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宗教派別不少,歷史悠久的卻不多,其中能廣傳的更罕見。我有個假設:一個宗教會如何發展,大概看創始人離世後三十年就知道。摩西逝世後三十年,差不多是約書亞年老,士師時代的前奏;以色列人目標只是進迦南,目的既然已達,接下來又是無政府狀態,飽受外敵凌辱。瑣羅亞斯德被害後三十年,拜火教很快成為貴族所崇尚的新主流;然而正因為下層民眾不得其門而入,最後連波斯本地也被其他宗教佔領。釋迦牟尼入涅槃後三十年,信徒一方面大規模推行修道生活,一方面把尊師的雕塑神性化;原先的禪理哲思,自然演變為寺廟禮佛,不食人間煙火的傳統。耶穌升天後三十年,大約是彼得、保羅殉道的同時;然而信徒對於逼迫卻無所懼怕,而之後兩千年還有無數基督徒,把為主受苦視同榮耀。穆罕默德過世後三十年,回教徒已經往阿拉伯之外的地區拓展疆土;儘管公元661年敘利亞人攬權,成為倭馬亞王朝(Umayyad Caliphate),接下來幾十年間仍然建立了廣大的阿拉伯帝國。
換言之,回教所奠定的基礎一向是用武力打天下;其實可蘭經也沒吩咐信徒要努力從事‘聖戰’,可是穆罕默德自己都統一了阿拉伯半島,之後的領導(也稱哈里發Khalifa)豈能被人看輕?他們當然繼續‘勇往直前’。到敘利亞總督不願再聽命於回教領袖,改由自己擔任哈里發時,整個波斯薩珊王朝已經被回教徒所滅,北非突尼西亞也建立了存留至今的清真寺。回教相信穆罕默德是最後的先知,但他沒有兒子,所以早期的哈里發幾乎都是穆罕默德的姻親,在宗教上卻未必有什麼尊貴地位;他們唯一能獲得民眾承認的,主要還是政治軍事、攻城掠地之類的豐功偉業。說它不像宗教倒像政治,也不為過。
不過,回教短時間就傳播廣遠,確實是沒有任何宗教比得上。穆罕默德逝世不到百年,阿拉伯人已將一彎弦月的標誌散佈天下,勢力達鼎盛,範圍從歐洲的西班牙(711年征服)、摩洛哥與北非(665)、突尼西亞與利比亞(652)、埃及(639)、阿拉伯半島(633)、巴勒斯坦(636)、敘利亞(637)、塞浦路斯島(654)、巴比倫及兩河流域(638)、亞美尼亞(639)、高加索山(737)、伊朗高原(644)、巴基斯坦及印度河流域(712)、中亞(715,751年還與中國唐朝發生怛羅斯戰役),其間又挑戰過君士坦丁堡兩次。東羅馬帝國稱之為薩拉森帝國(Saracen),是源自古希臘對西奈半島的名稱;中國則稱之為大食帝國,稱其宗教為回教,字源大概來自中亞的回人與塔吉克人。‘伊斯蘭’這名字居然連歐洲和遠東都不知道,也算稀奇。
單由輝煌戰果來看,阿拉伯人就足以自豪了——它鯨吞古世界的速度比羅馬快,統治的人口比波斯多,帝國比亞歷山大征服的版圖耐久,佔領的土地面積也是前無古人的世界之冠(後代英國、蒙古、俄國、西班牙、和中國清朝才刷新紀錄)。倒是回教對這些戰爭鮮少掛齒;他們一旦談論這段歷史,幾乎都在為哪個哈里發的正統性爭辯不休,卻對真正改變世界的事實不屑一顧。西方社會也對阿拉伯帝國的崛起充滿偏見,尤其基督教國家總認為阿拉伯人是用鋼刀威脅被征服的民眾信回教。
