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31, 2013
剄刑:理性的悲劇
十八世紀歐洲有不少政治變革,規模與影響力都值得青史題名,但留下成果卻很難說。以下是我個人對這時代政治的頒獎:
第一名是普魯士(Prussia)。好比周朝演變為諸侯國,神聖羅馬帝國也分裂為各自為政的王國;普魯士等於是那時的秦國,變法成功後,未來即將把整個日耳曼地帶再度統一,成為今日熟悉的德國。腓特烈大帝(Friedrich der Große)是它的商鞅,用法紀讓普魯士富國強兵;也是它的張儀,用手段讓其他王國個別與自己結盟;又是它的范雎,與俄國、奧地利聯手,三國瓜分中間的波蘭;還是它的呂不韋,廣招天下名士,提倡文藝音樂科學,卻秉持獨到的政治主張,不讓文人干政;他自己是國王,等於把眾多政治才略全加在秦始皇身上。短短幾十年,小小的普魯士版圖增大不止十倍;不過它絕非不計成本地軍事擴張,而是量力而為,不急著有生之年統一德國,所以也沒有別人國庫赤字的問題。
第二名是俄國。莫斯科大公國曾與東羅馬帝國有姻親關係,又信奉希臘東正教,所以拜占庭被土耳其人攻陷後,莫斯科就自封為‘第三羅馬’,連沙皇(Tsar,царь)也源於凱撒(Caesar)頭銜。這是對人民誇大,其實當時莫斯科文化不高,每次有中亞游牧民族入侵,就出兵消滅,然後把那地方併入俄國。輾轉地整個西伯利亞都進了俄國版圖,還曾在滿州外與中國簽定尼布楚條約;可是地方大,防守範圍也大,而軍事產生的文化,終究難進大雅之堂。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Пётр Вели́кий)上台,毅然採取西化,在泥沼之地建立新都,即今日聖彼得堡(Saint Petersburg,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他強迫莫斯科貴族要在新首都建宅邸,否則沒資格覲見皇帝;他也鼓勵生產,讓以前奴役於貴族下的佃農,改奴役於工廠老闆下;他還興辦大學,讓一群法德來的教授,對不識法文德文拉丁文的俄國學生們授課;他鼓吹軍事,也首設徵兵比例制,卻沒考慮貴族都把強壯男丁留著耕田,沒用的才給政府徵去。彼得大帝理想高,大刀闊斧地改革卻往往事倍功半,許多政策甚至要到後來凱薩琳大帝(Catherine the Great, Екатерина II Великая)才改得比較像樣。當然,三國瓜分波蘭後,俄國佔領了東歐不少土地,只是國家有70%消費用於軍事上,其他方面發展就很有限了。俄國沙皇們還有個難改的惡習:他們讓國家‘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卻不願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程度。貪污在上層社會根本是不必隱瞞的現實。
第三名是美國。幾乎無人不知1776年美洲殖民地的獨立戰爭,但戰爭從1775年延續到1783年,十三州當中更有許多人向英國投誠,或希望喬治三世(George III)趕快撲滅動亂,恢復安寧。加拿大的魁北克全部被英國重新佔據,其他各地的獨立運動也不團結。老實講,下層社會哪在乎自己屬英國美國?真正搞獨立的人,無非是想要一個對自己有利的領導,所以獨立後還曾推舉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當國王,管他什麼民主共和的政治體系。獨立戰爭中固然有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但美國獨立與之前的印第安人暴動事件實在很像:戰鬥力不差,要與經濟大國長期抗戰,還是勝算渺茫,畢竟物資條件差太遠了。