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4, 2013

磳磴:桃源樂土(二)


                  志不彊者智不達,言不信者行不果。據財不能以分人者,不足與友。守道不篤,偏物不博,辯是非不察者,不足與游。
                                                                                                                                                               ——《墨子·修身》

自航海時代開始,西歐各國到全世界可說是無往不利;但起先是歡迎,後來卻極端排斥。日本從1633年頒行鎖國令;中國清朝康熙雍正年間有禁教(不准傳教士進中國),乾隆年間又有‘一口通商’政策,除了廣州,停止廈門、寧波等港口所有對外貿易;印度為了貿易問題,兩世紀內與英國大戰十次;墨西哥曾在1680年大肆對抗西班牙軍隊;印尼1717年抵制荷蘭公司;西非的奈及利亞多哥貝寧,早期大量出口奴隸,百年後荷蘭卻不得不終結當地總經銷,因為當地人在加納建了不遜歐洲的軍事王國。其他巴西、阿根廷、南非地區應該也有相當的反擊力,只是資料不足,無從參考。爭戰出發點,當然不外乎排外心理、利害關係、政治目的。

新英格蘭也一樣。

普利茅斯的清教徒與印第安人共過感恩節後,第二年就面臨四個問題。首先,英國的贊助商開始向他們死要錢;這時他們自己基礎不穩,如何還債?所以只能任商家擺佈。而商人就把英國更多窮人送到新英格蘭,讓他們全部努力開墾來還債。這造成第二個問題:新來的移民不守清教徒規矩,有的偷田裡種子吃,有的把槍械轉賣給印第安部落,有的偷竊印第安人的東西。這讓普利茅斯殖民地火大了,乾脆把這群新來的都趕到波士頓附近,讓他們自己發展,眼不見心不煩。但這仍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英國移民與印第安人關係更僵。第三,原本清教徒最信任的翻譯官,居然吃裡扒外,去勾結麻省和康乃狄克的印第安人,意圖騙英國人支持自己取代酋長之位。東窗事發後,老酋長要求清教徒交出犯人處死,普利茅斯卻不希望失去最仰賴的溝通人才,直接回絕;結果印第安人明的不行,還是暗中毒殺這個叛徒,殖民地也因此失去了重要的翻譯人才。第四、沒有人翻譯,就造成更多誤會摩擦。1622那年不巧發生維吉尼亞印第安人屠殺英國人的血腥事件。消息傳到新英格蘭,一下子大家全成了驚弓之鳥,不知身邊盟友是否也會翻臉無情。那時搬到波士頓的人突然傳急訊給普利茅斯,說麻省印第安人打算斬草除根,不止波士頓,連普利茅斯也要一齊消滅,杜絕後患。清教徒早就人心惶惶,一風聞消息,大家覺得不能坐以待斃。於是能出擊的人全部北上,見到印第安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殺。結果這次突襲反攻,居然造成印第安人恐慌,不少族群逃入沼澤地。之後酋長派人重修盟好,可是雙方的尊卑關係已經陵遷谷變,主客易位了;之後五十多年印第安人一直處下風,無法抬頭。

有了安全落腳處,英國移民來的小老百姓更是逐年增加。清教徒繼承荷蘭的新教精神,認為求學是認識神的基礎,所以為殖民地開設學校(就是後來的哈佛大學),學生也包括願意來讀書的印第安人。這對下一代印第安人有很大影響:有的沿用歐洲名字,有的改信基督教,甚至在印第安範圍內成立‘禱告村’。原本英國人擔心印第安人有槍,會對己方不利,事實證明這只是杞人憂天;因為有了槍,打獵所獲得的毛皮也增加,與英國人貿易就更頻繁,波士頓很快成為遠洋運輸商業中心。可是一旦河狸水獺野牛白尾鹿獵多了,森林動物逐漸減少,又當如何?印第安人勢必要往更荒蕪的地區前進,否則唯一能與英國人交易的,就只剩下土地。

不到十年,優良田地都被英國人買走,印第安人反而淪為僱工,替他們種玉米放牛羊。麻省的可耕地只佔兩成,其他山林難以開墾;這些印第安人會選擇當英國人的佃農,也算有自知之明:與其黔驢技窮,何不全盤接受歐洲文明?守舊的印第安群體,肯定對這些崇洋媚外的族人感到丟臉,卻擋不住社會驟變。當時繼任的酋長,英文通稱‘腓力王’(King Philip)。腓力本人優柔寡斷,新英格蘭經濟起飛之際,他曾與普利茅斯新簽定政治條約,停止販售土地給英國居民。這屬於最原始的保護政策,出發點不壞,但除了毛皮,麻省印第安人實在沒有任何值得交易的貨品,反倒是他們不斷購買歐洲的衣料工具藥品槍彈,連自己種的煙草,品質都不如維吉尼亞量產的優良。兩年後,印第安人負債累累;腓力最後還是廢棄條約,繼續賣地維生,甚至賣的比以前多幾倍。

然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忍耐,畢竟是有限的。無論怎麼妥協和平,終究還是撕破臉。

