:對猶太人而言,一座聖殿比一位彌賽亞更重要。沒有耶穌無所謂;沒有聖殿豈可原諒?

這正是任何宗教最大的隱憂。出發點是神,走到後來卻本末倒置了。

* * * * *

第三個判案的是希律·安提帕。耶路撒冷的總督是彼拉多,但是耶穌既是加利利人,掌管加利利的安提帕王當時也來拜訪,彼拉多一來順水推舟,二來總不能讓客人失面子。安提帕王早已風聞耶穌之名,既有機會當判官,當然希望耶穌在自己面前顯個神蹟。無奈耶穌不賞臉,安提帕王自討沒趣,又轉給彼拉多。

到目前為止,審判都在猶太人眾目睽睽之下進行,唯有第四審是在羅馬的衙門內。猶太人認為進入羅馬場所是污穢,為了避免無法守逾越節,只站在衙門外。按照道理,彼拉多應該是要藉用翻譯官才能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麼?”沒想到翻譯官還沒開口,耶穌竟用帝國通用的希臘文回答:“這是你的看法,還是別人的敘述?”彼拉多家境不差,也受過相當的教育,在這塊‘野蠻’的土地上居然有人能用希臘文與他溝通,訝異之餘,自然也不再把耶穌當一般無知市民看待;只是對方言語犯禁,彼拉多還是回駁一句:“你當我是猶太人麼?敢對我這麼講話。”不過好奇仍在,又追問:“是你自己的同胞和祭司長要處死你,你到底做了什麼?”耶穌卻沒有正面回答,反而轉個角度說:“我的國不在這裡,甚至不屬這世界,否則為何沒有臣僕為我而戰?”彼拉多說:“那你真的是王?”耶穌說:“你說我是王,這話沒錯。我是為真理作證才來到世上,而屬於真理的都會聽從我。”彼拉多聽得一頭霧水,這人的話玄得像個哲學家,越講越偏,但是一方面要判案,一方面也有興趣聽聽他的論點,所以又問:“真理是什麼?

或許有人說,這哪像在判案?簡直就是學派中的師生問答。倘若彼拉多有時間,接下來應該還會更精彩;可惜衙門外猶太人嚷叫得越來越大聲,彼拉多只好先出去平息眾怒,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罪。”他這時也猜得出整件事來龍去脈,不外乎宗教人士的嫉妒,只是祭司長要借他之手名正言順而已。他個人倒對這案件模棱兩可,既沒主張判死刑,也沒希望釋放耶穌;不過以羅馬人的‘務實精神’,彼拉多還是政治掛第一。為了討好猶太人,彼拉多先與民眾交涉,提出的條件是釋放一個奮銳黨被逮捕的人物,想必這群暴民不會拒絕。這其實是故意在猶太人面前做公關,給他們一點甜頭,猶太人比較不會造反,自己的政治生涯也不致於今年泡湯。另一邊,彼拉多叫人把耶穌毒打一番,打得滿身是血,慘不忍睹,然後示眾說:“你們看這人。”意思是,這人我已經懲罰了。這是身為總督,對人民有交代的官僚做法。猶太人的要求,羅馬可不算敷衍塞責。

無奈眾怒未息,猶太宗教界仍執意要耶穌釘十架。按理只有反叛羅馬的才會釘十架;耶穌的事是猶太人內訌,哪需要大興干戈地把十架搬上場?彼拉多也煩了,說:“你們不會自己去釘他?”這也是實話,之前猶太人自己要治死什麼人就處死,何必每件案件都要羅馬經手?猶太人卻回答:“他自稱是神的兒子。”言下之意,這不是芝麻蒜皮的民事訴訟,否則我們何必來找你?

彼拉多一驚非小,趕緊又回衙門問耶穌:“你是哪裡來的?為什麼不告訴我?難道你不知道我可以左右你生死麼?”這句話已經有點像是在用權威掩飾內心的顫慄。希臘羅馬的傳說中,天神常出現在世上,所以人民不敢掉以輕心,免得不識抬舉;結果彼拉多居然叫人鞭打耶穌,這下子該當何罪?耶穌卻回答他:“除非天賜你權柄,否則你又怎能辦我?不過那些起訴我的猶太人,罪比你更重。”這等於默認是‘神的兒子’了。彼拉多不敢再問了,只好設法看如何開釋耶穌。

