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           你眼睛看不見,怎麼走路呢?人都會犯錯,但是越是聰明才智的人,越會釀成大錯。莎翁四大悲劇中,《李爾王》的主題一直圍繞有眼無珠,忠奸不辨的下場。劇中這個失明的人,本來是朝中爵士,國王倚賴的重臣。卻沒想到他和國王的下一代,也就是自己的不肖子女,為了爭權不折手段,先是冤枉好人,離間關係,再來趕走國王,而後又剝奪這權臣的爵位,還剜了他雙眼。瞎眼的貴族這時後悔莫及,因此語重心長地說這段話,以作為他人的借鏡。
   葛羅斯特:  我沒有路,所以要眼睛也沒有用;
                         當我能看見時,我尚且失足顛仆:
                         我們往往因有所恃而失之於大意,
                         反不如缺陷卻能對我們有益。
                                --- 莎士比亞,《李爾王》,第四幕,第一場
不過戲台上善惡的描述總是比較極端,觀眾才容易分辨誰忠誰奸。現實中若真有這麼明顯的撒謊,自己還被騙得心甘情願,那也只能說活該。我們一般所碰到的通常不是別人故意的陷害,而是自我認知的錯誤。一個人要察看的事越多,管理的範圍越廣,就越容易忽略眼底下的死角,結果問題往往出現在自己大意的地方。
以色列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也犯過類似的錯誤,而且不是一次,是兩次。
第一次是對自己孩子:撒母耳為以色列百姓茹苦含辛,期盼耕耘能有收穫,但是他自己的兒子們卻不成器。這要說是做父親的責任也很難說。爸爸身兼三職,但是祭司的職位終究歸於利未人;撒母耳由於從小被獻給神,長於大祭司的家中,擔任祭司也無可厚非,然而他畢竟是以法蓮人,他的兒子也就不能繼承祭司職位。再來,士師的工作是帶兵抗敵,基本履歷表上的要求,不是以武力壓倒對方就是以智取勝,再不然也至少膽量夠大足以帶兵;撒母耳雖有過人的勇氣,這點志氣卻沒有遺傳給孩子,虎父犬子,也夠慪氣。兩個工作都不適合,不然當法官吧?撒母耳做為巡迴裁判時,家人兒子們可能也帶在身邊,應該是便於機會教育;偏偏兒子們連這方面都不長進,眼界只放在做官有利可圖的出發點,一旦被父親派到遠一點的地區執行司法,就立刻開始貪污腐敗,百姓居然還得向做爸爸的抱怨,真是丟臉已極。
為什麼撒母耳如此著重人民教育,自己的孩子卻教成這副德行?這類的疑問,就算今日的父母也時常煩惱。有的教師,上他們的課如沐春風、如飲醇醪,但他們對自己的孩子卻束手無策,看著沒成就沒出息的兒子自甘墮落,只能掩面嘆息,何故?世間百態,大概沒有共通的因由,媒體有些‘專家’總會指責父母潛意識中的完美主義、求好心切,或是無微不至、縱容溺愛等等,似乎孩子差勁,錯不在孩子全在父母,這幾乎是扭曲是非,讓愁煩的父母加上更重的罪惡感。撒母耳沒時間督促孩子,或許是人生中的遺憾,但是他年復一年地司法,所提供的實務經驗和判決討論,遠超過任何法學院,何況身邊還有多少文士和拉比,簡直是文藝復興的思想交流處。若是到這樣的一流大學還不願意學,難道要父親下跪求他不成?