*     *     *     *     *

窮人越窮的現象,通常已經暗示此路不通,再辛苦地走也要被淘汰。但富人越富的背後,卻極可能有徇私枉法的事。單是土地買賣,英國商人就常用獨市壟斷的手法來剝削印第安人;記錄上有不少賤價購得,一週之內五百倍價格轉賣英國農民的離譜交易,顯然奸商們狷介成性,把欺詐搬到新大陸。有時他們也故意肇事,連印第安人傷了一匹馬都理直氣壯地告到法院高價求償。普利茅斯的清教徒對新移民的貪婪敗德也看不順眼,明明自己秉著虔誠的信仰建立這片天地,怎麼發展成這副德行?但這時他們早就被新來的移民‘過河拆橋’了,甚至可說,他們與印第安人都一樣被取代,無力改變社會。其他英國農民雖知道這些齷齪的商業行為,但自己能買到一塊地耕作,不受政府課稅,已經比在歐洲好太多;何況把印第安族趕得越遠,農莊發展就越安全。在他們心目中,商人所做的並非全壞,至少對自己就很有利。

二十世紀美國諾貝爾文學獎作家John Steinbeck寫道:“在我們所讚美的人類品質中,仁慈慷慨、坦率誠實、理解同情,無不與我們社會體系中的失敗連在一起;而那些我們所深惡痛絕的不擇手段、貪婪無度、卑鄙無恥、自私自利,才是成功的品性。儘管人們極力讚美前一種人品,真正喜愛的卻是後者的結果。”

印第安人也不無貪念。接受教育的印第安人多半成為翻譯、書記,而這些工作更給他們榨油的機會。腓力王曾請書記擬稿遺囑,死後所有土地歸長子,結果英文文件上竟寫所有土地歸這書記;不知腓力怎麼發現的,但那時書記已經逃到康乃狄克去當教師兼牧師。腓力後來對基督教反感,實因為很多信教的印第安人,反而是族中最無恥的人。不過1675年這書記竟向英國透露,腓力正暗中勾結法國與荷蘭,意圖不軌。他與麻省省長對話沒有記錄,但不久就有人發現他被勒死沉屍。這讓殖民地很兩難,到底是私仇還是殺人滅口?省長只有一個不可靠的證人說是腓力的親信下手,按法律卻至少要兩個證人才能定罪,要怎麼審?沒關係,陪審團一致通過,捉來的三個印第安人全部吊死,死刑時卻故意讓最年幼的犯人因繩子斷裂而撿回一條命;可憐的少年差點斷氣,又目睹自己父親慘狀,哪還有膽?為了活命只好趕快承認一切。這一來法庭剛好有兩個證人,名正言順可以判腓力王不軌。(後來這少年還是被法院槍決。)

腓力王確實是在招兵買馬,只是他目的是鞏固勢力,未必會開戰,何況他對法國荷蘭也不怎麼信任;這次判決卻逼他非動手不可。印第安人火藥不足,但夏季沼澤地不利英國軍隊通行,反而方便印第安人埋伏。勇士們劃上戰鬥臉譜,見屋就燒;他們打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一開始就朝普利茅斯進攻。麻省省長趁這機會叫大家要向神悔改禁食認罪,卻隻字不提英國對印第安人的惡行,反而強調自己法律制度的公正;這與其說是不認賬,倒不如說是在這節骨眼絕不能同情敵人,必須把殘暴的印第安人說成神在考驗管教——否則未戰先餒,還打什麼?

可是戰爭並非點燃士氣就夠。何況英國人享受田園安逸,周圍山林倒從未涉入,除了加石堆防守,有誰敢和印第安人叢林野戰?不敢面對,敵人當然更囂張。一些居民從教會回家路上被槍殺,有些甚至被割去一塊頭皮,失血過多而死。士兵去打水,連手指腳掌都被砍斷。波士頓的駐守軍隊趕到普利茅斯,大家原以為可以扭轉戰局;然而英國軍第一天過橋時就被林裡的印第安人偷襲,士卒們居然嚇得拋棄中彈的長官自行竄逃。軍隊不濟,其實也是武器問題;歐洲很多槍還用火藥點燃,但這只對固定不動的軍隊有效;那時海軍已經常在甲板上與海盜近身搏鬥,不採用燧石引發的槍根本速度不夠快。將領立刻把前線換上有經驗的水手,同時也趕快徵購新英格蘭所有新槍。這一耽延,印第安人燒殺的範圍又擴大了。第二次軍隊靠近戰區,竟發現有村莊男女老少全被燒死或刺穿示眾,牧師被分屍,連印刷聖經也被扯爛。

火越煽越炙。英國人看到村莊的慘狀,更相信所有印第安人都是魔鬼的子民,彼此永無妥協餘地。而本來對腓力不存好感的印第安族群,這時反而因戰事而集體響應。有些和平地區被英國軍隊亂攻擊,連玉米田都被燒光,此仇不報還算人麼?這方面殖民地實在自討苦吃:假若他們不把與腓力的紛爭化為種族排斥,就不會連羅德島、康乃狄克、緬因州,甚至更西北的印第安人都覺得腓力有理,戰爭是僅存的選擇。