猶太人大概也覺得剛才那句話講錯了,眼見彼拉多驚惶失措、投鼠忌器的樣子,再要強迫他判耶穌死罪恐怕難了。一計不成再生一計,猶太人立刻對彼拉多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是不忠於凱撒。”其實羅馬神明眾多,這時進入帝國時代,奧古斯都·凱撒也被尊拜為眾神之王的化身。猶太人這麼說,是給彼拉多一個藉口;不過對彼拉多而言,這卻是給自己做賊心虛的矛盾情節一個安全下台階——凱撒也是神,耶穌也是神;如果為了一個更重要的神,因而對另一神無禮,那就情有可原,不必內疚了。心意已定,彼拉多立刻修改劇本,趕快彌補對凱撒的失敬,更積極地慫恿百姓:“這是你們的王,我可以把他釘十架麼?”群眾在祭司長和羅馬總督的雙重鼓吹之下,也齊聲高喊:“殺了他!除了凱撒之外我們沒有王!”慫恿夠了,彼拉多才裝出一副‘予不得已也’的白臉模樣,在人民面前洗手,表示‘弒神’這件事他沒有參與。

或者可以說,四次審判都不算蒙混過關,但實際上每個法官都不想負責。因為比起神子,他們寧可選擇權勢、傳統、神蹟、政治。人類社會往往暗潮洶湧,再崇高的宗教也是小人物主持的,而大家虛偽的面具下,仍舊醜陋庸俗,仍舊自私自利。外表是為宗教狂熱,內心卻完全無視神的存在。

人,就是這麼齷齪。

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的《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中有一段寓言故事,說耶穌再次來到世上,在西班牙的一個小城鎮醫病趕鬼教導人,突然大批士兵前來捉拿他,將他綁去監獄。那天晚上,當地主教到監獄拜訪他,問耶穌說:“你為什麼要來?你難道不知道,人要的不是福音,而是神蹟、奧秘、權威?這三點我們天主教已經帶給了世界,我們根本不需要你,你的存在反而破壞我們的職分。所以我們還是要把你再釘一次十架。”

讀過那段寓言故事的人,都會為這麼露骨的‘宗教宣言’而震愕,但是仔細一想,這的確是人心寫照。縱使有訓練完備的聖職人員,無懈可擊的神學系統,肅穆莊嚴的殿宇儀式,人還是找不到神。也可以說,正因為這一切都做得漂亮,人民最後見樹不見林,只看到肉眼可見的宗教,也誤認這些才是宗教的本質,大家必須誓死保衛。耶穌曾指出當時猶太教短視盲從的弊病:“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

更廣義地說,什麼是重要的?是大祭司、聖殿、神蹟、文士拉比、舊約經卷、教派之爭、愛國情操?還是千百年來不斷帶領猶太人的神?什麼是基本的?是華麗的教堂、筆挺的西裝、優雅的音樂、感人的慈善、盛大的佈道、快樂的團契、完美的事工?還是讓這些變得有意義的神?

耶穌也知道世人的眼睛已經被蒙蔽了,所以在受難之前還特地為門徒洗腳,晚餐時又拿起餅與杯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的。”語重心長,卻正是在告訴門徒,宗教的根源在哪裡?人和神的關係究竟該如何?猶太人儘管願意為傳統宗教赴湯蹈火,卻對眼前的耶穌視若無睹。這難道真是神所要的麼?耶穌說:“我不稱你們是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稱你們是朋友。”朋友,是建立在認識、誠實、信任、關懷的基礎上,不是迷信盲從、權威地位、利害關係、巧言令色、社會期望的基礎上。神並不是要我們無言地接受代代相傳的香爐祭壇,而是要親眼見他,親自體會真理。

真理是什麼?彼拉多沒有得到答案,後代許多人也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內心猶如荊棘蔓生,尖刺密布;他們或許自稱是真理的捍衛者,真理卻被他們扎得遍體鱗傷。最後晚餐時,耶穌曾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出賣我了。”門徒愣住了,一個一個問他:“主啊,是我麼?”

或許我們偶爾也該問自己:是我麼?我是否也在扼殺真理?我是否也成為那種要宗教不要神的人?

公元30年四月七日星期五,耶路撒冷郊外的各各他山上,十架矗立。當年亞伯拉罕曾在這裡獻上兒子以撒,現在則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在這裡親眼目睹耶穌斷氣。十架上釘了一塊木牌,寫著‘猶太人的王’。但是他們並不在乎,因為每個人潛意識都知道,死是一種遺忘。今天名聲再響亮的人,一旦離世,也會被世界淡忘。不管對耶穌的判決是對是錯,反正明天還是一切依舊。

歷史,就用墳墓的巨石,永遠掩蓋起來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