要不是英國的世仇——法國拼命支持美國獨立,就算賠本倒貼也要讓倫敦灰頭土臉,荷蘭也積極販賣武器給十三州,西班牙更是頻繁滋擾英國船艦——否則美國獨立戰爭究竟能撐多久?即便如此,獨立戰爭中英國死了兩萬,美國死了五萬,這種消耗戰可不划算。再者英國戰爭貸款八千萬英鎊,對倫敦不算什麼;美國卻花上四億美金作薪餉,另有國債四千萬,州債一億多美金,幾乎全欠給法國與荷蘭。一個剛興起的農業國差點要被赤字壓垮,勝利的代價也太昂貴了。【注:有關美國獨立後的經濟問題,以後再談。】
第四名則是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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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大革命的三個首腦人物,分別是馬拉(Jean-Paul Marat)、丹頓(Georges Danton)、羅伯斯比(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三個都是知識份子,但是都各有毛病。馬拉愛做天才夢,批評牛頓、拉瓦錫的科學作品被嗤笑,就以為是社會欺壓他,從此自稱是‘人民的朋友’,尖酸抨擊所有權勢人物。丹頓是理想主義者,但他也會搶別人功勞,還大肆逢人自誇,算是有強烈出頭慾的知識份子。羅伯斯比是律師出身,言語得體又有說服力,而且不被賄賂所污,乍看之下是最佳領導,實際上他自我中心又死不認錯,還很會演政治秀懾服人民大會。其他重要人物也有幾個是媒體文人,剩下的則多半是譁眾取寵之輩。
演員到齊了,背景呢?1789年法國人口兩千六百萬,只有16%住在城市,巴黎人口甚至才70萬。法國的都市文明遠遜於英國荷蘭,但是中世紀留下的傳統又比其他國家多。英國八百萬人口,貴族只不過220戶;法國有三倍人口,卻有兩萬五千戶貴族,也就是十二萬享有特權的人。革命前夕政府的收入,過半用於還債;宮廷開銷、理財無能、幾番戰爭累積下來的赤字相當可觀,偏偏貴族多少與皇室有契約免稅;法國對傳統格外重視,這一來所有重擔自是全由小老百姓肩負。不幸1788年收成欠佳,麵包價格大漲。年輕的路易十六優柔寡斷,並不適合當亂世中的皇帝;他多年來想鼓勵法國種馬鈴薯,人民不肯,等到大家肚子餓才向政府訴苦,國王哪能無中生有?(後代說瑪麗皇后曾問:“為何不吃蛋糕?”實際上這是抨擊政府的文人謠傳的;盧梭寫這段小說諷刺貴族時,奧地利公主瑪麗才九歲,尚未嫁到法國。)
巴黎聚集的饑民越多,政府勢必要增加軍火應急;然而人民也很快查出火藥藏在巴士底監獄(Bastille)。七月14日人民攻破監獄,目的可不是為了解放犯人,而是為了防政府拿火藥來對付自己。既已造反了,大家一不做二不休,號召全國一齊推翻貴族壓制。短期之內軍民衝突各有死傷,市長被殺,許多貴族逃往國外,但政權終於落入人民手中。皇室與大部分貴族都被軟禁,等待法院裁判。
然而這只是開場白。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聽起來好像是愚民政策,但柏拉圖也認為,權力與酒一樣,未曾沾染的人一旦接觸,混亂的後果肯定不堪設想。革命成功,百廢待興,千頭萬緒,絕不是寫一份憲法就能了事。民眾有投票權,但能被選入人民大會的卻必須是繳稅高的人,結果新政府的組成還是有錢的上層人士、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以及從革命中獲利的機會主義者。換言之就是‘既得利益階級’,‘百無一用是書生’,‘小人得志’三種人。