我個人認為,撒母耳做錯的不是失於管教,而是選他們去擔任司法。他或許不知道孩子的劣根性(可能在校成績優良,品德倒不為人知),但是聽到百姓抱怨也該調回,另派適當人選。《左傳》有大義滅親之事,永為後人稱道,如果撒母耳能對兒子痛懲,也會有殺一儆百的作用,間接連其他地方官也能有所警惕,減少姑息養奸的態度。不過若是撒母耳知道孩子這方面有缺點還授以職權,那就更不應該了,身為法官還對兒子偏私,別人豈能信服?何況只要步上‘世襲’這條路,他所作的一切改革豈不都要付諸塵土?撒母耳雖然有聰明智慧,卻在這一點盲目。他盲,百姓可不盲。眾人集結向祭司/士師/法官請求,還是立王好了。
這請求對一個不辭勞病奉獻一生的人而言,是很大的打擊。舊約聖經寫道,神對撒母耳說:“他們不是厭棄你,是厭棄我。”這話安慰的成分比較高。其實人民並不是厭惡撒母耳,而是不願接受他所選擇的這個未來。幾百年來的黑暗,現在總算看到一絲曙光,難道要因為執法施政不當,又再回到士師時代的黑暗去麼?
所以最終撒母耳還是為以色列民立了王。然而,這卻成了他所犯的第二次錯誤。
* * * * *
先拋開歷史不談,以色列人這時要選國王,什麼人最適合?
若論人口,猶大支派仍是人數第一;但支派曾是第二名,但是一半的人自立門戶後,聲勢已大不如從前,這時人數第二的反而是以法蓮人。兩個支派一南一北地各據勢力,相處得並不很太平。何況撒母耳自己是以法蓮人,他不肖兒子們可能已經讓民眾對以法蓮沒好感,若是再挑自己族人,國家不四分五裂才怪。可是人都有私心,要挑哪一支派都有人不滿;不挑,大家又要對撒母耳不滿。
正傷腦筋之際,有個年輕人求見撒母耳,因為家裡的驢群不知去向,想來求問神。撒母耳一愣,怎麼如此恰巧,得來全不費工夫?這個年輕人叫掃羅(Saul),身高比常人高一個頭,英氣勃勃一表人才,見了就令人覺得有帝王相。更重要的是,他屬於便雅憫支派,也就是之前幾乎被滅族的支派,以色列其他人對便雅憫,畢竟還抱有歉疚之意,若挑選便雅憫人做王,就算不是眾望所歸,至少反對的人也最少。
這種思維方式其實問題甚多,但是在現實社會卻屢見不鮮。理想中,大道之行的選賢與能,在現實中反而變成了折衷妥協,只要國會議員沒理由反對,那就是無條件通過,只要各地代表不要大鬧一番,那就算是推選成功。這種作法也很無奈,所謂‘最適合’的人選,是從誰的角度來衡量?真正有魄力改變國家社會的人,往往不願意認同現有的制度或價值觀,也因此較會得罪人,但倘若他得罪的是我,我是否還會寬宏大量地支持這人當領導?社會上大多數人可沒有這麼公私分明,以大局為重。也就是說,要選人才,選到最後往往只剩下幾個能力平平、業績凡凡、沒緋聞沒官司的政壇人物。
不過比起身世,一個人的外表更會影響別人潛意識的判斷。掃羅高過眾人一個頭,群眾一見都高呼萬歲,人就是這麼奇怪的視覺動物。二十世紀初的心理學家曾創了一個名詞叫光環效應,針對人在思考上的錯覺、幻覺,其中也包括第一印象先入為主的問題。好比看見一位士兵雄赳氣昂,儀表堂堂,就以為他也是步槍瞄準精確,對待官長卒伍盡皆得體,甚至多才多藝,絕非吳下阿蒙。這樣舉例固然可笑,但是放眼社會,難道沒有類似的滑稽事?美國歷代總統選舉,多半是高的一方獲勝。許多公司總裁經理都是高人一等的俊男美女,連身材走樣的也很少。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的工作常是打公關上媒體,條件不良會有損公司或國家形象,但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很多人會盡量把機會送給條件好的人。心理學家統計,美國人平均每高一吋,年所得要高約八百美金,和工作性質倒沒關係。其實不只是美國存在這種偏見,世界各地都有人花錢忍受痛苦的截肢增高手術,中國市場上還賣墊腳增高的鞋襪給上班族用,表示身高和自尊是永遠解不開的心結。
無論如何,當時抽籤選掃羅做王,雖然印象分數不錯,但依舊有人譏刺,這小子無德無能,選他有什麼用?