接下來雙方互有死傷,英國的前哨開始熟識山林,也開始了解如何反用印第安人躲藏突襲的戰略;但是他們對印第安人的反感卻一直沒有改善。曾有幾百個中立派的印第安人向殖民地投降,結果麻省食言而肥,竟把他們當奴隸賣給西班牙。販賣奴隸對英國既可提供戰爭資金,也減少危險人物,更增加未來可開發土地;可是短期內戰事必定更難控制,英國的信譽也徹底掃地。上一代的盟友,現在已是下三濫的匪徒。

既然對方如此可憎,很多印第安人寧願餓死也不降,有的連英國的馬都偷來吃,更有義軍擄掠焚燒鄉鎮後,又設陷阱大舉包圍來救援的英國軍隊。緬因州的英國農民被屠殺得最慘,但波士頓和康乃狄克的村落也瀕臨斷糧危機。冬天來臨,偏偏英國軍隊還找不到‘罪魁禍首’腓力王。英國軍隊這時箭頭已經指向羅德島,還召集開戰以來最大軍團,全力攻擊印第安人建立的碉堡。但碉堡上的防守只是障眼,另有許多印第安人在外面樹林襲擊英國大隊,反而有很多突襲入堡的英國士兵被自己人失手打死。那天混戰後,英國才發現碉堡中大多是老弱婦孺;但這時英國對印第安人恨之入骨,乾脆把他們連同碉堡全燒乾淨。結果不點火還好,一燃整夜未熄,外圍的印第安人卻藉著火光把英國人身影看得一清二楚,槍火不斷。總帥趕緊叫全團黑夜裡行軍;大家又餓又累又傷又凍,又不時有身邊同伴因印第安流彈而倒下。他們燒死幾百人,自己也死了幾百人,是整段戰爭損失最慘的一次。後來羅德島的印第安族長被捉,死刑前說:“就算我死了也沒有人能停止這戰爭。”

真的沒有人能?倒也未必。英國這時已學會讓印第安部族互相敵對,甚至游擊部隊與印第安人合作,潛入沼澤尋找腓力王。這當然不是速戰速決的方法,不過誠如史記說:“騏驥之跼躅,不如駑馬之安步。”幾個月下來,腓力王身邊的親信越來越少,最後腓力也在逃亡中死於印第安人槍下。這時已是1676年八月,那天剩下的族人全成為戰俘;不久其他印第安首腦人物也皆就誅。到頭來,印第安人戰敗並非技不如人,殖民地獲勝也不是因為武力超群,而是他們撐得比對方久:抗戰十四個月,印第安人已經沒有食物彈藥,麻省卻還能倚賴英國的資助,更能用糧食拉攏其他印第安部落。這就是輸贏的關鍵。倘若腓力王真能得到法國加拿大)的贊助,印第安人未必會與英國聯手對付同胞,麻省未必有勝算,殖民地未必會繼續講英文,今日美國也未必會存在。

腓力王戰爭落幕了,但殖民地與印第安人的戰爭終歸未了,到美國獨立戰爭前還有六次大小戰役。只是印第安人還沒有從腓力王獲得教訓,經濟不如人,卻嫉妒別人有錢,又不肯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結果屢戰屢敗,有的族群一百年後竟從幾千人減剩到個位數;說難聽點,自己不長進,連子孫都恥為印第安人,寧願與白人同化。反倒是英國移民在戰爭後,開始重新認識這塊新大陸,不再一輩子站在自己田園裡;今日美國人比英國人愛好戶外,嚮往開放空間,連文學作品都比英國粗曠豪邁,不受羈絆轄制,這可說是揉合了清教徒和印第安人的特色。他們也領悟到:要自由,絕對要靠自己,而且既然想脫離英國國王控制,就不能等歐洲的軍隊來保衛。當時無論是英國人或印第安人,男女老幼都會用槍,殖民地甚至認為不會用槍的人沒資格擁有土地。

唯獨他們幾乎不談這場戰爭。或許他們不想讓子孫知道,桃源樂土也曾被血染紅過,寧可省略感恩節到獨立戰爭中間的歷史。其實故事不美化又何妨?每個人都有祖先;祖先為了存活,可能也做過骯髒污穢的事。但再怎麼不好,他們畢竟是歷史的贏家,後代才有機會去批評當年他們對鄰居是怎麼不講信用。歷史中的失敗者,連後代都沒有了,還談什麼光明磊落?人有時間去罵古人,倒不如先感謝祖先成功,然後再問自己國家民族是否有明天,是否會被他人斷送未來?要結香甜的果實,樹木一定會大量吸收土壤中的養分。因為自私貪婪,才能為後人開路。因為佔盡利益,才能幫孩子奠定基礎。因為寡廉鮮恥,才能替子孫剔除競爭者。至於是非善惡,大概沒必要開口吧。

史記又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