有這種代表可說是人民的不幸,偏偏老百姓總愛挑講話好聽的人領導自己。法國大革命不久也衍生法令滋彰的現象,而且最麻煩的往往是最瑣碎的法令。為了強調平等,新政府居然改定秋分為一年之始(晝夜等長),每月固定30天,每週10天,360天外加5天的共和日。為了打破傳統,整個法國被重劃為83郡,每郡大小差不多(人口多寡卻不見得相似),各出代表到巴黎。後來更強調革命的紅白藍三色,不穿這三色的就是不愛國。更離譜的是,許多知識分子為了破除迷信,所以竭盡所能地廢除宗教。先前的聖彼得廣場、聖保羅大道,全改名為民主廣場、博愛路,連與宗教有關的姓氏、地名都翻版了,這造成的社會混亂可想而知。巴黎許多教會成了政黨議會廳,政府還強迫所有神父牧師要由政府委派,否則至少要向民主政府宣誓效忠。這或許為了杜絕羅馬教皇干涉,但幾乎所有聖職人員都反對;他們是神的僕人,為什麼要淪為政府職員?縱算巴黎有教堂行止不端,鄉下還有很多竭力牧養子民的神父,深得人民敬愛。法國西部就首先反對新政府的宗教法規,吶喊“還我們國王與神父!”南部一些地區也堅決與巴黎劃清界限。
革命演變為國家分裂,文人政客臉往哪裡擺?馬拉立刻咆哮:“我們被出賣了!”積極呼籲不是盟友就是敵人。問題是,巴黎的糧食畢竟要由鄉村運輸進來,現在國家不再統一,貿易頓減,城裡通貨膨脹比革命前更嚴重。1791年印的紙幣,不到三個月已經貶值30%。其他歐洲各國擔心民主風氣會傳染給自己,一致對法國經濟封鎖,港口蕭條不說,富商也紛紛良禽擇木而棲;普魯士與奧地利更帶兵威脅邊境,一方面逼新政府分心,一方面籌劃如何搭救路易十六與瑪麗皇后。不幸路易十六逃跑失敗,革命人士先是宣稱國王被外敵綁架,幸得愛國軍解救。然而這時他們也擔心,自己的權勢是建立在國王屈服的空殼上,法國可還沒放棄君主制;假若國王不願再做傀儡,這場鬧劇還能繼續演麼?於是腳本再次改寫,路易被強迫設立‘憲法君主制’,幾個月後人民大會廢除國王,改為共和,又幾個月後文人放話:路易不是被綁架,而是瑪麗皇后私通母國奧地利,所以兩人都犯了叛國罪,背棄人民。這樣循序漸進地轉移權位,到1793年初,路易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政客們也無法長久平息饑民的憤怒,乾脆拿國王做代罪羔羊,用他的死‘施行正義’,‘大快人心’。而行刑工具就是斷頭台(guillotine)。
提到斷頭台,至今仍叫人不寒而慄。會設計這鍘刀,主要還是為了公平——仁慈的劊子手也許會讓犯人少受罪,但‘服務品質’很難控制;用機器操作就沒這麻煩,鋼刀之前人人平等。不過機器效率高,卻讓行刑過程中少了惻隱、懺悔、潔淨、教化的作用,只留下震懾性的恐怖;不久之後中立派失勢,21名人大代表36分鐘內全部斷頭完畢。效果好,反而讓觀眾麻木,再也不把人當人看待,甚至看到過癮,明天還希望再看更多的恐怖鏡頭。
1793年正月21日,路易十六斷頭,民眾歡呼。萬萬想不到,八天後歐洲各國全部向法國宣戰。之前不攻並非投鼠忌器,而是沒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現在國王被斬了,朝野再難合作,正是漁翁得利。同時期巴黎與法國各地關係越來越僵,反對巴黎知識份子的聲浪也越重。不久有個外地女子來向馬拉‘密報’反革命人士的行動,卻趁機用刀殺了這個挑動民憤的‘人民朋友’。她或許認為馬拉死了,法國的政治問題就會跟著消逝,所以即使自己被判斷頭也值得;但是馬拉的死,只讓政府變得更極端,甚至執意要先對付反革命地區,再共同抵抗外侮。於是戒嚴令開始了,繼續守主日領聖餐的信徒,甚至私藏十字架的人,都被視為反革命而逮捕。許多聖經被焚燒,有錢人財產充公;這當然也是為了軍隊資金,畢竟法國已經赤字累累,要如何對付各地不接受啟蒙的天主教徒?