究竟掃羅能力如何?以勇士而言他是夠資格,撒母耳年事已高,要上戰場畢竟有困難,或許任命掃羅做將帥,在當時是最明智的選擇。之後不久,亞們人又來攻約旦河東,而且用殘虐的手法對待攻陷地區,降者不殺,卻剜右眼。河東前線的居民看到如此暴行,降也不是,不降也不是,只好陣前拖延,快馬加鞭地求助其他以色列人。掃羅當時還在犁田(這未免與王的身份不合),聽到此事,立刻召集全國民兵,一時竟有三十萬人,然後他們兵分三路,日未出時偷襲亞們人,殺得敵人四下竄逃。如果這作戰計劃是出於掃羅,那他頭腦應該不差;如果不是,那他能採用別人意見,也值得稱讚。總之,戰爭大勝,全以色列民眾自不再有異言,大家萬眾一心請掃羅登基。
這年,掃羅三十歲,一躍而達到人生頂點、事業高峰,真的是平步青雲,意氣風發。
然而當王和當元帥是兩回事。也許掃羅是天生體魄強健,所以對戰場殺敵的事最有興趣,其他的國家大事就沒那麼在意。亞們之後,他又連續攻了附近幾國:摩押、以東、亞瑪力等地,不過真正讓他棘手的還是非利士人。怎麼說?巴勒斯坦附近各國當中,其實在鐵器時期的發展並不平均,因為近東一帶鐵礦的出產差不多都在土耳其,赫梯文明也是中東最早的鐵器文明,(阿拉伯西北靠紅海的鐵礦是1953年才發現的,至今尚未開採,西元前十世紀更不知道它存在),既然巴勒斯坦本身沒有鐵礦,最早發展鐵器的自然是陸運海運的強權,也就是以色列北邊的亞蘭人,或是地中海的腓尼基人和非利士人。掃羅的時代,以色列人連鐵器都是向非利士人購買。若是自己發展貿易,或轉向腓尼基、亞蘭人進貨,至少打仗時也不用受到物資限制。但是當年他們還沒有這麼做,也因此接下來面對非利士人的輪番攻擊,掃羅一直不敢輕舉妄動。這和他當日攻擊亞們人簡直判若兩人,畢竟其他諸國的鐵器發展可能尚遜以色列一籌,非利士的鋼鐵就不容易對付了。
可是如果問題只是環境因素,那還情有可原。掃羅的反應倒凸顯了他人格缺陷。先是和撒母耳鬧不愉快,再來連以色列民眾也信心動搖,最後只剩六百人,他居然還叫這些忠心的士兵要禁食決志,不對敵人報仇不准吃飯。反而是他兒子約拿單(Jonathan)不願錯過大好時機,先斬後奏地襲擊敵人,又叫身邊士兵吃飽才有力氣打仗。結果他們一小撮士兵鬧得非利士營裡天翻地覆,掃羅聽到兵刃之聲,居然還要請示神才敢出擊,而後非利士人遁逃,他明明已經勝卷在握,居然還浪費時間築壇求問,該不該繼續追殺敵兵,到最後不戰而歸,沒分勝敗就作罷。讀歷史的人都要問:怎麼搞的?