這兩種觀點都有偏頗。老子說:“治大國如烹小鮮。”世界各國政治體係不同,但一個只憑宗教或只憑暴力的政權,恐怕很難延持一千三百年。偏激狂熱、有勇無謀之輩,難道足以塑造一個留名青史的大帝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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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宗教都會提倡道德典範。回教也不例外;前幾任哈里發都是行為端正的人,有的與民眾一齊挨餓,有的一生周濟窮人,有的戰爭過後仍不忘慰問人民。比起東羅馬課稅重重的政府、波斯不知民間疾苦的貴族、沙漠中作威作福的酋長、欺壓百姓的地頭蛇、甚至天主教高高在上的教皇,這些哈里發深受人民愛戴,並非純粹是虔誠尊敬而已。今天很多人直覺認為,一個政治領袖有信仰,比較不會行為不檢點。雖然回教的一夫多妻制備受批評,但這在古世界司空見慣,不必大做文章。
當然,個人行為端正還不夠。《大學》所述:“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是許多宗教人士達不到的境界:自己求善,卻無力改變社會。回教世界倒真的做到這一點:由於阿拉伯從一開始就是政教合一,所以地方官貪污濫刑的,哈里發還會親自處決,大快人心。阿拉伯人一向執法嚴厲,不過只要是用在好的方向,民眾反而會對這新的宗教政府更欽佩。
其實只要有清廉的行政官,已經比百分之八十的政府機構成功了;但對哈里發而言,這還不夠,必須謹遵阿拉指示的宗教法。這些宗教法除了飲食齋戒、婚葬儀式、犯錯懲罰,也包括所有權、贈與、慈善信託等項目。穆罕默德是商人出身,可蘭經中有關商業的規條倒不少。這當然與時代背景有關:假若摩西五經晚了一千六百年書寫,肯定也會涵蓋買賣契約成立的律法。可蘭經的商業法中,最重要的觀念是風險平等。對回教而言,所有不提供服務就賺取利潤的行為,是七大罪行之一,連帶所有不平等貿易的事項也都禁止。阿拉伯人的金融制度講求借貸雙方的合作,很少有大公司成立;不過個人的錯誤,或是坐失機宜而造成虧損,宗教法也不會去保障。換言之,今日社會的高利貸、有限公司、股份、基金、保險,在回教國家都屬非法。
仔細想想,這些法律對普通人民是很有幫助的。一個農民借錢種田,倘若今年收成欠佳,無法償還,反而一身債務,豈不是永世無法翻身?二十世紀初普魯士(德國)與美國首先開始改進農業貸款法案,讓農民減租、銀行不可奪佃改租約。這使普通人民受益匪淺,農業出產大幅增長,更奠定長遠的經濟起飛;之後許多國家也紛紛仿效。七世紀的中東當然不知道後代會出現類似的變法,但很多人願意來信回教,的確是因為宗教法能讓他們改善生活。起初回教徒征服疆土,人民只是逆來順受,但一段時間後又覺得由阿拉伯人統治反而比羅馬、波斯、蠻族統治來得好,何必留戀故國?