內戰初,許多天主教徒仍對巴黎革命軍降者不殺;但是巴黎卻把作戰失敗的將領因指揮不當而送上斷頭台。這一來新司令官不敢再憐憫敵人,結果不惜槍彈,見一個殺一個,全郡竟死了四萬平民。法國許多村莊被燒成灰,搶著渡河的亂箭射死,投降的居然還用大砲轟,沒斷氣的也活埋,連十歲以下的孩童都溺刑處死。消息傳出,整個法國雞飛狗跳;南部有鐵匠得上級訂單,要新造斷頭台,一時人心惶惶,既忿恨巴黎的高壓政策,又擔心自己步他人後塵。巴黎更籠罩在恐怖氣氛中,瑪麗皇后被誣通報敵人,斷頭;老成持重、反對宗教內戰的一群人大代表,都被控告是串通反革命黨,全體被鍘;哲學家孔多塞等人在獄中服毒自盡;不知情的人為反派一敗塗地而歡呼,但理想主義的丹頓卻驚呆了。丹頓本來對新共和政府抱有極大期望,所以為了國家仍努力支持羅伯斯比;現在眼見政府殺人如麻,對市民大肆搶奪,理想全碎。他立刻請自己人提筆,意圖用媒體改變恐怖政策。
文人總會過度相信自己重要性,殊不知社會大亂後,他們根本無力挽回大局。羅伯斯比見到報紙上的諷喻,等於威脅自己權勢,立刻叫爪牙對丹頓政治攻擊。人民大會上既不讓他們發言,審查會也對丹頓一派的人雞蛋裡挑骨頭,更演了一段‘莫須有’的判決。1794年四月,丹頓等人斷頭;三個領導人物只剩一個了。
小老百姓對丹頓這名人之死,畢竟有幾分猜疑。羅伯斯比處決丹頓後,變得更加偏執,恐懼流言。有人在公堂外竊竊私語,就認為是講自己壞話,可誅;有人對公安不敬,就是藐視革命,可誅;有人抱怨革命後肚子更餓,喧囂起哄的人當然可誅;連不識字的人販賣報紙都可誅。著名科學家拉瓦錫等人都被斬首。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之下,整個巴黎簡直是大型禁獄。最後人大代表終於受不了,怕自己會下一個上斷頭台,於是大家投票,羅伯斯比該上斷頭台,立時押解監禁。據說民眾幸災樂禍,知道他隔日將被砍,大家都爭著來譏笑名人:“喲,羅伯斯比皇帝,您今天氣色不太好呢!”只有一個老人悄聲對他說:“我的弟兄,神,終究是存在的。”
1794年七月28日,羅伯斯比身首異處,恐怖政治至此結束。法國大革命歷時五年兩週,總計16594人被送上斷頭台,其中只有878人是貴族,也就是有93%以上都是平民。遺憾的是,沒有流血政變的普魯士、俄國,反而比美國、法國有成效。這是理性時代所料不到的現象,而真正原因卻是前兩者是國君用法律鞏固勢力,同時也推動社會新秩序,可稱是雙贏;後兩者則太相信自由、民意是無形力量,卻不了解每個團體各有目的,結果為了保護權益,大家砍得腥風血雨,慘無人色。
羅伯斯比死後,政府逐一肅清激進派。那些判別人斷頭不眨眼的,現在面對槍斃現場,多半都成了貪生怕死之輩,醜態百出。然而其中還有人對革命本質未曾懷疑,臨死前仍高聲唱著革命國歌,從容就義。
好個悲哀的故事。
Sunday, August 11, 2013
氤氳:山南山北樹冥冥
與商業革命和科學革命的同時,還有個詞叫‘理性時代’(Age of Reason,也稱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這名字不像‘文藝復興’是後代稱呼,反而是當代哲人自己下的定義。雖然有幾分自我推銷,倒也很籠統地勾畫出這時期的學術目標。但是比起科學家,我們或許只聽過當代名人,卻很少把他們大名與理性時代這名詞銜接起來。