說掃羅優柔寡斷,其實並不為過,他後來還有許多抉擇都出爾反爾,一下子要殺功臣,一下子又和好如初。然而優柔寡斷只是表面的徵兆,深層的病源倒是他的虛榮心作祟。自己武力過人,要身先士卒地殺敵千人也不怕,甚至要三天不吃飯與敵人抗爭也不皺眉頭;可是他這元帥做得到,其他小兵哪能挨得過這種無端受罪?又不是要破釜沉舟,何必這麼自虐?更正確地說,他也許頭腦可以,但是卻往往懶得用腦,連戰場上也是如此:若是能贏得漂亮,他一定挺身而出;若是不能,他卻常常舉棋不定。也因此他雖然是勇將,卻不懂用兵之道,更不懂用人之道。
北宋理學家張載的《經學理窟》寫道:“志小則易足,易足則無由進。”掃羅渴求的是群眾的肯定,不是國家的安定;他要的是表現的機會,甚至會為了表現弄巧成拙。看看他和撒母耳失和的過程就知道:當時掃羅聚集人民,等待出征非利士人,結果等了七天撒母耳還沒來,民兵反而開始流失。掃羅心急,趕快自己獻祭,才剛獻完祭撒母耳就到了,見狀立刻問掃羅怎麼回事?這回掃羅真的是越權行事,連撒母耳的兒子們都不能擔任祭司,這做國王的豈能隨便胡來?不過這裡還有個問題,撒母耳為何不高興?若只是因為掃羅干預祭司工作,他自己就是政教合一的人物,由他來數說掃羅實在沒有說服力。有人還認為撒母耳可能是故意在試掃羅是否服從神的命令,不過這假設漏洞很多:大敵當前還如此小家子氣,倒有失一個士師的風範;何況國王就是他選的,掃羅若真的失敗,對他自己又有什麼好處?除去這些可能性,或許還有另一種假設:雖然軍隊等了七天撒母耳才到,但記載上並沒有說是祭司遲到。如果不是,那問題可能不出在撒母耳,而是掃羅擅自要人民提早七天集合。
這種事很容易發生在愛面子的人身上:比方說一家公司若是年底要向投資商作報告,董事會可能要十一月底就要自己先審稿,也因此總經理十月末就要看初稿,而各層幹部更是催促員工九月就要謄寫文書,結果官僚重重之下,許多員工累個半死,到年底做投資報告時早已興趣索然,根本不想再多看一眼。掃羅犯的錯誤也是一樣,故意要先聲奪人震驚敵軍,結果各地趕到的民兵集結了七天,連祭司的影子都沒見到,是真要開戰就戰,何必如此整人?而且本來以為戰爭急在眉梢,當然軍隊先行,糧草後至,這下子等了七天,連自己乾糧都不夠吃,難怪許多人都心裡有氣,不告而別。掃羅這下也慌了,還沒開戰就軍力少了一半,臉往哪裡擺?只好登壇祭天,以免後面的士卒越走越多。撒母耳看到這情勢,心裡自然明白,可是他也沒有因此要幫掃羅圓場,臉一沉,當眾斥責國王:你這個領導是怎麼當的?言外之意,這些百姓是讓你指使來擺架子的麼?
那天撒母耳和掃羅撕破臉,但是他也沒叫軍隊不去爭戰,不過他既不撐場,有人大概也怕兇多吉少,還是走為上策。結果原先幾萬人,最後只剩六百人。勝算不大,掃羅就更不敢出兵,但是騎虎難下,不打也不行,總算由於約拿單的逞強,這場戰役不分勝敗就畫上句號。追根究底,攻打非利士人會功虧一簣,講起來還是掃羅自己心虛,草草收場就當作沒發生過。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掃羅當然也清楚是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不過他可沒自我檢討,仍然是虛榮心擺第一。
撒母耳倒是為選擇掃羅為王心痛不已。之後掃羅好大喜功的性格會越來越嚴重,明明可以將亞瑪力人斬草除根,掃羅卻留亞瑪力王的性命,還在以色列地款待敵人,簡直比春秋時代的吳王夫差還不存戒心。為這件事撒母耳哀哭了整夜,第二次的盲目,讓他又看錯了人,選的居然還是個對國家不負責任的國王。但是一個國王當的越久,羽翼越豐,底下黨羽就越多,這時就算撒母耳要廢王另立,也早已沒有實力扳倒掃羅了。
可是撒母耳不是個輕易放棄的人,他沒有因這兩次失誤而從此歸隱。擦乾了眼淚,這位以色列最後的士師,又踏上塵土路,往南方一個小村莊去。
             成功的人都不斷前進。他們也會犯錯誤,但卻不會因此停下來。
                             ——Conrad Hilton, 希爾頓旅館公司的創始人, 1887-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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