儘管如此,我們也不能一廂情願地美化阿拉伯帝國。最早幾任哈里發並不是要締造天下為公的國度,各地地方官幾乎都是麥加、麥地那的門人。說好聽是獎勵那些支持穆罕默德為先知的早期信徒,實際上整個社會是劃分成三個宗教層次:極少的統治階層、極少的統治人親屬、和大多數平民,到今日仍然如此。明朝黃宗羲《原君》提到:“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說穿了,哈里發派他們當執政官,也等於是論功行賞,封王封侯;雖然做不好的會被‘大義滅親’,但整個阿拉伯帝國畢竟是這種宗教封建所搭起來的政治結構,利弊參半——優點是各地王侯可以自己決定用兵,擴充帝國版圖;缺點是地方與中央難免起衝突。
敘利亞人就是因為這種封建世襲制,才拒絕再服從麥加,改由自己人掌權當皇帝。簡單講:我的行政官都是麥加領導人的叔侄翁婿,即使沒在我的地盤上作威作福,我自己也毫無主權可言。與其忍氣吞聲,怎麼不乾脆給他們碰壁?他們不管派誰來,我一概否認就是了;他們要罵我無禮,我大可用退出帝國為要挾,反正我在宗教上沒虧欠阿拉。這種政治抗爭不只是敘利亞,連南葉門、突尼西亞、阿富汗地區都出現過,到最後哈里發對他們也莫可奈何。只是敘利亞人比較積極,威脅哈里發是第一步,派人刺殺是第二步,孤立外交是第三步,最後他們以宗教分裂為由,讓哈里發自請隱退,息事寧人,從此由敘利亞的總督兼任宗教領導人。阿拉伯人畢竟文化還很單純,比不上敘利亞在強權之間磨練爾虞我詐的政治手段。倒是許多回教徒認為敘利亞人狡猾無恥,不值得當回教的精神領袖;什葉派從此衍生,順從敘利亞的則為遜尼派。公元750年,倭馬亞王朝又被巴比倫的阿拔斯王朝取代;上位者聲稱是穆罕默德叔叔的直系傳人,在什葉派支持下再度奪權。一千多年後的今日,兩派人馬還在為誰值得當皇帝而砍得頭破血流、炸得肝腦塗地,也只能說回教的政治基礎一直是建立在無知人民的犧牲上。【注:阿拔斯王朝中國史稱‘黑衣大食’,造紙技術約在此時傳入中東。】
阿拉伯人在作戰方面倒是很有一套。當年君士坦丁堡要擋住進襲的哥德人,用的就是阿拉伯傭兵。由於阿拉伯半島出產不多,發展有限,歷史上長時間都有人到外地當商旅、奴隸、傭兵。阿拉伯人沒有過人的智計,軍事方面也不比敵人進步,但是他們卻很會掌握先機,所以兵力不多,卻戰無不克。穆罕默德打下整個阿拉伯,是先強行佔領沙漠中的綠洲;阿拉伯佔領之後,適逢南伊拉克發生洪災,哈里發立刻率兵往幼發拉底河,來個渾水摸魚;那時東羅馬帝國與波斯薩珊王朝還在鷸蚌相爭,雙方精疲力竭時,竟被阿拉伯人連下數城,還包括兩個緊鄰的小附庸國相繼淪陷。大概因為穆罕默德之前,阿拉伯各部族總是自己人內訌,所以穆罕默德一死,再無核心人物,兩大國都對新勢力放輕戒心了。這預測倒沒錯,穆罕默德死後確實有反撲現象;但是新任哈里發上台,不到一年就平定內亂,然後繼續武力擴張。根據記錄,當時征服埃及亞歷山大城的銅牆鐵壁,只用了四千人,圍城六個月羅馬援軍不至,亞歷山大只好投降;征服兩河流域,用不到兩萬人,全部是自願軍。他們敢為宗教犧牲,固然很有魄力,但他們的能力也是重點。以波斯大軍的作戰經驗,與阿拉伯相抗十二年,居然還常碰到情報路線被斷,補給路線被阻的問題;薩珊文獻稱他們‘來去無踪’,可說是對阿拉伯輕騎極高讚譽。
而他們釜底抽薪的能力更是首屈一指。阿拉伯人的戰術很簡單也很難破;他們先用游擊隊在敵軍造成混亂,擾到對方開始出錯,首尾各自為戰,才個別擊破。說是計策,不如說是沙漠中訓練出來,無師自通的本領,以前各部族一向如此對戰。曾有一次回教部隊一萬五千人,面臨羅馬、波斯、與阿拉伯基督教徒的十五萬聯軍;結果回教徒左右散隊搶橋樑,成功地把十五萬大軍困如甕中捉鱉,驚亂中跳河溺死或被回教徒弓箭射死的不計其數。同樣的方法不斷重複使用,竟能無敵天下,阿拉伯人的戰法恐怕比‘程咬金三道板斧’還厲害。