舉例而言:德國唯心論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詩人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劇作家萊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英國政治哲學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提倡天賦人權的洛克(John Locke)、作家包斯威爾(James Boswell)、寫《羅馬衰亡史》的吉本(Edward Gibbon)、蘇格蘭懷疑主義的休謨(David Hume)、《國富論》的史密斯(Adam Smith)、愛爾蘭的經驗主義者伯克萊(George Berkeley)、荷蘭形上學的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歷史批評辭典》的作者貝爾(Pierre Bayle)、法國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三權分立的孟德斯鳩(Montesquieu)、社會契約論的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著《百科全書》的狄德羅(Denis Diderot)、《自然通史》的布豐(Comte de Buffon)、主張女性也有繼承財產權、投票權、工作權的孔多塞(Marquis de Condorcet)、意大利犯罪學的貝卡里亞(Cesare Beccaria)、美國的富蘭克林、寫《常識》的人權鬥士潘恩(Thomas Paine)、共和主義的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後來擔第三任總統)。隨手舉出當代哲人,名單已經洋洋灑灑,這尚且不包括英法的文化沙龍參與人,或是其他各國較沒名氣的地方哲人。但這時代究竟是什麼模樣?似乎沒有明確印象。
康德在1784年定義理性時代的精神,就是‘敢於知道’(Sapere aude)。確實這些哲人敢於冒險求知,標榜批評的權利,也接受獨立思考和必然的孤獨。康德的解釋比數學家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又青出於藍;啟蒙,是由兒稚進入成人的過程,所以也開始要對思考負責。不過這倒不代表哲人有共識。他們是知交,但除了推廣知識,他們第二嗜好還是唇槍舌劍的比賽,連對朋友也不放水。當代歐洲的公認學術語言是法文,這些哲人沒有不諳法文的(富蘭克林在法國大享盛名,傑弗遜還擔任過駐法大使),而多數評論也由法蘭西學術院刊登。很多嘴尖舌頭快的批評實在無禮已極;後代對理性時代的評價——憨痴的樂觀、虛偽的純理學、謬論狡辯——都來自那時文人對罵的常用字眼。儘管如此,以諷刺見長的伏爾泰仍說:“我不贊同你的話,但我極力維護你說話的權利。”被他評得一文不值的哲人,不知該氣恨他還是感謝他?
雖說是哲人,大家意見卻很分歧。休謨是超保守派;孔多塞是超先進派;狄德羅討厭古文明;吉本熱愛希臘羅馬文化;盧梭崇拜柏拉圖的理想國;傑弗遜連《共和國》一書都無法平心看完。不過比起前代的哲人,十八世紀思想家全是外向型的人,也都敢於表現。他們朋友關係很情緒化,辯論時吵架不斷,和解時涕淚縱橫,連自己的私房事都不忌諱地公開。盧梭的《懺悔錄》對社會不公平狀態和追求自由深入探討,其中有關教育、友誼、愛情、倫理、方面的描述幾可稱是自我暴露。歌德寫了感情悲劇《少年維特的煩惱》,一夜成為當代最紅的作品,卻也算是歌德本人的自傳。再者,他們派系分明,但是若有哪個哲人作品被禁,他們又不分派系地去支援。許多哲人是與權威衝突而成名,但他們並不反對權威。與其他時代的思想家相比,理性時代的哲人比較懂得善用媒體,或參政改變社會;富蘭克林曾是印刷匠,孟德斯鳩等人也當過議員。這好比是中國儒墨道法各家的哲學宗師們,也兼備縱橫家的影響力,效果自然大不相同。
但是最奇特的是:理性時代這些哲人,大半都反宗教。科學家在問:神要啟示我們什麼?哲學家卻說:神從沒向我們開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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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人對宗教的攻擊,多少是為了鞏固自己的觀點,批判其他論調,還有一些是為了學術名望、政壇利益、出版收入等等。霍爾巴赫(Baron d'Holbach)是那時代無神論的最著名代表,寫作中不時抨擊:“基督教依靠的是欺騙、無知和輕信。”他家境富裕,一生未曾窮過,自己也鼓吹物質主義;但每本作品連書名都像是要無端惹話題,似乎有越多人提筆反駁,才越顯得自己偉大。他確實也帶起很多爭辯,而法國各報社為了突破銷售量,更不斷鼓勵慫恿他‘語不驚人死不休’。
這種瑣碎心理不去探究,一個論點能吸引讀者正反兩面回應,畢竟是要能觸及大家內心的疑惑。伏爾泰認為無神論很誤導,對社會也危險,但他仍堅持一個無神論的世界遠比基督教世界可看。休謨的懷疑主義本來就先設定世界虛假,無神論正是投其所好。萊辛打算自創新宗教。盧梭對神觀比較不聞不問,雖然對法國天主教不滿,卻也不附和無神論者。這讓狄德羅大為搖頭,說:“反正只要他不站在我們一邊,教會就算讓他潑泥也甘願是吧?”言下之意竟不把他當作自己人,反而把敵我雙方分得斬釘截鐵,無可妥協。其實這時代哲人還挺類似軍事將領,他們如同軍隊招兵買馬一般,努力將大學院士、官僚律師、書商家教都攔為己方信徒,甚至對報社施壓,讓不贊同自己的投稿作廢。對追求浪漫主義的地方,他們強調是宗教壓抑天生感情,讓人得不到真自由,所以罪大惡極;對君主制反對聲浪大的地方,他們更提出是基督教為這群國王們撐腰壓榨人民,因此對歐洲的影響弊多於利。
真的麼?俗語說‘文人相輕’,紙上談兵在學術界並非稀有;寫文章的人不管有沒有實際經驗,有沒有客觀見識,只要氣勢澎湃,修辭漂亮,再加上一些科學數據填鴨,名人語錄加料,讀者一樣會點頭稱是。科幻作家Isaac Asimov寫道:“現代人最悲哀的,是科學增添知識,遠比社會增添智慧來得快。”今日教育普及,能分辨報導誇大不實的人卻很有限;何況實驗室的成果尚不代表百分之百正確,更甭談沒有實驗室的哲學。世界之大,複雜性可想而知,科學有萬有引力一類的公式可循,哲學卻沒有。然而哲人若承認自己觀點狹義,還辯什麼?大不了以偏概全,一樣可以自圓其說;以最粗淺的模型來比擬世界,一樣可以娛樂讀者。
舉例而言,十八世紀學者對歷史的剖析很膚淺。他們把時代劃分為埃及中東古文明、希臘羅馬時代、中世紀黑暗時代、以及他們自己所處的啟蒙時代;其中兩個是宗教文明,另兩個是理性文明,而人類的認知一直像單擺,週期性地由一種擺向另一種。會有這種古怪看法,只能說這些哲人對歷史知道得太片面;今日歷史家對這謬論可不敢恭維。希臘羅馬出過不少哲學家,但社會仍舊虔誠;中世紀歐洲黑暗,但哥德式建築依然證明人類理性未曾埋沒;再加上近東遠東的發展,十八世紀的歷史見解已經不攻自破。研究得越多,越不敢以管窺天,把不合自己理論的部分省略。智者千慮尚且有失,何況野人獻曝?