只是他們也很會搶財寶。基本上回教對自動歸順的地方是一介不取,花力氣打下來的城池卻全算為自己紅利。薩珊的首都被攻陷時,這群阿拉伯部隊像是沒見過錢,除了五分之一的戰利品送往麥地那的哈里發,每個小兵都奪了可換算今日美金二十五萬的巨資,另有四萬波斯貴族被他們賣為奴隸。這般搶奪,跟亞歷山大當年洗劫中東也不遑多讓,重要城市一時元氣大傷。財富得來容易,兵卒自是揮金如土,沒錢了又繼續征討。回教帝國擴張神速,但除了麥加與麥地那財源廣進,一般人奉獻生命鮮血,卻未必在經濟上有什麼進步。那也好,正可以用人民的貪念促進軍事,再藉著猛虎惡狼似的武力,讓敵人嚇破膽,不戰而降。
至少阿拉伯帝國對征服的地區比較有宗教包容心。回教興起甚晚,畢竟有自知之明,它這時文化還遠遜於基督教、拜火教、猶太教、甚至印度教或佛教。與其指摘別人真理的不是,引來反感,倒不如提供宗教自由。這對可蘭經傳統似乎大反常態,但是若不通融,今天建立的帝國明天就完蛋了,有什麼用?像埃及,雖然已有六百年基督教傳統,但教派紛爭不斷,尤其與羅馬總是異端、邪教相稱;到回教徒統治時,既不禁止宗教發展,各基督教派很快地誠心歸順,認同回教政府,比對東羅馬帝國還由衷致謝。其他地區沒這麼感恩戴德,不過原本怕阿拉伯人會強迫自己改信回教的,總是鬆一口氣;只要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又何必惹是生非?
然而商業的宗教法,阿拉伯帝國並沒有公平實施。比方稅收:回教徒和非回教徒被徵的稅金是不同的,有的回教徒甚至不必繳稅;沙漠中的游牧駱駝商隊被課稅更重,因為那時許多游牧民族還拜眾神。也就是說,回教雖不禁止其他宗教,卻用稅法與各樣條款約束人民,結果民眾為了自身權益,最後還是自動信回教。這種做法其實是基於權力影響範圍:與麥加距離遠的西班牙,就不敢這樣偏待百姓,畢竟回教徒還是少數,其他基督教、猶太教、蠻族傳統宗教的人民若對這些不平等的法律有意見,甚至起義反抗,難道麥加來得及派遣部隊鎮壓?像黎巴嫩距離阿拉伯不算遠,可是阿拉伯帝國若採用偏袒政策,這塊土地大可投靠東羅馬,所以當時推羅西頓一帶反而各教派鼎立,不受哈里發宗教控制。但距離麥加近的地區,還有已征服的波斯、埃及地區,就比較沒有平等可言;中東一帶不信回教的,往往淪為‘被保護民’,用錢孝敬官老爺。結果除了少數固執的民族(像猶太人、亞美尼亞基督徒等),其他隔幾代後還是被回教同化。‘包容’只是掩人耳目,政教合一的國家是不會讓人民有選擇的。【注:佛教於唐代傳入中國,發祥地印度河流域卻因為回教征服而消逝無踪。】
《禮記》有云:“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阿拉伯帝國對人民還不僅單方面控制,而是多管齊下,正反兼備。但它善惡參半的統治手法,卻創造出為時十三世紀長的宗教帝國。這竟然出於一個沒什麼文化的民族,更令人嘆服。只行仁政的國家,人民會踐踏;只行暴政的國家,人民會反抗;走在兩者之間的,才能建立不朽的基業。
是對?是錯?歷史自有定論,也不必膚淺之輩大費唇舌。
你要顯得慈悲、守信、人道、虔誠、正直,而且要有行為為證。但是你必須同時做好心理準備,當你必須不這麼做的時候,你要有辦法,並且知道如何反其道而行。
——馬基維利(1469-1527),《君主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