可惜理性時代的哲人已經是為反而反。不少學者其實幼年都曾在天主教學校中長大,蒙耶穌會教士指導;他們卻很少人感謝過恩師,反而不斷起哄,把聖經、神父、儀禮視如敝屣,連哥德式教堂都引他們反感。這好比青少年叛逆期,把父母師長呵護全視為束縛,只與自己狐群狗黨混,動不動惡毒謾罵。中國近代曾有非湯武、薄周孔的執拗,美國有反對科學教育的偏激,同出一轍。十八世紀許多哲人邏輯欠強,辭藻卻不凡,堪稱舌燦蓮花,還不時把自己形容為孤獨的烈士,博取讀者同情;即使討厭他們見解的人,也搶著傳閱他們‘毒舌派’言論。粉絲信徒多了,影響力深了,哲人也拋棄了虛懷若谷的求知精神。
然而他們拒絕了基督教,等於是把自己的傳承連根拔起,留下的洞又怎麼填補?這就是為什麼理性時代想努力標榜希臘羅馬,也就是歐洲的另一個傳承。不過連這點也看得出哲人自以為是的毛病。愛好羅馬歷史的吉本,就曾犀利地評判羅馬帝國的問題;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一般人哪有耐性讀完他的鉅作?提倡共和主義的傑弗遜,竟不願接受柏拉圖的《共和國》,意味古人的智慧一樣有瑕疵,現實世界中根本無法持久。可是當時人一聽說古雅典有民主、古羅馬有共和,就舉雙手贊成,誰去思索這種政體實際與否?倫敦日報上印刷的,總會天外飛來一筆,造作地加兩三句拉丁文裝學識淵博。古希臘文史家Xenophon列舉文化悖論;十八世紀哲人也嚷基本常識、社會責任、事不可盡信云云,還把諷刺詩體學個十足十。古羅馬唯物論者Lucretius反對靈魂不滅、神創世界的看法;哲人也東施效顰,大喊迷信該除,否則有愧先賢。二世紀羅馬的Marcus Aurelius是少有的明君兼思想家,對當時基督教卻毫不留情;但在理性主義者穿鑿附會之下,他成了聰明、慷慨、寬容、集所有美德於一身的皇帝,然後文人又把這完美的形容拿去讇諛他們想討好的國君們。
縱算讀古書能知興替,幫助思想家增長見聞,十八世紀大半文人畢竟不是思想家;他們早有自己的理念目標、利益宗旨,所以只想用古文化傳承做為言論武器,提高聲勢、遊說權貴、鬥倒異己。儒有大儒,有小儒;大儒還能懂得體道而為,小儒卻用迂腐的成見去改變世界。狄德羅會排斥復古,絕非自己未曾研究過古籍,而是對這群開口閉口希臘羅馬的人感到厭倦。一群頑皮的孩子拿石頭砸老舊教堂的玻璃,然後躲到廢墟中避禍,結果發現廢墟竟是龐大都市的遺址,自己也開始做夢,以為可以學它搭建更美的城市,來彌補自己砸教堂所闖的禍,所以興孜孜地到處炫耀自己多聰明。
作家許知遠說:“人無法做到無我,看世界有我,就看不清形勢與來龍去脈。”
我們並不是希望人類認知永遠停滯不前,也不是要否定理性時代這些哲人的貢獻;他們確實帶給人類許多另類思考,甚至可說解放了不少傳統的禁錮,讓大家對社會惡習重新審視。但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一知半解的哲學,可能比食古不化的宗教更棘手。因為發明炸藥的,無法控制血肉橫飛的恐怖;發現相對論的,無法遏止核彈氾濫的災害。孟德斯鳩相信政治會不斷進化,最後達到他理想的終極狀態;但是怎麼進化?身為貴族的他大概沒想過。伏爾泰對人類未來抱持無限樂觀,可是他逝世於1778年,法國的路易十六才剛加冕不久。1789年霍爾巴赫離世,他畢生鼓吹無神論,死時竟還被埋在巴黎教堂。
這些滿懷希望的理性主義者,都未曾見到他們哲學結出的果實,也不知道他們教育出來的信徒,還繼續將他們的偉論‘發揚光大’。是非只為多開口,話講得越多,就越煙霧瀰漫,最後大家都見不到方向,也分不出前途危險。
"La plus belle des ruses du diable est de vous persuader qu'il n'existe pas."
魔鬼最高明的伎倆,就是說服你,他根本不存在。
--- Charles Baudelaire, 法國詩人,"Le Joueur Généreux" 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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